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办法
幼儿园管理办法1
幼儿园档案是指幼儿园全部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是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保教质量、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档案管理,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幼儿园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幼儿园档案管理办法
1.各幼儿园要按照“分类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齐全、管理精细规范、书写打印一致、存放整齐划一、便于查找使用”的'总体要求,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各幼儿园应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本园工作计划,设立专用档案柜,有条件的要建立档案室及借阅室,每名教职工应负责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幼儿园要配备具有一定档案知识并熟悉保教业务的兼职档案管理员,并确定一名园长分管,落实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工作的开展。
4.各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如档案室安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查阅(借阅)制度、入档文件要求、材料收集制度、档案学习制度等。
5.各类档案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及时归档。
6.应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并进行分类立卷。案卷要求做到分类科学合理,标题简明确切,编制目录清晰,档案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7.幼儿园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或购置的各种教学物品均应归档。
8.各幼儿园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幼教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分类归档,还应编制必要的检索目录本,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的登记工作。
9.幼儿园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必须收集齐全,规范管理,确保完整和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销毁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10.各幼儿园的档案工作,将作为评估幼儿园办园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幼儿园档案资料目录
结合我市幼儿园的实际,幼儿园的文字档案可分以下十卷内容,分别是园务管理卷、计划总结卷、办园条件卷、队伍建设卷、幼儿管理卷、教学教研卷、安全管理卷、膳食管理卷、保健卫生卷、财务管理卷。
(一)园务管理卷
1.组织机构;
2.制度汇编(职责:园长职责、保教主任职责、总务主任职责、教师职责、保育员职责、保健医职责、会计职责等。制度:工作岗位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假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备课制度、教研制度、卫生保健制度、预防接种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消毒制度、财务制度、膳食管理制度、家园联系制度等);
3.幼儿园章程、办园规划、园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保教保育工作规划;
4.上级来文;
5.向上级反馈的文字材料;
6.年审相关材料如申报报告、上年度工作报告等报上级审批的资料;
7.其他资料(会议记录等)。
(二)计划总结卷
幼儿园学期工作、教学教研工作、教师培训工作等各项计划和总结,周活动计划、一日活动安排等。
(三)办学条件卷
1.幼儿园房产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房屋建筑安全证明、消防安全证明、卫生许可证明、收费许可证明、登记管理证明明、幼儿园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2.幼儿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户外活动场地总面积及人均面积统计表;
3.幼儿园班级设置,幼儿园班级人数统计一览表,教师配备情况等;
4.幼儿园每个活动室面积及内部设施配备登记表;
5.幼儿园大型玩具、体育运动器械、器具等登记表(含自制体育用具);
6.幼儿园各种玩具登记表及生均达标情况统计表;
7.幼儿园各类教具登记表及生均达标情况统计表;
8.幼儿图书登记表及生均达标情况统计表;
9.其它资料。
(四)队伍建设卷
1.举办者及法人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单独存放);
2.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炊事员、驾驶员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和体检合格证,原件单独存放);
3.本园教职工花名册、岗位设置、各类报表;
4.教师培训、进修情况登记表;
5.教师参加教学活动的经验材料、论文、证书等复印件及登记表;
6.教师观摩教学教案、评课记录等;
7.本园教工聘用合同等文件材料;
8.教职工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及考核汇总情况表册;
9.教职工出勤、学习考勤统计表;
10.其它资料。
(五)幼儿管理卷
1.幼儿及其父母基本情况登记表、入园情况登记表、离园幼儿登记卡;
2.特殊儿童教育记录;
3.幼儿素质测查、发展情况观察记录表;
4.家长问卷调查表(全园性);
5.各班交接班记录表;
6.幼儿出勤情况统计表;
7.园内幼儿在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证书及照片等资料;
8.其它资料。
(六)教学教研卷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工作计划、规定、条例、办法
等指令性、指导性文件;
2.保教工作会议记录;
3.教研活动实施方案;
4.教学大纲、规章制度;
5.幼儿重大活动计划、方案、预案、总结、照片等;
6.各种教学、教研活动、安排、办法、成绩汇总表;
7.家园联系卡,家园共建活动材料等;
8.班务计划、教学工作周安排等;
9.教学评优、公开课成绩、教育教学活动检查记录;
10.其它教学教研活动档案。
(七)安全管理卷
1.中心学校与幼儿园、幼儿园与教师、幼儿园与家长、幼儿园与司机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2.车辆使用登记表(包括驾驶员基本情况、车辆基本情况、接送路线、随车人员等);
3.园舍安全检查记录和园内大型玩具检修记录;
4.来客登记表;
5.其它安全管理档案。
(八)膳食管理卷
1.食品定点采购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留样记录;
3.从业人员登记表及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
4.消毒记录;
5.食品卫生检查记录;
6.其它膳食管理档案。
(九)保健卫生卷
1.幼儿入园体检表及晨、午检记录表;
2.交接班记录表;
3.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4.预防接种登记表;
5.常见病、传染病登记表;
6.体弱儿管理记录表;
7.膳食调查记录表;
8.其它保健卫生档案。
(十)财务管理卷
1.各项固定资产登记台帐;
2.幼儿园各项收费单据;
3.幼儿园财务收支帐册;
4.幼儿园每月幼儿伙食收支公示单、支出明细表;
