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时间:2024-08-13 09:25:19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精选15篇)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精选15篇)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管理,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供应服务质量和存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以及各法人单位、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物资采购和存货管理业务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上级各主管部门有关物资采购规程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阳光采购工程,严肃采购纪律,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文件,实行“计划、采购、资金”三个集中管理的原则。在物资采购与存货管理相关单位和部门分别设置计划、采购、审批、合同管理、验收、保管、稽核等岗位,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不得一人承担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工作。确保办理物资采购与存货管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物资采购与存货管理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

  (三)采购与验收;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发出、领用、处置的审批与保管。

  第四条 物资供应公司是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单位所需物资的需求计划审核汇总和采购计划的编制送审;负责所采购物资入库保管以及配送发放等保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按公司及财务部门要求取得、填制、传递和登记有关凭证和帐簿;执行盘点制度,协助财务部门搞好材料结算与存货核算工作。

  经公司批准,部经营单位在物资公司的指导下自行管理存货业务,如燃料销售公司、物流发展公司、商店超市等商贸流通单位及泥浆材料厂、空气分离厂、服装厂等加工销售单位。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机构为生活服务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按运塔字xx]4号文件执行),燃料销售公司自行管理销售油品等进销存业务的同时,也是公司本部各种油品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物资采购办公室是公司物资采购业务的职能部门,物资采购办公室在遵照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物资采购业务,主要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根据供货能力、周期、质量、价格等诸多市场信息对供应商初步选择确定并发送物资采购信息;确定采购方式,组织进行招(议)标或比价的方式开展采购业务;与最终确定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联系供货及退换货事宜,落实和完成物资采购计划,做好到货及退换货记录;逐笔对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要素进行审核;向供应商索取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清单等单据,及时办理传递手续;负责组织建立物资供应商评价体系;负责牵头办理采购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在坚持三个集中的同时,实行统放结合的办法,零星、急用料、专用物资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自行办理采购业务的,需经物资采购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在审批范围内办理。

  第六条 企管与法律部门负责和组织制订物资的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审核物资采购计划;按照审定的采购计划和最终确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针对物资采购业务的计划准确率、到位率、库存积压、超限以及待料情况等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审核签订各商贸流通和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商品及产品的销售合同;监督检查买卖合同的执行情况;负责牵头处理物资采购、存货管理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纠纷甚至法律诉讼的事务。

  第七条 安全与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和使用的产品质量认可、计量鉴定、质量监督检查;负责质量、计量纠纷的处理;负责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负责特殊产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消防产品、防爆器材、安全检测仪器、防护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厂商安全资质审查工作;负责按公司相关规定管理公司闲置废旧物资(包括各种边角余料)。

  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和采购资金的总额控制;参与物资采购招标和合同签订;集中统一管理货款结算,负责对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审核工作;集中统一负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存货的核算业务;组织对库存物资的月度收发情况进行稽核,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参与编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参与对相关部门的考核;组织制定库存物资计划价格;审定积压、废旧物资的处置价格。

  第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收集供应商的拟供货及报价清单,经过比价结合物资供应商评价资料确定供应商并在相关会议通过后最终确认;负责对物资采购及销售业务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等环节进行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和抽查;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效能监察。

  审计部门负责对大额物资采购或销售业务(10万元及以上)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过程的监督,对10万元以下询比价结果进行抽审;监督审核库存积压物资管理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负责对《公司物资采购与存货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物资需求单位根据消耗定额编制物资需求计划,负责物资需求计划编制上报、技术确认、物资领用;参与采购方案的编制、技术评标标准的制定,参与物资采购和销售业务的招投标及合同谈判、非标准物资到货后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 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物资需求计划由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编制、季度、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上报物资供应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对各单位所报计划审查核实后,及时进行分析汇总,进行“六平一代”,(即平库存、平积压、平在途、平期货、平修旧、平利废,一代指代用物资),保证科学、合理的安全库存量为前提,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和按要求送审。各种采购计划的具体编制要求、上报时间和传递、审批手续等要求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相关管理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办理审核程序和组织采购业务,确保物资的及时到位。因用料单位计划不周,未及时纠正,或纠正不彻底而造成物资积压浪费者,由计划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商品销售及生产加工单位也要本着以市场为导向和以销定产的原则购进和生产加工,减少盲目性,杜绝积压、浪费。

  第四章 物资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入库验收制度

  第十三条 采购物资必须保证质量,物资质量实行全过程质量责任制,坚决杜绝质次价高的物资入库。在采购合同或协议中就必须明确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检验规范、适用范围和产品质量标准及法律所要求的有关证件,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凡国家及行业质量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商,严禁订购其产品。

  第十四条 由技术部门或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条文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采购的物资必须具备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出厂证。无三证产品不得采购和验收入库。采购重要物品必须具备产品标准,进口配件必须选择正规渠道进货,保证产品质量。不合格物资严禁入库。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生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退回并索回货款。

  第十五条 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出具验收证明,由仓储保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公司及财务部门要求填制入库单,并登记存货实物明细账簿。

