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02 15:09:4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必备】读书笔记作文集锦十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读书笔记作文集锦十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以前你问我是乔布斯有本事还是比尔盖茨有本事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比尔盖茨比乔布斯有钱,当然是比尔盖茨比乔布斯有本事啦。”实际上那是我不太了解乔布斯的事迹,在我看了《乔布斯传》后,了解了乔布斯的事迹后,才觉得乔布斯是多么的了不起啊!是跟比尔盖茨一样伟大的人物。 日记

  在计算机世界当中,乔布斯属于右脑模式,是个偏重创新打破常规的创造者和硬件大师,依照心中的梦想来创造新的计算机。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偏重创新,我身边就有许多,比如说幼儿园我和同学玩变形金刚,我一会儿把它变成汽车,一会儿又把它变成机器人,一会儿又把它变成战神,变来变去只能变成这三种样子,我玩的都有些无聊了,这时候一个同学提议说:“你把它的轮子取下来放在它的手上不就成了《创战纪》里的身份盘了吗?说不定变形金刚会更加有趣。”我想了想听了他的意见,果然,变形金刚又让我找回了新的乐趣。

  我觉得乔布斯说过一句最经典的话是:每天早晨,我都会在镜子中看自己,并且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会不会完成我今天想要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很多次是“No”的时候,我知道我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乔布斯不断地创新与天才的头脑,创造出美轮美奂的计算机和移动电话。乔布斯去世后,人们在悼恋他时安慰:“是不是上帝想更换自己的计算机和手机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乔布斯80亿的财富,不是他的苹果产品,而是乔布斯的创新精神,正是因为创新精神这个好的向导才造就了他辉煌的一生。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放学后,“我”奔向窃读的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有时候,以

  雨天为借口,可以在书店里长时间的看书。走出书店的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是吃饭长

  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中心思想:

  以“窃读”为线索,以“我”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和自语式的独白描绘心境,细腻生动地描绘了“我”“窃读”时的独特感受与百般滋味,将一个极其热爱读书,渴求知识的充满灵性的“我”表现得淋漓尽致。

  段落结构

  《窃读记》分段及段意全文共十个自然段,可分为三段:

  第一段(第1至第4自然段):“我”常常到书店去“窃读”。

  第二段(第5至第9自然段):“我”在窃读过程中的苦与乐。

  第三段(第10自然段):“我”时刻记得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挨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这是一篇成长小说,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但书中所有的小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这是也一本关于生存的书,本应无忧无虑的弗兰西却体味到了成长过程中的无奈:母亲偏爱她的弟弟,父亲深爱她却英年早逝,家境清贫,在学校饱受轻鄙……她也曾苦闷、忧愁,却始终保持着那份尊严和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她就如那棵长得郁郁葱葱的天堂树,顽强地在贫民区生长着。

  弗兰西是个有思想、乖巧懂事的小孩,她心思慎密,情感丰富,热爱读书,永远心怀梦想。“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场。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书……书……”如今每当被物质和利益所困扰时,我们心底最初衷的只是想要快乐而已,何必让这些带来不快的物质利益取代了简单的快乐呢?

  书名中的“树”指的是什么呢?是那棵天堂树吗?不是,这棵“树”更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精神,一种滋长在穷困孩子心中的精神。这种精神不需要有多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的心中有这样的一方土地,树就会茁壮成长,抵达天堂——这就是天堂树。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三国演义

  魏蜀吴时期,战火纷飞,英雄辈出,但谁是英雄?

  刘备是英雄吗?有人会说,他当然是英雄!刘备明白没有—个足智多谋的—起拼搏江山的人,自己是没可能做出—番事件业的。于是他三顾茅草屋,找诸葛亮来共谋事件,前两次走访诸葛亮不在家,当刘备第三次找他时,诸葛亮却在午觉,这位将军,花好几个时辰等诸葛亮起床。这件小事,完全可以看出刘备的谦卑和懂事理。虽然刘备没有坚强雄厚的武装部队,没有稳固的地盘,没有太大的名声,曹操却这样评价刘备:“今日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看人达到入木三分的曹操都这样说,刘备怎么会不是英雄?

