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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
一、事故概况
20xx年5月25日上午9时左右, 25#楼北侧中段部位起火,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灭火,。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监理、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电话汇报,当日上午9时20分左右,项目部将火灾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5m2左右,直接经济损失尚在统计中。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时本工程专业分?..正在25#楼中段进行吊篮施工,现在已查明,由于一名焊工在楼顶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下方施工产生的垃圾内,从而引燃垃圾发生火灾。
三、事故教训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
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2、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将在业主和监理的配合下,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厉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完成。
3、对项目管理人员再次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采取强力手段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3
一、事故概况
12月2日上午8:20分左右,xxx有限公司7名工人在绿热能供热站,7.2米平台除氧器部位动火作业时没有注意到下面平台有易燃品油漆,在动火作业时火星掉进油漆桶致使油漆桶着火。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明建在电焊气割作业之前没有仔细认真对周围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和清扫,仍然存有可燃物空油漆桶,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对电焊气割要求管理不严,执行措施不严,工作不细,造成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马虎从事,安全负责人波没有有效的监管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电焊工明建杜忠军作业前没有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将所有易燃物品清理出施工区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安全负责人波对明建没有按照措施要求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对员工管理不严,教育不够,没有严格按照措施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意识淡薄,负有教育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四、事故防措施
1、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彻底清理出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量合格的灭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设施和设备。
3、严格执行《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其他条款。
4、加强对措施的学习贯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能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体会与感想
通过此起未遂事故可以想象:
如果此事扩大酿成火灾,后果真是难以想象。火灾后将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会给安全生产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措施,进行作业,严抓现场管理,加强互保联保,杜绝此类事故和现象发生。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4
20xx年xx月xx日x时许,x市x职业培训学校发生火灾,无人员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市人民政府组成“5、18"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x市x职业培训学校为民办学校,负责人x,办学类型为计算机操作员、焊工、车工,发证机关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号为——劳社技[20xx]4号,有效期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该校位于x路2789号,路西临街楼房,南北走向,建筑属二级耐火建筑。该校办学场所系租赁,出租单位是x市东郊供销社。东郊供销社建筑用途及分布:一楼为门面房分别承包给6个商户,二楼至四楼及五楼一半被x培训学校租用,二楼为车床操作间、储藏室、办公室、电教室,三楼为焊工操作间和教职工、学生宿舍,四楼及五楼一半为教职工、学生宿舍,五楼另一半为东郊供销社办公室。东郊供销社法定代表人x,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经营范围是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糖酒、纺织品、五交化、民用建材(经营范围没有场地租赁)。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5月18日22时许住在三楼的培训学校职工———刚躺下准备睡觉,闻到有烟味就穿上衣服下到二楼车床操作间查看,推开操作间门发现有火光和浓烟后,立即上三楼叫司机和学生并到一楼让值班人员把大门打开,让人员到临近消防一中队报警。当时楼上共有师生26名,听到呼喊后有部分师生跑到楼下。x市消防一中队接到哨兵报警后,立即出动水罐车三辆、抢险救援车一辆,官兵22人赶往现场。22时33分,经过15分钟紧张有序的抢救,剩余被困人员被安全营救,23时10分,火势被完全扑灭。
经调查,着火部位位于车床操作间东北角的木质隔断墙,该操作间北墙靠东侧摆放有木质柜子一个,木质柜子西侧有一木质门,靠操作间东墙有木质储物柜12排、靠储物柜停放有一辆自行车、操作间靠南墙自东向西有5个台式车床、靠操作间北墙有2个台式钻床和4个台虎钳。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0余平方米,其中储物柜烧毁2排、木质柜子部分炭化、木质隔断已完全炭化。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00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询问单位当事人和现场勘查,该火灾系电路老化发生短路起热,引燃木质隔断而发生的。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单位责任
1、x市x职业培训学校,其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食宿场所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东郊供销社超范围经营,将场地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形成“三合一”场所。同时该单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要求对承租其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议魏都区政府对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有关人员责任
1、xX,作为x市x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重经营轻安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对此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根据《———省消防条例》第50条,对其予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已执行)。
2、xX,男,汉族。20xx年10月至今,任x区文会办事处安监站站长,负责辖区办事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诫勉谈话。
3、xX,男,回族。20xx年12月至今,任x区文会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20xx年7月至今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对事故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4、xX,男,汉族。20xx年2月至今,任x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负责人(副科级)。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教训
这次火灾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我们必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一是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未把“预防”放在第一位,在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一些单位在工作中,没有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现场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三是———市——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制定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教育不够。四是各级的安全教育不够。近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但从多次发生火灾事故来看,都存在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乏安全基本常识,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问题。
