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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老师们、同学们: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开课不返校、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的原则,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从3月16日起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进度、教学工作要求和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有效、有序、保质、保量落实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线上教学活动以教师自建课程在线授课和依托教育部、省级教育平台网络课程组织学生学习为主,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的方式开展。师生返校后,再实施课堂教学。师生具体返校时间及安排,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另行研究确定并提前10天发布通知。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及考试周
1.教学周:3月16日至7月10日。原定2月24日(第一周)的教学计划调整为3月16日开始执行。
2.考试周:7月11日至7月17日
(二)线上教学
学生正式返校前为线上教学阶段,各教学单位按《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公布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总表的通知》中的课程教学安排执行。
1.线上开课教师要求
线上开课的教师必须提供详细的网络教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进度、教学方式、考勤、作业、辅导、考核等内容)及上一年度的完整课件(PPT),视频可以随课程开展进度逐步提供。原则上首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允许线上开课,课程可由其他有该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代替教学或暂不实施线上开课。对于因为课程教学条件限制或者达不到线上开课要求的,可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利用周末时间补足课时,完成教学计划。
各开课单位要对在线开课的教师资格及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开课前两周通过邮件报教务与科研部备案。需调整任课教师的,应按教务与科研部规定的调停课程序和方式提前申请。
2.线上课程开设要求
线上课程通过“超星学习通”平台进行教学,第一期线上教学(3月16日至4月10日)共4周。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准备第二期线上教学(4月13日至5月10日)课程所需教学资源并按时组织实施。在线教学实施期间,学校可根据情况即时调整教学安排。
线上课程包括本学期开设的达到在线开课要求的课程,可由教师自建课程在线授课、依托教育部和省级教育平台网络课程组织学生学习或在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鼓励各教学单位使用教育部和省级教育平台的课程资源。学校提供线上教育实施指南,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做好线下教学保障工作。
任课教师须制定详细的网络教学计划、安排课程作业,开展全程辅导,并做好学生的学习监督、辅导、考核、作业批改和成绩登记等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教师培训与服务和学习过程管理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教师可根据需要将教材(讲义)、课件、课外教学资源等相关资料推送给学生。
3.线上教学时间要求
线上教学时间原则上按已公布的课程表周次、节次时间开展,依托教育平台网络课程组织学习的应在课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学生学习并进行在线答疑。
同一门课程开设多个教学班的,原则上不予合班授课。确有需要合班上课的,应由开课单位向教务与科研部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可安排合班在线教学,学生正式返校后按原课表的时间和教学班进行授课。
4.学分学时认定要求
线上教学时间计入课程学时和教师教学工作量。学生正式返校后凭线上考勤、学习进度、完成作业、测验成绩等学习记录向任课教师申请学分学时及成绩认定;教师凭教学计划、考勤记录、辅导记录等授课记录,按照实际在线开课学时计算工作量并向开课单位申请工作量认定。
5.注意事项
因不具备线上教学的条件或因需要治疗、医学观察而无法参与线上教学的师生,可向开课单位申请备案,待正式返校后由学校另行安排教学活动。
(三)课堂教学
学生正式返校后为课堂教学阶段,各教学单位按《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公布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总表的通知》中的课程教学安排执行。
1.正常开课
根据学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专业课由院系逐步开课,公共课调整至学生分期分批返校结束后开课。
已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学生正式返校后按在线授课的教学进度继续实施课堂教学;学生自行在教育平台学习的.课程,任课教师返校后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重新制定或调整教学计划后实施课堂教学。
2.特殊情况开课
按照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和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不能返校的规定,学校做特殊开课安排。针对教师,所在院系可与教师联系确认后,根据其实际情况,对其承担的课程另行安排上课时间或协调其他教师代课等调整;针对学生,由所在院系协助开课单位与学生确认已选课程,可由任课教师通过提供教学课件、视频资料、布置学习任务等方式对学生(需要治疗或医学观察的学生应在康复或解除医学观察之后)进行远程教学,也可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另行安排教学。
3.课程调整
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课程调整,可调整至师生无时间冲突的教学时间段,包括每天中午6~7节以及周三下午8~11节的时间段,也可以适当调整至周末。周末的上课时间按工作日的上课时间执行。
三、课程试听及缴费安排
(一)课程试听及选定
在线课程、课堂教学课程试听时间均为开课后两周,如在退补选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退补选操作,即该门课程视为已选定。
(二)课程缴费要求
在线课程试听(两周)结束且数据完成推送至收费系统后,学生已选定的课程,须在两周之内完成缴费;课堂教学课程试听(两周)结束且数据完成推送至收费系统后,学生已选定的课程,须在两周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分学费,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该门课程。
试听结束后已缴费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选退费,缴费结束后已弃选的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恢复选课记录。
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试听课程或缴费的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报备,由所在院系汇总后报教务与科研部,由教务与科研部统一抄送学生工作部、财务部。
四、其他教务工作安排
(一)教学工作计划学校调整了教学周数安排,教师可以根据学校安排调整教学工作计划,完成好课程教学工作任务。
(二)教材及教学辅导资料工作
线上教学期间,教材主要采用电子书的形式发放给教师和学生,但学生不得以此为由退订纸质教材。教材无电子书的,可由教师或开课单位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为学生提供教材扫描件或其他可替代书籍的电子版资料。教师如需图书馆协助提供相关图书或电子书等教学辅助资料,可联系图书馆邓云生老师协助解决。
(三)学籍相关工作
受疫情影响导致学生学籍注册,待正式返校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涉及复学等事宜,教务与科研部实行在线办理,最大限度减轻对学生复学复课的影响。
(四)退补选、重修工作
退补选及重修报名工作均通过线上操作完成,学校教务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1日~3月27日,学生可在开放时间内自行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操作。
重考、缓考考试工作视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五)实习实践工作
受疫情影响暂停实习实践的学生,由所在院系另行安排时间补足,或考虑压缩实习实践任务和时长,或向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替代方案。
(六)毕业生相关工作
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工作暂按原计划时间(5月中旬)进行,如有变动另行提前通知。有毕业生的院系应做好毕业论文视频答辩的准备,提前做好组建答辩委员会、视频设备调试等各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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