5.其它财务管理资料。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幼儿园管理办法2
为加强和完善幼儿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发挥教育科研在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导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教科研工作是幼儿园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保证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创建教科研特色幼儿园,是幼儿园各级领导、各教研组、各年级组以及每个教师的共同责任。
2.为保证幼儿园教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条例。
二、组织体系
3.幼儿园成立教科室,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科研工作。
4.教科室有教科室主任1名。幼儿园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人3人。下设教科研工作组成员(包括兼职教科员)若干名。
5.教科室行政上接受幼儿园园长室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教科室指导。
三、教科室职责
6.根据幼儿园实际,制定和部署幼儿园教科研工作,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7.负责教科研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在幼儿园的普及;负责教科研骨干的培训;负责园课题的论证、立项、经费管理、指导研究和总结,并进行园教科研成果评定;负责市级选送课题的申报、论证;负责本园教育科研资料的积累、归档;负责本园教科研成果的推广。
四、教科研骨干培养
8.教科室应有规划地培养教科研骨干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中的骨干,使教学骨干同时成为教科研骨干。
9.园级教科研骨干的'标准:
(1)教科研论文或成果获得园级一、二等奖等第的;
(2)教科研论文或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或以上等第的;
(3)教科研论文或成果获得大市级鼓励奖以上等第的;
(4)教科研文章发表于市级以上杂志、报刊或有关资料上的;
(5)在推广教科研成果的实践中取得显着成绩并得到幼儿园科室承认的。
10.园级教科研骨干资格由本人申请,由幼儿园教科室核准后予以批准。教科研骨干资格一经批准后,备案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五、成果的申报及评定
14.每学年评一次教科研成果奖,每学期编辑两本园刊和两本科研信息刊。
15.成果评定由教科研领导小组人员,依据成果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等综合评定,并邀请、听取市科研室同志及有关专家教师的意见,报请园长室批准。优秀科研成果将向市评审组织推荐,参加市级科研成果评审。
六、奖励
16.教科研成果,分论文章发表、获奖、公开课、其它奖项若干种。
17.教科研成果与论文奖,参照职代会通过的《南丰幼儿园教科研奖励办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成果等第列入本年度教师评优条件之一,载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18.幼儿园教科研领导小组中的成员,及教科研通讯员、兼职教科员,成绩突出的,可予以表彰,对教科研取得显着成绩的人员,可评选为园级教科研先进。此项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幼儿园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托幼机构是招收0—6岁儿童的保教机构,其根本任务是保障和促进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及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托幼机构(含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或单独设立的学前班)。
第二章卫生保健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四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五条对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分别实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或辖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组织或委托妇幼保健机构组织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有关部门,每3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工作评估验收,卫生保健合格者由组织检查评估的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省卫生厅统一格式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期满后重新评估验收。有效期内组织抽查,每年抽查的托幼机构(含市级抽查的机构)比例以市及以县(市、区)为单位均不低于辖区托幼机构总数的60%,市级每年抽查的比例不低于全市托幼机构总数的5%。评估验收或抽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或收回原合格证明。
第七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将卫生保健合格作为托幼机构取得执业资格及分级定类、评等创优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所)长任职前需经过儿童保健业务及管理的'培训,以后应定期参加复训。
第九条托幼机构应聘用符合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从事保健服务的医(护)师(士)应当取得医学院校毕业文凭,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执业资格认定。保健员应当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医学院校毕业的保健医(护)师(士)职称晋升与卫生系统同步进行。
第十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每增加。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接受由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二年,期满后重新校验,合格者继续从事保健服务。
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管理的培训。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三章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内容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建立膳委会并定期活动。有专人管理集体膳食,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带量食谱,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并保证按量供给。每月进行营养计算一次并进行分析,保证儿童营养均衡。托幼机构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一定烹饪技术及儿童营养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托儿所应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托幼机构室内外环境要整洁美化,各类场所、物品要定期消毒和规范使用,同时要做好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立即向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做好管理工作。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四)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幼儿园管理办法4