  保管人员按包装、件数验收,根据交接单逐项检查,认真核实“运输记录”和“商务记录”,油料入库单还必须附送供货单位及过磅单,包装箱、袋、桶、捆要完好,无散包、破损、残缺、污染等现象,发货件数与实到件数相符,堆装货物要按实到件数验收,并做好到货记录。要按规定做好现场交接签认工作,避免发生纠纷,提高工作效率。验收入库中发现到货物资短缺时,应根据各种记录和供货合同条例进行核对,严格分清供、运责任,并通过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发现残损,短缺,质量问题时,在未处理前,仓库保管员应按原包装妥善保管,不能动用或丢失。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单位提供的加工产品(修制品)凭技术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入库,价格以企管部门下达的修制品计划或与加工单位签订协议为准。

  各商品销售及生产加工单位购进商品或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也应按照上述要求分别由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和登记存货实物明细账簿。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乎有关标准的次品、报废品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处理。

  第五章 库存物资、存货的保管制度

  第十七条 库存物资保管工作必须遵守准确、及时、经济、安全的原则,必须做到“四号定位”、“五五存放”、“四对口”的科学管理。必须按各类物资的特性和具体的储存条件,定期维护保养、抽样复检、整码码垛,做到“十不”无损储存。

  (一)应根据物资的特性科学存放。对于一些精密度要求严格的库存物资、存货要特别注意,不要损坏其物质本身质量。

  (二)对于可除锈的物质,锈污除干净后,用石蜡、润滑油、合成防腐剂涂刷凉干。

  (三)需进行包装的物资进行包装后,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保管。

  第十八条 库存物资要按照保管规程要求建立台帐,要做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许可证、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有效期等内容齐全,包装、摆放、储存符合要求,物资仓储管理工作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物资部门仓储管理工作等级标准》执行。验收入库的`物资,必须做到帐、卡、实物、资金四对口。未经检验验收的物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付款。

  第十九条 库存物资要做到有动必点,坚持永续盘点的制度。库房每月要全面盘点一次,库房盘点必须填写盘点表,由相关人员签字,每年五月底前必须搬动整理检查一次,以防生锈。腐蚀受损件在每年十一月底全面清仓查库,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研究后一次性处理。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损坏、变质或积压等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要积极盘活积压存货,对毁损、报废、技术淘汰的存货经相应地授权审批,及时处理。发现库存盈亏的,及时上报,库房和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业务处理。

  (一)、同名、同数、价格差异、出账引起的亏损,由保管员填写调整单,科长或单位领导审批,即可出账。

  (二)、由于收发差错引起的盈亏,清仓查库中发现的责任不明的盈亏,由保管员填写盈亏单,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处理。

  (三)申请报废的物资,必须说明原因,每年十二月初由保管员填写报废物资申请表,由技术部门鉴定后,交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出账处理。

  第二十条 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分类编目,定期与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并对不一致的项目查找原因,落实责任。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本、收发差错记录本、巡回检查记录本,做到发现问题记录有时间、有措施、有处理结果。

  财务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对存货进行盘点,与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查明差异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盘点报告,经审核批准进行账项调整,以保证账实相符。在期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六章 库存物资和存货发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物资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发放使用。各库房凭填列完整正确、手续合格有效的发料单做为库存物资或存货的出库凭证,轮胎、工具、劳保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各配件库房中的大件、总成件领用还必须登记领用台帐。用于销售的必须附有销售清单有关联次,必要的还需审核相关销售合同。库存物资发出审批程序按照公司有关成本费用管理规定和各单位具体的油材料领用管理规定执行,用于销售的存货发出审批程序按照公司有关销售与收款管理规定和各单位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库房保管员要审核出库凭证填写是否齐全、出具的证明是否有效,物资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发放原则,发料分单位单次分发,不允许两个单位混发。

  对已经发出的物资和存货,当月必须办理出库,属于生产加工的,对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发放、领用,必须分别凭合格的出库凭证办理出库。属对外销售的,当月还必须开据销售发票并准确挂帐,否则追究保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各商贸流通单位对外销售业务的资金回收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末资金必须回笼,为降低经营风险,大额销售必须签定销售合同。

  库存物资的发放要求如下:

  (一)、依据发货凭证,按其数量准确发出,不准多发或少发。

  (二)、发放物资程序:动标签、发货、点库存、签字核对。

  (三)、交提货人当面点清楚,由提货人在发货单据指定位置签字。

  第二十二条 物资的包装要求

  (一)、能保持原包装的按原包装发货。

  (二)、选择牢固的包装物。

  (三)、按装箱要求,上轻下重选择合适的衬垫材料。

  (四)、装箱单要填清箱内品种、规格、数量、发票号及包装人员签名。

  第二十三条 下列物资不允许出库

  (一)、凭证填写不清,或印章、审批手续不齐全,不允许出库。

  (二)、非正式出库凭证不予接受,特殊情况必须由有关业务主管签字并有处理方法方可发放。

  (三)、生锈腐烂、变质物质不允许出库,经保养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四)、待收料物资不允许出库,如生产急需,先由计划员开估价入库料单,并经检验后,保管员方可迅速处理,保证生产需要,产品合格后方全数入库。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和登记领用台帐制度

  (一)按技术部门规定的交旧物资范围,收回旧件,发出新件。废旧料由专人负责管理,按技术部门以及公司运财字[20xx]205号《关于公司闲置报废物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之要求回收、保管、存放和处置。

  (二)轮胎、工具、劳保和低值易耗品库房以及各配件库房中的大件、总成件领用必须建立登记领用台帐制度,领用人员在出库凭证上签字同时还需在台帐的指定位置签字。台帐登记应统一规范符合公司规定,台帐登记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备财务部门、领用单位核查和上级部门核查。

