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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调查报告(通用1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税收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税收调查报告 1
在不同历史时期,无论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还是某一特定的经济社会领域,总会面临不同的能够对全局产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因素,也总会遇到不同的能够对全局产生或具有重大意义的重要变化。这些因素或变化,往往是我们观察并破解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课题的“抓手”。
税收领域也不例外。而且,作为人类社会中与时俱进颇强的一个经济社会领域,这些年来,存在于税收领域的重要因素以及发生在税收领域的重要变化,在成为左右整个税收运行的重要力量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把一系列前所未有、甚至在既有理论分析框架中难以求解的新课题提至我们面前。说挑战也好,言机遇也罢,对于我们,这些新课题,躲不开、绕不过,绝对在必须回答、必须解决的重大税收问题之列。
我国经济在经历了20年高速增长后,已进入了稳定发展时期,税收增长速度也呈逐年递减的态势。西方经济学历来认为,税收是有极限的。如今我国正处在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可避免地制约着税收的过快增长。那么我国税收的极限在哪里,如何才能在当前的经济形态下确保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当前税收收入现状
(一)税收计划分配方式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①是“以支定收”、“基数递增”的分配方法不合理。每年国家下达的收入计划任务都以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为基础,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然后确定一定的增长比例,以此作为当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分配数。
②是层层分配下达的方式不合理。目前,税收计划一般层层分配下达至省辖市局、县局,直至基层分局。为了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有的甚至落实到分局内的股室乃至个人。
③是地方政府对税收任务层层加码的方式不合理。地府政府每年往往都要根据地方财政支出的需要,在税务系统内部下达的年度收入计划基础上,再追加一块任务指标。
(二)政府行政行为过重,税收执法秩序混乱。主要表现在:
①地方政府对税收的干预。税务执法是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它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执行公务。但在一些地区,地方越权干预税收的情况严重妨碍了税收执法。特别是当税务机关清理欠税和查处偷漏税案件时,有些政府领导便会出面干预,甚至施加压力。
②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大量企业转为私人所有,偷税与反偷税,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益激烈,有些企业甚至不惜重金聘请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做假帐,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而如今税收干部从总体上看,业务能力、法治意识仍达不到现代经济的要求,加上有些企业对税收检查工作不予配合,给税收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③税收执法随意性大。有些干部对税收政策、税收规定重视不够,加之工作责任心不强,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随意性,有些税务干部甚至违法使用自己的权利,越权执法,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严重打击了纳税人的积极性,影响了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
(三)公民纳税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
①各地税法宣传流于形式。目前的税法宣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仍停留于城市,停留在每年的税法宣传月,而且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很难与快速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②纳税人纳税行为不够积极。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税收意识的发育先天不足。一些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文化层次较低,对国家税法理解不够,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个体工商户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偷逃税款现象仍比较普遍。
③利用管理漏洞进行犯罪的行为仍不容忽视。税务机关税源监控手段不多,极大地束缚了税源管理的手脚。
二、 制约税收收入可持续发展的成因分析
(一)税收工作考核不合理,“依法治税”难以实现。税收计划源于计划经济体制,具有指令性和相对固定性特征。不可否认,它作为一种行政责任制的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确实有效的调动了各级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的收入计划管理已明显与依法治税产生了矛盾。如今,很多情况下各级税务机关为了完成计划任务疲于应付,常常根据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多征或少征,于是人为调节收入进度,以均衡入库的方式组织收入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了。但这种税收收入不能真实反映一定时期的经济提供的税收情况,只会导致税收征管秩序发生混乱,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害,而且从长远来看只能使税收任务计划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
(二)盲目引进投资,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如今各地投资环境不一,为了招商引资各地政府可谓用尽了心思。但各地在引进投资项目的同时,却忽略了地区经济结构的协调性,从而造成地方经济受外来因素波动影响很大。今年上半年我国出现的投资过热现象,部分地区经济甚至已走入了经济发展“以量取胜”的误区,虽然国家进行了经济宏观调控,但局部范围内盲目投资的情况仍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经济的畸形发展。
(三)税源监控不力,不能体现“应收尽收”。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中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时刻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大增强。而目前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措施,由于本身不够完善、严密,加上缺乏其他相关的配套设施,很难发挥其监控税源应有的效果,且有些地区过分强调税收稽查职能,忽视了管理职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税源失控,极大地影响了税收收入的“应收尽收”。
三、确保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对策与建议
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必须依靠经济的健康发展。税务部门确保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形成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
①提高队伍素质,实行依法征税。培养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刻体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和不规范执法的危害性;同时针对目前税务干部业务水平总体不高的现状,强化业务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②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民生基础,只有让纳税人了解了税收的重要性,才能从源头上保障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③加强部门合作,形成良好的协护税环境。建立与地方政府定期汇报的工作制度,取得地方党政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依法治税顺利实施。此外,加强与公、检、法、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实现税务机关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力量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①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税收政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收入增长将逐步趋向依靠经济因素。在市场经济下,市场调节一直是以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的,在利益的驱动下,经济往往会向极端发展,而破坏原有的经济结构。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必然会使经济受外来因素影响很大,从而导致经济的不协调发展。
②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路线只是经济发展初期的权宜之计,日本和韩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低能源消耗的高新科技产业路线才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我国的经验来看,企业所得税中对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实行减免的政策,造就了“中关村”等一批以科技创造财富的生力军,加速了我国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对增强政府产业导向决策的科学性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而且从经济发展规律看,税务部门在国家出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政策,按照产业发展方向进行鼓励引导,必将促进地方经济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实现潜在经济的增长,从而为税收开辟新的经济税源。
③完善环境税收体系,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经济与环境是分不开的,发达国家发展的情况告诉我们,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发展是不可取的,事实上没有良好的环境谈经济发展也是行不通的。发达国家很早就已经利用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对符合国家环境的保护项目工程采用低税率,例如有利于保护环境、减轻或消除污染的水土保持工程,高效低残留农药,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投资项目。我国从1982年也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例如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征收排污费,这些措施对于遏制环境污染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建立环境税收体系,通过税收的手段从源头堵塞污染,将从根本达到经济增长和环境优化双赢的效果。
(三)加强税收预测分析,提升税源监控水平。
①建立税收能力估算体系,增强收入计划制定的科学性。上级局在强调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的承受能力。从宏观来说,收入计划只有与经济规模、经济增长速度、经济效益状况相适应,才能与依法征收取得的收入在数量、结构、方向上保持一致性。因此只有科学地分析经济与税收的内在关系,把税收计划与实际征管紧密结合起来,将组织收入工作建立在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之上,才能使收入计划与实际税源相适应,才能促使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排除人为因素和异常变动因素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从而在源头上保证收入的真实性。
②加强税收预测分析,为税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税收管理中,对客观经济税收的科学预测是税收工作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科学的税源预测体现了税收经济规律、税收管理状况和税收发展趋势,是实现税收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利用科学的预测方法对税源分布及可能的税收成果进行预先推测,有利于确定正确的税收工作方针,及时安排措施,实现“应收尽收”。
③建立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税源监控就其内涵而言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并
减少税款流失,就其外延而言是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和岗位的有机结合。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抓好税源监控,就等于牢牢抓住了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机关应加强重点行业税源监控,同时在对企业的生产、流通以及广泛的经济领域进行监控的基础上,夯实好纳税评估、纳税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及欠税公告等税收征管模式的新因素,有效监控税收的全过程,实现税源监控工作从源头抓起,确保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税收调查报告 2
一、茶叶税收征管情况
茶叶产业是的传统支柱产业。多年来,委、政府坚持“农业抓特色,特色抓茶叶”的发展思路不动摇,先后举办二十届“中国茶叶节”,以茶会友,以节促销,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xx年,全茶园面积发展到20万亩,茶叶产量逾2.8万吨,产量规模位居全省第一,系列产值突破10亿元。该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基地”,云雾茶被评为“湖北十大名茶”和“湖北名牌产品”。
