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部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3-03-28 14:20:32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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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部考核管理办法

招商部考核管理办法1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营销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应进行指纹考勤,在外地出差期间应在每日8:309:30之间,用所在地固定电话报岗并填写当天《工作日志》,以邮件形式发给直属领导和销售内勤。一次不发,扣款10元,两次不发扣款20元,三次不发扣除50元,并视情况回公司做述职。

  二、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并在事毕到岗当日填写《补卡申请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销售人员在外地请假,要按权限打电话给各级主管领导,待领导同意后请假人自行打电话给销售内勤,由销售内勤写请假条,按请假流程报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销售内勤告知批示结果,请假人在得知批示结果后请假方可生效。

  四、请假结束后,第一天上班应该向主管领导和行政人事中心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五、销售人员在外地,在规定时间后30分钟之内打电话扣款10元,30分钟至1个小时扣款20元,1个小时以上计半天事假。未报岗扣除50元。

  六、营销人员用异地固定电话报岗,公司核查有问题者,按旷工处理。

  七、销售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接收领导及公司信息,如发现不开机行为第一次记事假,第二次以后除记事假外追加罚款200元。

  八、车票报销一律采用机打车票,如有手撕票,则在出发前和到达后分别用固定电话给行政人员。

  九、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招商部考核管理办法2

  为确保招商部的工作有条理、有计划的执行,规范招商人员的招商行为活动,有效调动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有效的保持团队的团结稳定性,达到项目预期的招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商人员工作要求

  1、招商首问责任制

  招商首问责任制中规定的首问责任人是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的招商人员,首问责任制是招商人员职、权、责明确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避免在招商工作中出现推诿条理不清的现象,使招商部有良好的跟进服务制度,有必要贯彻首问责任制并进行考核。

  2、招商日记制度

  招商人员实行招商工作日志制度,对每日招商工作进展情况做详尽记录,以便本部门随时掌握招商进度。

  3、招商汇报制度

  招商人员外出招商期间,必须每天一次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招商动态、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信息实行记分考核,并设计明确的标准。

  4、招商人员业绩考核制度

  所谓业绩考核,就是指对招商人员的提成及奖金以招商业绩为标准进行的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招商人员实行双重考核,分别以月度、季度或年度为单位,对招商人员的硬指标和软指标进行双重考核。

  招商人员业绩考核硬指标:当月完成的招商项目或者实际招商金额,已完成的招商项目总量和累计招商金额。

  招商人员业绩考核软指标:招商人员月度工作重点完成质量。包括月度工作项目数量、工作难度,完成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软性的工作指标,其中特别需要提出招商人员的创新工作精神。招商部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工作抽查,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能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部门年终考核范围。

  6、招商现场管理制度

  招商现场管理制度考核主要参照招商部日常工作要求及考勤管理规定细则等要求进行考核。

  二、招商奖惩制度

  1.招商的奖惩制度的建立

  1)实行严格的制度化操作。

  2)奖励形式以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结合。

  3)本部门的奖惩制度在坚持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下,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若发生冲突,以公司奖惩制度为准。

  4)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部门的所有员工。

  2.考核办法

  1)工作完成任务的认定

  (1)与租赁户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

  (2)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

  (3)租金或相关费用收取到位。

  2)每月每人按4套考核,超额完成任务可以接转下月指标。

  3)每月超额完成任务招商业绩第一名者,给予部门奖金(具体金额由部门领导定夺)

  4)上月任务没有完成的,下月指标中超额完成的补发上月扣发的工资和补贴。

  5)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且业绩考核最后一名者,处以罚金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6)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任务,并且业绩连续排名在最后的`一名者,公司予以劝退。

  7)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给予一定奖励。

  8)利用公司资源、自行进行交易的或克扣、索要租赁户回扣、提成的,除扣除工资外,没收非法所得,按情节轻重予以除名、追究法律责任。

  9)考核兑现:当月奖惩在当月发工资时兑现,招商提成根据完成的情况按月予以兑现。

  3.招商部具体奖惩细则

  有下列情况的,给予部门内部表扬:

  1)热忱为客户服务,受到客户提名表扬者;

  2)遵守公司及部门规章制度,持续无违规、违纪情况者;

  3)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赢得尊重者;

  4)业绩为当月第一名者;

  5)为公司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获得采纳者;

  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罚:轻微过失(罚款50--100元/次)

  1、客户进门时,值班招商人员未主动起立迎接;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电话;对客户不理不睬,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

  2、工作时间内带无关人员到招商部。

  3、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4、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5、不按照按顺序接待客户,挑客户、抢客户者。

  6、未经同意擅自对客户承诺者。

  7、违反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

  重大过失(罚款100--200元每/人),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1、对客户、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态度极其恶劣者;

  2、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

  3、在部门内部造谣、拉帮结派、制造事端,影响部门团结者;

  3、当班时饮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工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4、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严重影响工作;

  5、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

  6、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7、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8、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未服从领导协调安排。

  9、态度恶劣,恐吓、威胁、骚扰客户,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10、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或礼物;

  11、要求客户代办私事,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

  12、签错价格者,除弥补全部损失外,给予罚款200元;