七、事故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但教训十分深刻,如果发现和救援不及时,势必酿成重大消防事故。为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各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督促学校、旅游、文化娱乐、商场、宾馆、高层楼宇等人员密集场重点开展“三合一”、“四合一”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上述场所和企业中存在的火险隐患。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严格民办学校许可证审批手续。同时,按照《xX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由本部门颁发办民办学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给予取缔。
(四)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四合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剧院、医院、学校、网吧、庙宇、教堂、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火灾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的执法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从严从细,不留死角。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5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xx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兼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XX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XX,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XX和保洁员余XX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职司炉工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职司炉工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XX的兼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职司炉工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6
一、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
根据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勘察认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谢玉梅(鸿利泡沫坐垫厂员工),用发热的`脉烙丝切割海绵泡沫,由于将电压由25伏调至125伏,致使脉烙丝温度过高起火燃烧导致火灾。因此,事故是周惠、谢玉梅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单位为鸿利泡沫坐垫厂,事故责任人为该厂负责人向永红。周惠、谢玉梅负有直接责任。
二、关于经济赔付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死者经济赔付方为鸿利泡沫坐垫厂。该厂负责人向永红承担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
据街道了解,鸿利泡沫坐垫厂规模不大,资产不多(1.2万元),效益不好,可能经济赔付能力有限,向永红家也有一死一伤。街道向上级政府请示,本着救济救急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三位死者家属适当的灾难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属的善后事情料理。
四、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
死者家属有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经济赔付的权利。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协助死者家属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讨赔付。追讨赔付不成,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会后,街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立即返回死伤者家属住宿旅馆开展工作。街道将认真掌握死伤者家属情绪,及时上报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尽最大努力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7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xx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xx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xx公司作为xx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xx市场。xx公司在xx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xx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xx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xx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xx公司从未组织xx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xx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xx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xx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原光明消防大队负责公明办事处的消防监督工作,该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在发现xx市场未进行消防报建、验收便擅自经营的问题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场实施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未能有效消除xx市场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xx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xx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xx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xx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xx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xx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xx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xx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xx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xx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10.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1)公明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于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发现xx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办事处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时消除xx市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规为xx市场出具相关用地证明材料,并为xx市场办理有关证照和规避违法建设查处,致使该市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
(2)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督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办事处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对xx市场长期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没有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xx市场彻底整治;协调推进公明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验收过程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排查隐患不彻底、整改不全面、监督检查不力。
