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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编号:CDZDQTH-KH-20120101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为了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双一”方针(即“半成品不合格品率不超过1%,半成品至成品不合格率不超过1%”。);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 职责
1.1质管部负责本管理办法具体条款的制订和修改,在本办法及其修订方案经董事长、总经理通过后,由质管部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
1.2各部门,车间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执行。
2、 程序
2.1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要做好质量检验的各项记录,各车间主任负责每日清查不合格品的数量、原因等,并形成《不合格品统计表》,每周交质管部汇总;
2.2供销部要加强对物资仓储的管理,健全物资出库、入库的信息记录,保管员每周末对原材料物资的出库、入库数据分析汇总,填写《库存(原材料)动态一览表》;供销部应根据供方的质量、交期情况每月对供方业绩进行评定,并形成《供应商月绩效考核表》;
2.3生产技术部负责各工序工艺文件的编制、修订,各车间主任负责现场各相关工艺文件(如作业指导书等)的及时更换、审核,办公室负责工艺文件的归口、发放;
2.4各操作工负责对相关工序完工后的产品标识,检验员负责对完工后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状态予以标识、确认;
2.5质管部负责从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检验,所有检验活动必须严格按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相关检验记录,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归口管理,健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做好检测设备的发放、回收、报废记录;负责实验室的归口管理,按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试验,填写试验记录,保留试样;
2.6机修组负责生产设备的采购申请、维修、年度维护、制定保养计划、建立设备/工
装台帐等;
3、各部门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1办公室
3.1.1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在上班时间段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来访人员接 工作,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
3.1.2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50元;
3.2生产车间、操作工
3.2.1按要求着装,配带工作牌,发现一次不合格扣3元;迟到早退处罚具体按各车间
内部管规定执行;
3.2..2车间内及规定禁烟区域禁止吸烟,具体管理办法按公司管理文件(编号为
CDZDQTH-BGS-20111108)执行;
3.2.3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严禁嬉戏打闹,不得串岗;
3.2.4积极参与“6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一次不合格扣10~50元;
3.2.5设备必须每日清扫、清洁;工量器具需摆放整齐;
3.2.6 铁屑应放在指定区域,工费和料费必须严格区分,如发现违规放置者,一次将处
以20元的罚款;
3.2.7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违反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其操作不当引起给公
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2.8 按要求完整地填写生产工艺记录;换班、换规格后必须首检确认,完工后填写产
品标识卡,不得错填、漏填,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50元;
3.2.9 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各工序机器和生产流水线内的任何程序及速度,一经发现,将处以20~100元的罚款。
3.3质检员
3.3.1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其造成的经济损 失;
3.3.2按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控制,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
3.3.3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0~500元并追究因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3.3.4实验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洁,试验用酒精、腐蚀剂等物品必须标识准确,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
3.4采购员
3.4.1严格按各部门填写的《采购申请单》上的名称、规格等要求采购原辅材料,不清
楚
的地方应向申报人问清楚,避免错买,一次不合格扣20~100元;
3.4.2熟悉掌握原材料规格及价格,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尽量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如
无客观因素,因采购原辅材料不及时导致停产,一次不合格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
3.5库管员
3.5.1认真做好原辅材料入库、发放登记,做到准确无误,一次不合格扣20元;
3.5.2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入库,发现一次扣10~2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
3.5.3发放材料配件时,要反复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批次、数量,做好发料原始记
录,便于质量跟踪,无原始记录扣除相关责任人10元;
3.5.4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变质或遗失的,一次扣http://www.unjs.com/news/55967484C29F0BAC.html除责
任人50元,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3.6 机修组
3.6.1 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无故怠工或推脱者扣20~50元 ;
3.6.2 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机修组负责人联系。
3.6.3 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个产品以上)确无问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
3.6.4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 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
3.7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3.7.1出纳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复核收付款凭证;
3.7.2会计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负责拟订本单
位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7.3 每月认真造册按时发放工资,做到准确无误;
3.7.4妥善保管现金支票、财务印章;
3.7.5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报销制度,所有报销均需总经理以上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做到 合理使用计划开支。
3.7.6 如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将处以最低50元的罚款,最高罚款以当月岗位津贴为上限。
3.8 车间负责人及车间主任
3.8.1按规定对车间环境卫生、操作工人生产、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3.8.2每月本车间或本部门累计3次不合格,扣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20元,每追加一
次扣10元;
4、质量事故的处理
产品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原则:
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教训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1 普通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罚款相关责任人5~10元;
4.2 一般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罚款相关责任人10~50元;
4.3 重大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罚款相关责任人200~500元;
4.4 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或隐 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处以事故经济损失的1~5%;
5、奖励制度:
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10000元以内),并将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纳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6、考核组成员
何水洪、苟佐琼、杨利平、白鹏程。凡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实行交叉考核。
7、考核频率
一月一次
8、时间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注:
1、以上罚款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由办公司出具《罚款通知单》;上述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2、各车间的生产管理和生产效率以及其他非生产制造部门的工作情况将作为车间主任和部
门责任人的年终奖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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