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期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时间:2022-12-14 16:11:55 工作安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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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

第二学期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做好本科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兰州交通大学关于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本学期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处发〔20xx〕8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统筹指导和监控管理,把好指导关、过程关、诚信关和质量关,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后续开题报告审核、答疑指导、论文撰写、查重、评阅、盲审、答辩、成绩评定及资料归档等工作的过程管理。

  1、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安排指导教师在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要充分利用钉钉群、微信群、QQ群及其他网络沟通渠道,通过远程答疑、远程指导、远程监督的形式,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在线答疑与指导,及时掌握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适时调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确保学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学校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答疑指导规定,确定每周线上集中指导时间,按时组织线上答疑指导,尤其要加强往届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联系与管理,并督促每位学生按规定要求每天按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册。

  2、适当调整部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内容。对于确因条件限制而难以进行现场采集数据、大量室内实验及实物制作类的毕业设计(论文),可根据专业特点及可行性对原计划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做适当调整或更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而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类型(工程设计类)及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可做适当调整。需要更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者建议采用计算、模拟、仿真、综述、分析等类型,且指导教师与学生于3月5日之前协商确定后报专业及学院审核,并由学院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3、严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参加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指导教师的线上指导,主动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讨论研究结果、论点论据以及遇到的难题,并按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册(可采用电子版或手写,返校后一并粘贴至记录册,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一周内每天完成的毕业设计任务、工作进度及指导教师线上指导的时间、沟通的渠道及内容和解决的问题,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续的研究、撰写和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

  4、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进展和质量情况摸底,制定本单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时间表、任务清单和实现途径,并及时告知到每一位指导教师和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同时,组织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线上过程监控工作,把好过程环节的质量关口。并于3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线上指导汇总表(附表1)及毕业设计(论文)重新选题审核汇总表(附表2)一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5、各教学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细化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抓实抓细抓落实,确保20xx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常开展。

  二、学生实习(实践)工作

  各学院要提前谋划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及学生返校后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科学制定各类实习(实践)的开设方式,合理安排和调整实践教学任务,确定实践时间、形式、地点和考核办法,做好正式开学后实习(实践)环节的安排预案,确保做好实习(实践)教学过程中全部人员的防护工作。

  1、毕业班实习(实践)。本学期开设有毕业实习、生产实习(实践)的专业,按照保证毕业生如期平稳毕业的要求,组织好毕业生实习(实践)工作,采取与毕业设计(论文)同步安排、交叉进行的方式同步推进。

  (1)对于原教学计划安排的前四周毕业实习、生产实习(实践),要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及具体开学时间做出后移调整,且暂停安排任何形式的校外实习。在完成实习(实践)目标任务和保证质量效果的前提下,可适当压缩实习(实践)时间。

  (2)根据各专业特点,充分利用各级各类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或采用其它实践教学方式,优化整合校内实习资源,完善现有校内专业实习(实践)平台和实习基地,积极组织开展校内毕业实习(实践)。

  (3)积极与实习(实践)单位联系,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将校外实习场景或设施移到校内,聘请校外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入校指导。

  2、非毕业班实习(实践)。对于原教学计划安排的前八周实习(实践)教学任务,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做出具体调整预案。

  3、各教学单位于3月13日前将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计划调整表(附表3)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三、课程设计和课内实验教学

  各学院可结合校内外线上资源合理安排课程设计和课内实验等教学任务,任课教师要积极利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或项目等资源开展课程设计和课内实验教学。对于线上无法完成的实际操作内容,安排在开学后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且尽可能避免学生过度聚集。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在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科学谋划,精心安排,积极施策,加强本科实践教学管理,积极引导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本科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尽力减少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和学生学业的影响。同时,做好特殊时期工作的解释和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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