(3)公明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督促协调职责;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光明新区xx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没有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没有督促有关单位整治xx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8
一、 事故概况
1、 事故工程概况
① 事故项目名称:
② 施工内容:主体结构施工、内外墙装修等
③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 ㎡,地下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由层非超限高层和超限高层组成。
2、 事故再现描述
经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证人证言得出事故发展概况:20xx年 x月x日上午x点x分左右,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凤凰美地x班组仓库发生火灾,随后火苗向临边房间蔓延,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仓库,发现仓库起火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总指挥,立即将灭火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马上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另一组立即启动路消防栓进行灭火。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经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消防部门全力进行扑救,火灾持续二十分钟,至7:30分火灾全部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m,直接经济损失约x元。
二、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木工)早上七点进入仓库取工具准备去上班,进入仓库后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编织袋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仓库,离开仓库后编织袋开始起火,并蔓延至仓库夹芯板,导致仓库起火。 2、 间接原因
①作为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吃烟头未熄灭后就随手丢弃。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疏于对班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识安全交底,仓库及仓库周围严禁携带火种。 三、 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①尽管本次火灾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②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③由项目经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不留隐患死角,绝不能走过场。④对生活区宿舍及库房进行全面排查,大功率电器一律没收,对使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四、 事故处理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对其他班组及管理人员再一次敲响警钟,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儆效尤。
Xx年x月xx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9
一、事故概况
20xx年xx月xx日12点50分,xx公司xx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xx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xx公司xx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xx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xx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xx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xx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机起火。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0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xx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xx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xx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xx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xx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xx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xx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1
20xx年xx月xx日10时54分,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PVC生产线中间物料氯乙烯车间精镏单元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王建军、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晓、省政府副省长王黎明、西宁市市长张晓容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王晓、王黎明、王正升、张晓容等领导同志亲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要求迅速组织救援,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尽快妥善处理此次事故,深刻吸取教训,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xx年xx月xx日,西宁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杨小民任组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214”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委托化工行业的3名专家组成技术组,全程参与事故技术分析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单位基本概况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于20xx年xx月份开始生产。注册和实收资本贰拾伍亿捌仟贰佰壹拾伍万元整。企业在职员工约为2700人。营业期限为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7日。经营范围:石灰石、石灰、水泥、水泥熟料、焦炭、重烧氧化镁、电熔氧化镁氢氧化镁、氧化镁、硫酸钡盐泥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烧碱、聚氯乙烯、电石、乙炔气、液氯、次氯酸钠、盐酸、废硫酸、二氯乙烷生产、销售(许可文件有效期至20xx年6月2日止)。法定代表人刁祥瑞。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于20xx年开始规划建设年产40万吨烧碱、48万吨PVC、90万吨电石、300万吨水泥项目。项目分东、西两个区域建设,东区占地1070亩,以石灰石为原料,建设水泥、电石和乙炔装置,西区占地1400亩,以氯化钠、氯化镁为原料,建设烧碱、PVC装置。本次事故发生在西厂区,西厂区主要设有24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有氯乙烯储罐2个,储量2600立方米,确定2个氯乙烯储罐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1.20xx年2月13日:15时00分,氯乙烯车间设备员岳强巡检时发现精馏单元低沸塔回流泵20P4002B泵异常,并通知氯乙烯车间副主任王建云、氯乙烯净化单元工段长马伟共同到现场确认。16时00分,岳强以电话方式上报化工厂设备工程师肖伟,告知计划检修低沸塔回流泵20P4002A。16时20分化工厂设备检维修协调会上确定20P4002B泵为2月14日设备检维修车间检修项。xx时00分,王建云要求马伟安排当日夜班负责工艺交出20P4002B,马伟安排当班白班班长麻延新向当日夜班(乙班)班长于龙工艺交出20P4002B泵。于龙安排本班操作工陈锋、苏得才负责20P4002B泵工艺交出(工艺交出是指:化工行业岗位操作人员向检修人员移交的作业许可证明,工艺处理及安全措施已全部落实,经确定具备检修条件,正式移交给检修方的过程)。
2.20xx年2月14日:01时00分,陈锋、苏得才向于龙汇报20P4002B泵及管道内氯乙烯排不尽,之后未做任何处理措施。09时00分,于龙告知马伟20P4002B泵未交出,原因是泵及管道内氯乙烯排不尽。于龙、马伟共同将此情况向王建云汇报,王建云判断是阀门内漏,要求马伟继续负责处理20P4002B泵工艺交出事宜。
09时40分,马伟带领当班操作工侯生文去完成20P4002B泵工艺交出工作,候生文使用铁质扳手(不防爆)反复开关20P4002B泵进出口阀门,复位至关闭状态后,打开20P4002B泵入口导淋,但未有介质氯乙烯排出,怀疑是管线内氯乙烯冻结,便用高温蒸汽加热怀疑冻结管线部位,期间有氯乙烯排出,便认为泵及管道内氯乙烯已排尽,再未做任何检测分析。然后马伟安排20P4002B泵断电,同时在《安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告诉检维修车间人员20P4002B泵工艺已交出,可以检修,但对《安全检修工作票》上错误的20P4002A泵未更改,只做了口头解释20P4002B需要检修。