近年来,为了规范茶叶产业税收征管秩序,国税局把茶叶税收管理作为特色项目加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前5个月,全累计征收茶叶增值税152.34万元,同比增长82.71%。主要作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了规范茶叶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由政府主持召开全茶叶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强调茶叶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茶叶税收任务列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氛围。二是规范户籍管理。国税局组织专班,对全茶叶生产经营行业进行清理,摸清税源底数和分布状况,规范了户籍管理。据统计,全茶叶经营行业纳税人共计67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0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10户,个体经营者657户;加工环节599户,零售环节78户;查账征收15户,核定征收662户。三是加强税法宣传。以每年一届的“中国茶叶节”为平台,国税局组织专班到节会现场开展税法咨询,发放涉茶税收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税法知识。今年,该局开展涉茶税收政策宣传“三进”(进茶农、进茶厂、进茶企)活动,并采取以会代训、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有效提高了茶农、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四是强化税源管理。该局制定茶叶税收管理办法,对规模较大的茶叶经营户,引导他们建账建制;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依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督促其按期申报纳税,并实行查账征收;对规模较小、销量较少的个体工商户,利用电子定税系统,科学核定应纳税额,纳入“双定”管理;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符合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及时督促其进行减免税备案登记。认真落实《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产品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组织专班对全茶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专项评估,评估增收16万余元。五是严格督导考核。国税局对茶叶税收计划实行单独考核,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月考核通报,实行不定期督办,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确保茶叶税收政策落实、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茶叶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免界限难划分。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税。由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一,导致实际管理相当困难。一是涉茶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理论与现实之间有差距,导致征免政策难把握,日常征管难操作;二是少数纳税人钻政策空子,与茶农签订虚假协议,虚增自有茶园面积,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逃避缴纳增值税;三是部分纳税人既有自产自销业务,又有收购鲜叶回厂加工销售业务,形成征免一体化的现实,导致国税部门难以进行划分。
(二)茶叶税源难控管。一是涉茶农户点多面广,增加了日常管理工作难度。全11个乡镇、309个行政村基本上是“村村有茶场,山山出佳茗”,全10万农民中有60%以上农户种茶,数量庞大;茶叶经营户的季节性强、流动性大、隐蔽性深,茶叶自产自销面积难以准确核实,产量难测算,价格波动大,征管基础信息难采集,加上国税部门的监控手段有限,形成了税款核定难、征收入库难、征管成本高的局面。二是经营管理不规范,给税收征管带来实际困难。全除几个较大的茶叶生产销售企业拥有自己的固定种植基地、设置有健全的账簿外,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财务核算极不规范,既不如实申报纳税,又无帐可查。三是以票管税难到位。部分购销户没有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发票使用面和逐笔开具率偏低,一些茶叶经营者直接面对茶农收购茶草回厂加工,基本上是现金交易,没有规范的进货凭据,国税部门难以对购销环节进行控管。四是部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不熟悉,财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甚至故意隐瞒实际经营情况,导致国税部门无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进行准确计算。
(三)治税环境待优化。一是依法纳税意识有待增强。有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不如实申报纳税,隐瞒茶叶经营的真实情况,把外购加工的茶叶挂靠自种、自制、自销处理,给依法征管带来困难。二是茶叶财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茶叶是的支柱产业,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茶叶产业化,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在加强茶叶财源建设、引导茶叶经营户依法诚信纳税上做得还不够。三是茶叶市场管理有待规范。相关部门以政府文件为依据,对进驻茶叶市场的茶叶经营户,实行税费统一管理,甚至出现以费挤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导致国税部门实行分户登记录入、分户核定征收难以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茶叶税收征管的对策思考
(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进一步引导纳税遵从。一方面,国税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税收宣传,利用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和“茶叶节”等时机,向广大茶叶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茶叶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税收政策,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茶叶经营户自觉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把落实“三农”政策与引导督促经营户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有机统一起来,把农民增收与国家增税有机统一起来,提高社会各界对茶叶税收政策的认知度。
(二)着力构建协税网络,进一步凝聚社会综合治税的合力。一是要建好协作保障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对茶叶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规范茶叶市场税收秩序,防止以费挤税、变相包税等行为发生。二是要建好信息共享网。建立健全与财政、工商、地税、农业(茶叶)局、工商联(茶商会)等职能部门的情况通报和信息传递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涉茶税源信息,实施有效动态监控,防止漏登漏征漏管户。三是建好协税护税网。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起、乡(镇)、村三级协税护税组织,利用社会力量加强茶叶税源控管力度;对一些零散的、规模较小的、不易控管的茶叶经营户税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协税护税组织代征,以解决税收征管力量不足和源头控管难的问题。
(三)大力推进茶叶产业化,进一步做大做强茶叶支柱产业。一是要推行集约管理。要突破以行政区域抓茶叶的思维方式,树立起“大品牌、大产区”的`意识,进一步整合资源,实行集约化管理,推进对全茶叶产业的统一科学规划、统一协调管理、统一深度开发。要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界限,加快推进企业整合,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重点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管理水平高、“拳头”产品硬、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茶叶龙头企业,实现茶叶经营户的提档升级,促使其尽快做大做强,增强产业带动能力。二是要制定扶持政策。在政策鼓励上,既要奖种茶大户,也要奖税收贡献大户;既要奖制茶能人,也要奖诚信纳税人。同时,建议采取政府鼓励、财政补贴的方式,促使种茶户在销售茶草时,索取收购单,以实现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以票控税的目的。三是要强化品牌意识。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拓展茶叶产业链,创造叫得响的品牌,提高茶叶的知名度。大力弘扬茶文化,深度开发茶叶特色旅游业,实现文化促产、文化促销的目标。
(四)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进一步促进茶叶税收持续稳定增长。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把“六关”:一是要把好实地调查关。在严格审查纳税人上报的书面资料的同时,对于仅靠书面审核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特别是对合同的真伪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二是要把好源泉控制关。对从事茶叶加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掌握其自产自销情况,包括茶叶种植面积、测算平均亩产量、制作毛茶或精制茶的原材料消耗比率等情况。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发现其自产部分有问题的,扣除测算产量后的余额征收增值税。三是要把好制度执行关。严格落实《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产品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同时,研究制定既符合税收政策,又切合茶叶税收管理实际的制度,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征管模式、统一征收标准、统一检查考核”的“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形成合力,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作用,使茶叶税收管理规范推进。四是要把好分类管理关。针对茶叶经营主体多元化,强化分类管理。分为企业、个体和临时经营三大类进行精细化管理,以管理员为主力,明确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逐项细化分类管理责任,确保茶叶税收征管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宣传和财务核算辅导工作,使其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对茶叶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进行准确核算,按期申报缴纳税款。五是要把好以票控税关。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认定的企业,采取强制认定措施,促使其依法领购、使用、获取发票,拓宽发票使用面,促进茶叶经营企业广泛使用发票。六是要把好税收优惠关。对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及时审批办理税收抵免。加强减免税的监督检查,严格税收减免政策的执行和减免税资格的审批。
税收调查报告 3
一、我县石材加工业基本特点
目前,我县从事石材加工的业户为920家,包括单锯、单磨、锯磨一体三类加工户和外出设立门市销售石材的业户,年产值过亿元。十年来该行业仅地税收入 2500万元,成为我县农村支柱行业之一。该行业近年来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一是石材加工业主大都为个体、私营业户,以家庭作坊式居多。受原材料、资金、技术、业主经营性质等限制,生产规模小,季节性强。二是原材料依赖性强。经过十几年的开采,县内原材料从数量到品种都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主要是从周边的平山、阜平、xx县及山西等地购进。三是销售对象主要是建筑工程、零散装修户及皮包公司。我县石材加工业的产品主要是建筑用石,用途是室内外装修。销售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建筑工程、皮包公司及家庭装修的零散客户。建筑工程不需要进项税金抵扣,皮包公司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人装修也不需要票据,因此其业务往来多为现金结算,因此不易控管。四是我县石材加工业经历了一个从一哄而上、无序发展,到相互竞争、优胜劣汰的过程,目前该行业已逐渐形成以数家个体私营龙头企业为辐射的相对成熟的市场。
二、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基本情况
(一)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沿革
20xx年以前,我县石材行业刚刚起步,我局对该行业实行 “定期定额、属地管理”的粗放型管理方式。这种征管办法在当时对于组织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定额征收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且不同辖区掌握税收政策的尺度不同造成税负不公,不仅影响正常的纳税秩序,加大了征管难度,而且不能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容易造成税款流失。自1998年开始,我局探索“以电核税”管理办法,即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各个生产类型的业户单位用电量应负担的税额,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使该行业管理由“粗放型”逐渐向“精细型”转变,并且由于操作简便易行,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业户的收入也更加隐晦化和多元化,逃避纳税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仅靠单纯的“以电核税”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有的业户提供虚假电费单据,有的以几家共用一台变压器不能提供自己的电费单据为由不予提供,有的业户在进行加工的同时还购进其他企业的产品外出销售,但电费反映不出,给税收征管造成一定困难。
自 20xx年以来,我局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该行业调查研究,外出取经考查,制定出 “分行业管理,按月定额征收,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打破过去分片管理的传统模式,实行石材加工业专业管理。根据每个业户拥有的理石锯或磨床数量核定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定额征收标准。到年终汇算清缴或在每年冬季停业前,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电力部门提供的电费情况、金融机构查实的资金往来情况等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也有的基层所按照以电核税的征收方式,实行双向申报,由业户每月自行申报,而所里每月定期与电管所联系,取得电费资料,与业户申报情况进行核实。今年以来,我局又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出台了《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该行业实行精细化管理。
上述各类征管措施的推行,均在一定时间段内上解决了税负不公的难题,促进了该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稳步发展。
(二)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管理状况
20xx年以前,我县石材加工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石材行业发展的政策,出资修通山路、架起电网,聘请专家进行地质勘探,形成了在北部山区抓开采、以县城为中心的`南部平原抓加工的区域化、专业化经济区,使该行业得以迅猛发展。从20xx年左右,到20xx年石材加工业户在1000家左右,从业劳动力不下5万人,生产、销售及税收情况相对都比较稳定。从20xx年以后,该行业渐显滑坡,户数逐年减少,且停歇业户数呈上升趋势。据调查,20xx年至20xx年该行业户数分别为970、890、920户,办理长期停歇业户数分别为280、227和252户,停歇业比例每年都在25%以上,对地方税收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如20xx年-20xx年该行业缴纳的地方税收分别为280万、300万、335万、455万元,20xx年至20xx年1—9 月份入库地方税收分别为200万、187万和175万,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减收。
三、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主体复杂,生产难以掌握。
一是小规模企业居多,经营地偏僻难寻。该行业属污染较严重,且需耗大量水、电,更多的石板材企业选择在交通不便的偏僻地段,增加了税源巡查成本。