午睡是幼儿一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幼儿良好的睡眠习惯的形成,直接影响着幼儿的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在不少幼儿园,午睡管理环节往往由保育员独自承担。多数人认为午睡是一个相对容易组织的环节,但保育员往往只受过简单的专业训练,如何与本班教师沟通并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午睡习惯,如何让她们掌握清晰正确、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是幼儿园管理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教师和保育员共同做好午睡管理准备工作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保育员职责的第二条、第三条指出:“保育员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由此可见,教师有责任、有必要利用一日活动有效地与保育员互动,通过互动指导保育员开展工作,提高保育员的素质,并与保育员携手共同完成保教任务。
我园午睡管理环节虽然由保育员独自承担,但教师们仍要全力参与,共同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合理安排幼儿的床位
体弱儿应安排在背风处,体质较好、怕热的幼儿可安排在通风处(但不吹对流风),易尿床和活泼好动爱说话的幼儿睡在便于保育员照顾的地方。
第二,教会幼儿正确穿脱衣服的方法
衣服鞋袜自下往上脱,从上穿到下,冬天可以将一件毛衣脱在床头,以便起床时及时穿上,脱鞋后把鞋摆放整齐。中大班幼儿要将自己脱下的衣服整理整齐,放在固定的位置,小班幼儿在保育员协助下完成整理并逐渐培养自己整理的能力。
第三,睡前如厕
教师组织幼儿进寝室前要求每个幼儿都去上厕所,然后安静地进寝室。
第四,做好入寝室前的安全检查
检查幼儿口腔里有没有含食物,有没有携带不安全的小物件上床等。
二、创设良好的睡眠环境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创设,并有效地利用环境,促进幼儿的发展。”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创设环境,更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好环境这一教育资源。寝室的布置应给幼儿一种温馨宁静的感觉,易于稳定幼儿情绪,光线要柔和,幼儿午睡时空气也要保持新鲜。
我园的做法是: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勤洗晒被物,半个月晒一次,一个月洗一次,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做到勤消毒(可选择消毒液、紫外线灯等来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幼儿睡前,教师拉上窗帘,为幼儿入睡创造一个安静、暖和、舒适的睡眠环境,从而提高幼儿的睡眠质量。天冷时,在幼儿脱衣服前先把门窗关上,等幼儿全部睡下后再根据天气情况来决定是否开窗,以达到通风及适合的温度和光线。夏天,教师则根据天气情况适当使用空调,不让幼儿睡在直对冷气出口的地方。此外,教师应播放一些轻柔、抒情的催眠曲,可以使幼儿全身放松,安静入睡。
三、对保育员提出午睡管理的具体要求
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保育员工作琐碎而又繁杂。为了使保育员明确工作任务,减少忙乱现象,我园拟定了一日保育工作常规,对午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有计划、分阶段地对保育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第一,在班在岗,不打瞌睡。保育员要一刻不离地坚守寝室,走路轻、说话轻,关注幼儿午睡的全过程。非值班人员午睡期间禁止在班级聊天喧哗,午睡时段保育员要将手机铃声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不能做与午睡无关且影响幼儿午睡的事情。
第二,午睡时保育员要勤于巡视。保育员在巡视中要做到三勤:眼勤、手勤、腿勤。眼勤,即要求保育员坐和站的位置能及时观察到幼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手勤,即要随时用手探视幼儿的体温,能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增减幼儿的被褥。对不能入睡的幼儿给予轻抚,或用影响他人的动作给予提示。腿勤,即要在室内来回巡视,仔细观察幼儿的午睡状况。
第三,正确、及时处理午睡时出现的情况。对于体质弱、入睡后易出汗的.幼儿,保育员应不停地来回重点巡视,及时擦汗并根据情况增减被褥。对于入睡后喜欢踢被子的幼儿,保育员应及时帮他们盖好。对个别调皮捣蛋的幼儿,保育员要用正确的方法安抚、引导和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对于尿床的幼儿,保育员要及时替其更换。保育员一旦发现幼儿出现身体异常情况,比如发烧、呕吐等要密切观察,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给予正确处理。
四、建立检查反馈机制
我园要求保育员做好交接班和记录工作。每天,保育员都应向教师反映幼儿的午睡隋况,便于教师安排教学活动。离园时,保育员应与家长交流幼儿午睡情况,配合家长培养幼儿良好的午睡习惯。幼儿园根据午睡管理的环节,制订了详细的检查指标,行政值班人员须每天坚持巡视和检查。在每周的保育员会议上,行政人员及时反馈午睡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此外,我园定期安排保健医生对全体保教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季节宣传卫生教育及传染病预防知识,普及异物入耳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常识,教授一些疾病发作时的症状、现象及处理策略,并练习正确的应急措施和规范的操作动作。
幼儿园管理办法5
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的有效手段。加强幼儿园教科研的常规管理,规范教科研行为,提高教科研水平对于推动幼儿园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逐步建立一支科研型的教师队伍,提高幼儿园整体的教科研能力。促进幼儿园向更高层次发展,教科室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科研日常管理办法
1、幼儿园教师应不断加强自身教科研理论水平,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教师每天努力抽出一小时时间自学,集中学习由教科室组织各课题组开展,每月开展一次。
2、幼儿园为教师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安排人员;村幼教师向本园教师学习,每学期向村幼展示1-2次。
3、教科室定期进行课题展开的抽查工作。
4、课题组每月组织学习和活动一次,随时做好科研记录、分析工作。
5、幼儿园教师应勇于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教科室每学期编印一期《牵手》。教师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园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6、教师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每年8月底以前交教科室一篇。
7、教师积极撰写科研信息,积极向各类杂志、刊物投稿。
二、教科研活动
1、各教研组要在学期初制定好学期教研计划,落实好本学期组内教师的研讨课、汇报课。教师上课前教案由共同讨论、集思广益,课后集中进行评析。
2、每周五定为课题活动日,每次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安排,教科室或园领导参与指导。
