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级晋升管理办法

时间:2023-12-30 07:01:10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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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晋级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员工晋级晋升管理办法

  为了体现“因岗择人”、“唯才是举”,以及“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竞争机制,为员工开辟多向的晋级晋升通道,以达到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激励员工工作激情和对公司的忠诚度,规范员工的岗位晋级及晋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部门正式员工(生产部一线作业人员除外);

  第三条、晋级、晋升的基本原则

  一、 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晋级需全面综合评估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绩效以及其个人必须与职位相匹配的素质、能力。

  二、以逐级晋升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能者,可以越级晋升。

  三、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根据个人专长、职业兴趣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而变更晋升通道。

  四、职位与薪酬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与薪酬可升可降。

  五、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给予员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聘机会。

  第四条、晋级晋升管理职责的划分

  一、行政部是各类人员晋级晋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竞聘活动的组织、任职公示、考核工作的规范和跟进、工资升降等基础资料的汇总分析等等业务运作。

  二、各用人部门有责任配合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战略,对员工进行系统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

  三、员工主动提出职位晋升或职业发展通道变更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四、成立评审小组,行使对各职位人员晋级晋升管理权限: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分管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组成。

  第五条、 开辟多向的员工晋升通道

  一、纵向发展:

  1、管理位: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总监—副总;

  2、技术位: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3、事务位:专员—中级专员-高级专员-部门主管-部门经理。

  二、横向发展:

  1、可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将一些有专长的员工向特定横向方向发展;

  2、可以根据员工自我定位并结合公司业务需求确定员工发展通道的横向变轨,如技术位变轨为事务位,或管理位变更为技术位等等;

  3、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子公司之间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性质、岗位工作的调整。

  第六条、 员工晋级管理

  员工晋级必须达到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其职位胜任能力,以职业化的员工队伍参与行业竞争为目的。树立有效培训和自我学习的标杆,以资格标准牵引员工不断学习、不断改进,保持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晋级的相关岗位标准要求见《岗位任职资格表》。 第七条、员工晋升管理

  管理位、技术位和事务位等职位的员工晋升必须坚持激励员工成长发展的原则与符合公司晋升管理规定的原则,晋升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或条件:

  1、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一年以上;

  2、全年季度考核成绩全部A等,且无其他违纪处罚记录;

  3、自身能力、技能和对公司的忠诚度等条件符合拟升迁岗位说明书列明的任职资格条件;

  4、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职业适应性。 第八条、员工晋级晋升的办理

  一、 晋级考评时间

  1、每年由行政部统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年度考核晋级,原则上定于每年8月。

  二、晋升评估时间

  1、职务出现空缺时,若已有具备晋升条件的适当人选,可随时依本办法晋升程序办理升迁。

  2、设立新项目、新部门时需要晋升各类人才。

  三、晋级办理程序

  1、每年8月,各部门员工向行政部提交《任职资格评审表》

  2、行政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并审核;

  3、考评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评议打分,按考评小组平均分进行排名;

  4、分值达到60分者有资格参加相应晋级工资的评定;

  5、分值低于60分的,只能参加下一年度考核。

  四、晋升办理程序

  1. 确定拟提升职位:行政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人员需求,定期发布空缺职位或新设立职位的职务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

  2. 推荐合适人选:

  1、推荐:由员工任职部门负责人推荐的候选人,侯选人填写《晋升员工侯选人申报表》(附表二)并初步审查后交行政部;

  2、自荐:由员工自荐的填写《晋升员工候选人申报表》(附表二),经部门负责人核查合格后交行政部。

  3、晋升考核:所有符合管理位晋升条件的候选人必须参加岗位竞聘,由行政部组织评审小组在公正公平原则下,确定管理岗位人选。

  4、考核后经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以本管理规定发布任命通知。

  5、晋升后,予以晋升职位以及相应的薪酬职等。

  第九条、以下人员不予晋级

一、进入公司不足一年的员工;

  二、上年度病假、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员工;

  三、上年度部门绩效完成情况未达90%。

  四、上年度四个季度考核成绩累计得分在研发中心为后6%至30%员工。

  五、拟提名个人所属部门受到过警告处分、个人受到过记过以上处分、工作失职造成过20xx元及以上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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