二是部分石板材企业环保检测通不过,未能办到工商营业执照,增加了税源征管盲点。
三是经营活动稳定性不高,部分石板材企业接到订单便开工,没了订单便停业,缺乏生产持续性,征管人员难于掌握其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
四是生产经营设备简单,投资不多,加上承包、转租、买卖、兼并现象频繁,加大了行业规范管理难度。
(二)帐证不健全,财务核算不实。
由于石材企业大都是家庭式粗放经营管理,未能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帐簿;有的虽然有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会计核算不真实,难于完整准确地反映其生产经营、收益分配等真实情况,不能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和准确计税,从而严重影响了该行业以账征收的推行。
(三)税源控管难度大。
由于部分石板材企业经营活动时干时停,不易掌握其生产数量、销售收入等情况,加上委托加工、分单加工业务经营、加工企业难以取得石料进项和运输进项发票,而且石板材制品大多由业主到自己外地销售或客户直接上门购买,现金交易,销售收入隐蔽,增加了监控难度。
(四)停歇业监控难以跟上。
实施定期定额征收的业户在无生产、无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停歇业手续,但是有一部分业户纳税意识差,不能主动办理停歇业手续,还有一部分业主户办理虚假停歇业,而我们目前人员有限,技术手段落后,难以对每一业户进行适时跟踪监控,虚假停业不能及时改正,给征管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五)部门间协作不力。
由于城建税的征收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在纳税人不能主动申报的情况下,国税部门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因此使城建税税收管理出现漏洞。
四、完善石材行业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税源及停歇业监控。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密切关注企业产量、库存、纳税、耗电、税负等各相关指标,及时预测税源变化趋势,综合评价纳税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尤其是当税源情况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加大监控力度,实现有效管理。加大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虚假停歇业的处罚。
二是引导纳税人建账建制,促使其依法纳税。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要从政策上鼓励并逐步引导其完善账制,在建帐初期采取建账与核定相结合,逐步规范后,按帐核定征收。
三是精细化管理解决征管漏洞。深入实际,摸清实情,调查研究,对企业证照、运费凭证、电费凭据、银行开户及有关购销合同等要相关指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认真掌握生产经营上的特点和细节问题,从“深、精、细”上详做文章。
四是搞好纳税评估。有计划、有目标的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善于通过评估发现偷、逃、骗税行为并及时进行处理。
五是与工商、国税、银行等部门实现微机联网,完善网络申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控税,为税源监控打牢基础,为征管查提供依据。
税收调查报告 4
近年来,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加强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省局朱俊福局长对全省大企业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狠抓大企业税收基础建设工作,围绕加强纳税服务和探索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两项重点开展工作,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全省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创新理念为先导,合理设置管理机构,按照“抓大、控中、促小”的税源管理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专业化管理、重点监控、个性化服务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明确思想认识,树立管理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近年来,市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安排落实大企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多次下户调研,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帮助和辅导企业规范各项涉税事项的办理,不断降低税收内控风险,树立为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诉求,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融洽了税企关系,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国税机关对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并举的目标。
同时,根据省局近期“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完善制度,定点联系,专业管理,差别服务,风险控制,提高遵从”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大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三个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设在地区的成员企业和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了对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树立起大企业税收工作理念,理清了开展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路。
二、制定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强化管理服务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大企业税源管理分局。按照20xx年市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职能,合理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在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数量较多的城关区局成立了四个行业加规模管理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分局,在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了属地加行业管理的重点企业管理分局,在红古区国家税务局也成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分局,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是以调研论证为基础,制定《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大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多次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在经过反复论证和向税收一线干部、企业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市局直属分局制定并于20xx年7月1日起试行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具体包括企业分类标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内容、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监控考核等内容。同时确立了对《办法》执行情况的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作为考核的平时成绩,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相结合。通过上述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进入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是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为手段,提升大企业税收征管质效。通过“分析、评估、稽查、管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考虑、相互兼顾,进一步加快实现大企业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四是以数据采集为前提,保证税收监控质量。在全面、及时的对大企业实施动态数据采集的前提下,监控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情况,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通过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VICDP)采集、审核、分析、监控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申报、财务核算数据。认真开展大企业税收调研,准确判断税收形势,了解和掌握税收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根据大企业申报数据和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比对,定期统计并准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为纳税评估选案提供依据。
五是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为先导,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了更好地提高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通过开展思想引导和教育培训的方式,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纳税服务意识,在贯彻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过程中,始终强调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需求,以多种途径尝试并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做法有:特事特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承诺服务和开通大企业“直通车”及“绿色通道”等。另外,我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通过积极探索,努力开拓,于20xx年6月10日正式建立并启动了“税企在线互动平台”,该平台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qq实现,整合现有涉税服务项目,实现税务政策法规的发布、纳税咨询、税收业务指导、有关电子文档的受理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在为辖区内大企业做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将服务工作延伸到了其他中小型企业,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与纳税人的沟通,为纳税人提供了各种涉税指导,了解了纳税人的心声,解决了纳税人的困难。
六是确定市级定点联系企业。按照省局确定市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较大和税收收入较高、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成员企业分布较广;具有行业和所有制代表性等几方面的因素,在市局辖区范围内,在已经确定的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以外,我局确定了国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重点税源企业,作为市级定点联系企业,重点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七是分户建立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电子档案。按照省局对定点联系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以及其他涉税情况的基础上,将这些信息一一记录备案,分户建立了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电子档案。
八是建立、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为了促进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参照省局相关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大企业涉税事项内部协调会议制度。指导辖区内部分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根据需要,辅导大企业设立涉税事务管理机构或岗位,通过税收法律、政策宣传等方式,强化大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引导大企业实现税收风险的自我管理,提高税法遵从度。不断完善和推广“税企在线互动平台”的应用。以加强税企沟通为前提,以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为目的,简化办税流程,提高管理服务质效,不断完善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税企互动在线平台”,强化税企互动工作机制,切实为大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纳税服务。
九是继续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满足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需要,必须不断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基础工作。继续做好各级定点联系企业在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VICDP)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数据报送的'效率和质量,形成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提高大企业数据采集质量,确保大企业管理基础信息准确、管理监控到位、纳税服务优化、税收风险降低、企业满意度高。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拓展第三方信息的数据来源,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主管税务机关在掌握辖区内大企业经营动态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
十是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组织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较高综合素质、对大企业税源管理经验丰富,特别是具备税收、财会、法律、计算机等多种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事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内部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保持大企业管理干伍的相对稳定,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十一是注重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根据大企业的经营、核算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税收法律、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知识的培训,重点提高大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十二是定期进行总结,推动工作开展。在日常大企业管理工作中,形成总结与日常研讨相结合的工作习惯,针对一段时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参照总局、省局的相关要求和兄弟单位的相关做法,及时提出适合工作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推动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管理服务并举,纵横互动协作,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了对大企业经营信息处理的集中度和透明度。通过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监控,实现了大企业经营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分析利用,在宏观上把握了辖区内大企业的结构、行业、区域分布情况,微观上掌握了每一个被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纳税情况等第一手资料。
