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办

时间:2023-07-20 18:43:54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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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办法【精】

培训管理办法1

  一、总则

培训管理办法【精】

  职工教育培训是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业务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职工素质及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经理

  1、批准《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计划外办班申请》的批准。

  3、负责主持“职工培训年会”。

  (二)综合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主任

  (1)负责审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计划外办班申请》。

  (2)负责核阅《年度职工教育培训总结》。

  (3)负责《培训办班更改申请单》的批准。

  2、综合办公室培训员

  (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组织公司教育培训文件、制度的编制、修订及管理。

  (3)负责组织经批准的《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

  (4)负责监督、检查培训办班情况。

  (5)负责指导、协调和帮助办班负责人组织培训办班,包括联系授课教师,安排学习教室,准备教学用具及教材,组织办班结业监考,协调内外部关系。

  (6)负责组织召开“职工培训工作年会”。

  (7)负责将办班培训的有关资料录入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办班负责人

  (1)按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办班。

  (2)负责对参加培训班的人员的管理、考勤、考试等工作。

  (3)负责编制《培训办班总结报告书》。

  (四)各科室、车间

  1、按要求填报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

  2、负责建立、保管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五)授课教师

  1、负责提供学习用教材及讲义的适用版本。

  2、负责认真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3、负责考核试卷的`编写和批阅(特殊情况除外)。

  (六)参加培训学员

  负责服从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培训,掌握培训知识。

  三、培训计划控制程序(详见附1)

  四、相关规定

  (一)计划管理规定

  1、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时,由办班培训负责人提前10天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培训办班更改申请单》,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更改。

  2、计划外或临时性办班的,由申请单位提前填写《计划外培训办班申请》,报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

  1、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符合如下条件:

  (1)确实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急需,而无法在公司内部组织完成的教育培训任务。

  (2)外出学习的职工必须专业对口或工作性质接近,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文化基础。

  2、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按如下程序管理控制

  (1)申请单位填写《职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经职工所在单位和分管领导同意,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职工外出学习归来后要填写《职工外出学习报告书》一份,由组织培训单位填写《学习期间鉴定》后,经所在单位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培训员归档。

  五、考核及奖惩

  (一)公司每年度评选出优秀兼职培训员2-3名。

  (二)公司每年度评选出优秀授课教师2-3名。

  (三)公司将职工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职工晋级、晋升、评先的参考依据。

  (四)由综合办公室将本制度相应条款纳入每年经济责任制专业管理考核中。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培训管理办法2

  XX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办法3

  为了推动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发展,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提高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指非学历教育培训,是指除技师,技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考试以外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认证考试(之下简称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由自学考试行政部门管理的(除国家英语等级考试(cet)以外)面向社会进行的各种等级考试(包括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以及各行业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教学单位,部门联系的其他各种培训,不占用学校招生计划的联办研究生班,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培训。

  2,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1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种对内对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管理:

  1,由国家颁发证书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及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等级考试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从非学历教育培训费中支付,并计入培训成本。

  2,各行业各单位委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培训部门根据送培单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组织教学。所需教师和教学设备由培训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发生的费用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支付,计入培训成本。

  3,为积极推进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部门均可开展各类型培训工作,但事前需将培训项目及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等相关资料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学院应负责对各院系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进行管理,指导,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总体质量的提高,以维护学院对外培训的信誉和形象。

  4,为确保学校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私自组织的教育培训,或不按报批内容规定组织的培训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办学并扣除其年终学校成教目标奖,并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的1切损失自负。

  4,非学历培训经费分配办法:

  1,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收培训费总额(不包括联办单位分成部分)的10%上缴学校;80%用于培训单位的培训成本,培训管理费和部门经费;10%划拨给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发展学校培训事业经费,用于学校培训工作的市场开拓发展费。

  2,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所收费用,按"以考养考"原则,用于组织考试所需考务等费用,自负赢亏。

  3,培训费由培训单位到计财处领取正式发票后统1收取,交学校财务,由学校计财处和继续教育学院核对后,按照确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划拨使用。

  5,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6,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培训管理办法4

  为了提高机电工素质,增强机电技术力量,使机电工能够单独上岗操作,能够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保证各系统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

  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

  二、形式: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三、范围

  井下各掘进队、综采队、井下运行单位、地面运行单位、机电队、后勤服务中心等。

  四、要求:

  1、机电管理部对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

  2、各单位必须有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机电培训工作,并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机电负责人每季度将制定本单位机电培训计划,并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4、各单位严格按机电管理部和本单位的机电培训计划进行。

  5、在进行培训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努力使每一名受训人员都掌握培训内容,提高个人素质。

  6、各单位正职领导要高度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7、各单位负责的机电培训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每次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一个高素质的机电队伍。

