生产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03 07:26:10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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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管理办法

  1、考核目的

  1.1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合理核算年终奖金发放数额。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除编外人员和实习生外,包括所有在职员工;

  2.2在当年度年终考核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发放当年年终考核奖金:

  ①在中途离职者;

  ②事假半年内累计超20(含)天者;

  ③假后长期未归者;

  ④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指年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

  ⑤当年度受到过公司记大过处分者。

  2.3公司认定的其它情形。

  3、年终奖计算方法

  3.1计算基数:员工月标准工资;

  3.2考核系数:员工年终考核评定结果所对应的数值(即所称考核系数);

  3.3年度在职月数:指员工在此考核年度内所在职的月数,其中不满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4计算公式:

  员工级、主管、专工级:

  年终奖金=(计算基数∕12)×(年度在职月数)×考核系数。

  3.5编外人员年终福利

  编外人员结合其工作表现情况,给予200元作为年终福利。

  4、年终考核得分对应系数表

序号考核得分对应系数序号考核得分对应系数
1100分1.4675分~79分0.8
295分~99分1.2770分~74分0.7
390分~94分1.1865分~69分0.6
485分~89分1.0960分~64分0.5
580分~84分0.91060分以下0.0

  5、出勤奖惩加扣分规则

  5.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5.2每次请事假三天及三天以上者,每次扣1分;

  5.3每次请病假五天及五天以上者,每次扣2分;

  5.4旷工一天,每次扣20分;

  5.5得到公司书面表扬者,每次加3分;

  5.6得到公司书面批评和处罚者(如罚款、警告等),每次扣3分;

  5.7请假到期限未归也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每超一天扣20分。

  6、考核实施流程

  6.1考核依据:由直属上级(不包括班组长)负责考核,班组长列入员工级考核,考核依据年终考核表进行考核;

  6.2考核实施:20xx年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为员工本年度集中考核期,各部门主管、专工统计本部门本年度列入考核范围的员工数,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年终考核表,领取时间为11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

  6.3数据汇总:20xx年12月份的第二个星期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考核数据进行统一汇总;

  6.4上报审批:20xx年12月份的第三个星期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汇总后的初始数据进行统一上报;

  6.5结果告知:20xx年1月份的第二星期行政人事部负责告知员工考核结果。

  7、年终奖发放方式和时间

  7.1发放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员工工资卡内,年终奖金不与工资混在一起发放;

  7.2发放时间:年终奖金由分子公司财务部在春节前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8、申诉与修正

  8.1本着年终奖金发放透明和人性化,如员工对年终奖金存有异议,可于发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诉;

  8.2员工在三个工作日内如无任何异议,则视同默认。

  9、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附:

  1、员工级年终考核表;

  2、主管和专工级年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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