二是达到了准确掌握大企业税源变化情况的目的。通过强化数据信息的广泛性、真实性、及时性,为日常征管工作的质量提供保障,变信息资源为服务于税收征管的现实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做“无用功”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作用。通过对大企业税金实现和欠缴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结转情况、行业平均税负和实际税负的对比情况、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的综合分析,准确掌握了大企业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和滞欠情况。通过对大企业产品产量、价格、销售收入、进销项税额、政策性免抵、应缴实缴及未缴税额之间逻辑关系等数据的分析,实现了对大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全面稽核,为加强税收征管和清理欠税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效发挥了重点税源监控的作用。通过重点税源调查和报表数据的相互对应和相互结合,为准确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提供了客观详实的数据。
三是提高了大企业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由于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税金实现及缴纳情况基本都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掌握之中,客观上进一步增强了这些重点企业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提高了其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目前我市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申报率、申报准确率和入库率等几项指标达标情况明显好于其他企业,为我们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是提高了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把“提质、减负、增效、和谐、遵从”的工作目标贯穿到大企业税收征收与管理的各个方面,一直把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质量和解决纳税人需求作为导向,通过多种“个性化”服务方式,及时向大企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为大企业进行多方位的纳税辅导,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控机制,从而规范了大企业的涉税行为,并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奠定了基础。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区域经营、市场覆盖面广、内部结构复杂、信息化程度高的大企业日益增多,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需要。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坚持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开拓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行之有效的工作途径,积极发挥聪明才智,群策群力,勇于创新,努力推动我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税收调查报告 5
随着现代社会会计行业的不断发展,税务管理越来越现代化,同时相关部门稽查力度的加强,企业在涉税方面的风险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大力关注。本文首先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中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其次探讨了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最后就如何做好各项控制与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企业的内部控制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基础,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直接关系到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上的好坏,同时也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正确地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企业内部控制中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现代社会,世界经济格局面临着巨大的变化,企业的经济业务和政府政策的变动等日益复杂的内部环境,要求企业必须不断提高企业全面规避风险的水平,其中税收的风险管理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过去的企业认为税收风险的管理只是企业综合经济管理的负担,只要做到合理纳税就不存在大的风险,其实,税收的风险管理已经渐渐地渗透进入企业的各个方面,大到企业的整体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小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到处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的税收风险管理上还处于低级阶段,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意识薄弱、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对于内部控制中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通过调查发现,现阶段,对于企业内部控制有助于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极大地有必要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这个认识得到了高度重视,所以目前的多数企业管理层已经意识到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中税收的风险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大量资金的流失,使得企业的经营效率得到了提升。尽管现在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已经渐渐意识到了内部控制中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认识程度还是不够,为了进一步量化风险和评测风险,还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中一系列具体工作,使得企业在规避税收风险上更加有保障。
(二)企业对于内部控制中税收风险的专业人才的储备不足
一直以来,对于许多公司内部控制的专业人才一直紧缺,这已经是企业内部控制中税务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近年来,随着许多基本规范以及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相继出台,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储备内部控制以及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重要性,以满足大多数企业对于建立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税务人才的需求,以便企业在遇到涉税风险中及时的制定相关紧急措施来解决问题。
(三)企业中税务风险管理的约束机制缺乏,风险管理过程漏洞百出
根据目前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各大会计师事务所相继做出了对于企业全面税收风险管理的统计调查,设计个相关产业,对象大都是各个企业的管理层人员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的管理者,据统计,这些调查都出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虽然都建立一定的风险管理流程,但是风险流程的过程漏洞百出,而且都缺少相互制约的约束机制,调查中没有出现将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分析和预测的情况,大多都是管理流程只在于形式,不能与企业的相关战略计划相适应,企业内部控制只是满足了形式要求,并没有在实质上渗透进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和企业的各个层面中,税收风险管理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企业税收风险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内部控制的税收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主要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合理的规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优化企业的各项有限经济资源,做到资源的利用最大化,而通过税收的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利用对企业自身有利的资源政策,减少企业的运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使得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子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提升,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收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活力能力,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税收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税法规定,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常性的特点,也决定了企业的税收成本是不可避免的,必须缴纳的,企业中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在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控制企业的税负,是企业获取最大限度税后利润的保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下税收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可以规范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业务处理,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减少财务管理过程中因为税务风险而产生的非税成本对企业经济的影响。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资料都是通过企业财务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来提供,健全规范的财务资料是避免企业税务风险的前提,因此企业应该不断地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核算的水平,以便使得企业风险规避者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全面有效地税务信息,提升规避税务风险的水平。
(三)加强内部控制的税收风险管理有助于为企业营造合法的经营环境
现代社会是一个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序性,为企业创造合法的市场环境,就要求每个企业严以利己,不断调整自身的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机制,合理地进行税收的风险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
三、加强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与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一)建立企业的责任财务制度
企业的责任财务制度是一个企业目标管理的基础,以一种以责任为中心的考核和核算机制规范税务人员的自身行为,督促税务人员按照目标的合理要求进行税收风险的规避和管理,同时对于牵涉到税务的任何业务,只要税务管理人员能够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税务人员。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税收风险评估和预测机制
建立一个有效合理的税收风险预测和评估机制,并且建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监管小组,抽调专门的税务人员制定监测方案和计划,并就税收法律层面进行深层次的探讨,这样能够有效地将隐藏于企业内部的税收风险提前预知,提前防范,在各个部门的人员配备和制度要求上体现风险预测和评估,建立一个贯穿于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风险预测机制,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全过程,通过一种介入式的风险管理,将影响企业决策计划和战略计划的隐藏风险提前预测和控制,从而减少税务损失,另外通过流程式的税务监督,及时的纠正税务活动中产生的税务损失,制定合理的事后补救措施,定期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的健康预测和评估。
具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第一,对于风险评估的控制,主要是将识别出的税收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对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计算出税收风险的大小以及给企业带来的税收损失和影响;第二,对于税收风险的应对控制,主要是在风险
评估之后,按照税收风险的承受力度,以及企业成本效益原则,及时地制定应对方案,合理地进行风险规避和降低风险;第三,对于税收风险的监控控制,主要是要求企业在日常的税收风险管理上,利用连续的动态监控机制,这样能够迅速的识别税收风险;第四,在税收风险的评价控制上,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机制,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相关的税收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价。
(四)统筹加强税收风险内部控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
通过合理的税收风险的预测、评估、识别、应对以及评价,建立综合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从企业的整体层面规避税收风险,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利益达到最大化,为企业的生存和长远发展建立坚实的基础。
四、总结