  领用轮胎未达到规定行驶里程的,责任人按供应及技术部门核定的损失进行赔偿后,方可领用,工具、劳保及办公用低值易耗品未到领用周期的,不予发放,人员调动调离岗位的,根据台帐登记物品进行移交,接受人在台帐指定位置签字。

  第二十五条 物资退换货以及存货的销售退回

  (一)、经过技术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的物资,均可以退换货,但必须附有技术部门的详细鉴定结论。

  (二)、商品及产品的销售退回必须经各单位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技术部门检验和保管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技术部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保管部门应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

  财务部门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财务资产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3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物资采购遵循 “节约成本、价廉物美、计划采购、急需急办”的基本原则。

  物业部维修维护、洗涤保洁用品等由物业部采购;其余物资由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

  一、采购流程

  1、物业部每月月底前上报需求计划,填写标准采购申请单,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其他部门根据需要于每月月底前填写标准的采购申请单,提交行政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审批,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单采购。审批后的计划复印一份送财务。

  2、对于物业常用物料、常规办公用品等根据用量可进行批量采购。

  3、对于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任务至少有2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比对,同时由2人以上执行,互为监督见证;对于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物料采购,必需签订采购合同。可考察择优确定相对长期的供应商进行供货,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定期进行清算。

  4、特别规定:对于物业维修用紧急采购,单笔采购金额在200元以下,月度累计3000元以内,物业部经理有临时采购决定权。

  5、物品采购后,除零星物料外,其他物料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对物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实物跟采购数量不一致或出现质

  量瑕疵的,及时向采购人员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

  6、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发票、入库单在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7、对于临时紧急采购程序参照上述执行,由主管上级在权限范围内审批。

  二、物品管理:

  1、所有出入库商品必须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出入库单据,及时登记台账。办公用物料进行领用登记薄进行登记。

  2、必须清楚掌握物料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注意防潮防蛀。

  3、按月上报领用存报表,按季盘点,填写盘点表,注明盈亏,说明原因。

  三、领用流程:

  1、对常规物料根据历史使用情况核定标准,部门指定专人进行领取。

  2、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维修工具等),需填写物品领用单,部门领导及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能领用。同时在物品领用表上签字确认。

  3、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说明,交办公室、财务部审核注销;员工调离,需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4

  1 、目的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餐厅成本构成中的可控成本,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肉、蔬菜等大宗原材料采购.

  3、 职责

  3.1总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拟定和实施,各分支公司行政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总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严格执行招标结果

  3.2餐厅考评机构履行监督和对执行力度的考核。

  4、基本原则

  4.1采购招标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联合采供、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择符合使用要求,质价比相对较高的原材料,为餐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2参与采购招标工作人员,要以对企业餐饮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成本,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4.3采购招标工作程序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主要原材料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一般情况下,每类至少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除因市场情况突发涨、降价情况外,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报价竞标。要从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员工利益出发,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务关系。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5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物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审批工作;

  2、分管领导负责物资采购的工作的审核;

  3、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人负责采购的计划上报;

  4、经营部负责物资采购实施工作。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原则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确保)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5、物资采购原则

  ⑴零星采购物品金额5000元以内物品,按物资采购流程报批后由相关采购人员直接采购。

  ⑵采购物品年累计金额5000元以上元以下,由项目部招议标小组共同参与,签订供货协议。

  ⑶采购物品年累计金额1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项目部招议标小组按照天成公司体系文件相关规定报批手续,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⑷采购物品年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参照天成体系文件规定报天成公司相关部室招标采购。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经营性物品采购,(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经营部门采购。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不足三家可二家。

  (2)经营部物品采购人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5、协议或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经营部按照相关规定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协议或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采购物品验收: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营部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六、考核

  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依照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办法附件:

  1、《采购申请单》

  2、《采购询价记录表》

  3、《采购物品验收单》

  4、《采购流程图》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经营财务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6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作,从而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满足公司各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以此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材料采购的业务人员,只要涉及材料采购业务活动的,便视为材料采购业务人员。

  3、定义(或相关说明)

  为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明确业务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约束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司采购工作的正当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公司采购程序得以严格执行,要求集团采购系统各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所制定之条款。

  4、管理规定

  4.1业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守职业道德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4.2业务人员应当熟悉采购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人员应当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材料、采购方式及影响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及其他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相关的培训活动。

  4.3业务人员应当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与前景;熟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以及各项工地等的运作情况。

  4.4业务人员应当节省采购开销,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投入采购工作,主动开拓材料市场。

  4.5业务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真正做到货比多家(起码三家),严格履行材料单价对比表制度。

  4.6业务人员应当坚持适质、适量、即使和全面的采购原则。

  4.7业务人员应努力促进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平等竞争,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

  4.8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杜绝相互推委责任的现象。

  4.9业务人员应尊重同事的善意忠告和建议,表现出为采购职业一份力量的愿望。

  4.9.1业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取长补短。

  4.9.2业务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和指挥。

  4.10业务人员应敬业乐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10.1业务人员应长期保持整洁、和蔼、亲切的形象。

  4.11业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4.12业务人员应城市信用、严密谨慎、认真负责。

  4.13业务人员应当不带个人偏见,在考虑全部因素的.基础上,从提供最佳价值的供应商处采购。

  4.14业务人员应尊重市场公平竞争,规避一切可能危害商业交易的公平性的利益冲突。

  4.15业务人员应当诚恳地对待供应商和潜在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与自己有商业来往的对象。

