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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办工作安排
一、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工作
1、根据昌XX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司法所每天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平台定位情况进行定位监管,在定位监管中,要做好记录。相应的管理办法草稿已拟好,审定下发后按市局的管理办法进行,在文件没有下发之前,请按州管理办法执行。
2、根据昌XX社区矫正科的安排,在11月18日左右,将举办信息监管培训班,在本周四下班前请汇总各所定位中出现的问题、录入信息中出现的问题报矫正办,以便在集中培训时解决。也可自行和远程服务联系,一对一解决。
二、安置帮教信息平台及信息核查上报
1、安置帮教信息平台信息核查应每日进行,请按培训要求进行核实,如不在自已辖区,请及时退回。
2、监狱发函信息核查情况请在接到信息5个工作日内向矫正办进行反馈,现在还有没有交回的,请在下周一交回。
三、社区矫正工作上报材料
1、解除档案在解除5个工作日内整理上交。现在还没有上交的,请在下周一上交。我们要在12月份整理所有今年解除的档案并上交档案室。
2、社区矫正人员请假的请将有关的请假条和审批表复印上报矫正办备案。
3、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工作领导小组调整的文件、各所岗位职责、20xx年度计划没有上报的在下周一前上报,在交全年总结时请给矫正办一份。
3、6-10月份报表和每月小结没有交齐的、社会工作者或者志愿者工作情况记录表、转为安置帮教接收通知书上报没有上报的在下周一前全部上报。
4、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相关材料实施方案、整改方案,阶段小结(落实整改措施)请于下周三上报,规范化建设年整体总结在12月15日之前上报。
四、应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如有意外情况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矫正办。
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作用。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处罚的,应及时提存证据上报矫正办。在监督管理中的档案整理,一方面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整理。一方面要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要求进行,如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矫正办联系。总的原则是,所有在社区矫正办法中涉及到的法律文书,主要指的是矫正办法后附的20套法律文书如果在自治区的档案管理规定中没有,我们应把此项法律文书归档在工作档案中。比如说社区矫正宣告书,在这我们统一放在工作档案中。
根据州局有关的评估要求,目前评估人员大幅度增长,在各所及所在社区上报相关意见时,要写清楚法院判处、检察院量刑某犯罪嫌疑人缓刑后,是否对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及是否同意接收其为社区矫正对象。(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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