现阶段,企业内部控制的框架结构包括纳税内部控制、财务内部控制、经营内部控制、人事内部控制、其他内部控制等,这些内容都是以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个实现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如何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还要在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税务风险指引规范,建立企业整体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税收调查报告 6
一个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它的财政税收,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他所获得的财富。要想成功,就要学会收获自己的财富,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功,就看你懂不懂得把握机遇。小编现在想要分享一篇比较不错的财政税收统计分析报告 给各位好好地学习阅读一下。
一、我县财政税收的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一)财政税收增幅趋缓。
从近五年财政税收完成情况来看,地方财政总收入由20xx年的28414万元增长到20xx年的75245万元,年均增长21.5%,增幅从20xx年的22.82%回落到20xx年的18.6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20xx年的19260万元增长到20xx年的58110万元,年均增长24.7%,增幅从20xx年的38.21%回落到20xx年的18%。非税收入从20xx年的6401万元增长到20xx年的18190万元,年均增长23.2%,增幅从20xx年的6.67%增长到20xx年的31.69%。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xx年的66.8%增长到20xx年最高峰的74.2%,回落到20xx年的68.7%。从近几年财政税收质量来看,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起伏不稳,并还有待提高。
(二)财政税收总量偏小。
沙洋县是传统农业县,对财政税收贡献度不高的第一产业在县域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工业基础薄弱。20xx年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29个二类县市区中列23位,在全市统计的8个县市区中,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列第4位,仅为钟祥的38%,京山的49%,东宝的80%。近几年县域经济虽然发展迅猛,但财政税收的来源主要依靠小规模工商企业提供,财政税收的增长仍然缺乏主导性的支柱产业作支撑。
二、财政税收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
1、地方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较低。近五年沙洋县地方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平均在70.5%左右,与湖北省县市区平均水平74%相比差了3.5个百分点。
2、税源结构不合理。近几年,沙洋县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较快,从20xx年的12859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39920万元,年均增长25.4%,但机遇性税源产生的税收增势明显,带动总量的增幅,因南水北调工程、通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工程,拉动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大幅增长,仅南水北调工程每年税收占全年税收比重就达24%。从税收来源结构上来看,税收收入中机遇性税收占比过大,由重点工程和房地产等机遇性、周期性因素较强的工程和行业提供的税收占比达到了60%以上,一旦这些偶然性、周期性因素消失,财政税收将出现大幅下滑,进而更深一步影响财政税收的可持续性增长。
3、非税收入增长幅度大,财政税收可支配性较差。由于财政税收总量不大,沙洋县在逐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之后,全县非税收入呈不断增长之势。20xx年我县非税收入完成6001万元,20xx年完成18190万元,非税收入在公共财政预算收人中占比达到31.3%。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地方财政税收总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但由于非税收入比重过大,财政调控和可支配余地很小,尤其是因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大都有专项或者固定用途,地方可用财力增长受到很大限制,地方财政税收质量大打折扣。
三、财政税收后劲不足主要原因
(一)区位优势不明显。
与周边县市区相比,沙洋县交通运输不便,远离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枢纽;工业园区建设起步较晚,工业化、产业化集成度较低;矿产资源匮乏;缺少人才储备。在吸引投资方面,无论是从投资环境,还是投资成本上考虑,都处于劣势,沙洋县短期内谋求工业经济突破性超常规发展并不现实,与之相关的财政税收也很难实现突破性的增长。
(二)机遇性税源大幅减少。
近几年,沙洋县财政税收对机遇性税源依赖性较重,机遇性税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当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幅及增加额。如南水北调、荆新线一级公路建设等工程,拉动营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快速增长,但随着各项工程的竣工,纳税对象将不复存在,如果没有大的新增机遇性项目跟进,财政税收将大幅下降。特别是南水北调工程20xx年将基本峻工后每年将短收8500万元,今后财政税收的增量在很大程度上要对这一块的基数缺口进行弥补。
四、财政税收统计分析总结
(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大力扶持现有企业。
1、要紧紧抓住重大战略调整的机遇,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力争引进一批有市场竞争力、有科技含量、有发展前景的高附加值企业。在招商引资之中,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还要把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纳入到重要的年度考核指标。
2、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用足用活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信息、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现有企业走外延扩张、内涵提升、转型升级、规模发展道路,帮助企业通过内部挖潜、对外合作、资产重组等多种途径,扩张规模,增强实力。
(二)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沙洋经济开发区,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通过政策扶持、产业引导等措施,积极围绕工业园区做好服务工作。坚持“以工强县”的思路,实行“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大投入”经济发展战略,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打造现代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产业倍增”,促进工业型经济提质增效,推动服务型经济提速升级。
(三)加快城镇建设,着力推进城镇化。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关键,是拉动经济增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小康建设进程的战略支点和有效载体。以县城建设为中心,协调发展乡镇建设,实现城、镇、村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既要加强城市“硬环境”建设,又要着力在“软环境”建设上狠下功夫。
税收调查报告 7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xx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xx.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xx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xx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xx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xx.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税收调查报告 8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航运国家之一。目前,世界上19%的散装货物运往中国,20%的集装箱运输来自中国,而新增的散装货物有60%至70%运往中国。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取得收入的国际航运企业已经构成中国境内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目前,由于各种原因,该项目已成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盲点和薄弱环节,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外国公司船舶税收管理的相关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取得航运收入的外国公司构成境内非居民纳税人,应当就其所得缴纳所得税。收入主要是指运输收入和外国公司通过船舶将旅客、货物或邮件运出中国港口所获得的收入。同时,与中国缔结的有关协定中规定的有减免税收入来源的国家或者地区,按照协定的规定执行。在已签订协议或双边特别互免的90个国家和地区中,除泰国、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外,其他所有国家和地区均免税,即国内税务机关无税收管辖权。国际运输收入属于国际收支管理下的服务贸易收入和部分资本。付汇需按国税发[20 _ _]107号的要求分别到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免征手续,金额不受5万美元纳税凭证的限制。
二,主要涉税问题和税收风险
(一)容易隐瞒收入。所得包括外国企业经营船舶每次从中国港口载运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到目的地的旅客收入和运费收入的总和,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客运收入包括机票收入、行李、餐饮、保险、服务和娱乐费用等。运费收入包括基本运费和各种附加费。在实际过程中,外国企业的航运收入大多是由国内付款人申报的,合同金额并不是他们获得的全部收入,因此很容易以补充合同或合同的形式支付,有些直接支付国内代表的费用,使税务机关无法完全掌握收入。
(二)难以辨认对方身份证的。目前,中国已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或特殊运输协定,其中大多数承认相互免除航运收入。但外国公司应提供缔约国税务机关出具的该公司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或常驻公司的证明文件。由于都是国外文件,国外也没有印章,所以往往是个人签名代替国内常见的红印。目前总局只提供香港注册商业登记的模式,其他国家和地区居民的证件。
(三)免税证明监管力度不够。外国航运公司取得的所得可享受减免税的,需自行或委托其扣缴义务人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填写《外国公司船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在20__ _ _ _备案后,不需要再出具此运输收入表。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按规定办,因为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手续繁琐。缴纳企业将在正常贸易下以进出口名义缴纳应纳税所得额,逃避免税手续。税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没有行政执法权,目前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没有建立信息和数据交换系统,无法掌握外汇支付的数据。
(四)境外支付收入无法控制。外国公司在中国从事海运业务,一般与国内各方有长期合作关系,不仅是海上业务往来,也是正常贸易下的其他合作。如果境内方在境外有控股或投资母公司,很容易通过境内单位支付境外而不是运费,从而形成境外交易。因为没有通过国内银行或外汇管理的监管,税务机关无法获得相关信息,甚至应该征税的业务也无法实现入库征税。
(五)代表处免税难以判断。外国航运公司在国内业务量较大的城市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办理国内业务事宜,目的是加强与国内各方的业务交流与沟通,获取相关货运信息,方便结算。由于代表处的管理具有流动性大、业务复杂、征管难判断的特点,代表处的税收征管相对滞后。有的代表处直接代外国公司收取运输收入,甚至支付其日常费用,导致收入在管理范围内旅行。
(六)税务管理不够重视。企业所得税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企业由于税收征管户多、税收金额大,一直是税务部门管理的重点。非居民由于流动性大、业务复杂、税源少而成为管理上的软肋,而航运收入是软肋中的软肋。因为大部分都是免税的,税务人员对这类业务不够重视。即使纳入征收管理范围,也大多走程序,管理深度不够,缺乏细化、科学的措施。
三、建议的对策
(一)完善政策法规。现行的航运收入管理办法是20世纪90年代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当时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制定的。在过去的十年里,外国航运的形式和收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所依据的外商投资所得税法已被废止,营业税条例的内容也重新修订。原有的措施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管理的需要。建议尽快修改管理办法,提高法律水平,明确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征收、违法责任等。并规定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国内外船舶代理实行税务登记管理和合同备案制度,完善一站式、多站式外汇支付服务,加强对扣缴义务人外国代理人的日常管理。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第一,加强与港口管理部门的`合作。开设国际航运航线必须经当地港口管理部门批准,并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主动联系可以获得相关数据,对税务管理很有帮助;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多站服务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和上游税务机关的联系,了解涉税事宜,避免一方征税一方免税的问题。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合作,严格控制金融部门的外汇支付,防止整体分拆和合同总额分拆现象,定期交换外汇支付数据。如果船舶注册地和实际付汇地不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要格外注意。
(三)提供主要国家的居民身份证件。目前,税务总局只提供香港商业登记的认证版,不提供新加坡、韩国、日本、美国等其他主要航运国家或地区的居民身份证件样本。导致基层税务机关无法辨别企业提供的凭证的真实性,为企业逃避纳税义务提供了机会。建议尽快提供主要航运国家和地区的居民身份证样本,建立身份证真实性验证渠道,堵塞伪造假身份证的漏洞。
(四)加强船舶运输
企业代表处的税收管理。一般来说,经济规模大、经营路线固定的外国航运公司,往往会在船舶频繁停靠的国内港口设立国内代表处,以此来收取国内航运利益,联系港口管理部门。目前,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税收协定和相互免税协议,国内税务部门没有税收管辖权,代表处应该是管理的重点。严格按照《代表处税收征免管理办法》,加强对机构的日常走访和调查,对符合征税条件的,通过自行申报或支出折算,将所有机构纳入征管范围。要加强代表处的季度预付和年度结算支付,特别要注意一些隐形支出。