  4.16业务人员应当严厉拒绝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赠礼。

  4.17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

  4.17.1业务人员不得疏怠履行职务,推卸或逃避工作责任。

  4.17.2业务人员不得虚报工作成绩,怠瞒工作问题。

  4.18业务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价格,杜撰虚假理由瞒骗公司。

  4.19业务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

  4.19.1业务人员不得在其他存在可能存在业务来往的单位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有厉害管理的经营活动。

  4.20业务人员必须城市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不得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业务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4.21业务人员必须连接自律、秉公办事。不得私自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请客、送礼以及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材料采购活动的各种接待和宴请。

  4.22业务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得将公款公物用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公司财务。

  4.23业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不得挥霍公司财产。

  4.24业务人员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务。

  4.25公司鼓励业务人员不断开拓和创新,激励积极进去和改革者。保障业务人员的饿正常工作秩序。

  5、监督与实施

  5.1公司对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给予奖励。

  5.2公司对具保违反岗位纪律与廉正制度的采购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

  5.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业务人员,公司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同胞批评、记过、减薪、降职和开除的处分。

  5.4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法供应商,公司采取终止贸易合作的单方措施,并对公司的损失保留追究业务人员和供应商连带责任的法律权利。

  6、附则

  本制度以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为准则,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而不断作修改完善,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7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二、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监督问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1、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例如测试手机、机顶盒、手柄、各种产品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例如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文具、劳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8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购进物品)的采购。

  三、职责和权限

  1、总经理负责批准采购管理制度;

  2、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审核采购管理制度;

  3、人力后勤部负责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材料)的采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

  四、采购原则

  1、询价和比价原则

  对于货物的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信用、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并进一步与供应商协商最终价格,临时紧急采购货物除外。

  2、一致性原则:

  买方订购的物品必须符合采购申请中列出的要求、规格、型号和数量。如果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的要求或成本过高,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反馈信息,以便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参与。因具体情况不能与请购单完全一致的,经审核,差额不超过请购单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应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了解最新的市场趋势和最低价格,实现最优采购。

  4、完整性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进货质量,降低进货成本。

  (2)诚实自律,不收受礼品、贿赂、邀请,不主动联系供应商。

  (3)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细致,无失误,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所有大宗或经常使用的项目,应在企业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谈判或招标,确定一段时间(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和价格,并签订供应协议,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快速变化的`商品,除了缩短招标间隔外,还需要随时掌握市场情况,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询问。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违反诚信制度,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请购单:

  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需要货物(材料)的部门在每个月25日前负责企业管理部的货物采购,人力资源物流部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负责货物采购。部门应填写《采购请购单》,请购单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涉及技术指标的,应注明相关参数和指标要求。根据采购申请流程,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及后勤部进行采购。各审核阶段对请购单提出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到请购单部门。

  2、询价、比价、洽谈:

  (1)原则上每项(材料)需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

  (2)招标人收到报价单后,比价议价,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采购。

  (3)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独家产品、原零配件无替代品,但仍需报价记录。

  3、样品的提供和确认:

  (1)如需提供和确认样品,必须确定样品发货周期,并由采购人员负责跟踪。收到样品后,必须第一时间送到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如有必要,必须与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2)如果样品需要保存,必须密封以便将来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法定经营主体的。

  (2)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

  (3)有良好信誉的。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方应建立供应商信息账户。

  5、合同签署:

  (1)供应商通过样本评审后,由人力资源与物流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因交易发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

  6、后续的进展

  (1)为保证按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通过电话、传真或亲自与供应商进行跟踪,以确保货物(材料)的及时供应。

  (2)如采购物品(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货,采购人员必须提前通知请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必须与供应商重新确定发货日期并通知请求部门。

  7、验收和仓储:

  采购的货物(材料)到达公司后,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动防护用品等项目(材料)由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和其他常用用品经仓管员验收合格后,由仓管员出具入库表,并按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物流部,并在2天内办理换货(退换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货物(材料)入库后,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约定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者,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9

  一、目的

  加强选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选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选购成本,提高选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选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按照销售订单编制销售方案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按照市场部销售方案,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

  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选购申请及方案的编制。

  3.3供给部按照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选购方案,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选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选购和办公用品日常修理申请方案。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选购、固定资产修理以及零星修理创造所用备品备件选购方案。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按照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给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选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选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选购、固定资产购置、修理等方案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选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选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举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谴责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修理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选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切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选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选购的方案、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按照生产方案、实际需要以及库存状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选购方案,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选购方案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选购方案或超出方案的暂时选购申请需按照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给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看法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选购方案或申请应列明选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选购比价

  4.2.1选购部门在选购前须将选购方案或申请,交财务部举行比价;在提交选购方案或申请的同时,选购部门应对新选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给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给商(但不仅限于)举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修理、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选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给商报价,举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需实行招标方式选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采取招标比价选购,公司按照市场行情每年至少进行2次招标,确定选购价格和供给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按照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节等客观缘由所致选购价格上涨,并且选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需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才干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别商品选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采取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选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切性举行审查。

  4.2.5全部选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选购管理制度

  4.3选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选购业务统一由供给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选购。