  然而,我有疑惑。想当时,吕布曾在刘备危难之时救过他,使他防止了—场注定就没可能成功的大败仗。可当吕布被曹操捉住,曹操问刘备该不该留下吕布时,刘备却背信弃义地说了句:“别忘了董卓是怎么死的!”于是,吕布就这么被自个儿恩德过的人的—句话给丧命了。这样真的是英雄吗? 这时,大家有可能就想到达另—位很有军事计谋策略的人——诸葛亮。诸葛亮是英雄吗?不赖,诸葛亮在赤壁之战时期,曾推成刘备与孙权军事集团的联手,以及在刘备物故前,为刘备定下三分天下的政治策略。大家有可能还会想起很闻名的空城计。不过,《二十四史》里对此事却予以训斥:由于当初的司徒懿官居荆州都督,进驻在宛城,不在阳平战地,没可能发生空城计。并且,像火烧博望、火烧新野、草船借箭、借东风等事物都是编出来的。

  曹操呢,他总算英雄吗?我看他也不是英雄。有—次,曹操居住朋友吕伯奢家里,听到门外传来磨刀声,他起了疑心,把那家人全给杀了,还说了—句可气的话:“宁教我负天仆人,休教天仆人负我!”误灭口还这样底气十足,此人不奸,何人奸?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里精彩的人物有的愚不可及;有的

  人物诡计多端虚伪诡诈;有的人物杯弓蛇影;有的人物胸怀狭小。到底谁是英雄?人云亦云,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难分伯仲,但无论是谁都无疑在历史的画卷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值得回味。

  我们,只需要做自己的英雄。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前些天学了《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后,我想了很多,作者余濂是明初的散文家,他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可谁想到这样一个伟人背后却有那么多的心酸事,年轻的他为了求学,不惜在冬天雪地里穿着破鞋去上门请教老师,为了能学到知识他面对老师的责骂却是“礼愈至,色愈恭”,满腹经论让他觉的自己很富有,他不与别的富家子弟比吃穿,只想多学知识,这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

  而后文所说的“太学生”不是与现在的我们一样吗?从小出生在父母的呵护中,像一朵温室之花,不用担心

  衣,食,住,行,照理来说我们比宋廉幸运的多了,我们更应该好好读书,有远大的抱负,但像宋濂一样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又有多少呢?大多数的学生整天只和别人比吃,穿,对于自己的成绩却不消一顾,每逢考试都只想多抄几道题目,却不肯自己好好用功,可悲呀!父母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含辛路苦,只希望儿女都能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反而弄巧成拙,这能怪谁,只能怪我们自己,光口头说说长大想要一份好的工作,能出人头地,可是做的却与说的相反,天上不会掉下黄金的,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激流 曾经辉煌的高公馆也落得分家的下场。

  “家” 在“家”中,我最同情的是觉新,最气不过的也是觉新。但我对觉新还有一丝敬仰:毕竟,他是这个中国社会新旧交替和转型时期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人物。他有自由恋爱青梅竹马的梅,又有旧社会强加给他的关心体贴他的瑞珏,他如何作选择?他处于“长房孙”的位置,被别人称为“承重老爷”,在这种身份下,他怎么反抗?他的家庭里头卫道的人太多了。为了孝道,他抛弃了化学,抛弃了梅,抛弃了珏。觉新的牺牲是巨大的。但是,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了呢?即使生活带来再重的负担,再大的伤害,人还是象蜗牛一样背着沉重的壳行走。

  对于觉民,我倒没有太大印象,倒是他勇于与高老太爷抗婚,我对他还是比较看好的。

  至于琴,在“家”她还是一个觉醒者。她的理智常被感情征服。她犹豫不决,连剪个辫子的决心都没有。她对自己的行为也说不清楚。所以对她也没什么看法。

  在“家”中,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觉慧:他虽很激进,但终究幼稚,为了爱人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鸣凤的感受。因为觉慧,鸣凤多次被周氏训斥。而他口口声声要救鸣凤,最后还是他将鸣凤逼死了!要不是他在拼文章不理她,她投湖的可能性不是很小了么?鸣凤死后也没见他悲伤多久。觉慧给了鸣凤什么?帮助,同情,怜悯,他什么都没有给,他甚至不听她的哀诉就把她遣走了。而他在有进步思想的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的鼓动下竟放弃了鸣凤。最终促使他出走的是瑞珏的死,和老太爷的态度。只是他反抗的精神我认为很“开天辟地”。

  相比之下,《家》的内容范围广,事件多,我认为是“激流”中最好的。

  “春” 由于阅读的深入,我对很多人的态度改观了。

  觉新已不在是我同情的对象,我对觉新充满了愤恨:惠死了,枚娶亲了。要是他和周氏,老太太极力反对,惠和枚也不一定不会幸福。然而,海臣和小儿子的死对他的打击也不小。只希望他能快点觉醒。

  我对觉民的进一步认识使我看到了他的魅力。他和琴安慰淑英和淑贞,帮助淑英逃离高家,并不怕王氏和觉群的威胁,与陈姨太据理力争,使她们在自己这里得不到一点好处。他很大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留在家里也能镇定自若。他并不象一些人说的,他的一切都由别人安排好了,他和琴的婚事;帮助淑英出走都是他设计的,因此,我并不同意一些人说的觉民是多余的人物。