(五)防止税收条约和相互免税协议的滥用。目前,中国已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或特殊运输协定。除泰国、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外,大多数国家都承认相互免除航运收入,这很容易给免税国家的外国航运公司提供滥用协议的机会。一般通过在免税国家或地区设立“管道公司”或“踏板石公司”,可以获得当地航运部门或税务部门的居民身份证件,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对于协议滥用,税务机关应通过加强立法或完善一般反避税措施,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国际信息交流,打击国际逃税和欺诈。
税收调查报告 9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纳税人户数为239户,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一)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12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12.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2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二)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三)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2.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二、调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法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是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税收工作、财政工作乃至国家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同时,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局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在全省税收资料调查文件下达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局领导要求大家提高对税收资料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税收调查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为了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还制定有关实施方案,由收入核算科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促纳税人做好税收资料调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我局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精心组织,措施得力
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表里表间逻辑关系复杂、要求高。我们认识到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单靠企业填表,容易发生错误,影响调查质量。因此,为了提高填表质量,我们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全省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及时举办xx年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培训班。纳税人法人代表、企业会计和企业税收管理员约2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认真总结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情况,对xx年税收资料调查网上申报的填写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着重就xx年调查表中发生较大变动和填写错误较多部分做重点辅导。会上我们重点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指导企业如何自行网上申报,录入相关数据并进行审核,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通过辅导培训,使有关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都掌握了网上申报的操作流程,为按时完成调查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3.税企合作,成效显着
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4.加强联系,密切沟通
xx年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联系面广,涉及多种地方税种,为了确保各种地方税费数据采集的准确性,我们加强了同地方税务部门的联系,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和兼营营业税纳税人纳税方式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尽量避免对兼营营业税企业纳税人的重复调查。此外,我们还根据地方税务部门提供的资源税信息,对矿产品行业纳税人填报的资源税进行逐户核实,对数据出入较大或漏填的责令其改正,有效防止了企业的虚报、乱报现象的发生。
5.强化审核,确保提高
对税收资料调查这项基础性工作,我们本着“抓早、抓紧、抓出实效”的'一贯作法,在省局文件下达后,我们就把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使之具体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如逻辑性明显不合理,有关指标的漏填,我们都及时与企业联系加以解决,同时也不盲从计算机的审核结果,而是尊重企业的经营实际,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调查工作效果显著
与相比,xx年调查工作的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1.参加调查的纳税人在数量上又有所增长。xx年的税收资料调查,我们不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调查,还对外商投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抽查,调查户数幅度比上年增长5.7%。
2.被调查企业填表质量有所提高。企业在填表过程中都能够做到全面反映企业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全貌,表间逻辑性准确。有近百家企业报表在计算机审核中一次通过,填报质量比上年有很大的提高。
3.数据指标采集比较完整。这次调查工作,由于我们事前认真做好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容易造成差错的部分项目指标,进行了重点讲解,使企业调查表数据应填未填项目明显减少。
4.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系统。我局要求所有纳税人统一进行网上申报,既减少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工作量,又提高了调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存在不足
尽管我们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调查工作质量也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日后加以完善。
1.虽然今年的税收调查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但有些企业还不能熟练运用有关功能,特别是审核功能的运用方面比较薄弱。有的企业还停留在旧的填表模式上,由会计人员填制纸质报表,再录入电脑,对出现问题全部用错误的说明达到审核通过的目的,这样就造成报表逻辑性、填报口径不一致,表内填写逻辑错误,有漏填和计算错误等现象的发生。
2.有些企业过分依赖审核功能,不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填报,而是依据审核功能的提示做修改直至完成。这样虽然表内表间逻辑关系相符,数据完整,但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去甚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全貌。
五、相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税收资料调查的网站建设。在xx年税收资料调查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一是系统设置的货物劳务代码不够齐全,造成企业填报时难以准确地选择,建议在下一年完善;二是网报系统相关的审核公式应当进行调整。如税收表中第109行“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已填数据还是提示错误,造成了大量的重复错误。
2.调查企业的范围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以前年度调查户中包含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能够采集到的数据极为有限,会使整个税收调查结果的科学性、严密性受到影响,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优化调查范围,提高调查企业的代表性,使调查结果更加准确,更加可靠。
税收调查报告 10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12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12.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2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2.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税收调查报告 11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和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经济”、“指尖经济”、“宅经济”等一批新名词和新方式已逐渐走进大众百姓日常生活并风靡流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青睐于网络购物这种快捷、方便、高效、实惠的买卖交易手段,在网络上购买、推销商品并进行货款结算。由于我国现行税制及税法目前还没有针对网络交易税收问题做出明确的立法和规定,同时网络交易也难以简单区分管辖地域和课税对象。因此,如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税收监督和征收管理,加强和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及法律体系,已经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专家学者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和现状
据国家相关部门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网络用户已跃居世界首位。截至20xx年x月底,我国现有人口数量约14亿人,仅互联网络网民就达4.6亿人,其中网络购物用户约1.6亿人。也就是说,我国每3人中就有1位互联网民,每2.8位网民中就有1位在网络上购买过商品。从事网络交易的大小网店近1300万家,国内仅规模大的知名网店就有淘宝、易趣、拍拍、阿里巴巴、卓越、当当、百度有啊等几十家。也就是说,每35位网民中就有1位正在从事网店经营,其中不乏一人开多店者。20xx年我国网络交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0xx年网络交易额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0xx年网络交易额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有关人员研究得出,今后几年,我国网络年交易额将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递增。到20xx年,网络年交易额预计将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
网络交易是通过互联网络传输技术手段,以实现和完成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结算钱款的交易行为。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企业或个人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商业销售行为,只不过是经营销售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实体店铺经营方式,而是以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和信息化来实现和完成。如果没有相关符合条件的减免税政策和规定,那么对网络交易行为仍然应当依法征收税款。纵观近几年来网络交易额数据变化,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和增收潜力,无疑可能为国家带来持续可观的巨大税收收入。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现行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制订于数十年之前,当时还未出现或兴盛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并没有制订针对网络交易行为征税的条例和规定。因此,目前网络交易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真空空白和巨大漏洞。据保守估计,网络交易每年流失的税收收入至少达到数百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西部地区一个省份的年税收收入。网络交易额每年翻倍增长,而税收漏洞却是逐年扩大,网络交易税收流失的问题已经日益严重、刻不容缓,亟待研究和解决。
二、网络交易的特点
二是支付手段电子化。很显然,由于地域广阔的原因,网络交易并不能像现实交易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必须依靠电子货币交易支付方式来完成,即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目前网络交易通常使用第三方担保支付服务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系统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一分钱现金往来,钱款结算全部是通过电子化货币转账形式来进行和完成。
三是销售价格实惠化。网络交易和传统交易相比,不需要租赁或购买固定经营场所、不需要雇佣销售人员、无店铺租金水电暖等营业费用,并且网络交易面向的顾客群体更宽更广,消费价格弹性更大,因此网络交易商品的低价格是吸引顾客的重要手段。同一件商品,网购价格远远低于实体店铺销售价格,一般仅为实体店铺销售价格的5-6折左右。这也是吸引大量消费群体和交易额翻倍增长的重要原因。
四是购物方便快捷化。网络交易无时间、地域、天气、交通等因素限制,网店一天24小时开业,店主在家中电脑旁随时恭候顾客光临。顾客想购买的商品,网络上一搜索,成千上万家网店的此类商品信息全部一一列举。顾客可以根据商品价格、质量、卖家地点、卖家信誉度等选择最合适的交易商家,通过QQ交谈或直接留言。卖家如上线,当即回复顾客留言。买家通过网银完成付款后,卖家直接将商品通过邮寄、快递或物流方式送到买家手中。买家和卖家均足不出户即完成整个交易过程,非常适合现代年轻人紧张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这也是网络购物受到大众消费群体尤其是青年消费群体青睐的'重要原因。
三、网络交易对现行税收制度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一)现行税务登记与之不相适应。现行税制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有固定经营地址和法人代表,并且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然而在网络交易中,服务器域名和网店网址以数字化、抽象化和虚拟化形式存在,经营地址看不见、摸不着。任何人只要注册一个网址,就可以开店经营,甚至一人可以注册多个网址、开多家网店。这些都不需要有任何完整的登记信息资料,而且注册信息可以随意被经营者修改、变更或删除,税收征收对象难以固定化和常态化。使用传统征管手段并不能对网络交易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跟踪。因此,网络交易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登记管理和照章征税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二)现行课税凭证消失。传统的税收征管是建立在各种规范的凭证、账簿及报表基础上的。纳税人依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依法使用各种报表凭证。做到“证、账、表、票”齐全,以便税务机关审核检查,并据此依法征收税款。而网络交易全过程都是电子化无纸化操作,没有任何纸质票据和报表,所有单据和凭证都是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存在并进行传递,使得传统税收征管所依赖的最直接课税实物凭证在网购环境中消失。而且电子凭证可以轻易修改、删除且不留痕迹,加之经营者可自设多重密码保护,税务部门很难收集和掌握经营者的真实交易情况,使经营者有了更为便利的偷漏逃税客观条件。