  8、各单位的机电培训要集针对性,效果性、实用性相结合进行培训。

  五、考核

  1、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扣机电培训负责人100元。

  2、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的扣责任单位500元。

  3、在培训过程中,没有培训教案、培训记录不全等,扣机电培训责任人100元。

  4、各单位不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的扣单位正职100元。

培训管理办法5

  学科竞赛培训是选拔学科竞赛人才的必要环节,也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发展学生个性,开发智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搞好学科竞赛培训,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竞赛范围

  竞赛范围是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主办、参与、认可的数、理、化、生、信息技术、艺术、美术、书法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其他群众团体主办的竞赛,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

  二、竞赛的`申报与登记

  凡是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竞赛,有关学科的教研组必须先到教导处进行申报登记,经学校同意批准后,方能组织培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竞赛培训。

  三、确定培训对象

  1、学科竞赛培训对象,教研组要认真组织考核,进行严格挑选,并将确定的培训学生名单造具花名册上报教导处备案。

  2、一个学生以参加两门学科竞赛培训为限,各教研组须作好协调。

  四、培训计划

  1、凡组织学科竞赛培训的有关教研组组长必须认真制定竞赛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辅导教师及其他事项等。均应逐项写清楚。

  2、培训计划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导处,一份自己保存。

  五、培训课要求

  1、上培训课的老师要根据培训目标、竞赛要求,认真备课,写出详细教案。

  2、竞赛培训课上课情况,要详细记录在竞赛培训活动记录上(写清楚周次、日期、星期、节次、课题、参加听课学生人数),教导处派专人检查。

  六、组织竞赛

  1、参赛对象必须是经过考试选拔的学科优秀学生。

  2、教研组要严密组织参赛,派专人带队,全面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安全。

  3、竞赛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教研组将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获奖通报)上报学校,学校将按照《学生奖励条例(试行)》和《教职工奖励条例(试行)》及时给获奖师生颁发奖金,过期学校一律不予颁奖。

  4、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教师不得向学生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学校按照课时数发放课时津贴。

培训管理办法6

  为了加强产学研结合,更好地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服务,直接面向地方企业的需求培养各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增强学院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成立培训部。培训部在院务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学院专门负责对内、对外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服务的计划、组织安排、运行管理、收费办法制订等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二条培训部设主任1名,管理人员1~2名,主任及管理人员均为兼职,由学院院务会任命,不定行政级别。培训部主任负责培训部的全面工作并向学院院务会负责。培训部管理人员在培训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辅助性工作。

  第三条学院可根据培训部在培训工作方面的业绩在年终对培训部主任及管理人员予以适当奖励。此外,学院在申报科研项目、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等方面对培训部主任及管理人员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四条培训工作是学院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并在培训工作上服从学院及培训部的领导、工作安排与协调。

  第五条理论课培训核算学院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参照学校相应理论课的计算办法计算,对初次参与授课教师的工作量按开新课计算,并在年度和聘期考核时与学校工作量同等对待。此外,学院对理论课培训工作量暂按每当量学时10元给予现金补贴。

  第六条实践环节培训核算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参照“工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及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对初次参与实践环节培训指导的教师的工作量按开新实验计算,并在年度和聘期考核时与学校工作量同等对待。此外,学院对实践环节培训工作量暂按每当量学时10元给予现金补贴。

  第七条培训收费标准与收费办法由培训部根据培训成本并参考社会培训收费标准制订,经院务会审核通过并在必要时报请市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对校内学生培训收费给予适当优惠,具体优惠数额视培训性质与培训内容酌定。

  第八条培训部为更好地开展培训业务,可以将部分培训收入用于公关和广告宣传等,但公关和广告宣传的支出需控制在培训利润的20以内,且需事先报院务会审批。

  第九条为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对介绍社会人员接受培训的人员予以适当的介绍费作为奖励,介绍费暂定为每名培训学员培训费的10。

  第十条在培训收费总额中去掉培训工作量酬金和现金补贴、公关和广告宣传支出、介绍费支出、资料费支出、材料费支出、考证费支出等,余额即为培训收入。

  第十一条培训收入纳入学院财务进行管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用于学院的发展基金、福利金、专项奖金和年终奖金。

  本办法由工学院首届3次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__年5月1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工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与补充。

培训管理办法7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培训管理办法8

  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抗菌素临床运用管理办法全员培训的通知》后,医院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启动相关事宜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如实统计上报,及时联系购买学习卡。

  根据我院人员目前人员配备,由医务科统计、院长审核,全院共计79位医务人员需进行全员培训,并于20xx年7月将名单上交于市卫生局医政法制股备案;同时与“好医生网”联系相关事宜,于20xx年8月初即收到了学习卡。