  4.3.2供给部门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方案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选购方案,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给部门按照批准的选购方案组织选购,除零星选购外,批量选购业务必需先与供货方签订选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举行会审,选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担当、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选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选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给部门对比核对选购方案,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举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选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选购项目必需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选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给部门填开《选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选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该仔细审核《请购单》、《选购合同》、《选购方案单》、《选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需仔细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选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担当。

  5.2经审批的选购方案和申请,负责选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选购期限内选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选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觉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举行选购的,选购价格显然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选购人员自行担当。提交供给商报价时,与供给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仔细举行比价而导致选购价格显然过高;经查实后选购人员担当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需依据生产方案、生产管理实际需要,仔细根据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选购部门有权否决选购。选购方案及申请必需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选购方案,造成本公司流淌资金使用铺张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给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需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选购计划,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选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殊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选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需仔细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准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赋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需对全部运抵本公司的选购物品,依照选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举行质量检验。若发觉品质不符时,必需准时报告选购部门(须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赋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选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觉数量不符时,应该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须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当保管该批选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粗心,未按本方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方案选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原材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止采购和支付过程中的错误和欺诈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采购原材料和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至少应加强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权责划分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2、采购计划和批准程序明确;

  3、采购和验收管理过程相关的控制措施要明确,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材料的验收等都要明确规定;

  4、明确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及与客户对账方式。

  第二章职责划分和授权审批

  第四条建立采购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采购业务的集中管理部门是集团公司的市场部,协调部门是销售部。他们各自的职责是:

  市场部:

  1、采购计划审批;

  2、询价及供应商确定;

  3、采购合同的审核和归档;

  4、付款审核。销售部门:

  5、采购和验收;

  第五条建立采购支付业务授权制度和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支付业务。逐步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费用。

  第六条购货、付款业务应当按照计划、审批、购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在购货、付款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关记录并填写相应凭证,建立完善的购货登记制度,对购货合同、验收凭证、入库凭证、购货发票等单据和凭证应当加强。

  第三章采购计划和审批控制

  第七条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于有计划的采购项目,市场部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计划采购项目应当有完备的批准程序。

  第九条原料的'月度和年度供应计划必须报市场营销部批准。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建立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的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和计量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采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条件、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采购方式应当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和供应情况确定。大宗原材料可以通过订单或合同购买。

  第十二条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采购、使用等部门应参与质量和价格的比较,并按规定的授权和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建立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门接受采购原材料的质量、计划、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并对该批材料负责。验收负责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市场部备案。

  第五章支付控制

  第十四条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支付业务时,应严格审核和记录购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购货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预支账户、预支存款审批程序,加强预支账户、预支存款管理。

  加强预付款监测,定期跟踪核实。综合判断预付款的期限、占用金额的合理性、不可收回的风险;及时对可疑的提前支付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提前支付的资金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指定专人管理应付账款。

  第十七条建立不合格原料的处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与供应商定期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款等往来账款。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建立采购业务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纠正和完善采购业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低值耗材等均在本制度范围内。

  第三条境外购物直接支付的费用报销和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收购。

  第二章物资采购的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度。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原料粮食,仓库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和包装材料,物流部负责采购维修备件、物流材料和办公用品。在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指定专人采购特殊材料。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的变化,保证质量合格、价格低廉、供应及时。

  第七条实行合同管理制度。材料采购原则上应与供方签订合同,明确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交货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对采购材料实行三家供应商的比价采购,保证采购材料的低价、优质。建议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制。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买方应对所购货物的质量负完全责任。因玩忽职守采购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员应当承担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接受回扣。如收到返利,一经核实,除全额返利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录入和支付程序

  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生粮入厂后,由称量室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并将入库信息输入计算机。

  2、辅料和包装材料由仓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表一式三份,提交客户一份办理发票入库手续。

  3、五金器具和维修备件由五金仓库保管入库。

  4、采购代理人应当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分录表,详细填写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金额、供应商等内容。操作步骤如下:经办人填写发票登记表,保管人根据收据签字确认部门经理的审核。会计审查发票的有效性。总经理签字批准进入财务账户作为未来付款的基础。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实行入境后付款制度。特殊情况下,需要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分发票录入和签批付款两条线进行管理。具体程序如下:

  1、物料采购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库手续后,再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不批准付款。

  2、申请付款,由经办人填写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办理汇款。

  经办人填写转账付款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总经理根据资金情况签字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下发执行。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运输工具、办公、劳保、生活、五金、设备等其它产品。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信息化项目还包括软件、硬件及信息系统采购。

  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包括宣传促销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研开发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等。

  第四条 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 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要成立评标委员会,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专职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是本级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是董事会的咨询和执行机构。属于职代会审议范畴的还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资产管理部是采购活动的具体负责、组织与执行部门。

  第九条 总经理在采购活动中的主要职责:审定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审议年度采购计划;审议采购方式;确定候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指导和监督采购办的工作。

  年度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起草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核、汇总年度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抽选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确认中选供应商;组织自行招标采购;组织供应商资质认证;发布中选供应商。

  第三章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编制

  第十一条 各单位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通用物资、工程和服务,由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部会同集中采购部门依据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统一组织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

  第十二条 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职责:拟订集中采购方案;组织编制集中采购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组织集中采购商务谈判工作;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向采购办提供中选供应商名单;保存集中采购文档、资料和记录。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按照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需求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集中采购目录》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每年初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下发执行。投资项目在获得项目批复后方可列入采购计划。

  (一)计划提报。各部门、单位于当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要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项目金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等,报采购办审核。拟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要提交拟采取采购方式的理由。