10时10分,马伟通过对讲机安排侯生文负责20P4002B泵检修监护工作,侯生文到现场后,首先在《安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再去确认泵进出口阀、气相平衡阀是否关闭到位。后又打开泵入口导淋,有氯乙烯排出,约2至3分钟后氯乙烯停止排出,便告知检修人员开始检修。但当检修人员拆开气相平衡管法兰上三颗螺丝时有大量氯乙烯喷出,侯生文立即制止作业行为,喷出约2分钟后逐渐变小,侯生文并用铁质扳手(不防爆)撬开法兰查看,此时氯乙烯排出量未有变化,便判断是泵体内介质未排尽所致,随后亲自拆卸泵入口过滤器,当拆卸两颗螺丝时,又有大量氯乙烯喷出,立即紧固复位。10时51分,候生文打开下导淋球阀,未见氯乙烯排出,此时马伟指挥候生文使用蒸汽加热管道,约3分钟左右,有大量氯乙烯从下导淋口喷出,随即泵周围明火铺地,迅速燃烧至二楼,侯生文和其他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预警情况
2月14日10时54分,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PVC生产线中间物料氯乙烯车间精馏单元发生火灾。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临时负责人王建伟第一时间电话向公安119指挥中心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启动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公安119指挥中心在接到企业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市政府应急办迅速启动联动响应机制,调派安监、环保、治安、消防、交警、气象、供水、供电等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协助处置,园区管委会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市安监局调派5名化工方面专家赶赴现场。救援过程中共出动2台环保应急车、1台气象监测车和39台消防应急车辆,出动xx8名消防官兵到场处置。
(三)事故处置情况
2月14日10时54分,西宁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调集39台相关消防应急车辆,xx8名指战员到场处置。2月14日11时05分,经初期勘察,氯乙烯生产装置火势已成立体燃烧,其东侧有1具容积约2500m氯乙烯气柜。为防止火势蔓延至氯乙烯气柜发生爆炸,事故处置人员立即组织疏散厂区及周边企业人员至800米范围外,同时架设2门移动水炮阻止火势向氯乙烯罐体蔓延。市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副市长潘志刚同志任现场总指挥,安监、环保、气象、交警、消防、供水、供电等单位救援人员协助处置。
2月14日13时40分,经有效控制,火势呈现稳定燃烧状态。15时40分,火势已完全被控制,应急救援任务转入现场监护阶段。2月15日10时35分,燃烧火势呈现减弱趋势,技术监测人员定期开展火势观测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事故现场情况的掌握,始终确保事故现场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保留1具固定水炮对燃烧周边附属物进行持续冷却。2月15日13时05分左右,火势完全熄灭,经技术监测人员检测,现场还有残留微量氯乙烯气体。
(四)事故勘验情况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西厂区氯乙烯车间精馏单元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现场烧损严重,还存有微量氯乙烯气体,现场危险性无法确定,为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事故勘验工作延迟到2月27日由安监、市场监管、消防、3名技术专家和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同时联系企业中控室调取现场视频录像,由于该单位监控设备本身故障,无法提取现场录像,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已向事故调查组出具《关于视频监控调取失败的说明》。氯乙烯车间精馏单元钢结构框架受损,局部开裂、断焊、变形,其中三楼处变形较重。事故受损设备台数xx台,其中粗氯乙烯缓冲罐从三楼跌落到一楼,阀门(包括止回阀、疏水阀)共计573件受损,大小管道209类,约有100类管道受损。各类电缆受损较重,仪表124台受损。
三、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此次火灾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82.42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技术专家组分析,最终认定直接原因是:检维修人员在没有正确判明氯乙烯管道进出口球阀是否完全关死的情况下,违规使用高温蒸汽灼烤屏蔽泵下导淋阀,致使管道内氯乙烯单体排泄过快,与下导淋排泄口金属摩擦产生静电,引燃氯乙烯,发生火灾事故。
(二)间接原因
1.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操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职工操作、检维修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
(2)氯乙烯车间工段长马伟严重违章指挥,擅自安排候生文使用蒸汽加热氯乙烯导淋管道。
(3)操作工候生文严重违章操作、违规作业,使用非防爆工具,未采取加盲板隔离措施,未采取任何检测分析手段,主观臆断,将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氯乙烯直接排入大气,未按操作规程回收至排水罐。
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
(1)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编制的“四规一制”中的安全操作规程、检维修规程审查流于形式,导致内容空泛,缺乏可操作性,未制定具体的岗位操作规程,致使操作工仅凭经验进行检维修。
(2)交接班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改正《安全检修工作票》中的明显错误,未严格执行工作票确认交出制度,交出程序存在先签票、后确认的行为。
(3)未制定防爆区域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未明确易燃易爆区域安全管理要求,将防爆区域检维特殊修作业作为日常普通作业。
3.现场安全监护严重缺失
(1)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对现场安全疏于管理,未及时排除现场监控系统故障,未实行安全操作、安全检维修确认制,未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确认、签字和监护。
(2)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对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工具和通讯设备、高温蒸汽加热充满氯乙烯的管道和设备、违规直接排放氯乙烯等严重违规行为疏于管理。
4.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操作技能不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对易燃、易爆、有毒氯乙烯危化品认知肤浅,不清楚工艺交出制度,对甲类防爆区无风险概念,对防爆区域作业等极度危险作业的认知不足。
5.人员管理方面存在安全生产漏洞
原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和安环部负责人在“918”较大事故被撤职后,未及时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负责人;原化工厂厂长刘涛20xx年12月7日被停职,但仍然行使厂长职权;在氯乙烯车间主任职务空缺的情况下,公司、厂部未明确氯乙烯车间主要负责人,氯乙烯车间两名副主任安全管理职责不清。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214”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吸取“918”较大事故中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深刻教训,5个月内连续发生“918”、“121”、“214”三起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较大事故);未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开发区及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心存侥幸,对上级的安排部署置若罔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深、不细,大检查工作只停留在公司安环部检查层面;未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自查,未严格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人员