  13、伪造客户登记者(在公众登记本);

  14、未自行核对租控,将房号租重,如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15、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损失者;

  16、利用工作职务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17、未经公司许可,私自代已租客户转租者;

  18、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19、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4、其他事项

  1)本部门所罚款项一律在员工当月工资内扣除,并作为部门基金,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奖励、活动经费。

  2)部门工作人员所受各种奖、罚,一律载入个人档案,作为人事考评、年终个人考核的依据。

招商部考核管理办法3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____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驻点招商力度,提高驻点招商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县驻点招商分局和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驻点招商分局及驻点招商人员。

  二、任务要求:

  1、本年度签约项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少于1亿元。

  2、本年度新开工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____万元。

  三、考核业绩的确认标准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载体单位、县直部门的招商引资业绩确认标准执行。

  四、工作待遇:

  1、驻点期间的生活补助每人30元/天;租房补贴每分局1000元/月,不足部分租房费用在组团招商经费中列支;手机通讯费据实报销,驻点招商负责人最高不得超过5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超过300元/月,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实行按月结算,次月结清,逾期不予办理。

  2、县直组团的驻点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由县财政单独列支,在县招商局统一报销;交通和其他费用由县直组团自筹并监管使用。各镇的驻点相关费用由各镇承担并监管使用,驻点生活补助核报后复印一份报送县招商局备案。

  五、驻点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

  1、工作日志制度:驻点招商人员在外驻点期间,各驻点招商分局每天必须认真记载各自的工作日志,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收集信息、接触客商、跟踪洽谈、签约项目跟进情况等。工作日志备查。

  2、月度信息、总结报送制度:各驻点招商分局,每月根据当月的驻点招商情况做好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当月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和次月的工作打算;各驻点招商分局全年收集的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不得少于20条;信息、总结每月上报一次,当月25日前上报至县招商局和招商组团参考备案,急事急报。

  3、离开驻点报批制度:驻点招商人员要服从县招商局和所在招商组团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不得无故离岗。经县招商局和组团负责人同意陪同客商回陵考察洽谈项目视同驻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人员要向县招商局和组团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驻点时间实行本人申报与驻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据实考勤驻点天数,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将会同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驻点情况,如抽查中,一次不在驻地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5天驻点时间(所扣天数不超过自报天数)。

  4、时间要求:每个驻点招商人员在外驻点天数不得少于20天/月(包含陪同客商来考察时间)。

  5、履行三位一体服务职责:筛选项目信息,将有投资意向的客商介绍到考察、洽谈,促成项目的签约落户;对于已签约的项目,各招商分局要继续跟进,促进投资方履约,打入土地订金、做好注册登记、平面规划设计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跟进情况及时上报县招商局和招商组团。

  六、考核办法:

  1、考核由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组会同县委组织部单独进行。考核侧重于工作实绩,以签约项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和当年新开工项目形成固定资产额度为主要考核指标。根据《驻点招商人员考核表》(见附表)评分结果,对所有驻点招商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不超过25%的优秀比例,依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优秀人员。考核结果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2、驻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分低于80分的驻点招商分局、个人不予评奖、评优。对在当年度无招商引资实绩的驻点招商分局,给予通报批评。

  3、当年签约项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驻点招商分局、个人不予评奖、评优。

  4、年度考核优秀的驻点招商人员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直接评优。

  5、本年度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或连续2年考核优秀者,将予以提拔重用。

  6、驻点招商分局局长对驻点招商工作总负责,对连续3个月驻点工作不到位、无成效的驻点招商分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对不服从管理、多次无故离岗的驻点招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招商局调整其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将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1、招商部实行部门考核方式。部门经理负责根据考核项目对其下级进行考核。

  2、招商部人员编制:3人(招商部经理1人,业务员1人、接待员1名)。

  3、根据本考核管理办法按季兑现季度考核提成部分,考核工资年末兑现。

  4、考核指标:

  A、总出租面积02.3㎡;

  B、空场基数:淡季5400㎡,空场率15%;旺季0㎡,空场率10%。

  C、主卖场租金总额:万元。

  D、总撤场面积:4000㎡以内。

  E、总招商新增面积:7500㎡以上(列入季度考核指标不低于退场面积的15%)。

  5、季度提成考核方法:

  A、新进客户,按2元/㎡计奖;

  B、凡租赁单价、保证金、工商管理费、装修费及免租期、合同期未按公司现行规定执行者,不得计入本项提成。

  6、考核年度考核办法:

  淡季(1月、2月、6月、7月、8月)空场率15%,即5400㎡,租金应收总额545.82万元;

  旺季(3月、4月、5月、9月、10月、11月、12月)空场率为10%,即0㎡,租金应收总额849.76万元。

  全年撤场面积超过5000㎡,扣发招商部绩效考核工资的50%;

  全年平均低于上述指标,扣发招商部绩效考核工资; 全年平均完成上述指标,核发招商部绩效考核工资;

  全年平均超额完成上述指标,按超额租金的%计发奖金。

  7、其它:所有违反公司管理规范的行为,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奖罚,每月考核备案,年末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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