  (二)计划审核。资产管理部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

  (三)预算审核。将讨论通过的年度采购计划提交财务部审定。

  (四)计划确定。资产管理部根据财务部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部门、单位调整采购计划草案,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正式形成年度采购计划。

  (五)计划变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实施。确因生产工作需要,需追加采购计划或变更采购内容的,要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追加采购手续。已批复的采购项目,需要调整预算的要报财务部审议通过后,提交原计划审批机构审定。原则上采购计划、预算每年调整1次。

  第四章 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第十五条 采购方式包括以下五种: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五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机关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五)询价。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要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由资产管理部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投标文件的准备需3个月以上才能完成的;

  (六)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七)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配套服务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四)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五)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第二十一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二条相关部门依据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项目预算以及批准的采购方式,报总经理设定、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可以组织自行招标;其余项目均要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可通过竞争性方式,一次确定多家招标代理机构,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评标成员管理制度,严格认定评标成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成员进行更换和补充,实行评标成员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招标流程

  (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标采购项目,由相关部门填写《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申请表》(附表2)向资产管理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由资产管理部在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纪检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二)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要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在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三)标书编制。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中一般要载有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条款以控制成本。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四)审定标书。由相关部门填写《标书审批表》(附表3)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组织审定招标文件,经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布。

  (五)投标人资质审查。投标人应当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情况。资产管理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资质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采购环节。

  (六)开标。开标要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内,并在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相关部门在开标前,要填写《开标通知单》(附表4),报资产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开标全过程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进行现场监督,重大采购项目可以同时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七)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自行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成员人数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其人选由资产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从评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全过程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八)相关部门要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中选供应商确认单》(附表5)及评标报告提交资产管理部讨论通过,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

  (九)招标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包括中标单位、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否决投标后,除采购项目取消情形外,要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相关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二)谈判小组制订谈判文件,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谈判小组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向资产管理部提交采购意见,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三十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财务、法规、纪检监察等部门,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价格并形成采购意见报采购办讨论通过。未通过的采购项目,根据采购办意见与供应商重新协商或取消采购。

  第三十一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二)询价小组要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三)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四)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资产管理部提交采购意见,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第三十二条质疑投诉受理。投标人或供应商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纪检监察部门在收到投标人或供应商书面质疑后,要对质疑投诉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对重大投诉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要报董事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项目变更。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变更项目的,要按照“谁审定、谁负责”的原则,报原审定机构审议。变更的具体内容要由需求部门提报详细的书面材料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后经原审批机构审议。

  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供应商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制订供应商资质认定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加强对长期的供应商动态管理,定期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评审,依据评审意见,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应资格。

  第三十五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七)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七章 签约和履约

  第三十七条相关部门负责起草采购合同并填写《采购协议(合同)审批表》(附件6),经法规、财务部门审核通过,总经理批准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非法定代表人要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招标采购合同应当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第三十八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相关部门依据合同约定,按照资金审批程序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三十九条 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查并登记造册,办理入库或获得手续,建立相应的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要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所有验收人员要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工程类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必须经过审计后,项目审批单位才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章 采购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制度和实施流程建立五种采购方式的“一项一卷”归档标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十一条 招标采购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评委评分表、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第四十二条 竞争性谈判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谈判人员确定依据、谈判文件、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四十三条 单一来源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价格协商相关记录、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四十四条 询价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询价过程相关资料、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九章 监督和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包含采购活动工作程序、职责、内部监督的工作制度,经资产管理部的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付款人员的职责要明确并相互分离。

  第四十六条法规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采购活动中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咨询和指导。财务部门负责采购的资金管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实施程序性、全过程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XXXX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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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各地区公司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申报程序,严格控制成本,严明采购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公司所需各类资产(含非资产类)、集团统一签订框架协议的工程类材料设备、地区公司负责供应给施工单位的10万元以下(含10万)工程类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年度采购、单项采购及紧急采购。

  第二章采购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使用、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地区公司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地区公司采购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年度采购

  第六条年度采购的定义

  年度采购是指对有计划、有持续需求的物资采购。

  第七条年度采购的范围

  办公耗材等物料用品(含非资产类):办公耗材、办公文具、印刷制品、广告制品、绿化租赁、饮用水、保洁服务、快递、标准化的工程材料设备等。

  第八条需求部门/单位确定所申购物资的档次及要求。

  第九条采购立项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立项报告,按权限逐级审批后,交由地区公司采购部作为采购立项依据。

  第十条立项报告审批流程

  1、低值易耗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申购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采购部

  2、办公文具、耗材类:

  (1)办公文具立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地区公司月份文具用品申购表”(办公文具限额10元/人〃月)→部门负责人审核→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审核后按年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耗材类立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地区公司耗材申购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汇总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行政人事部按年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绿化、饮用水、印刷制品等的申购及租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呈批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等有关部门汇总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采购部。

  4、营销所需材料、广告制品立项流程:

  营销部填写已确定标准的营销活动方案及材料清单→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采购部。

  第十一条供应商的征召、资格审查和选择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行业或区域综合实力前十强、国际知名的品牌或企业;确无相关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