1.刁祥瑞,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未认真吸取“918”较大事故教训,未及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方面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对企业编制的“四规一制”中的安全操作规程、检维修规程审查不严,未制定具体的岗位操作规程,对企业存在“三违”隐患和内部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之规定,建议由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并从处分之日起计算,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王建伟,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未认真吸取“918”较大事故教训,未及时检查化工厂精馏单元(甲级防爆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对防爆区域内长期使用非防爆工具和通讯设备、高温蒸汽加热充满氯乙烯的管道和设备、直接排放氯乙烯等违规行为疏于监管,工作失职。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3.刘涛,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原化工厂厂长。未认真吸取“918”较大事故教训,对交接班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检维修作业中存在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将防爆区检维修特殊作业作为日常普通作业,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4.王建云,氯乙烯车间副主任。未认真吸取“918”较大事故教训,对交接班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检维修作业存在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将防爆区检维修特殊作业作为日常普通作业,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5.马伟,氯乙烯车间净化工段工段长。对交接班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检维修作业存在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将防爆区检维修特殊作业作为日常普通作业;违章指挥候生文使用蒸汽加热管道;未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二)建议按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处理的人员
1.于龙,氯乙烯车间外操乙班班长。对交接班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对检维修事宜和工艺是否交出管理不到位,存在口头交接、记录不详等现象,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2.庞海军,氯乙烯车间外操甲班班长。对交接班制度、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对检维修事宜和工艺是否交出管理不到位,存在口头交接、记录不详等现象,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3.李燕,氯乙烯车间安全员。对现场疏于管理,检维修过程中未对现场安全进行确认、签字和监护;对甲级防爆区未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对防爆区域内长期使用非防爆工具和通讯设备、高温蒸汽加热充满氯乙烯的管道和设备、直接排放氯乙烯等违规行为疏于监管,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4.候生文,氯乙烯车间精馏单元操作工。法制和安全意识淡漠,对易燃、易爆、有毒氯乙烯危化品认知肤浅,在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工具和通讯设备,使用高温蒸汽加热充满氯乙烯的管道和设备,违规直接排放氯乙烯;对甲级防爆区没有实质性的学习、认知,规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三)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的问责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第十四条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暂扣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9条之规定,建议由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
3.建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向西宁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媒体上公开做检查。
(四)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责建议
建议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省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鉴于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5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3次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较大事故,社会影响恶劣,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负有责任。建议省国资委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全市各县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和各园区要针对本辖区化工行业隐患多发的实际,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增强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控,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
各县区和各园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要强化辖区整体安全风险防控,科学评估辖区的安全风险,制定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严格辖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辖区企业,推动辖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三)进一步严格化工安全从业人员在职培训
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加强化工安全从业人员在职培训,特别是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管理等素质能力。要强化新就业人员化工及化工安全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人员要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相关模拟训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切实增强对危险性的认识。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要从这次事故和“918”闪爆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认真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层层落实特殊作业的“实名制”管理责任;二是加强职工的操作技能培训,确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进一步强化对“三违”现象的管理措施,将“三违”问题作为安全事件或者事故进行管理,实行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三是建立完善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强化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定期开展设备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认真组织设备定期维修,加强设备动态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各级责任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经常组织开展厂、车间、班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尤其应激励职工排查身边隐患,及时发现、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2
20xx年xx月xx日14时许,xx市xx乡境内(在建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封闭管理标内)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州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经信局、州森林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主持召开现场紧急会,要求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相继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督促火灾扑救相关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州政府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州经信局、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森林消防救援支队、州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的xx市“1·18”火灾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明了火灾发生经过、原因、火灾扑救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火灾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火灾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1月18日14:09,双江口水电站封闭管理标3#岗亭值班人员发现飞水岩2#隧洞进口上方10KV914供电线路6#电杆上冒火花,火花掉落地面起火;
14:10,值班人员电话报告火警“119”;
14:11,110KV飞水岩变电站914开关10KV反滤料I线故障跳闸;
14:15,国能大渡河双江口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双江口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接到xx乡政府和事故发生标段关于火灾发生的`电话通知和报告;
