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卫生监测委托工作安排

时间:2023-05-02 01:26:30 工作安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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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卫生监测委托工作安排

  1、签定委托协议

  卫生监测科受理水样时,按《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对客户要求进行评审,同时与客户代表在“东兴区疾控中心检测委托协议”上签字、盖章,以表示协议成立。受理人员根据检验检测项目,按照《四川省卫生防疫防治、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标准》(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文件,给客户开具缴费通知单,由收费室收款开具发票。

  2、检测程序

  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水质水样检测,每季度的前两月为委托咨询受理时间,采样前一周由中心卫生监测科负责通知客户送(采)样时间。为节约能源,减少成本,每年的丰水期和枯水期可结合《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当月的水质监测工作。

  (1) 样品来源

  委托检验的生活饮用水样包括二次供水(水塔水、水箱水、蓄水池水等)、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机井水、手压井水等)、地面水(塘水、河水等)、定型包装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桶装水)。

  (2)检验项目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理化指标:色度、浊度、PH值、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氯化物、总硬度、耗氧量、硫酸盐、氨氮、铁、锰、六价铬、铅、镉、砷、汞、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

  3、采样程序

  (1)如需本中心现场采样的,由卫生监测科按《抽(采)样控制程序》组织人员采样并认真填写《样品采集记录表》,做好记录。送检时填写《东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送检单》,中心检验科负责水样的检验工作。

  (2)客户自送样有委托检测需求时,卫生监测科业务受理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确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完成时间,报告发送方式等。卫生监测科业务受理人员按《检测样品管理程序》进行样品验收、登记、编号、标识,填写“检测流转单”,并将水样送到检测科室。

  4、报告领取

  在客户送(采)样之后10个工作日,客户到中心卫生监测科领取检测报告。

  生活饮用水水质委托监测,要先到东兴区疾控中心签订检测委托协议,缴费后领取统一的采样器皿,按要求的量采样,并于采样当日送委托单位。委托人可自行选择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为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检测评价周期通常为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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