3、开展相互听课活动,村幼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5-10节,本园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
4、期末,各教研组认真总结本学期教研活动情况,思考改进方法,形成书面材料。课题负责人做好课题阶段性总结工作。
三、教科研档案管理
1、幼儿园科研档案管理采用集中管理的办法,园科研档案资料由教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与保管,原则上采用以学年为基本时间单位的时段归类办法。
2、幼儿园建立课题分类档案,一个课题一份档案。
3、建立教科研综合档案。
4、健全管理档案,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教科研评价考核
1、教科室负责幼儿园教师教科研工作的评价、考核、资料收集工作,为幼儿园对教师教科研工作情况提供考核依据。
2、教师教科研工作的评价考核为每年度一次,考核时间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3、每学年幼儿园对教科研工作突出的教研组或个人给予评优优先考虑,对承担园级以上观摩课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4、幼儿园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考核列入年度考核,与职务评聘、评优评选挂钩。
幼儿园管理办法6
通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我深深体会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和基础,家长们把孩子送到学校学习与生活,就是把孩子送到我们这些园丁手上,希望这一颗颗花朵在我们的悉心呵护与浇灌下安全,快乐地成长。因而,作为老师的我们对待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都承担着高度的责任。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安全管理职责,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以及安全事故处理等各方面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方法,使我们老师对校内的学生安全管理有了十分清晰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我从以下几点谈谈在校内如何做到保护学生安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第一、在校期间,我有责任阻止一切可能因疯逗打闹引起的.危险行为。学生在追逐,打闹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如果学生摔到某些物体上,可能产生无法预计的严重后果,因而我有责任阻止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作为一名副班主任,我要全力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打饭,做操,列队,外出游玩,运动会等活动中全面照顾每一位学生,将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小程度。
第三、作为一名学科老师,我要按时进课堂,并及时清点班级人数,对缺席学生的去向要尽快调查清楚,并在课堂上随时观察学生的行为,关注他们的发展,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教育,让学生了解与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第四、与家长沟通,向家长们说明校内安全的必要性,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总之,我们教师不仅仅要教给学生学科知识,更要向学生灌输安全知识,让这些幼苗在我们的苗圃中安全地成长。
幼儿园管理办法7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一)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一至二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一名。
幼儿园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劳人编[1987)32号文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备保健人员。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有关规定。
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应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条件,有哺乳室的应设立奶库。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
(三)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3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完成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五)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六)制定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健康的儿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八)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环境。
(九)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训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十一条儿童人园所要求;
(一)儿童人园所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见附件)。
(二)对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四十二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见附件3)。
(二)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见附件4),方能上岗工作。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由卫生部统一监制。
(三)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第十三条托儿所、幼儿园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第十四条托儿所,幼儿园应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将其作为园所评估的重要指标。
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管理办法8
前段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随后又上网查阅了有关资料,感觉学有所得,颇有收益。
其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分管教育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教育系统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我明确了教育的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
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活动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
