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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逻辑学是什么的读书笔记
上个月在旧书店看到了《逻辑学是什么》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不错,于是就做了这本书的读书笔记。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逻辑启蒙书,沿着两条线索进行叙述:一条是历史的线索。作者在每一章的序言部分都向我们介绍一个哲人,让我们与那些伟大的逻辑学家们面对面的交谈,从而了解到他们的性格与贡献,同时也了解到逻辑学的来龙去脉与历史发展。我想,这种历史性地介绍是大有裨益的,它会让我们对逻辑学有更加系统的认识,而且这种历史的厚重感对于我们深入了解任何一门学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条线索就是逻辑学的体系构架和基本内容,这也是全书的重点所在。作者用生动幽默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逻辑的起源、逻辑是什么、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批判性思维以及逻辑学的地位等内容。作者在第一章“逻辑起源于理智的自我反省”中向我们介绍了几个著名的悖论——说谎者悖论、芝诺悖论、半费之讼和麦加拉疑难。还介绍了公孙龙的论断和逻辑的基本规律,让我们对逻辑有了一种感性的认识。接着,作者在第二章则揭示出逻辑的本质,即“逻辑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科学”。通过读书,我了解到欧洲中世纪发生过关于信仰和理性关系问题的论战,一方是极端信仰主义,另一方是理性护教主义,他们用若干理性的论断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我由此想到,像上帝存在这样的事情,也要通过推理、论证来支持和确立,那么还有什么东西不需要经过推理和论证呢?足见理性主义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多么根深蒂固,多么影响深远。而逻辑学正是从这种深厚的理性主义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它的精髓就在于教会人们进行正确的推理和论证,识别、揭露和反驳错误的推理和论证。
在第三、四、五、六章,作者分别详细地介绍了几种逻辑类型,即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和归纳逻辑。我从中学到很多新的知识和理论,受益匪浅。第七章主要介绍如何让思维更严谨、更清晰的方法,以三大理论为支撑:定义理论、论证理论和谬误理论。最后,作者在第八章系统地阐释了逻辑学的地位及逻辑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在基础学科中,逻辑学位列第二,同时它对哲学、语言、计算机、人工智能等学科有着特殊作用,是一门重要的工具性学科。
以上是这本书大致内容的概括,下面谈一谈我对一些问题的思考与感悟。首先是“白马非马”。我很早就对这个论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原因在于“白马”按常理来讲就是“马”,而公孙龙却说“白马非马”,这其中又蕴藏着什么玄机呢?这个典故出自公孙龙的《白马论》。《白马论》里面说,有一次公孙龙骑马过关,守卫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这么一说关吏也被他弄糊涂了,于是连人带马一起放过关。对这个问题,公孙龙进行了自己的论证,概括起来有三点:
1、从概念的外延看,“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取非有去取也,故日:白马非马。”也就是说,“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如何;“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要求。由于“马”和“白马”的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2、从概念的内涵看,“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日:白马非马。”这就是说,“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3、从共相的角度看,“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不包括颜色,仅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相包括颜色。于是,马作为马不同于白马作为自马,所以白马非马。”
从表面上看,公孙龙的论证似乎是正确而严谨的,但在我看来,他不过是运用了偷换概念的方法来以假乱真。偷换了什么概念呢?就是“非”字的含义。按以上公孙龙的论证来说,“非”可理解为“不等于”,“自马非马”是说“白马不等于马”。这种解释将属和种、类和子类区别开来,因此是一个正确而科学的命题,而“白马不属于马”是一个虚假、1错误的命题。公孙龙通过“白马不等于马”这一概念来偷换“白马不属于马”这一概念,从而达到混淆视听的效果。同样,偷换概念的方法也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生活中,它可以在对话中化1选自《公孙龙》子今译
不利为有利,对一些刁钻的问题作出巧妙的回答。
我们回到“白马非马”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白马非马”是在进行诡辩,作者的表述是:“他是通过‘白马不等于马’来论证‘白马不属于马’,因而是在进行诡辩。”公孙龙有意识地运用谬误的推理、论证形式去证明“白马非马”,而这个观点本身是错误的,他的论证也似是而非。通过分析,我们便清楚了解了“白马非马”的来龙去脉及内在实质,同时对逻辑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
书中对于归纳逻辑合理性的探讨引起了我的兴趣。作者给出的标题是:“归纳方法是合理的吗?”我个人觉得:归纳方法是有其合理性的。尽管从逻辑上讲归纳是无解的——逻辑不能提供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答案,这也是休谟的困境所在。但归纳逻辑的合理性体现在:首先,人类在茫茫宇宙中生存,所能采取的认知策略就是归纳,这体现出一种必然性。人类通过大量的实践认识事物,但总有一些新生事物无法认知,于是归纳就为人类提供了捷径。其次,人类从积累的大量实践经验中发现某种确定性和规律性是非常合理的,归纳正是人类对自然及社会规律的探索和追寻。再次,人类有可能建立起合理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即归纳作为一种普遍的方法留存下来为人类使用。总之,对于归纳逻辑合理性的探讨至今仍在继续,我们希望通过对归纳的研究使逻辑学的研究领域更加开阔、更加深远。
作者还在书的最后一章谈到逻辑对于哲学的重要性。由此我想到中国的哲学,心中不禁感慨,中国的哲学中实乃鲜见逻辑思维的影子。中国自古讲求“天人合一”,这种思维长于神秘的直觉、顿悟、感应以及笼统的综合和概括,却拙于精细的分析与严密的论证。如:道家的“道”,儒家的“天命”、“仁”,佛家的“禅”等,都是某种宏大、抽象、模糊的形而上学之物,不像西方的“理”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可以比较容易地领悟和掌握。从而导致中国的哲学十分神秘、虚无,难以相互学习、交流,难以评判,也就难以把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去抓住本质的规律。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西方逻辑早在明代就传人中国却发展得如此缓慢的原因。中国的理性觉醒由于文化传统的影响远远落后于西方,这也阻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进程。所以说,熟悉和运用现代逻辑,对于中国哲学界来说至关重要,是逻辑让哲学走向严格和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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