14:19,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接xx乡党委书记马xx电话报称“xx乡石广东村三组发生森林火情”,州、市公安迅速调集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治安管控、交通疏导和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14:35,火势迅速蔓延;
15:40,xx市成立由市长窦xx任指挥长的前线指挥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森林消防、消防救援、地方专业扑火队、马林局半专业扑火队和xx乡、党坝乡、木尔宗乡义务扑火队,以及气象、通讯、电力、交通、医疗、后勤等队伍陆续到达;
15:50,州政府副州长丁xx率州应急、州林草等相关部门赶赴火灾现场,全程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月19日0:30分,省森林消防总队总队长夏xx率领省工作组和州政府副州长徐贵强连夜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2:30分,省民宗委主任罗xx率领蹲点督导组和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范xx一道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1月21日,州委书记刘xx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前线指挥部按照制定的扑救方案,全力组织开展火灾扑救;
1月21日9:30分,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成都站的协作下,经过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
15:50分,火场处置工作结束,火场实现“三无”,扑火力量撤离归建,人员全部安全返回驻地,实现安全扑救,无人员伤亡。
二、火灾调查情况
(一)现场输配电线路基本情况
本次发生故障的电力线路为110KV飞水岩变电站914开关10KV反滤料I线,该线路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线路产权属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线路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建单位、运维单位均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双江口项目部,外包劳务单位为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根据线路故障当日和历史最高运行负载数据,可判断该线路长期处于轻载运行。
(二)故障电缆终端头检测分析情况
1月22日,调查组委托四川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对故障电缆终端头制作工艺质量进行鉴定、分析。通过解剖分析得出结论:“按照产品安装工艺标准要求,安装电缆终端头应力锥应搭接在电缆终端头分支半导电层的断口上,由于电缆头分支半导电和铜屏蔽层剥切太多,应力锥屏蔽电场作用失效,导致半导电层断口位置电场发生畸变,造成局部放电。经过一年的运行,绝缘劣化从量变到质变,进而引发绝缘击穿。因此,电缆终端接头安装工艺不规范是造成电缆终端头故障的直接原因”。
(三)火灾灾损评估情况
1.森林草原资源直接损失。xx市委托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对xx乡“1·18”森林火灾损失进行复核,该院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认定本次火灾林草资源具体损失情况如下:
(1)火场过火面积:本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8.62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73.4248公顷,非林地面积125.1972公顷,经计算得出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为40.1792公顷。
(2)林木资源受害情况:本次火灾受害林木蓄积372.2立方米,受害林木8438株。
(3)林草资源直接经济损失:本次火灾林草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46.0741万元,其中:有林地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88.8322万元,疏林地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248万元,灌木林地资源直接经济损失153.2192万元,牧草地资源直接经济损失2.7747万元。
2.电力电量通信设施损失。
(1)电力受损情况:经州、市经信部门统计核实,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电力经济损失30万元。其中:110KV石乌线金川每小时负荷损失15000KW约25.2万元;35KV广阿线党坝乡(10KV阿尕线200KW、10KV阿地线300KW)500KW电量损失0.84万元;投入巡视人员、无人机、车辆等费用约3.96万元。
(2)通信受损情况:经州、市经信部门统计核实,造成直接通信经济损失42.76万元(其中:电信28.5万元、移动4.4万元、联通9.86万元),主要包括基站退服,光缆受损,通信杆路受损,基站交流线缆损毁,造成多处通信中断;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5.938万元(其中:电信14.4万元、移动19.21万元、联通0.998万元、铁塔8.63万元)。
3.森林火灾直接扑救费用。经州、市林草部门统计核实,此次火灾直接扑救费用为135.3467万元。一是扑火机具损失23.7万元(其中:州森林消防支队扑火机具损失15.0万元,市林业和草原局扑火机具损失4.3万元,xx国有林保护局扑火机具损失4.4万元);二是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8.55万元(出动义务扑火队员475人次,产生误工补助7.125万元,生活补助1.425万元);三是扑火人员机具投入,参与扑救人员2722人次,出动各种车辆264台次,投入扑救火机具1200件(套),产生费用合计22.1717万元(含食品干粮、夜间火场值守费、燃油费、租车费、车辆使用费等);四是直升机扑救费80.925万元。
三、火灾原因及性质
火灾调查组依法通过询问了解、资料查阅、现场勘查、视频调阅、专家论证、取样分析、技术鉴定、模拟试验等工作,查明了火灾原因,认定了火灾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6#电杆户外冷缩电缆终端接头安装工艺不规范,经过一年的运行,绝缘劣化从量变到质变,进而引发绝缘击穿产弧,绝缘层燃烧形成融化带火焰体掉落地面引发灌木杂草燃烧形成火灾。
2.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6#电杆下方防火控制半径内存在干燥的灌木杂草,电杆上融化带火焰体掉落地面后,引起干燥的灌木杂草燃烧,并在风的作用下,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二)间接原因
1.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双江口项目部:一是在双江口临时变电站10KV914线路工程实施中,未对分包承接10KV914线路电缆冷缩头施工的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管,致使10KV914线路6#电杆电缆冷缩头施工未严格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于20xx年10月22日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二是组织清理10KV914线路6#电杆下方防火控制半径内易燃物(灌木杂草)工作不到位(杂草未清理,砍伐的树枝堆积塔下未清理)。
2.四川省华宇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在承接10KV914线路6#电杆电缆冷缩头施工中,未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监理中心于20xx年10月22日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3
20xx年XX月XX日XX时许,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发生火灾,无人员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市人民政府组成“5、18"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为民办学校,负责人XX,办学类型为计算机操作员、焊工、车工,发证机关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号为——劳社技[20xx]4号,有效期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该校位于XX路2789号,路西临街楼房,南北走向,建筑属二级耐火建筑。该校办学场所系租赁,出租单位是XX市东郊供销社。东郊供销社建筑用途及分布:一楼为门面房分别承包给6个商户,二楼至四楼及五楼一半被XX培训学校租用,二楼为车床操作间、储藏室、办公室、电教室,三楼为焊工操作间和教职工、学生宿舍,四楼及五楼一半为教职工、学生宿舍,五楼另一半为东郊供销社办公室。东郊供销社法定代表人XX,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经营范围是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日杂、糖酒、纺织品、五交化、民用建材(经营范围没有场地租赁)。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5月18日22时许住在三楼的培训学校职工——-刚躺下准备睡觉,闻到有烟味就穿上衣服下到二楼车床操作间查看,推开操作间门发现有火光和浓烟后,立即上三楼叫司机和学生并到一楼让值班人员把大门打开,让人员到临近消防一中队报警。当时楼上共有师生26名,听到呼喊后有部分师生跑到楼下。XX市消防一中队接到哨兵报警后,立即出动水罐车三辆、抢险救援车一辆,官兵22人赶往现场。22时33分,经过15分钟紧张有序的抢救,剩余被困人员被安全营救,23时10分,火势被完全扑灭。