7、开展专题整治活动;懂得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在此基础上,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认识又得到提高,能够想到: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门尽力投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给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么,作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紧紧跟上。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幼儿园管理办法9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 班 ) 、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 以下统称学校 ) 的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接送学生车辆分为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 和非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
接送学生车辆包括 学校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五条 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标识, 非专用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设置全省统一的标志牌。
接送学生车辆的 外观标识式样、标志牌式样及发放程序 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 接送学生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 7 人的载客汽车。
(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 - 20xx )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三)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七条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 12 分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 有接送学生任务的学校,应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拟用申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的申请后应会同当地公安等部门对拟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工作。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并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外观标识的监督检查 。
除定期检验外,接送学生车辆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十条 非专用接送学生 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 标志牌。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 配合学校定期对学生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清理。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未喷涂外观标识或无标志牌的接送学生车辆 ,应责令其停止运营,并将 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第十四条 接送学生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
第十五条 学校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 单位使用自备车辆接送学生的,应将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报学生所在学校备案,并办理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第十八条 接送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学生的自备和长期租用车辆,学校或幼儿园应安排随车照管人员。
第十九条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学校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对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分别给予表彰。
第二十五条 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接送学生车辆优惠政策并对接送学生车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二十六条 各市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七条 各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幼儿园管理办法10
一、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是一切工作的指导和灵魂,因此,全园教职园工先后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学习,使我们能在卫生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具体工作和措施
(一)领导重视
光学习还不够,一定要将学习的内容,渗透在实际的工作之中,因此,我们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把幼儿园卫生工作纳入了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在幼儿园每月一次的工作安排中,就专门有一块卫生保健工作。这其中包罗了大到防治食品中毒等涉及幼儿生命健康的安排,小到如何操作幼儿用餐的分餐步骤,可以说,幼儿园领导十分重视卫生工作,把它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
(二)保健教师加强工作力度
1、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保健方针,把好入园关,做好幼儿健康体检工作。
1)我们要求新生必须持有效的体验卡方可入园。离园三个月必须重新体检。认真进行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查”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有传染病,及时上报交做好终末消毒工作,坚决不让传染源进班。
2)认真做好每日消毒工作,督促保育员、营养员严格按照消毒常规进要求进行操作,采取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3)根据季节等因素,和教师一起配合,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如:常见病高发季节(3月、4月),则和教师一起密切观察幼儿一日变化情况,加强熏醋、空气消毒杀菌等工作,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再比如:再肠道传染病易发期(6月),则更加重视加强食品的验收,幼儿的饮食卫生工作等等。
2、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安全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
1)定期巡视和检查幼儿园的大型玩具、活动设施、体育用具等,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或者是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确保幼儿的安全。同时,教师利用集体活动的时间,组织幼儿进行具体形象的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幼儿在活动时的自我保护意思,防止事故的发生。
