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共2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分享。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发布程序和文件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保障规章制度得以严肃、严格、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并统一发布的具有强制约束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司内部法定性文件,包括制度、办法、规范、规定、规程、流程、标准、以及由此而生成的表格、记录、格式文本等,是公司各级单位按章办事和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使用、遵守或用于指导、规范本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工作或需要跨部门协作完成的所有规章制度均属于本办法控制范围,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发布实施。
第四条 规章制度管理是指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制定、审核、修改、批准、发布、修订、执行和废止等一系列工作,并将全部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归集,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法规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一) 对规章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推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 对新发布规章值得成文必要性、合理性、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性、文件格式、文字、条理性等进行综合审核。
(三) 责成相应部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或进行必要的修订,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二、 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组织起草、修订、审核、登记、编号、发布、归档、废止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是公司规章制度地提出、制定、修订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并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释、宣贯、推行,监督、检查、指导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所有员工都是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对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条款和工作标准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并接受考核的义务。
第三章 制度分类
第八条 公司规章制度分为以下几类:
一、 综合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zh):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基础管理、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运行体系构建等综合性经营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二、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wh):指规范和传播公司理念、行为和视觉识别系统而制定的制度;
三、 组织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zz):指为明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组织分工、职能划分、岗位职责分工、基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制定的制度。
四、 财务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cw):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收筹划、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等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五、 人事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rs):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招录与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劳资与薪酬管理、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六、 行政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xz):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行政督察、公文处理、公共关系、会议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行政办公事务而制定的制度。
七、 信息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__):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信息化建设醒目管理、软件管理、系统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而制定的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绿地管理,提高绿地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卫生管理
绿地、游园、广场及道路卫生实行实时保洁。重点对北大街、中日园园区、开发区广场加强卫生管理。
1、北大街及太阳路门面房卫生管理。卫生保洁人员早上5:30分到岗,6:00整卫生清扫完毕。保洁范围为钟鼓楼至太阳路口花带东部区域。该卫生区由3人轮流值班,早5:30至晚10:00,实行实时保洁。
2、中日园区卫生管理。卫生保洁人员早上6:30分到岗,7:30分整个园区主要地段卫生清扫完毕。保洁范围包括园区道路、绿地、小广场,整个园区卫生由八人轮流值班,至晚上8:00,全天实时保洁。
3、开发区广场卫生管理。卫生保洁人员早上5:30分到岗,6:00整完成广场卫生清扫。保洁范围为该广场和广场西部的园花坛。该区域由4人轮流值班,晚上10:00前实行实时保洁。 遇星期天、节假日等游人高峰期,所有保洁人员全体上岗,不再实行轮流值班。
保洁质量标准:各卫生保洁责任区在规定实时保洁时间内不得出现白色垃圾、纸屑等,广场、道路不得出现烟头、果核;绿地内每百平方米烟头不超过5个,绿篱等处卫生死角当天清扫一次。
卫生检查办法:分两种检查形式。
1、由生产科对当天卫生现状不定时检查;
2、单位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管理达不到标准的,按照一个烟头5元、一处白色垃圾10元标准对当班保洁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早班5:30分不能按照到岗和6:30分不能完成责任区清扫任务的,罚款50元;对脱岗、早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累积三次者勒令待岗、待岗期间仅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绿地养护管理:
1、绿地养护管理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2、按照《中日友好园绿地管理标准》,生产科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以分值计算。评比结果中的前三名,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50元,第三名奖励30元。评比结果中的最后三名,倒数第一名罚款8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50元,倒数第三名罚款30元,连续三次检查排名倒数第一者勒令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 表格:中日友好植物园养护管理打分标准 序号项目养护管理标准分值
1花坛花木生长健壮,株形丰满,叶色正常,花繁叶茂,能表现出良好的植物景观。25分
适时浇水、施肥,保证花木所需水份和营养。10分 适时中耕松土,做到土面平整,土壤疏松,土质细腻。10分 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花坛内无杂草。10分
适时修剪、整形,并及时剪除残花,枯枝和病虫枝、细弱枝;绿篱修剪要求面平、线直、弯如弧。10分 及时防治病虫害,保证花木生长健壮。10分 及时补栽,要求花木无缺苗,绿篱无断带。10分
实施全天保洁,保持花坛清洁、卫生,无垃圾、杂物等。15分
2草坪草坪灌溉要求根据土质、天气适时进行,保持草坪土壤湿润、疏松。10分
草坪施肥一年内要进行1-2次,结合浇水,证草坪叶色正常,生长健壮。10分
草坪要及时修剪,保持草高5-10cm,草面自然平整,边缘整齐。20分
及时清除杂草,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株杂草。15分 草坪出现斑秃裸露,要及时采用实铺法补植,保持草坪完整,浇水或雨后无积水下陷现象。15分
保持草坪清洁,无垃圾、砖石、果皮、纸屑等,无堆积物,搭棚及经营项目侵占现象。10分
草坪周围最好有围栏设施,禁止车辆进入,保持草坪内附属设施清洁完好。10分
做好草坪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病虫害发生。10分 3花卉及时浇水、施肥,盆花生长健壮,株形丰满,能充分表现该品种特性,做到枝繁、叶茂、花艳,有很高的观赏价值。20分
适时适当进行修剪摘心、抹芽、绑扎等,培养优美株形,剪除枯枝、病虫枝、烂叶等增加观赏效果,并控制好花期。20分 及时松土、锄草,增加根系透气性,避免杂草争夺养分,保证花木生长良好。15分
及时完成病虫害防治15分
盆花要分门别类摆放整齐、美观,场地清理干净,工具、盆花、粪土堆放整齐有序。15分
在单位技术人员指导下引进新品种,摸索新技术。15分
三、水域管理:
水域卫生及水质管理由专人负责,水面卫生实行实时保洁,不得出现任何有碍观瞻的漂浮物;根据水质状况进行定期换水,确保水质良好,不污浊、无异味。
水面出现白色垃圾的,每处罚款20元。
四、秩序管理
秩序管理分经营区秩序管理和游园浏览秩序管理,秩序管理由保卫科负责。
经营区秩序由3人定点轮值管理。禁止经营户店外经营,禁止非经营区内设经营摊位。按照经营区管理办法,凡经营区出现违规经营的,对秩序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游园秩序管理,由保卫科组织人员进行不间断巡逻,主要负责车辆规范停放和绿地植物保护。车辆未经许可进行园区以及园区内花木被人为损坏的,给予保卫巡逻人员和相关责任人20-50元经济处罚,连续三次被处罚者,给予待岗处理。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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