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思路

时间:2021-09-23 10:49:15 工作思路 我要投稿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思路

  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为重点,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努力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素养,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素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措施

  (一)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能、研究工作思路、探索活动载体、增强工作责任,切实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项目做深、做细、做实、做优。要结合各单位自身条件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目标计划到位。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要求,认真制订好各自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时间段和工作目标,并按计划有序开展好各项健康教育工作。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按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按国家《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健康教育人员和设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拓展健康教育载体,提高健康教育效果。

  四是资料收集到位。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照片等原始资料,确保在各类工作评审和考核时有详实的资料可看、可查。

  (二)落实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按时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是配备多种设施。按照国家《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完善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是准备各种形式。各乡镇要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采取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入户宣传资料及播放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县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作,协助建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健康宣传日,与基层共同举办公众健康教育咨询和讲座,促进居民健康素养的提高和健康行为的养成,实现城乡居民真正享有健康教育服务的均等化。同时,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情况上报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上报内容均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准。

  (三)积极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以“人人具备基本卫生知识、人人掌握基本健康技能、人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积极推广和普及健康生活应具备的理念、技能和行为,鼓励城乡居民主动掌握自身的健康状况,主动干预自身的健康隐患,营造支持性的环境,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实现健康的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知晓率。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推广居民健康素养网上测评系统,组织至少3000人进行居民健康素养测评。

  一是继续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继续贯彻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抓好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工作。要落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课程、有课本、有老师、有教案、有测试。开展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继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提高学生健康知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健康教育技术和传播手段,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培训,特别是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做好职业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教育和女工保护的健康教育,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工人身心健康。

  三是切实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教和健康行为干预工作。进一步调动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和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按照分级管理制度,积极创建符合标准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企业)”和“示范食堂(餐厅)”。

  (四)动员全社会参与控烟工作

  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纪念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宣传栏、网络、入户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扩大控烟成果,减少吸烟人群。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控烟暗访和督导;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积极鼓励医院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

  (五)增强新闻媒体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认真做好县电视台《公共卫生服务之窗》、县新闻中心《健康与生活》等栏目,提高栏目质量。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供稿和参与讲座。县医院、中医院、保健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精神病防治院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稿件,按时完成讲座任务(各单位任务数详见附表1),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及时报道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新动态。为保证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局成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家组,负责业务指导和相关宣传资料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健康教育领导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工作网络。要制定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充实专业人员,并开展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培训工作。保证健康教育经费的投入,配备照像机、影像播放设备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名单、电话号码和邮箱地址于4月8日前以电子稿上报局公卫办备案(见附表2)。

  (二)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计划要求,制定本单位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自己的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措施、考核、效果、奖罚八落实,确保任务不推诿、不落空。

  (三)督导监测,加强考核评估

  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督导和考核评估,县对乡镇年内考核不少于2次,乡镇对村年内考核不少于4次,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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