2)利用幼儿园的画廊、门厅、教室门口的宣传栏等空间,有针对性的向家长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
3)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特点,向家长进行重点的宣传该季好发的传染病、流行病的'特点、症状、以及防治等事宜,使家长能了解卫生常识,主动的观察幼儿,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防止疾病的蔓延。同时,为了使家长能够深入地了解自己幼儿的健康状况,我园还特聘妇保院的医生,定期的到幼儿园来坐诊,解答一些健康、安全、保健知识。
3、根据幼儿生理特征、营养需求,制订每周菜谱
1)根据季节特点、搭配要求,选择营养、多色彩的食物,增进幼儿食欲。
2)通过保健教师、营养中巡查,听取教师的反馈意见,作为制订菜谱的依据,不断改善幼儿膳食。在满足幼儿对三大营养索摄入要求的基础上,使幼儿对幼儿园的菜爱不释手。
3)根据少数有疾病、营养不良、贫血的幼儿,根据不同情况,制订不同的病号菜和营养餐,使得这些幼儿尽快恢复健康。
4、加强对食品、食堂的工作检查力度
1)食品采购安全。加强配送食品的质量检验,一旦发现有变质、不洁等问题的食品,马上退货,同时采取两人采购制度,采购优质的食品,确保了师生的安全。
2)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厨房内外环境,采取下水道扣网、购买粘纸等措施,做好老鼠、蚊子等四害的防制工作。
3)对幼儿用餐的餐具、厨房间的工具等认真做好消毒工作,生熟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同时,认真做好当日食品的留样工作,贴标签,记日期。这样有效的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4)厨房间的操作人员都有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把好个人卫生工作,不留长指甲、戴戒指、进入厨房间,一律穿上清洁的工作衣帽,备餐间的食品专间的操作人员则带上口罩进行工作。
5、加强校园的环境整洁工作
1)干净整洁的校园,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因此,我们将幼儿园分成若干个区域,分配给每个班级,这样既保持了校园内的整洁,同时,又激起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使校园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2)创建无烟区,学校是公共场所,同时,又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地方,所以,我们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设置了禁烟标志,同时利用宣传栏、和吸烟家长个别交流、让幼儿教育家长等一些形式,使家长直觉的响应我们的号召,走近校园,就把烟头掐灭。这样,使我们的校园成为名副其实的无烟区。
总之,多年来,我们的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面对新的形势,幼儿园的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那么,我们的卫生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幼儿园管理办法1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是学校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10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中小学幼儿院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特点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既规定了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规定了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针对性很强。《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
四是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办法》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的.事故,《办法》提出“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巡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较好地体现和贯彻了《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主 m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义务教育法》第23条规定,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办法》专设“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一章,有针对性地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安全管理中依法管理、各负其责方针的落实。
第二,校内安全管理。结合《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1款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第三,校舍安全管理。校舍是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重要的、基本的条件,校舍安全也是比较突出的实际问题,亟需解决。《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2款以及法律责任一章中的第52条对政府保障校舍安全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则主要从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的角度,对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报告作出了规定,有利于各有关义务主体全面贯彻落实法律的规定,共同保障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
作为战斗在教育工作最前线的老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老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让家长放心。
幼儿园管理办法12
前段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随后又上网查阅了有关资料,感觉学有所得,很有收益。
其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气力,作为分管束育安全工作的我遭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浏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惓惓之心,激动民心,更鼓励着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遭到全国民众的拥戴和称赞;国家之决心一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教育系统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构成动力,就可以有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分都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协力,依法治校,定能首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纵性极强,的确是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我明确了教育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握了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品中毒、防火、防外来犯法、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