  二、规范管理,及时下发通知监督学习。

  为方便管理,由医务科将需学习人员的“好医生”用户名及密码申请成功,编程好网上学习流程并随通知下发各个科室。要求科室主管人员认真负责监督,按专业上网学习。

  定于20xx年10月1日以前学习完毕,以方便验收。

  三、认真组织验收,纠正错误。

  为了学习人员均能顺利通过网上培训,所以于20xx年10月20日以前由医务科人员进入每个用户名中进行验收,纠正了11位学员由于电脑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申请错误等问题,及时与“好医生网”的客服人员联系并解决,避免了不必要的失误。为以后网上学习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四、通过学习提高了认知、达到了目的`。

  由于组织得当,监督认真,名单内79位人员均通过了学习并申请学分成功。

  统计结果:79位上网学习人员是我院在职、在编医务人员的80%以上,符合文件的要求。

  通过此次网上学习,加强了我院职工对合理应用抗菌素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强调了抗菌素在临床中合理应用的重要性,规范了医务人员在以后的临床诊疗过程中应用抗菌素的行为。总之,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取得了效果,达到了目的。

培训管理办法9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日前,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职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开办、教学、运行等情况均被纳入行政部门监管范围。

  为确保学校的建设水平、师资水平和培训水平,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达到5个硬杠杠: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理论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同时,青岛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在监督、评估过程中,发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

培训管理办法10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四)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八)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二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三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培训管理办法11

  为规范警官培训楼的运行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现有培训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根据《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警务训练大楼运行管理方案》,结合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警官培训楼主要用于全省公安民警培训。

  第二条 警官培训楼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等。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职责:

  1、负责培训楼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内部设施、设备及财物的管理、检修和维护工作;

  2、负责培训楼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管理、使用及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奖惩和工作调配;

  4、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好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工作,定期与计财部门核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

  5、定期向学院党委、分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完成好全省公安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工作任务。

  (二)培训部职责:

  1、负责培训楼内用于培训的教室、办公室的管理;

  2、负责教学及办公室内教学设施、设备、物资的管理维护工作(总务处配合)。

  (三)警体部职责:

  1、负责警务训练大楼训练馆(一楼三间)、器材库房(一楼二间)、地下室射击训练馆的使用和管理;

  2、负责使用场馆内设施、设备、物资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保卫处职责:

  1、负责培训楼的安全,培训楼保安的聘用、管理;

  2、负责培训楼防火、防盗等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总务处配合)。

  3、负责将警务训练大楼的监控纳入学院总体监控系统,统一管理,负责监控室的值班,并对监控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

  (五)培训各支队负责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爱护公物、遵守纪律、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加强对培训楼的管理。

  第四条 总务处负责入住参训学员的后勤食宿保障服务工作,并协助学院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 培训楼内部的设备、设施,原则上只供培训学员入住使用。大型活动需使用场馆的,根据学院领导安排,总务处负责提供保障。

  第六条 客房入住办理程序

  一、培训部门提前提供参训学员名单,由总务部门按参训人数和报到先后顺序,收取押金发放房卡统一安排入住,培训结束时学员交回房卡,视客房情况退还押金。

  二、入住期间,学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房间的',须经培训管理部门签批后,由总务处统一进行调整。

  三、学员个人申请住单间或套间的,须由院领导批准,所增加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七条 为便于管理,每栋培训楼固定设置学员管理干部办公住房一套。新警训楼为1009室,北区培训楼为305室,南区培训楼为216、217两间。如带(值)班干部人数多,需增加房间时,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各楼设置的带(值)班干部办公(住房)只在带(值)班期间使用,入住时在总台领取房卡,该期培训结束时交回房卡。

  第八条 上级领导和来宾、培训课程外聘的教师,需安排客房的,报经院领导批准同意后,在总台办理入住手续。

  第九条 入住学员应遵守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爱护公物,因本人使用不当而损坏或丢失物品的,照价赔偿。

  第十条 学员入住时间为培训报到之日起,退房时间为培训结束的次日下午十四时止,提前入住或推迟退房的,按房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十一条 培训部门根据培训要求和培训计划,提前通知总务处(警训楼管理服务中心),由总务处做好使用场地的检修维护、卫生及其它有关保障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警务大楼演练厅的使用:由使用部门报院领导同意后,总务处负责安排使用。

  第十三条 其他散客入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XX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

培训管理办法12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劳动人事管理,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卫计科教〔20xx〕29号)精神,结合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自愿签约、契约管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培训医院和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实行统一的劳动人事管理模式。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拟在本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是在规定期限内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从业人员。

  培训医院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须按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招录计划数,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进行,录取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第四条培训期间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劳动关系委托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第五条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缴金比例和资金来源缴纳企业年金,并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第六条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培训对象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由所在培训医院负责申报。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第七条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资质允许的相应临床医疗工作。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在培训医院的培训年限计为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可不再另设试用期,并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第八条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后,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条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培训对象因两次执业医师考试未通过、培训考核不合格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本人申请,培训医院同意。延长期内签订培训协议,不再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原则上顺延期限不超过3年。

