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21-02-25 11:23:43 工作安排 我要投稿

工作安排通知集合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安排通知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安排通知集合6篇

工作安排通知 篇1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省关于20xx年假期安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我省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寒暑假期时间

  各市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告我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放假起止时间由各市教育局确定并书面报告我厅。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市教育局要将假期起止时间报告我厅,暑假时间相应缩短。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各市教育局可统一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并报告我厅。

  20xx年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市教育局可对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调休时间,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报告我厅。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市教育局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要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校车、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

  三、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地和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四、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各市、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山东省教育厅

  20xx年12月18日

工作安排通知 篇2

各位同学:

  在喜迎祖国六十华诞之际,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体教师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国庆假期。

  请大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严格按照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住校学生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卫生清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在校期间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

  2、按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流程和各学院要求,假期返校学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宿舍。

  3、住校学生如有发热、流感样症状,及时向各自所在学院报告并到校门诊部就医。

  4、住校学生离寝外出时,关好寝室窗户,切断电源,门要反锁,保管好贵重物品,寝室不存放现金。

  5、假期住校学生若有事夜间不能归寝时,请与学院老师请假并提前到门卫处登记。

  6、注意防火、防盗,不使用热得快、电热锅、直板夹等加热器,不留宿外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门卫。

  7、应急电话:

  保卫处:8***0(内线5110)

  校内医疗急救:87****0((内线5120)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值班电话:87**7(内线5837)、87**7(内线314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xx年9月27日

工作安排通知 篇3

  一、总体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4月23日止为和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间,总体时间控制在6~8周;20xx年4月19~23日为学生返校时间,如学院有其它要求,可另行安排和通知。

  二、制定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学院要根据《XX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江财教务字〔20xx〕4号)和《XX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的要求,制订本院20xx届各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并于20xx年1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各专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组织与领导;教学内容及日程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选派与聘用;实习单位落实与安排;考核标准及评价;纪律和安全要求等。

  三、抓好毕业实习的过程监控

  实习前期,学院要召开动员会,向学生阐明毕业实习目的、实习内容、成绩评定、以及纪律、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学院要组织实习工作的检查和对老师指导工作的督查,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实习后期,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实习工作完成情况和组织对学生进行鉴定;学院检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经验。

  四、做好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

  学院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实习计划的安排,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要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强调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就业相结合

  学院要求学生利用实习收集资料、数据,开展调查研究,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提供依据;建议学生将毕业实习与就业联系起来,即注重自己选定的实习单位是否有意向录用自己就业。

  六、加强实习报告的规范和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学生实习报告以实习具体工作为撰写内容,能总结实习体会,能体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学生实习报告,评语、成绩评定要符合规范。

  学院认真做好实习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收回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做好各专业毕业实习的工作总结,整理学生实习报告,汇总实习成绩。并将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于20xx年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工作安排通知 篇4

院属各部门:

  现将xxxx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学生放寒假时间:元月12日(星期一,腊月十七)~2月13日(星期五,正月十九);2月14日(星期六,正月二十)、15日(星期日,正月二十一)办理报到手续,2月16日(星期一,正月二十二)正式上课。

  教工放寒假时间:元月14日放假;行政人员2月13日(星期五,正月十九)上班。

  二、各系部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组织学生做好教室及寝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和假期饮食卫生等教育。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并根据学院和本部门的工作需要,部署安排好寒假中的各项工作。

  四、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有关部门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为他们组织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为全面总结xxxx年工作,明确xxxx年发展目标,请各部门围绕学院全年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对本部门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高职建设,认真思考xxxx年的工作方法、步骤和建设目标,科学制订xxxx年工作计划。各部门总结、计划材料经部门领导审阅后,于xxxx年12月1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办公室邮箱:(XXXXX)。

  特此通知。

工作安排通知 篇5

  我省20xx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xx〕26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19日。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

  (三)现场报考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

  (四)广州招考网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4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 ),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指纹数据采集,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http://www.gzzk.cn/zxks/jsbk/201112/t20111229_18888.html )。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 ),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考生本人的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

  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旧生报考。

  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 )报考或考生本人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网上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四、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五、其他

  (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

  附件:

  1. 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7月6日

工作安排通知 篇6

  导读:东莞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已经公布,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0日,5184网上报考时间为7月15日—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20日

  (二)5184网上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5日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报考。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届时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现场报名点可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xx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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