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活动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展开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展开安全演练活动。
7、展开专题整治活动;知道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
在此基础上,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熟悉又得到进步,能够想到: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分尽力投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给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末,作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牢牢跟上。要牢牢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幼儿园管理办法13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一)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至2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幼儿园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劳人编〔1987〕32号文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备保健人员。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有关规定。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应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条件,有哺乳室的应设立奶库。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
(三)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完成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五)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六)制定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健康的儿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八)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环境。
(九)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十一条儿童入园所要求:
(一)儿童入园所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二)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二)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由卫生部统一监制。
(三)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第十三条托儿所、幼儿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第十四条托儿所、幼儿园应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将其作为园所评估的重要指标。
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单独设立的幼儿班(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幼儿园管理办法14
一、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卫生原则
1.经常锻炼
体育锻炼必须经常进行。学前幼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都应有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锻炼。
2.全面锻炼
必须选择对学前幼儿有益的多种项目进行科学的锻炼。
3.循序渐进
学前幼儿的体育锻炼必须循序渐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运动量和动作的复杂程度。
4.注意个体差异
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使每一个幼儿得到锻炼,但是,由于每个幼儿的.体质条件、营养状况、家庭的教养方式、健康现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幼儿的运动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组织活动时,要随时观察幼儿的反应,对体质较弱的幼儿要格外关心,降低要求,如发现异常,要分析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心脏病及肾脏病患儿一般不宜进行锻炼。
5.注意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的组织
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运动结束时的整理活动是进行一般性体育项目所必须的。锻炼前作适当的准备活动,使运动量逐渐增加,对于逐步提高心血管系统的活动水平、消除肌肉及关节的僵硬状态、减少外伤的发生是有益的。而在大运动量的锻炼以后,为了使躯体和内脏比较一致地恢复安静状态,必须进行一些整理活动逐步减轻运动量,通常可为幼儿选择慢跑、散步、放松体操达到这一目的。
6.注意运动与休息的适当交替
学前幼儿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都易产生疲劳,锻炼过程中必须安排适当的休息,避免因运动时间过长而导致身体机能不能及时恢复,防止因生理负荷过重而引起的运动创伤。
二、学前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
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宝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入托,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管理办法15
通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分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吴校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幼儿园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幼儿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顺利的开展;
(三)、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制度;
(四)、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激发师生积极性;
(五)、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
(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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