  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主动退出培训的,应当赔偿培训医院相应损失,且5年内不得再次在本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对象为非上海生源的应届医科类高校毕业生,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居住证及居住证积分,并由培训医院统一管理。非本市户籍的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培训期间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作为本市“居住证转户籍”的年限。

  第十二条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后,除培训医院及经批准同意的有关单位以外,本市用人单位不再从医学院校直接招录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沪卫人事〔20xx〕96号)同时废止。

培训管理办法13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000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000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40T刮板机

  1、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胶带

  1、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

培训管理办法14

  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要求,省医保局出台了全省医保医师管理办法,阜阳市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的文件要求,出台了《阜阳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该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是按照上级要求,经过市政府同意,医保医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启动会,也是宣传医保医师政策,做到人人知晓,更好地规范医师的诊疗行为,加强自律的业务培训会。

  下面,就做好这项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的意义

  1、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填补了我省、我市医保管理工作方面的一项空白。

  我国已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在《社会保险法》、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有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医保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对医疗机构、医生本人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权利,承担基金支出的风险。《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的出台,从政策上梳理了医生需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建立了一个责权利相对更加明晰的制度,是我省、我市医保制度的一项完善和发展。

  2、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推进了我省、我市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在医保管理的实践中,我市针对医生诊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也先后采取过夯实医生责任、明确首诊负责制度、个人违反医疗常规开具医嘱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暂停医生医保处方权等措施。但这些措施都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地自行开展的,并没有上升到全省统一执行的层次。省、阜阳市办法的出台,为我们加强医生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做到了有章可循,是我省医师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3、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医生在医保基金管理中作用。

  医保基金是群众筹资、政府补助,老百姓合作看病的救命钱,表面上看医保部门是管理者,负责支出,但实际上真正的支出使用主体是我们每一位白衣工作者。因此调动医生参与基金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一直是各地医保工作探索的重点。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医保医生做得好有奖励,做错了有处罚,改变了以往医保制度中对医生只罚不奖的惯例,这是办法设计上的亮点,相信今后还将有更多奖励政策出台。要通过制度的设计,鼓励医生为医保患者优质服务,把医保基金花在刀刃上,节约不合理支出,让医疗回归本质,不再向钱看。

  二、认真抓好《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

  1、准确把握《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内涵。

  本次出台的'《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具有鲜明的医保特色。一是明确医保基金的使用主体是医保医师,非医保医师不能从事医保患者的诊疗工作;二是明确了医保医师的诊疗行为规范,即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三是明确了医保医师与医保经办机构的关系,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是协议管理的关系,是契约关系,就是说按照医保医师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开展诊疗行为,不得违反协议。四是增强了违约行为处罚的严肃性,由于全省执行一个管理办法,并且全省联网,医保医师违规处罚记录,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2、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的主体是各位医师,而各位医师又承担着繁重的医保患者的治疗任务,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认真学习与自身业务紧密相关的政策,学深悟透,做优秀医保医师,不做负面典型,是落实好办法的前提。因此切不可办法马马虎虎一学了之,医师协议简单一签了之,学完签完抛之脑后,等被处罚当典型后说不知道,埋怨这埋怨那。各个医疗机构要多次组织学习,医保局要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学习,结合案例说法,加强警示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医保工作重点。

  3、尽快组织落实医保医师签订协议工作。

  按照阜阳市医保局要尽快推进办法落实的整体要求,市医保局要明确专人,迅速开展培训,教会各医疗机构如何开展协议签订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医保局的要求,学习好办法,签订好协议。由于是首次启动这项工作,要确保按标准符合条件全覆盖,不漏一人,所有医保医师都要纳入协议管理。

  4、加强监管,部门联动,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医保医师办法的落实主体是医保局,但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卫健委。市医保局要加强与卫健委的对接,拧成一股绳,共同形成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套取浪费医保基金的震慑力量。各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受医保经办机构的委托,承担本单位医保医师具体管理工作的直接主体,要充分发挥作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医共体牵头医院承担本医共体医保基金的安全,当然也要对本医共体内的医保医师履行监管职责。要坚持有奖有罚,各级都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医保医师。对查实的违反协议的医保医师,也要严格追究责任,按办法要求严格处理,不能手软。医保医师如果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除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逐级上查,严肃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防止医保医师管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

  总之,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切实把《医保医师管理办法》落实好,把医保基金管理好,努力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谢谢大家!

培训管理办法15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更新改造:

  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二、封存与报废:

  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每年从六月份开始机电管理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报废计划要在9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

  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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