  琴在“春”成长得太快了,迅速担当起为高家女子排忧解难的重担。淑英和淑贞似乎已经离不开她了。她不再优柔寡断,对于亲人热情地神出援助之手;和觉民一起为刊物出谋划策;出演《夜未央》等。我对琴也改观了。

  淑英一开始就是懦弱的形象,然而梅和惠的死震动了她,梅,惠这些她所爱的'人一一离去,如果她不逃走,她们便是她的“榜样”。加上淑华的劝说,她终于和剑云一同去找觉慧了。正如一些人所言,淑英的出逃鼓舞了女孩子。而剑云,在他的一颗星飘走之后,及时挽救了淑英。剑云柔弱,怯懦,不反抗,不抱怨,不挣扎,没计划,没志愿。但当他仰慕的女子需要他时,他会不顾自己去帮助她。也因为如此,在送完淑后,剑云带笑地死去了。

  在我看来,“春”的内容单调,叙述乏味,是三部曲中最糟糕的一部。但对与巴金而言,说不定这是影响他终生的小说─在这本书的影响下,他结识了萧姗。

  “秋” 激流的最后篇章,也是悲哀的结局。

  庆幸的是,觉新终于觉醒了。枚和淑贞的死,使他再没有可牺牲的亲人了。商业场的火,使他近乎陪尽了一切给克安,克定;惠托他照看的枚去了;小脚的淑贞也投井了。克安,克定甚至攻击周氏,瑞珏,使死者不得安宁,并要加害觉民,他终于受不住爆发了。想不到啊,一向温顺的觉新竟公然与克安等顶嘴,没有了欺负的对象,竟转向孩子觉英。觉明死了,张氏居孀。“家”已败,觉新也终于觉醒。

  觉慧,他的出走是正确的。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意识到,如果觉慧没有出走,淑华就不能出逃。他结识的黄存仁等朋友,也的的确确帮上了他的忙。觉慧成为了革命党,也是必然。

  在这里,我觉得配角觉英也值得提一下。在“家”,当他听瑞珏说抢菜她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弟弟们时,年仅十三岁的他将才端上来自己才尝了一片的烩鲍鱼片推给了瑞珏。而在“春”,他经常领着觉群和觉世在花园胡闹,欺负淑英,淑华和淑贞。在“秋”,他气得克明一病不起。最后,克明死了,家也分了,他也意识到,真正关爱自己的哥哥姐姐妹妹都死了,出走了。觉英也觉醒了,敢与克安,克定叫板。觉英的转变,与他整天的玩伴也有关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秋”似乎高于“春”:它类似于“家”,讲得多,细。

  “感” 高家族衰落了。和《红楼梦》不同的是,它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尾。一群人觉醒了,一群人却永远地去了。被封建礼教毒害的梅,瑞珏只能留给人们无限的伤痛。

  觉新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希望他能就此重新振作。

  觉民,贯穿三部曲的激进分子,也定能与琴生活得幸福。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这个城市压抑了很久,阴霾统治着这片天空,厚重的爆米花机玻璃后传过一声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水泥森林作为这个城市的基调,用吱唔的呻吟敷衍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疑问。

  爆米花机里,我看见他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与其它等待的人有所不同,从里面掠过一丝惊恐。他盯着“没有压力我才懒得开花呢!”这句广告语看了良久,付了钱,拿着这个装有我的袋子,匆匆跑了。穿梭在水泥森林间,他跑得很快,影子被拖得很长。“咚咚”的脚步声听的出他在追赶些什么,同时也有什么在追赶着他。

  这座城市真的很压抑。

  他冲进了他的房间,里面闷热异常,就像一个爆米花机,而其中的他,就是一颗原生的玉米。他一定会炸开成为一种形状。但这个形状是人家替他设计好的。他追寻良久,钻入人家替他设计好的套子里。他是一粒原生的玉米,一粒可怜的玉米。

  他埋头处理那些作业。昏暗的灯光下,看得到他额头渗出的汗水。停笔,拿起我们中的一颗,享受舌尖滑过的一丝甜味。随即又低头写起东西,然后再拿。重复着这个动作,流水线一般,机器人一般。他的眉头是紧锁的。一粒可怜的玉米。

  厚重的玻璃后传过一阵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

  他用他那双空洞的眼睛,像两个深深的黄鳝洞,但里面好像确实有一点点的光。他一直盯着我,后来才发现他睡着了。

  又是急匆匆的脚步声,开门声,翻书声。当他的笔划到“快乐”时,停住了。

  “什么牌子的破进口水笔!?”

