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作安排
房地产工作安排1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现将20xx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坚持以政德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讲政德、爱X县、干成事、出亮点”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局圆满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坚持将活动同推进当前各项工作一并谋划、统筹考虑,并进一步巩固好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使活动同推动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东兴公寓公租房3﹟、4﹟楼,申报“市优质工程”。目前,东兴公寓3#、4#楼(共计156套住房)已于4月8日竣工并获得“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称号,现该项目已申报“市优质工程”,并已完成资料上报及现场实地验收工作。
2、认真做好兴济房管所原办公院及工人新村公产房区域拆迁改造前期准备工作。拆迁改造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确保稳妥,我局积极部署,对工人新村拆迁制定方案并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摸底调查,并建立了住户档案。截至目前,入户调查及土地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做项目规划,为下一步征收补偿工作做准备。
3、辖区集中供暖与昊天热力成功并网。按照X州市东部集中供热发展计划及市政府节能减排要求,今年,我县辖区内共有14个单位及家属院纳入昊天热力供热管网,供暖面积为17万多平方米。为做好供热并网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1447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座谈,积极宣传热力并网有关事宜。目前,南环社区已代表所辖小区居民与昊天热力节能有限公司签订了入网协议(入网费为60元/平方米),入网费收缴率已达93﹪左右,收缴费用已全部纳入昊天热力账户。经过紧张施工,目前并网事宜已圆满完成。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6697件,其中初始登记339件,转移登记2694件,变更登记48件,房地产抵押登记985件,注销登记51件。预告商品房登记771件,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登记772件,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1030件,补证登记7件。
在测绘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测绘工作技术标准规定,出具准确、合理的测绘报告,维护好市场秩序和相关利益。
20xx年,X州市下达我县的安居工程责任目标是:新开工建设120套公租房;公租房竣工156套;分配入住100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户。
(1)120套新开工任务,已由县政府批准,选址在XX东经济开发区,由县财政投资1300万元,建设公租房四期6#、7#楼120套,建筑面积为5656平方米。建设手续“四证”齐全,已于6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在建六层已封顶。
(2)156套住房的竣工任务,我们已于4月8日对东兴公寓3#、4#楼(共计156套)完成了公竣工验收;其完成情况已录入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现在其附属工程给排水和地面、道路硬化已完成,居民用电高压部分施工已完成,低压部分正施工,预计11月底可全部完成。
(3)分配入住100户的任务,目前我县已受理公租房租赁申请120户;
(4)对于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户的任务,20xx年,我县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户,已纳入保障范围,录入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20xx年,我县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6户,发放补贴资金42。41万元。
一年来,我局认真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以及使用工作,确保政策性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完成范桥新天地和罗湖英郡两个小区的前期物业备案工作,并完成了狮城物业和福阳物业两家公司的检查换证工作,完成了树君物业的资质升级工作。
我局圆满完成20xx年——20xx年度对直辖小区的供暖工作,并做好各小区的绿化及卫生工作,为居民们打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我局投资30余万元对各小区供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更换,积极为今冬集中供暖工作纳入昊天热力管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由于直管公房大多年久,我局专门组织人力、物力对福阳小区、军转干小区的平房门市进行了维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今春,冀东第一集管委会圆满完成春季庙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房屋的维修工作,保证商户正常使用。
一年来,我们按季向市局上报我县房地产市场稽查统计报表,每月向县纪委上报行政许可事项情况。4月30日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完成了执法人员执法证的年审工作。5月19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的通知》,并协助市局房地产稽查办检查了我局监管的3个房地产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5月份,房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大排查活动。9月份完成了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10月份联合物业股对全县2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行为和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了物业管理水平。全年向市局法规科上报法制信息5份。共为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了《商品房延期预售许可决定书》,同时做好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工作,及时纠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好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
1、认真落实惠民实事,继续抓好保障房建设任务,确保如期完成责任目标。
2、继续做好百合世嘉、御宇国际城、罗湖英郡、X德家园等新建住宅小区的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及竣工商品房的确权发证工作。
3、继续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4、5做好兴济房管所原办公院及工人新村公产房区域危房改造工作。
房地产工作安排2
一、XX市今年房地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12月份,XX市房地产投资完成139.4亿元,完成年计划175亿元指标的79.7%,同比增长13.4%。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14.4亿元,同比增长11.2%;公建完成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25%。全市住宅施工面积152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69万平方米,增长4.8%,其中新开工面积52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71万平方米,增长15.8%,竣工面积50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67万平方米,增长15.2%。全市销售商品房5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了8.3%。其中现房销售3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2%;期房销售1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5%。
今年预计房地产投资完成1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房地产施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预计达到650万平方米左右,高于年初预计竣工指标,公建竣工50万平方米。
