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1-03-21 19:19:04 年度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的乡镇年度工作计划4篇

  时间真是转瞬即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好的工作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年度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乡镇年度工作计划4篇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一、目标任务

  年内在乡镇农村建100所留守儿童之家。

  二、实施范围

  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中学或小学建97所;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学龄前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小学或幼儿园建3所。

  三、实施要求

  (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场所。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学校(幼儿园)要具备不低于40平方米的教室一间,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地。

  (二)统一配备硬件设施。为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脑2台,配备电视机、DVD机、电子钢琴各1台,亲情电话1部;选配符合儿童阅读需求的书刊、电子出版物300种左右;并配备适量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跳棋、象棋等文体器材(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书架2个、课桌10张、凳子20把(由县区配套解决)。 村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子钢琴1台,室外活动器械和适量的玩具、幼儿读物、桌凳及幼儿安全防护设施(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各县(区)要成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有关事宜。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妇联主席和学校负责人担任;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村妇代会主任和幼儿园园长担任。 建立完善涉及学习、活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详实的反映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基本情况的工作档案;建立反映儿童进步成长的记录薄(册)。同时,保证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能上网,每县(区)至少有一所留守儿童之家能开展视频亲子交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电子档案。使留守儿童之家规范化、制度化。

  (四)教师配备到位。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学校和幼儿园分别确定1—2名教师兼任留守儿童之家教师,开展具体的管护和指导工作。县(区)妇联要发动教育、卫生、共青团等单位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兼职教师,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管护和志愿者队伍,辅助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关爱活动。

  (五)布点科学合理。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遵循普惠原则,尽可能选在本县(区)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有建设需求、有管理能力的中小学或村幼儿园进行建设,力争惠及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使留守儿童之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四、工作进度

  5月,召开全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暨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启动仪式,安排部署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任务,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市妇联与各县(区)妇联分别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6月,制定下发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和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办法;各县区上报申请建议书;编制全市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计划;县、乡逐级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7—9月,协调落实留守儿童之家的硬件设施,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各县(区)留守儿童之家配套设施按时到位。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搞好全镇民政工作,充分发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职能,我所20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同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敢于面对问题,为百姓实实在在解决困难,同时加强民政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公示、审批监管程序,按照动态化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积极做好“五保”工作,一方面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社区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的管理,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完善医疗费的报帐制度,让他们安度好晚年。

  四、加大困难群众“五难”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中弱势群体存在的治病、临时生活困难,按照救助程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户及时给予救助。

  五、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定额发放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

  六、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宣传“老年法”,落实好敬老、养老的各项优待政策。

  七、积极配合县残联,搞好残疾人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八、认真负责地完成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工作中多与村支两委联系,充分调动村支两委力量,更好地完成驻村各项工作。

  九、完成好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社会固定资产任务数10.6亿元,预计完成15.4亿元,占任务的145.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4.5亿元,预计完成7亿元,占任务的155%;招商引资任务数为4.5亿元,预计完成12.3亿元,占目标任务的280%;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任务数为26500万元,预计完成26900万元,占任务的101%。

  二、招商引资工作

  (一)健全招商机制,完善软件硬件建设

  首先,20xx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量,成立招商引资合力团,设立三个招商引资工作组,明确招商重点,狠抓项目落地服务工作,确保了全年招商引资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其次,出台了《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制定下发了《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台账》,重新编印了《镇招商引资宣传画册》,进一步修订了《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月份,我镇开展了招商引资攻坚行动月活动。

  (二)“请进来”活动有声有色

  今年,我们依托市投资促进局、行业商会、“百名客商看济源”等平台,先后接待了上海翊昱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晟华果蔬饮品有限公司、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绿洁节水环保有限公司、上海勤达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海润鑫化工有限公司、洛阳尚柳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御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勤达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冰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氧气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名客商到参观考察,并就太阳能光伏发电、旅游开发、水上运动等项目进行合作洽谈。

  (三)“走出去”活动有序开展

  5月份,镇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到徐州、洛阳、阳城、西安等地进行招商,并就旅游开发、石化产业、核桃深加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进行对接、洽谈;8月份,在杨随林主任的带领下,到深圳与奥特莱斯中国公司进行考察洽谈;9月份,镇主要领导率团赴上海与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连地区域开发项目进行洽谈,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10月份,我们通过bt模式招商,已与河南一建就中心大道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在5月份的中博会上,我镇签订了1个合同,投资额为2.5亿元。目前,该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已完成,窑洞宾馆、水上漂流等部分项目已开始实施。

  三、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20xx年,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4亿元。其中:

  1、大河名苑项目:由洛阳石化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计划投资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亿元,目前完成投资2.5亿元,其中:10幢高层住宅楼完成主体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2、郝山印象项目:由上海翊昱实业有限公司兴建的,总投资52000万元,新建农家乐餐饮、窑洞宾馆,采摘园、马场、cs真人体验区等特色项目,为游客提供了休憩、游乐、就餐住宿等服务,并计划建成800亩休闲观光农业园,以种植和体验性较强、无污染生态农业作物为主,形成高标准、多季节生态农业立体景观带.目前硬化道路5公里,绿化道路3公里,种植女贞、桐柏等苗木18000余株,修建停车场2500平方,修建护坡护岸3000方,硬化道路20xx米,窑洞宾馆基础工程正在开挖。

  3、年产6000万瓶山泉水项目:由上海勤达实业有限公司投资,计划投资7000万元,项目拟选址在镇清涧村委会院内,占地4亩。目前场地平整结束,部分设备已订购,厂房框架结构已完成。

  4、栗香庄园项目:由山西海润鑫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计划投资2.6亿元,项目拟选址在镇栗树沟村,主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水产养殖及水上休闲娱乐项目。目前,平整场地15000方,修建道路10公里,拆迁养殖场5座。

  5、天女河旅游休闲开发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景区牌坊、商业街、会所、窑洞宾馆、滑草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公厕、16000米河道治理工程(漂流拦水调节坝5座、码头泊船区等)以及相应的消防、供电供排水等设施。目前铺设道路10公里,栽植桃树、核桃,樱桃等采摘园800余亩,修建拦河大坝1座,拱桥7个,漂流、窑洞宾馆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果疏深加工项目、新型生物科技项目、氢气管道铺设项目、中裕燃气加气站项目、会察沟家庭农场项目、锦盛家庭农场项目、太行山中草药植物园农光互补项目、尚柳园林项目、泰山休闲创意生态园项目等项目进展都比较顺利。

  四、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大安全创建力度,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

  第一,加强安全硬件配备建设。对各村进行摸排,重新确定安全员,固定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保证安全宣传版面及时上墙。第二,加强安全软件建设。一方面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第三,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先后投资3万元为各村刷写宣传标语150条、安装宣传版面60块、散发安全宣传单9500份、发放安全光碟40套,在农村形成了一种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夯实安全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运营。

  针对我镇企业安全管理良莠不齐、整体不高的特点,镇安委会在工业企业中积极开展“抓基础、抓规范、抓标准”的三基争创和“反三违”活动,定期邀请市局有关科室及安全专家到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先后整改问题30多处;全力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目前已聘请安全评价单位对部分单位开始进行评价。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镇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在镇区悬挂安全横幅,制作宣传版面,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了安全纸杯、小扇、抽纸30000个;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我镇积极参加全市安全咨询日活动,组织人员观看安全光碟,并开展“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安全漫画展”、“有奖竞猜谜语”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我镇集中开展了“三查三保”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企业、水上交通、旅游、建筑、三夏暨防汛安全等行业进行了整治,保证我镇良好的安全态势。并对交办提出的一系列重大安全隐患中涉及我镇的四家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积极整改。其中,黄河西滩库区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和留庄村非法开采页岩现象已经整改完毕;中沃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目前40000平米的彩钢板房现已更换37000平米,剩余3000平米计划在20xx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济源吉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顺达购物广场针对消防支队提出的隐患已整改到位,消防手续资料已上报消防支队,正在审批。

  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0多处,整改40多处,剩余隐患正在监督其积极整改。

  (五)“打非治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镇安委会组织安监办、村镇办、警务队、交警六大队、工商所、供电所等单位,集中开展6次拉网式排查,1次暗访抽查活动,共排查出非法生产经营点5个、非法开采点3个、非法幼儿园1家、非法托教机构2家。目前幼儿园证件已办理齐全;2家非法托教机构已取缔;5个非法生产经营点关停3个,其余2个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已下达停产通知书,正在整改;3个非法开采点得到有效控制。

  五、明年工作计划

  (一)统计工作

  1、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20xx年统计工作要点及工作意见。

  2、强化“双基”工作。以统计规范化建设为依托,重点做好“五有”工作:有人抓、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规章制度、有统计台帐;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3、明确重点,狠抓三项指标。加强人员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限规定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三项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人均纯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标。

  4、加强项目建设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及进展情况,为项目入库及固定资产投资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招商引资工作

  1、围绕洛阳石化、区域发展定位优势,重点开展石化、旅游、商贸、地产等产业招商活动;

  2、继续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

  3、全力以赴做好开工项目和拟竣工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

  (三)安全生产工作

  以安全创建为总抓手,深入开展“三查三保”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有效控制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修订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网络监管体系建设。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行为的自律性;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从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在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外)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4、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

  总之,经济发展办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围绕工作目标,迎难而上,加压驱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兄弟镇相比,还存在差距。20xx年,我们秉承“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深入开展“大招商、招大商”、“项目落地年”和“安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新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争取取得新的成绩。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4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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