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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劳动关系调查报告
想要了解一些情况或事件时,我们就需要去粗取精地分析研究,并最终写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怎样写调查报告才规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劳动关系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关系调查报告1
一、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至1995年国家颁布《劳动法》,并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建立法制化劳动关系的基础,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日渐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比较严重。从我们的调查看,主要有以下五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欺诈劳动者,使从业人员落入“职业陷阱”。主要表现是,进门前欺骗,进门后讹诈。一些工作限苦、报酬又很低的用人单位,故意欺骗劳动者,以舒适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资报酬引诱从业人员上当;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更是以推荐工作为名,暴力索取登记费、报名费等;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与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勾结,以招工为名,采取各种手段坑蒙拐骗求职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从录用职工后的违法行为看,不少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强行向职工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集资款、服装费等,不交费就走人。有的用人单位竟然把违法收费作为生财之道。
第二类问题,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是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对全县各类企业进行的用工情况检查看,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二是部分国有集体老企业、困难企业,对放长假、两不找、长期在外、长休病假等人员,合同到期既不终止又不续订。三是一些改制企业没有及时与职工变更或续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理顺,留下许多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三类问题,扭曲工资分配制度,侵害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利。主要是拖欠克扣工资、故意降低工资和实物抵工资问题。比如,相当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欠发职工工资;部分改制企业借所谓的“按资分配”,压低职工工资,职工敢怒不敢言,否则就有下岗的可能;有的企业借最低工资标准,想方设法降低职工工资待遇;还有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变相以实物抵工资,强制职工承包销售本企业的滞销产品,按销售产品的比例提取工资,职工实际上提不到工资。绝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口头的协议工资,说多少或给多少完全凭业主的意愿,一些业主千方百计榨取员工的血汗钱。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还引发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一些暴力刑事案件。
第四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些用人单位以“试用”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缴费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问题。个体私营企业情况更为严重,绝大多数没有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标准,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问题是延长工时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只有集中工作,没有集中休息。有的甚至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时。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靯帽、服装加工企业,大幅度提高劳动定额,迫使职工加班加点。更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强迫职工无偿加班加点,稍有不从就被辱骂、拘禁、殴打。
二、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思考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要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提供法律保障。
需要配套强化立法、执法、普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劳动关系的立法步伐。尽快出台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三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首先,要搞好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要针对不同时期社会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其次,要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面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要配套建立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在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构成的三方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内部劳资纠纷。再次,完善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包括协商的原则、时间、内容、程序等,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一方面,推动健全内部监督组织。在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特别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进行政府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整体合力。
一是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好“政府导向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当前要针对企业改制、“事改企”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问题加以理顺。二是工商管理部门要配合把好“注册登记关”。在审核经营资格,审办、审验营业执照中,把经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用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作为审核把关的重要条件。三是公安部门把好“户口迁移关”。重点是配合搞好对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凡没有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业人员或非法务工,一律不办理暂住户口,这也是维护劳动者法定权益的需要。四是各级工会要把好“网络维权关”。一方面要健全网络,大力推动用人单位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另一方面要真正发挥工会作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总之要通过整体的联动管理机制,使广大劳动者无论在哪里从业、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使社会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劳动关系调查报告2
最近,浙江省工商联的一份调查报告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这份调查报告以浙江的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为调研主题。调查数据显示,83.9%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劳动关系状况为和谐或非常和谐,但在新形势下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内涵、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给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增加了新的难度,亟需积极主动应对。
调查报告显示,综合分析调研的情况,当前浙江的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呈现总体和谐、趋势向好的态势。据统计,2017年全省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1.39万件,涉及劳动者17.36万人,比上年分别下降了3%和22.3%。其中,涉及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分别下降了24.3%和31.5%。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从2012年的80.44上升到2017年的84.55,劳动者满意度从71.39提高到79.50。调查问卷显示,83.9%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劳动关系状况为和谐或非常和谐。
党委政府起到重要积极作用
浙江省劳动关系之所以出现向好的趋势,党委政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调查中83.92%的民营企业对此给予肯定性评价。党委政府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政策法制保障。