经调查,着火部位位于车床操作间东北角的木质隔断墙,该操作间北墙靠东侧摆放有木质柜子一个,木质柜子西侧有一木质门,靠操作间东墙有木质储物柜12排、靠储物柜停放有一辆自行车、操作间靠南墙自东向西有5个台式车床、靠操作间北墙有2个台式钻床和4个台虎钳。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0余平方米,其中储物柜烧毁2排、木质柜子部分炭化、木质隔断已完全炭化。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00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询问单位当事人和现场勘查,该火灾系电路老化发生短路起热,引燃木质隔断而发生的。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单位责任
1、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其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食宿场所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东郊供销社超范围经营,将场地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形成“三合一”场所。同时该单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要求对承租其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议魏都区政府对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有关人员责任
1、XXX,作为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重经营轻安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对此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根据《——-省消防条例》第50条,对其予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已执行)。
2、XXX,男,汉族。20xx年10月至今,任XX区文会办事处安监站站长,负责辖区办事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诫勉谈话。
3、XXX,男,回族。20xx年12月至今,任XX区文会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20xx年7月至今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对事故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4、XXX,男,汉族。20xx年2月至今,任XX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负责人(副科级)。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教训
这次火灾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我们必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一是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未把“预防”放在第一位,在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一些单位在工作中,没有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现场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三是——-市——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制定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教育不够。四是各级的安全教育不够。近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但从多次发生火灾事故来看,都存在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乏安全基本常识,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问题。
六、事故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但教训十分深刻,如果发现和救援不及时,势必酿成重大消防事故。为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各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督促学校、旅游、文化娱乐、商场、宾馆、高层楼宇等人员密集场重点开展“三合一”、“四合一”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上述场所和企业中存在的火险隐患。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严格民办学校许可证审批手续。同时,按照《XXX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由本部门颁发办民办学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给予取缔。
(四)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四合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厅、剧院、医院、学校、网吧、庙宇、教堂、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火灾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的执法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从严从细,不留死角。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4
20xx年9月11日12时15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生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xx年9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东城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东城安监分局、东城派出所、东城消防大队、东城监察室、东城总工会、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质监站、东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东城岗贝社区等单位组成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记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赛格电子市场1E73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日用百货。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由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给李少波(东莞赛格电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NO:3#24-3),建筑面积97平方米,用于经营电池、充电器产品。
2、事故单位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丰森,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时间:20xx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水暖器材安装、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及设备、办公设备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负责人:龚梅,成立时间:20xx年8月6日,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关系
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总公司,法人:王丰森,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属于总公司。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属于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龚梅,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总公司与分公司注册住所实属一个位置,在同一住所办公。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基本情况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广东省揭西人,身份证号码:。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发货、打单。
2、直接经济损失及周边影响
据初步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事故烧毁电池、充电器一批;火灾蔓延至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铺位,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一批;火灾蔓延上方的住宅,烧损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房内部分家电、家具、床上用品等物品;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一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李海娟在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工作时发现起火了,立即用电话向住在楼上的老板娘羊化报告,说铺里着火了,叫人来救火。三名男员工立刻跑下楼,羊化因为带着小孩,稍后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李汉锋、容创伟、李淑林看到北面铺位西北角位置货架上的电池着火,他们马上拿灭火器到门口,因为当时有电池连续发生爆燃,不敢进去灭火,李海娟因火势太大不敢跑出大门。此时周边的群众也发现火势非常大,伴有爆燃,积极报警和参与救人,后因火势越来越大,只能在外围灭火。之后消防队到场开展救援。最终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及评估