XX市今年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国内外一些大财团、大企业纷纷投资我市公建和房地产开发。万达集团、中体产业、珠江实业、北京阳光壹佰、联想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的开发企业相继来我市投资,分别开发万达商业广场、奥林匹克花园、江南温泉渡假村、华苑新城等一批大的开发项目。二是公建投资明显升温,拉动了投资继续快速增长,大型公建施工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成为我市公建投资比重最高的时期。三是改善型需求势头进一步趋强,精品商品住宅出现旺销。改善型、康居型需求正在逐步替代安置型需求,引导着今后商品房市场的发展方向。四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比重增加。五是小城镇住宅建设继续保持较强的增长势头。小城镇开发面积连续两年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吸引了一批开发商竞相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六是盘活停缓建项目工作开始启动。首批8个试点项目中有5个项目已顺利盘活。
在开发企业管理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开发企业协会作用,按照部里的要求,目前正在依托协会在全市推出开发企业信誉度制度,按期准备将全市所有开发企业综合信誉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引导企业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信誉提高竞争力。
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根据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的要求,XX从7月15日开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牵头,市计委、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建设部的进度要求,进行了分三个阶段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工作。我市共有8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97家中介机构、544家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自查。各管理部门对全市511个在建项目,161个物业管理小区,273家开发企业、233个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关于市场整顿工作我市形成了专门的报告已报房地产司,房地产司还专门通过《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进行了通报。
三、房地产管理法制工作情况
今年是XX房地产管理法制化进程迈出重大步伐的一年。今年10月24日,XX市人大正式通过了《XX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争议解决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具有XX地方特色的规定,成为XX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项基本法规。其中在开发项目的建设方面,条例规定了在全市建立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准许交付使用制度,使建委对开发项目的跟踪、对交付使用阶段把关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条例已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二手房市场发展速度不够快,租赁市场没有启动,影响到整个市场梯次消费的形成。二是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造成部分开发企业观望。今年7月1日起新的土地使用政策出台,开发商在心理上有一个等待、观望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土地供应放慢。前九个月全市土地供应同比下降25%,项目储备同比减少37%,影响到全市开发后劲。
五、明年工作思路
明年加快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培育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为动力,以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为主线,以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房地产业的附加值,巩固支柱产业的位置,推进全市经济增长。
从总体上看,明年要继续加大房地产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继续完善鼓励公建开发的政策环境,推动公建开发和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好势头。住宅方面,要把培育住宅有效需求作为工作重点,下力量调整相关政策,鼓励本市居民和外省市居民来我市投资置业,为住宅开发提供稳定的需求支持。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构造梯次消费格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结合海河两岸开发和现存危改片综合改造,重点在加大危改拆迁力度和开工新的大项目两个方面下功夫,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增长。
明年全市房地产业施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保持今年水平,房地产完成投资185亿元,比今年增加5亿元。房地产竣工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高于今年水平。拆迁危陋房屋100万平方米。
围绕完成好明年工作目标,我们准备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组织实施危改为着力点,加快大型公建开发步伐,促进城市布局不断改善。今后中心市区危改的重点,要从过去的以住宅建设为主转向以公建开发为主。通过加快公建开发步伐为金融商贸、旅游文化等第三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和活动舞台,实现中心市区产业“退二进三”。把海河沿岸地区和老城厢、关上、小王庄等地区作为今后几年危改的重点,多渠道筹集资金,创造条件加快改造,拆除危陋房屋100万平方米。
(二)构造住房梯次消费新格局。适应我市建设国际港口大都市的要求,引导开发企业新建高品质住宅,限制低档住宅开发。加大住宅精装修试点和推广力度,一次性装修到位率由目前2.5%提高到5%以上。逐步扩大菜单式装修范围。积极推进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新人新制度”。完善鼓励二手房交易的政策和启动房地产租赁市场的招法,引导居民树立梯次消费观念,住房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比由今年的1:0.5提高到明年的1:0.6,加大租赁行为和中介机构管理力度,净化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形成增量房与存量房互动,“一手房、二手房、租赁房”三房鼎立,高中低消费者全面入市、梯次联动消费的格局。
(三)以钢结构住宅体系开发推广为核心,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建立企业间的战略联盟,构造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形成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和带动,带动我市钢铁、化工、建材等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研制、生产和推广,特别是要积极在住宅、大型公共建筑方面推广应用钢结构,明年钢结构体系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例由今年的3%提高到6%。探索建立完善住宅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住宅体系生产技术开发补助金制度以及住宅生产工业化促进补贴制度等措施,支持大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进行自主的技术开发活动,探索建立以钢结构为特色的标准化结构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争取占领其他省市市场。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培育新的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点。要高起点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度相应的鼓励政策,规范项目计划管理渠道,引导开发企业调整开发区域布局,投资对小城镇开发建设。加强小城镇开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管理,提高小区配套水平和环境综合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小城镇的开发适应今后XX加快发展的要求,在市区周围建成一批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居住区。
(五)加快盘活停缓建项目,加大空置商品房处置力度。在总结今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领导小组向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建委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形成共同促进停缓建盘活的社会氛围,力争在明年使这项工作迈出大的步伐。