  2、供应商的`征召:年度供应商的征召由采购部、总工室/需求部门、招投标部的人员按照“背靠背”的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10家以上单位密封后提交至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3、《联系函》的发放:由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独立筛选出初选单位名单,亲自或指定专人在一个小时内填写加盖公章的《联系函》并密封寄出,寄出的《联系函》由采购部建立台帐。《联系函》寄出三日后指定专人与初选入围单位进行联系,落实供应商投标意向及其详细情况。

  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 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须考察的单位,并组织由征召小组部门人员所组成的考察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考察完毕后填写《供应商考察情况表》,并向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汇报考察情况。

  (2) 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须约见单位的,其流程参照《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征召单位操作细则》执行。

  5、入围供应商的最终选择: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根据联系情况汇报或考察结果确定至少3家最终入围供应商名单。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地区公司采购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由需求部门编制量化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并报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十三条发标、开标、定标

  1、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指定专人向最终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答疑。

  2、年度采购的开标会须由地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主持,采购部2人、招投标部1人、合同管理部人员1人、监察室1人参加,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的方式,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人员在性价比分析的基础上出具评标意见,由主持开标的领导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或宣布招标无效。严禁确定中标单位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4、地区公司采购部将定标结果,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

  1、地区公司自行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根据定标审批结果,按权限逐级报批合同。

  2、由地区公司采购部依据集团统一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供货合同或三方协议的材料类别有屋村巴士、高尔夫球场草坪保养设备等。

  第十五条由地区公司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中,属于设备类和地区公司自用的材料由地区公司直接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属于供应给施工单位的材料,必须签订代购代扣代付的三方协议,货物验收、结算办理、各种单据的管理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14

  一、原材料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原材料供应新厂商之开发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3、原材料供应商开发程序

  原材料供应商开发权责

  (1)生产部使用原材料,由外联物料部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由技术部门确认产品质量。

  (2)研发部使用材料,由研发部门确认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外联物料部负责协助工作。

  (3)一般物料、配件由外联物料部负责开发主导工作,使用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4)生产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外联物料部负责协助工作。其他一般设备由外联物料部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

  (5)研发部、品管部、技术部、生产部、外联物料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负责原材料供应商的调查评核。原材料供应商的更换

  (1)研发部、技术部、品质部确认更换产品的质量。并提交样品测试报告。

  (2)外联物料部确认更换产品的性价比。

  (3)由外联物料部提交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签字方可更换供应商。

  原材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应由原材料厂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由采购员进行核实。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

  (2)公司概况,如资本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讯息。

  (3)设备状况。

  (4)人力资源状况。

  (5)主要产品及原材料。

  (6)主要客户。

  (7)其他必要事项。

  外联物料部采购员填写《供方评审记录表》,由外联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

  供方评审记录表,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2)生产能力、交货是否准时。

  (3)售后服务情况。

  (4)价格是否合理。

  外联物料部采购员填写《供方情况调查表》,由外联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

  供方情况调查表,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有无专职检验机构。

  (2)专职检验人员素质。

  (3)有无必要的质量管理制度。

  (4)检验手段如何。

  (5)计量制度是否健全。

  (6)有无检验台帐和原始记录。

  (7)有无器件借用制度。

  (8)产品有无合格证制度。

  (9)有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0)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如何。

  (11)有无进度保证制度。

  (12)有无成品包装、运输保护措施。

  原材料供应商开发流程

  (1)寻找原材料供应商。

  (2)填写原材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3)与原材料供应商洽谈。

  (4)作样品鉴定。

  (5)原材料供应商问卷调查。

  (6)提出原材料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二、采购管理制度定购采购流程

  1、制定目的

  为落实物料、零件采购作业管理,确保采购工作顺畅,特制定本规章。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订购、采购管理业务。

  3、请购规定

  请购的提出,核准权限

  (1)原材料的提出: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提交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由生产部经理签字确认。

  (2)设备/配件和其他生产低耗品的提出:由各部门提交《设备/物料采购申请单》,由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报外联物料部确认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后才能采购。

  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1)原材料的核准权限,接受生产部提交的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表格,采购员需先与仓库核对原材料数量,确定采购数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配件和其他生产低耗品的'核准权限,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设备/物料采购申请单》,外联物料部应本着节约原则及时落实该配件或耗材的使用情况(包括用于哪里,用多少,一个配件可使用的时间是多长)。如有疑义应及时与申购部门沟通。外联物料部确认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后才能采购。

  4、采购规定

  采购方式

  本公司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集中采购

  (2)合约采购

  (3)一般采购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采购作业规定

  询价、议价

  (1)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设备/物料采购申请单》,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目前各原材料只有一家供应商)

  (2)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外联物料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3)采购议价采购交互议价之方式。

  (4)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合同的签订

  (1)合同的内容包括

  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格,发票,包装

  交货地点,到货日期

  付款条件及方式

  技术指标

  验收

  争议的解决

  不可抗力

  检验及索赔

  (2)合同的制定

  合同草稿由外联物料部制定,其技术指标由技术部、品质部或使用部门签字确认。

  呈核及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设备/物料采购申请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

  (2)标准拟订购供应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采购核准权限呈核。

  (3)采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采购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核准。

  (4)对于其他生产低耗品的采购,外联物料部门接到申购部门《设备/物料采购申请单》后先落实是否需求购买,无误后应按实际需求内容填写《呈批件》,详细说明所购物品原因、数量、预计金额。报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购买。

  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设备/物料采购申请单》后,根据《采购计划》应以《采购订单》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