1、企业应急情况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许,东兴花园小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现火情,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朝军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员工和保安人员展开现场施救和疏散人群工作,第一时间安排张军、朝勇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报告火情及位置;总经理助理张军及时致电岗贝社区主任叶灼坤,报告和说明火灾情况。其余到达现场的工程人员、员工、保安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以往组织的消防演习流程迅速开展灭火自救,搬送、铺设水带、连接消防栓、枪头,往起火点喷水灭火。在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已经向火场喷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队到达接管现场后,全面展开灭火工作,期间,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积极配合灭火救援、疏散人群工作,希望尽快浇灭火灾和降低损失。大约半小时后,起火点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门现场救援情况
20xx年9月11日12时18分,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一民宅(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着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东城专职消防队、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队共18辆消防车,9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12时24分到达现场,12时45分控制火势,13时15分火灾扑灭。15时50分,清理火灾现场过程中,发现1名死者。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向阳、东城街道党委书记邓涛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东城街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院、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前往现场处理,并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并呼吁受影响住户听从现场指挥和物业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楼,以免造成次生灾害。
3、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东城街道成立了善后处置小组,各职能部门依照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展开工作。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与死者李海娟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及时支付赔偿金。
目前,火灾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和火灾蔓延至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烧损的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间物品,以及火灾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等损失赔偿工作,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正在通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正在制作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量的锂电池发生连环爆燃,火势猛烈燃烧扩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并快速扩散到楼上的居住区域和周围的建筑。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总公司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相关部门责任履职情况
岗贝社区有专职安全巡查员8人,分为3个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55家企业的安全监管,并与每家企业每年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社区书记、主任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8次(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岗贝社区巡查员分别于20xx年6月6日、7月6日对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赛格电子市场3层24区3号铺位进行了2次消防安全检查,现场为办公室,没有发现存放锂电池,但均未能提供检查记录和有关映像记录资料。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大量违规存放在商铺内的电池爆燃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其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李少波,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4、王丰森,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5、张军,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工程、消防安全,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在平时巡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李少波。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铺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处理。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王丰森,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张军,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建议东莞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作出处理。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由岗贝社区安全办主任叶灼坤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应深刻吸取“9.11”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力度,狠抓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以铁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5
一、事故概况
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地面堆积的玻璃丝棉发生起火燃烧事故。发现该部位起火后,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经项目部人员和工地工人共同努力,当日上午9时53分左右,明火已经基本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5m2左右,直接经济损五千元左右。
二、事故原因
经我项目部调查,事故发生时本工程专业分包商东方诚钢构公司正在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屋面进行天窗基座的焊接作业;现在已查明,由于东方诚钢构公司的.一名焊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地面堆放的玻璃丝棉上,从而引燃玻璃丝棉外包装纸发生火灾。
三、事故教训及处罚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此次事件给项目部及公司声誉上造成不良影响;这也给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为严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东方诚钢构公司处以两万元罚款。
四、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2、针对此事件,我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3、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将在业主和监理的配合下,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厉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完成。
4、对项目管理人员再次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采取强力手段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报!
神华黄骅机车车辆检修中心项目经理部
二0XX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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