(三)常设机构概念问题。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家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按国际规范,企业只有在某一国家设有常设机构,并取得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才可以认定为从该国取得所得,从而由该国政府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进行征税。而网络交易超地域跨国界的特性,使传统常设机构概念运用性受到严重限制。国内消费者或厂商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交易购买外国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外国销售商却并没有在中国境内出现,我国并不能对外国销售商进行征税。反过来,中国销售商向外国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按规定应当要对其销售行为征税。但是,由于涉及到出口商品和劳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等一系列问题,同样也难以解决。
(四)课税对象模糊不清、难以确定。网络交易改变了商品的固有实体存在形式,使许多销售对象被转化为数字化、抽象化讯号在国内或国际间互相传递,从而使原有课税对象的性质和身份变得模糊不清,难以确定。税务部门在对某一课税对象征税时,有形产品与信息服务难以区分,无法准确判定其适用税种和税率,导致税务征收的混乱。
(五)客户身份难以确定。按照现行税制,判断一种商业行为是否应课税,与客户身份密切相关。比如,我国目前实行的出口退税和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政策,这些活动都必须查验客户身份。如果将传统的税收原则应用于网络交易税收管理,则本来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很可能冒充自己出口,并据此骗取出口退税,或是通过隐瞒商品的真实消费目的而逃避进口关税。对目前网络交易来讲,无论是追踪收付款过程还是收发货过程,都难以查清供货目的地国家或购买方的身份,从而无法确认应征税的贸易究竟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税收行为是本国税收还是国际税收,是依照我国税收法律还是国际税收协定来执行,网络交易行为使传统的税收制度运用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六)现行税务稽查失去基础。现行税务稽查工作离不开对发票、账簿、凭证、报表的稽核检查。而网络交易具有无形性、隐匿性、虚拟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点,整个交易过程都通过网络直接进行,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交易数量和收付金额。无纸化操作和匿名处理交易,使税务稽查失去最直接的纸质凭证基础而无法追踪。而电子交易记录又可以随意修改删除且不留任何痕迹或线索,收集网络交易相关信息变得困难重重。这样,就使税务稽查部门陷入无账可查、无处入手的尴尬窘境,使传统税务稽查工作失去基础。加之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应用,网络交易者可以轻松使用加密技术隐匿有关交易记录和金额信息,使税务稽查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七)税收管辖权范围模糊不清。税收管辖权范围指一个主权国家政治权力所能达到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并不统一,有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有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也有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相结合实行的。但不论实行哪种税收管辖权,都坚持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网络交易的超地域跨国界特性,对准确判定收入来源地提出了巨大挑战,给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容易使各个国家在税收管辖权问题上发生争议,造成国际税收纠纷。
四、制订网络交易税收制度的原则
我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发展起步较晚,因此,对于网络交易引起的税收问题,应当持谨慎保守态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我国的财政利益,结合国情进行调研,形成适合自身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又要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发展的趋势和动向,在制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时,既要确保国家税收收入不受损失,又要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应当在鼓励、引导和扶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税收原则:
一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我国的网络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网络交易额占全国贸易零售总额的绝对比重还相对较小。因此,应当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网络交易的特点,对现行税制做一些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制造成太大冲击影响,也不会产生太大财政风险。
二是税负公平原则。从本质来说,网络交易与传统贸易都是商业销售行为,只是交易形式和载体不同。因此,在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上必须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并且尽量避免国际间的双重征税
三是简便高效原则。在网络交易中,税收征收成本应当尽可能缩小和节约,避免额外税收负担,促使市场经济有效运转。既要充分考虑利用互联网络的技术优势,采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又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缴税的低成本。
四是适用性原则。在制订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一方面,要以我国现有的网络技术条件和税收征管水平为前提,确保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有效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力求将纳税人利用网络特点和漏洞进行偷、逃、避、骗税的可能性和风险性降低到最小。
五是前瞻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技术进步每时每刻都在改变着网络交易的流程和面貌,因此网络交易税收管理必须具有超前性,结合电子商务和网络技术水平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税收制度,以保证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连续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同时,还应与国际有关法律法规接轨,谋求全球税收战略的一致性。在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及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消除国际间不正当的税收竞争行为,避免操作上的不可行性和国际间的重复征税、合理避税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和完(砥砺奋进的五年 大型成就展观后感:砥砺奋进走向辉煌)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的几点探索
一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我国目前对网络交易税收问题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探索建立网络交易税制,与现行已有的税制形成一整套完整税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新的网络交易税制应当涉及到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支付方式、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纳税主体、纳税期限、课税对象等方面,以便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留有痕迹、全球统一的网络交易电子轨迹。
二是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网络交易全过程的完成涉及到银行、网络运营商、物流运输等各个部门,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并实现基础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及时反馈,随时掌握经营者注册网店信息变化、资金动向、商品流向等详细信息,为网络税收管理提供全面、准确和详细的第一手基础数据信息。
三是研发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交易的出现与发展,使原有税收管理信息手段远不能与之相适应。因此,应当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对税收征管科研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的先进技术,加快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针对网络交易的步骤、流程、关口和特点,研发一套类似于金税工程或ctAIs征管系统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内置链接于税务机关的部门网站之中,以方便经营者随时登录办理涉税事项。该系统应实现财政、税务、银行、国库、海关、网络运营商等多部门集成联网,信息共享。具备税务登记、网店注册、户籍管理、交易监控、计征税款、扣缴入库、票据打印、统计查询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功能,使税务机关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税收征收管理全面实现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自动化和无纸化。
四是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税务机关无从对其真实地域和业主信息进行有效查找或跟踪,依靠经营者自觉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更是不切实际。因此,应当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即类似于网站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备案或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电子经营许可证。经营业主必须事先登录税务机关网站内置链接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详细的电子经营登记信息(包括网银账号),完成电子税务登记。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内嵌入加密技术,自动生成一个包含以上登记信息内容的唯一电子税务登记密码(或注册文件)。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该税务电子登记密码作为必录项目,必须录(读)入后才能注册成功。一旦该网店注册成功,与注册使用该电子登记密码相对应的服务器域名、网店网址、IP地址、网银账号等相关信息即刻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
五是网络交易行为纳税期限按次计征、即时扣缴。由于网络交易的灵活性和实时性,传统意义上的按月或按季纳税期限显然已不符合实情。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其网银账号信息已经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一旦该系统监控到店主网银账号中有资金流入(即收到买家付款),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刻自动计算扣缴税款并上解入库,同时将扣缴税款信息和动态密码发送至店主手机或e─mail中,店主可随时登录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输入收到的动态密码,通过网络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发票或缴纳税款电子完税凭证的网络远程打印。
六是提高税务人员网络应用水平和业务素质技能。电子商务交易的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偷逃与围堵,避税与反避税,时刻进行着技术与人才的较量比拼。税务机关应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现代科技投入力量,提高硬件先进程度和软件智能程度。同时,加强对税务人员网络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批税收业务精、网络操作强的高水平复合型知识型人才,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网络技能,以适应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现代电子商务交易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
七是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交流,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由于网络交易涉及到全球性贸易活动,表现出超地域跨国界性特征,因此也引发了诸多国际性税收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与协商来处理解决。为防止网络跨国界跨地域交易所造成的税收流失,一方面要关注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税收对策,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协作,共享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深入全面掌握纳税人通过网络的跨国界经营活动,以便防范偷、逃、骗、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的正当税收权益。
总而言之,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和风靡,给税务机关如何征收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也促使税务机关必须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尽快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公平、合理、操作性强的网络经济税收体制。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完善网络交易制度,扩大网络交易规模,提高网络交易金额,加快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展望未来,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电子商务税收必将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调查报告 12
一、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各环节涉及的税收分析