  他索性不做了,盯着我看。他伸手,抓住一颗放入嘴巴,再伸手,抓住。动作快了很多,但仍是如此机械。他拿住了我,盯着我看。我看见他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与昨天所看见的不同,里面掠过一丝无奈。他举起手,将我扔出窗外。

  飞翔中,看清这个水泥的世界,蜘蛛网状的马路,川流不息的车辆。

  又一个背着大书包的他,用同样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从里面掠过一丝慌张。他便匆匆过马路了。

  厚重的云朵后传过一阵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

  确实,这个城市压抑了很久。

  ……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我讨厌写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要摘录或妙句一句,或陌生词一个,或主要内容的句子……听听就让人心烦意乱。

  有时候,我觉得写读书笔记是一件烦心、困难、无聊的事。尤其是星期天晚上,想着明天要上课,读书笔记都还没有写好,妈妈又要唠叨,若是写不好还要被吴老师批评。真是糟心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就恨不得地上裂一条缝,钻进去躲在里面永远不出来。

  不过,我现在改变了心思。每次写读书笔记时,我总会在书上先划好要抄的句子,然后再抄到多功能本上。多功能本是我们班记读书笔记的本子。每天坚持写读书笔记,慢慢地就习惯了。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写读书笔记有很多好处:它让我记住了更多的词汇并且弄明白很多原来不理解的词语,知道了什么是好词好句,积累的妙句也越来越多,还对书的内容记忆更加深刻。一本看过很久的书我都还能记起书中的内容,真是太棒了!

  现在我听到要写读书笔记的作业时再也不会心烦了。在家写读书笔记时,我是一边哼着歌一边写读书笔记,脸上还露出欢乐的笑容呢!

  我再也不讨厌写读书笔记了,我已经慢慢喜欢上它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一道斜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是谁的歌声绕过远处隐没在黄昏中的群岚,透过轻纱柔曼的暮霭,氤氲融化了那苍劲的青松与冷杉的凛冽,呜咽婉转,缭绕散去……文学大沈从文的《边城》带着这样的澄澈纯净,走进了我的心中。读罢文章,对于生活,对于爱,自己真的多了几分的思考。

  文章一开头便展示了边城之美,边城之美不在壮阔,美在清晰自然。依山的筑城茶峒,临水的码头,湾泊的小篷船,轻柔的山风,望眼无尽的翠竹,一幅幅景融合在一起,如诗如画的展现了边城的优美意境。边城是混着泥土气息,是边城人民与自然和谐的相处。读起独有的湘西风景,脑海里呈现:灵动清澈河水能望见底凌乱的碎石,微风从竹林穿过,带来竹的清香;薄纱似的的雾霭笼罩夜色里……柔美而宁静。这是钢精水泥板的城市永远塑造不出来的,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再望一眼那薄暮中的边城,心便会静了下来。与壮阔的河山不同,边城的美是朴素宁静的。边城里也有喧闹,但与城市里的车鸣不同,那是湘西的水声、拉船声、牛角声与山歌声,是悦耳的音乐。当城市里的人疲惫时,停下来,望一望边城,那里便是天堂。

  这是一个充满着忧伤却清新质朴的故事。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给人看似可以想象的结局,却又掩不住其中悲伤。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 ——祖父。或许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所以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予了他们俩相同的命运。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消亡,也总会有继续。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出现。也如继承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仍然在做着摆渡人的事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 ,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

  我想, 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书笔记作文 篇10

  最近,我读了《小白的选择》这本书。写得很精彩,把人的内在美与外在美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得到了很深的感悟。

  这本书是以笑猫为第一人称,用日记形式写的一个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小白的狗,为寻找一户好从家安身,经历了暂住阿贝哥家、拯救心肝儿、遇上神秘女人等等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阿贝哥在众多影迷面前,是一个善良、潇洒、爱妻子的完美化身,而在家里,他嗜酒如命、凶暴残忍,甚至过分要求脸部烧伤的阿贝嫂蒙上黑纱?我觉得:他是在金钱、地位等的诱惑下,才干出那样令人厌恶的事情。而那位神秘女人与他相比,却是如此善良可爱、拥有童心。是因为她不求名利,只想获得一个真正的、快乐的生活。我也好想和她一样,过上那样幸福、自在的生活。

  我的一位邻居虽说不是明星,但也和阿贝哥一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说话从不算数。我觉得这样不好,他的“好”是虚伪的,是假的。要是人人都是象那位神秘女人一样,那这个世界一定是一个没有犯罪、没有硝烟、充满幸福的美好世界,那该多好呀!

  通过这本书,我深深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要真实的、内在的美。而不必追求虚伪的“美”。只有真“美”,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内蒙古包头4年1班四年级:张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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