  (2)合同采购根据采购合同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并由物料部采购员签字确认合同内容,申请部门签字确认使用目的以可以生产的产品数量,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由财务主管签字核实资金,再呈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实施采购。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验收与付款

  (1)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产品与供应商联系退货。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三、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价格管理

  1、制定目的

  为确保材料高品质低价格,从而达成降低成本之宗旨,规范采购价格审核管理,特制定本规章。

  2、适用范围

  各项原物料采购时,价格之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处理。

  3、价格审核规定

  报价依据

  技术部提供新材料之规格书,作为外联物料部成本分析之基础,也作为供应商报价之依据。

  价格审核

  (1)供应商接到规格书后,于规定期限内提出报价单。

  (2)外联物料部一般应挑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外联物料部经理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价格调查

  (1)已核定之材料,外联物料部门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本公司各有关单位,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讯息,以利外联物料部比价参考。

  (3)单价涨跌之审核流程,应同新价格审核流程。

  (4)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低单价。

  四、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品质管理

  1、制定目的

  规范采购过程的品质管理规定,使采购品质管理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采购、验收、索赔等过程的品质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3、采购品质管理规定

  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订购单、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

  品质保证之协定

  愿材料料之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2)供应商产品出厂前应有逐批作抽样检验。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评鉴。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采购员需确认订购单、供应商、到货日期、物料的名称与规格。

  (2)仓库管理员需确认数量。

  (3)品质部需确认品质检验并填写检测报告。

  (4)检验合格后由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

  退还不合格品

  对检验合格物料,入库后应予以明确标识,以确保后续品质之可追溯性(如供应商名称、物料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检验人员等级料之标注,以便追溯、区分、使用之方便)。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处置依据

  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置依据,并于订购单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员。

  (2)外联物料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换货。

  (3)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4)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采购其他索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索赔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15

  第一条

  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采购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战略性目标,并应根据生产厂家的进货要求、根据公司总体的销售业务计划及策略产品的销售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分为年度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一)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总经理将厂家的年度进货任务交商务部,同时销售总监助理将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年度业务计划交商务部,库存管理员上报库存状况统计表,商务经理根据业务计划、厂家任务、历史数据和库存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二)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商务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制定采购计划之前,商务部须取得如下资料:

  1.各地区办事处每季度末上报下个季度的商品订货预估。订货预估应包括商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注明需到货日期,各地区由地区经理审核签字后,交销售总监助理,由销售总监审核后交商务部。(商品订货预估表见附表)

  2.市场部每季度末上报策略产品或重点产品的订货预估。订货预估应包括策略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注明需到货日期,由产品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市场总监审核后交商务部。

  3.商务经理根据销售部、市场部上报的产品订货预估,并结合库存情况、历史数据及厂家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三)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季度采购计划不足的部分应以月度采购计划作为补充,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同季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四)山谷蓝主机设备类产品的采购采取预订方式进行,销售订单签定并经审核后,由医院或经销商交付一定金额的订金后,方可执行采购。

  (五)临时性采购

  若有临时性或紧急性的采购需求,由各地办事处或市场部提出申请,地区经理或产品经理签字后需交销售总监或市场总监审核,再交总经理审批后交与商务部执行采购活动。

  维修备件的采购由维修部根据维修备件销售需求并结合备件的库存状况制定备件采购计划,交销售总监审核后,总经理审批,再交商务部执行。

  采购程序及说明

  第三条

  (一)采购订单审核

  1.采购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情况制作采购订单,商务经理根据相关的信息分析并对采购订单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

  2.商务经理审核后,将采购订单交财务总监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交商务经理,商务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指导采购管理员执行。

  (二)采购订单跟踪及发货

  采购管理员须密切跟踪供货商对订单的'备货情况,适时、合理地安排订单的发货,并根据订单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既要保证库存和销售合同的交货期,又要降低所有产品的采购成本。

  (三)采购订单到货及验收

  1. 采购订单发货后,采购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发货商提供的进口单据,审核无误后交与外贸公司,并督促报关行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清关,将货送到库房或是指定的地点。

  2.采购管理员须提前三天将进口报关箱单传真给仓库管理员,以便其做好接货、入库准备。

  3.采购管理员须随时将采购订单录入商务软件系统,并在到货后,及时将采购的相关单据(包括发票、箱单、关税和增值税税单、报关杂费清单)递交给财务部门相关人员,以便财务及时入帐,同时留一份存档备案。

  4.采购到货验收时,出现到货与箱单不符或是损坏等任何不能入库的问题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管理员,并按相应的程序处理。

  (四)采购相关款项支付

  1.进口关税、增值税支付:商务部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财务经理预计所需关税、增值税金额,以便财务部门做好准备;需交纳进口税款时,由采购管理员根据税单填写付款申请,交商务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出纳开出支票,交采购管理员去银行交纳。

  2.报关杂费的支付:采购管理员应认真核对当月所有报关杂费的清单,确认无误后,填写付款申请,交商务经理审核,再交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开出支票,交采购管理员支付,所有当月报关杂费须在每月月底前支付完毕。

  3.需要支付采购货款时,由财务部门书面提前一天通知商务部支付金额和要求付款日期;采购管理员接财务部门通知后填写货款支付申请单,交由商务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经理核对、审查,再交财务总监进行审核签字,之后,交总经理审批。审核完毕,出纳开出支票,交采购管理员支付。

  4.采购付款后,采购管理员须于财务部门当月结帐之前,将货款发票返回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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