2015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并相继制定《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使劳动关系法律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2001年8月建立的浙江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现已覆盖全省各县,并向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延伸,目前全省已有700多家乡镇(街道)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各级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依托协调机制加强经常性沟通合作,合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建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建立评价考核体系。
从2013年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三个纬度进行量化测评、综合评价,每年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及排名。
四是有效推动重点工作。
在浙江全省推广应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持续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不断提高,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5%。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在建筑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开展集中治理,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通欠薪处置绿色通道,严肃查处企业欠薪失信行为,有效防范欠薪事件。浙江省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2%,累计签订集体合同17.7万份,覆盖企业47.8万家、职工2090万人。
在浙江省劳动关系向好的趋势中,全省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四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坚持上下联动,不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联系沟通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劳动关系调研监测,联合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研,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劳动关系调查问卷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启动试点地区制造业人工成本定点监测;还在全省持续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从劳动关系源头上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
调查问卷显示,86.6%的民营企业认为,开展“双爱”活动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近五年来,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9%。
民营企业主动作为积极创建
浙江的民营企业在劳动关系向好的趋势中主动作为,积极创建。他们以共同的价值追求凝聚力量,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党、团、工、妇组织建设,坚持思想引领,丰富文化生活,倡导民主管理,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广泛凝聚员工力量,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奋发有为的文化氛围,引领企业不断创新发展。富通集团坚持以党建引领,出资1000万元建立党群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员工学习阵地建设。盾安集团着力打造以“创业创造创新”为内涵的企业文化,设立重奖激发员工创新热情。珀莱雅化妆品公司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广泛发动员工找漏洞,查问题,出主意,提建议,推动了企业发展,也让员工找到了自身价值。
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认识到,投资员工就是投资企业的未来。广大民营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建造员工宿舍,改善食堂伙食,配备文化娱乐设施,落实带薪休假,建立婴儿哺乳室,举办员工子弟暑期班,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家庭困难帮扶等等,想方设法为员工营造一个温暖温馨、舒适舒心的良好环境和亲情氛围,以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和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吸引人才,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调查问卷显示,83.93%的`员工在关注工资薪酬的同时,最关注的是个人发展前景,关心企业能否提供个人施展才华的平台和空间。91.07%的民营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确立起“共创共享共赢”理念,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并重,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实现企业成长发展与员工成就事业同频共振,和谐共赢。传化集团、正泰集团、富通集团、吉利集团等众多民营企业都纷纷投入巨资,建立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职业化水平,为企业发展和员工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劳动关系内涵发生新变化
浙江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内涵、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
民营企业对劳动关系的认识有新提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发生了深刻转变,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大多数民营企业确立了“劳动关系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增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动性,从被动建设转化为自觉行动。调查问卷中,民营企业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视的达到99.2%,其中,73.2%的民营企业表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越来越重视。
劳动关系的内涵发生了新变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所有权关系发生显著变化,企业交叉持股、投资人持股、员工持股和一个企业多个老板、合伙经营、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等现象越来越多。现在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已非原先单纯的“劳”与“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企业和员工以共同的价值认同为基础,以共同的利益分享为纽带,地位日趋平等,形成了劳资交叠、团队合作、利益关联、多重融合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劳动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调查问卷显示,民营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为合作关系和利益共同体的占91.1%,而认为是雇佣关系的仅占11.6%。
员工结构呈现新趋向。员工年龄越来越年轻,80、90后已逐步成为劳动力主体力量。流动劳动力中80后占56.9%,90后已增长到20-30%。一些新兴产业员工年轻化趋势尤为明显,阿里巴巴、网易员工平均年龄都在28岁左右。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处事态度、价值理念、事业追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教育的发展,员工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文化素质大幅提升。传化集团员工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23.5%提升到了42.4%。网易员工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占60%。
新的矛盾随着改革转型出现。广大民营企业致力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一些粗放型、低效益、高耗能的企业正在实施关停并转。自动化智能化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提升,企业用工数量减少。城市建设提升和规划调整,导致企业搬迁郊外。随之而来的是部分劳动者面临失业、转岗、工作地点改变、再就业等诸多问题。
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催生了多种劳动关系形式,用工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一些领域出现了劳动关系新形态。如电商、外卖、快递业、网约车等这些新业态,劳动用工从线上转到线下,出现了“平台+个人”的新用工模式。如“外卖小哥”一个人与多个平台发生用工关系,出现双重多重劳动关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有的劳动关系难以归类和界定。劳动关系呈现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加快,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通过跨境并购,建立境外工业园区,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等跨国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和国内员工派驻境外成为新常态。由于文化背景、思想观念、民主意识、管理模式、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性,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劳动关系国际化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浙江省工商联有关人士认为,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变化,是劳动关系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既有积极因素,也带来挑战,给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增加新的难度,亟需积极主动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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