(六)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继续实施好扶优扶强战略,提高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加快房地产企业“国退民进”步伐。建立房地产业发展预警预控系统,推出开发项目电子手册制度,加强行业发展动态跟踪监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在开发企业积极推广ISO9000国际标准认证,搞好全员执业知识培训,推进企业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议:目前建设部要求各地建立开发企业信誉档案,我市也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即将向社会公布开发企业信誉度。但目前这方面缺少相关的法规或规章作为法律依据,建议建设部就此颁布部令或相关规定,使这项工作更有章可循。
房地产工作安排3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企业服务水平,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开发、中介、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整治内容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5.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6.商品房销售中未执行销售价格“一价清”相关规定,销售现场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相关费用等;
7.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8.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9.未取得项目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10.将未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11.因拖欠工程款等开发企业原因,引发群体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2.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重点整治内容
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11.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等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行为。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重点整治内容
1.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3.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4.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
5.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6.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7.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资产评估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措施
1.依据《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交易管理条例》)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收取定金及具有预售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款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商品房预售款实行监管制度。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在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的规定,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以上条款规定执行,并将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上报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备案。
商品房预售款,是指买受人将购房款(含贷款)依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初始登记前,专项用于购买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建筑材料、设备的款项和支付施工进度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
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二)款规定:开发企业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挪用数额1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预售行为。
3.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开发企业必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时,应缴纳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同时承购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帐户,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和开发企业出具的缴房款凭证及缴存物业维修基金票据,及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票据影印件,由开发企业上传至房地产市场管理平台,经验证审批后,开发企业网上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购房人应缴纳的商品房买卖契税及物业维修基金。
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六)款规定:“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合同备案的,责令其补办,并对每笔交易处以3000元罚款”。
4、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经统一考试,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需进入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禁止以个人名义执业,禁止跨机构同时从业。”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人员在中介服务活动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帮助他人从事房地产违法交易;
(三)泄露委托人的秘密;
(四)允许他人以自已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
(五)隐瞒价格信息赚取差价;
(六)超越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规范中介机构业务操作行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建立经纪机构管理系统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交易安全。中介机构应尽快组织成立市经纪机构协会,协会组织要定期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以提升经纪机构的整体综合素质。
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十)款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或者以个人名义执业、跨机构同时从业的,或者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违法交易、泄露委托人秘密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进一步整顿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达到企业、个人、中介组织,网上平台可预约、预审,让办事群众和企业更方便、快捷,为企业、个人办事“最多跑一次”打下良好基础。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7月20日)
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形式通知到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
