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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公司商业信息的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负责公司网站计算机安全监督;公司党委保密员负责网站信息安全监督。
第四条 公司网站各栏目(网页)设立主责部门和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主责部门负责上网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工作,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公司各单位、公司各部门必须设网络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网络办公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
第五条 公司建立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制度,由领导组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召集,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安分处计算机监察员、公司党委保密员组成并参加。
第六条 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的职责:
1、 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
2、 网站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
3、 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
4、 网站管理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决策;
5、 网站栏目主责部门的重大变更事项;
6、 网络管理员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
7、 涉及公司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8、 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
第七条 公司建立网站管理员会议制度,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参加。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会议的职责:
1、 一般性技术问题解决;
2、 网站栏目、网页的技术性变动;
3、 不涉及网站整体结构的一般性修改;
4、 对各栏目的设计和技术进行讲评;
5、 及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6、 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确认,并将结果报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
7、 及时纠正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 公司网站各栏目应保持及时更新,对长期不进行更新的栏目,网站管理员会议有权取消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并报请网站管理领导组会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 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络管理室建立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 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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