(一)海水的初级利用阶段。海水经抽调后,卤度在2~5之间可供养殖。主要由各盐业企业的内部养殖公司自行养殖或者以承包的形式租赁给个人养殖,养殖的海产品主要有对虾、鲈鱼、梭鱼、梭子蟹、青蛤、溢蛏等。在此阶段,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仅对企业实现的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金及附加,租赁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xx年埕口盐场34万公亩对外承包面积实现营业税金及附加49万元,鲁北化工实现营业税金及附加19万元,企业所得税按现行规定实行减半征收。对属于个人的养殖收入属于免税范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在海水利用的初级阶段,政策性减免税项目较多,实现税收较少,税负相对较低。
(二)海水的中级利用阶段。养殖区的海水蒸发后浓度升高,海水卤度达到在12~15之间,主要产生养殖和化工两种经济效益。
(三)饱和卤水的综合利用。卤度约达24以上的卤水即称为饱和卤,饱和卤水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
(四)办公生活区。总体上看,盐业生产企业的`水面区域属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畴,只有少量的办公生活区符合征税条件,税收较少。
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中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各税种没有做到全面管理。税务人员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通常情况下,企业对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较容易掌握的税费计提较及时准确,而对租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重视程度不够。
(二)税收管理没有做到精细化。根据调查的情况,发现很多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不足,对企业的全盘情况了解较少,没有对海水综合利用各阶段产生的税收情况有一个详细的把握。
(三)企业存在故意偷逃税行为。特别是利用液体盐生产高端化工产品方面,企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达到偷逃税目的:一是大企业集团间的盐业生产企业与利用液体盐化工企业之间属于关联企业的性质,盐业生产企业无偿向化工企业提供饱和卤水,视为自用,不做销售处理,不计提税金,二是有偿使用饱和卤水,但记账时通过非饱和卤水入帐,不计提税金。
(四)延伸征管不到位。海水养殖产品大部分属于免税产品,但是当地的一部分经营业户以集中收购海产品后转卖经营为业,形成了很多丰年虫卵专业户、海产品专卖店等纳税业户,基层征收单位往往忽视了对这部分业户的税收管理,造成税收流失。
三、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一)对大企业实行专人管理。挑选业务素质较高的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大企业管理,在宣传税收政策、开展纳税辅导的同时,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各环节的税收情况,前移管理关口,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税收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督员的五员角色,加强管理,搞好服务。
(三)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海水综合利用过程中,养殖、循环利用等涉及到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这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盘活企业经营,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四)大力培植涵养税源。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项目为载体,以资源为依托,盐化养并举,科学拉长产业链,一水多用,充分发挥税收的扶持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高级卤水化工项目,营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海洋化工基地、海水养殖基地和绿色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
税收调查报告 13
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它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速度之快、种类数量之多也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面对新情况,如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税收管理?这一问题实实在在地摆到了我们面前。
一、社会力量办学的主要形式和税收管理现状
(一)从规模上看。社会力量办学从规模上看,规模较大的有民办学校,规模较小的有各种社会力量办的培训、学习班。民办学校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办学体系,既有高等层次学校,又有中等专业学校,也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既有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办的,也有公民个人办的,还有中外合资办的。民办学校手续较为齐全,教学较为稳定。
(二)从形式上看。社会力量办学从形式上看,可谓灵活多样、杂乱多变:一是为解决社会就业而开办的各类岗前技能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是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农村进城的剩余劳动力。这类培训班大部分取得许可证,办班地点、时间、授课人员较为固定;二是为职称评定或职务晋升开办的各类考前辅导班。通常由各级别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创办,培训对象主要是准备参加职称考试、专业技术考试的各类社会在职人员。这类办班多数是以组织名义聘请几名社会专家学者临时开办,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三是一人牵头,几人搭伙的各种特长培训班和“家教大军”。主要培训对象是在校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培训形式多采取短期培训和临时辅导相结合,属第二职业劳务创收,其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不易控管。
(三)从管理上看。从政府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上看,有两种情况:一是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二是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现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在教育和劳动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有41家(主要是外语、艺术、电脑、医疗美容、驾驶、人力资源等培训学校),另有还有一些未在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个人和利用假期为学生补课办班的教师以及家教人员,但是,办理税务登记的却只有十多家。在税收征收方式上,对规模较大,且有建账能力的,采取的是按账征收;对规模较小,且没建账能力的,实行的是定额征收。有的临时性办班者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由于办班时间和场所不固定,税务机关很难进行有效的征管,对不办理任何手续的办班者更是控管乏力。今年上半年,我局仅征收相关税收8万多元。由此可见,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税收管理亟待加强。
二、社会力量办学税收征管不到位的原因
(一)、办学者纳税意识不强。有的对有关税收政策不了解,片面地认为,只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是合法了,办学不应该纳税;有的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不但不积极主动地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
(二)、办学形式五花八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控管。目前,社会力量办学按功能分,主要分为素质型、技能型、提高型、培训型;按时间分,分为长、中、短期和临时性办学。办学形式既有合伙办学,又有单独办学,授课人员既有专职授课教师,又有大中专学生。除了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外,还有以家庭住宅为固定场所的长期授艺班,也有高考前开设的临时补习班。这些补习班的特点是可应时开办,也可随时停办,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场所也不固定,且收入多以现金形式,税务部门很难掌握。有的采取前店后校的形式,如一些音乐学校,在出售乐器的同时,进行培训和教学,业主在申报纳税时只申报缴纳商品销售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对培训教学收入却故意隐瞒。
(三)、部门协作不够密切。有的主管部门未能对社会力量办学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比如,在资格审查和年检方面,没把是否依法纳税作为资格审查和年检的一项主要内容,只是以收(费)代管(理)。还有的主管部门只从部门利益考虑,担心社会力量办学者因缴税而不能向其交纳管理费。因而,对税务机关的相关检查和调查不能很好地配合和支持,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资料。
(四)、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配合意识差。由于参与学习培训的人员心态不一,而不能很好地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学员的学费大都是由自己支付,不报销,加上索要发票的意识不强,因而,有些学员不向办学者索要合法发票,给办学者造成了偷税之机,税务机关未能对此实现以票管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在向学员进行调查时,有的学员怕给自己带来麻烦,影响与办学者的'关系,故不愿提供真实的有关情况。
三、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税收征管的措施
(一)、加大税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办学者、学员,以及有关部门搞好专项宣传,提高办学者的纳税意识,提高学员的索票意识,提高有关部门的协税意识。
(二)、摸清底数,搞好重点人群监控。税务部门与学校加强沟通和联系,摸清经常参与校外办班、家教的教师和“名牌”教师、热门科目教师等相关情况,并建立档案,对重点纳税人实行重点追踪管理,进行有效监控。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一是建立税务信息反馈制度,各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将有关情况和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使地税机关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二是签订责任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可由政府出面与教育、劳动部门签订协税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这些部门做好协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强化管理和监督,把是否依法纳税作为资格审查和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能依法纳税的,不予进行资格认定和年检。通过实行这一机制,促使办学者依法纳税。
(四)、推进家教公司化。针对家教随意性大、收入难以掌握的特点,可实行家教公司化,将家教人员纳入统一管理,需要家教的直接与公司联系,将聘用费交入公司,相关税收由公司统一缴纳。这样,既可减少和杜绝这方面的税收流失,也可促进家教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推行专用发票,实行以票控税。在此方面,可借鉴饮食业有奖发票的做法,调动交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六)、制定和完善行业税收征收办法。可比照对饮食、娱乐、建筑等行业的税收征管办法,制定和完善该行业的税收征管办法,强化征管,加大征收力度。
(七)、加大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类非基础教育学校和学习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有涉税问题的要依法处理,对影响大的可进行公开处理和曝光。
(八)、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完善举报设施,公开举报电话号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和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税收调查报告 14
背景:
随着沿江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船舶工业在特定地区如通州等地得到了迅速发展,形成了产业链和产业群。
调查目的:
了解船舶工业税收状况,分析税收收入结构及变化趋势。
调查结果:
行业税源概况:船舶修造行业主要集中在沿江地区,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船舶制造、船舶配套设备制造、修船及拆船四个明细行业为主。
税收收入:船舶工业已成为当地第三大产业,税收收入同比增幅显著,占地区行业收入总量比逐年提高。
存在问题: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中存在思想观念陈旧、业务素质不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等问题,制约了税收管理的深入发展。
建议:
加强纳税辅导,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能定位,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制。
税收调查报告 15
背景:
依法治税工作不断推进,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到进一步明确,但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调查目的:
分析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及成因,提出规避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调查结果:
风险类型:包括不作为风险、复议诉讼风险和司法渎职风险。
成因分析: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完全执行征管工作流程、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等;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薄弱;不严格履行征管职责、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地方保护、政府干预等。
建议:
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减少执法漏洞;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税收调查报告 16
背景:
为了解企业税收状况,某国税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
掌握企业税收数据,分析税收结构及变化趋势,为税收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调查结果:
基本情况:参与调查的企业数量逐年增长,其中一般纳税人占比较高。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整体情况全面反映。
税收数据: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收入也有显著增长。
存在问题:部分企业在填报数据指标时存在困难,表内表间逻辑关系复杂。
建议:
加强企业税收宣传和辅导,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税收知识水平;优化税收调查工作流程,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加强税收数据分析,为税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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