(二)企业自查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并纠正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等12类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并纠正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等11类行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对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聘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等8类行为。自查结束后,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向房地产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并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规定企业和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列入企业信用档案。涉及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要及时抄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
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采取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将拒不接受管理登记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与以取替,同时将违规名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全面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
房地产工作安排4
XX年上半年,全市房产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些指标已提前完成,大部分指标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通过租金补贴、提供廉租房等途径,缓解5000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目标:目前已下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203.22万平方米,完成施工面积为46.6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23万平方米。通过提供廉租房、租金核减的方式已缓解337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租金补贴及另一部分廉租房房源工作正在紧张操作之中。
2、代政府征收各项税费目标1.6亿元:已完成2.822亿元,提前完成目标。
3、房地产管理业增加值9.5亿元,增长15:已完成4.8亿元,为计划的50.2。
4、完成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数量900个,组织落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00人。已完成新增就业岗位466个,为目标的52。
5、植树1万株:已完成11119株,为目标的111。
6、存量房交易量340万平方米:已完成193万平方米,为目标的57。
7、审定全市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1.5亿元:已完成0.84亿元,为目标的84。
8、立面整治后的楼宇统一实施物业管理:我局正着手开展临街立面整治建筑实施物业管理试点,与各区局、区公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9、全市创国家以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含大厦)2个:材料已上报,年底建设部验收。
10、指导、协调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达到国家一级资质:新康物业、丽岛物业两家企业经建设部初审合格后通过了网上告示,6月初取得了全国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二)对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我局承担了市政协重点提案9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组织成立了“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配套措施,有效制止了破坏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规范了优秀历史建筑维修程序,加强了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开展了优秀历史建筑的确认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优秀历史建筑标志牌的研制和换牌工作。6月30日,市政协相关领导对92号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认为我局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主要工作及做法
要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10件实事和人大政协议提案的顺利完成,我们以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狠抓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了上半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1、致力于稳定住房价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随着国家关于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运行和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李宪生市长连续召开三次市长办公会,围绕“持续、健康、协调、稳定”的主题,就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明晰了我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我局连续多次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学习、研讨,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和阐明了政策,使各方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晰了政策导向,为我市做好稳定房价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和舆论氛围,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一是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正式实施全额征收营业税工作;对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实施了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工作;二是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我市于XX年6月,正式公布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即: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三是在去年完成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于XX年5月18日正式对外开通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向社会不间断的公布全市房屋供应量、供应结构、供应价格情况及买卖交易情况,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欢迎,稳定了市场心理预期,引导了理性消费。
2、致力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根据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局在去年年底超前实施项目储备的基础上,会同市计委、规划国土局分两期编制了年度建设计划,已报经市政府批准下达,计划总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203.2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计划规模为114.45万平方米,于2月中旬下达;二期计划规模为88.77万平方米,于4月上旬下达。在这两期计划中,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计划规模为137.45万平方米,占计划总规模的67.6,将重点面向旧城改造和重点工程困难拆迁家庭销售。近期,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将在年内再次追加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以缓解当前相对突出的拆迁安置矛盾。
截止目前,已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有25个,施工面积为46.6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23万平方米。另据跟踪调查,预计在7、8月份将有13个面向社会销售的计划项目开工,施工面积将增加104万平方米,故“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目标任务有望完成,但因房地产建设周期较长,这批住房预计在今年年底、明年春节前才能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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