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3-01-15 13:08:3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建设单位承诺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单位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单位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书1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参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责任的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均应签署本承诺书。根据分包合同,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保温等工程施工企业不再另行签订,施工总承包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申报单位对所签署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

  3.施工中需要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参与施工的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一份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副本;一份随工程技术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函

  我单位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以下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工程后,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得将所有承包工程肢解后全部分包或以分包的名义分包他人。

  (四)建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履行值班职责。

  (五)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本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移交检查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艺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保护成品。

  (七)确保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备案。

  (八)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修复。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2

  为确保第二幼儿园活动室粉刷装修工程施工安全,我单位(施工单位):廊坊郑达装饰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负责人:魏金国郑重承诺,将根据施工合同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诺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在施工期间,我承诺严格按照廊坊服务中心在管道矿区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环保规定的相关内容,明确安全环保责任,服从委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人员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承诺按照企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统一要求,接受企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统一管理,在健康安全环保体系标准执行、员工健康安全环保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健康安全环保绩效,满足企业要求。

  三、承诺文明施工,确保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业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委托单位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和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并确保委托单位、施工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如因施工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负全部责任,与委托单位无关。

  四.责成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委托单位的各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出现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无条件整改,接受委托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坚决整改委托单位出具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存在的问题。

  五、受委托单位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有权随时要求施工方停止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作业强行施工。

  六、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受委托单位和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全额赔偿。

  七、安全施工不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的法律法规及矿业服务事业部规定的相关内容。

  九.本承诺函是委托单位对外部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3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承诺单位

  承诺人

  签名

  日期

  单位法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土建责任人

  身份证号

  安装责任人

  身份证号

  资料员

  身份证号

  其他责任人

  (岗位)

  身份证号

  变更责任人

  (岗位)

  身份证号

  变更责任人

  (岗位)

  身份证号

  变更责任人

  (岗位)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4

  致:XX(招标人)

  在我单位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的意见,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把质量关,把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目标。

  我单位本着想甲方之所想,急甲方之所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专项设计组,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程。

  (二)、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规范和地方法规,贯彻设计终生责任制的质量要求。

  承诺单位(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5

  说明

  一、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国务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精神,指定本责任书。

  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定代表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责任书条款履行职责和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六份。(政务大厅、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要有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承担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材料。

  三、建设单位要到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办理项目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要按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向区建管局备案。

  建设单位行政领导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6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按规定在岗履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5、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挪作他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6、定期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不交他人代签。

  7、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8、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9、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11、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档。

建设单位承诺书7

  工 程 名 称:xxx

  施 工 地 点:xxxxx

  施 工 单 位:xxxxx

  为严格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条款,施工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部、安监部、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搞好现场的安全工作,若出现不按措施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经有关人员现场检查直至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四、进入水池、泵房等五管要害部位,须持有中心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进入事由、进入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工程施工中存在废旧物资回收时,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并如数交回建设单位,中心物资供应部负责统一回收。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处置。

  六、施工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把关,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队组工地代表有权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否则有权停止其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以上事宜由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生效。

  施 工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现场施工负责人:

  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xx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1月15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8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肢解发包工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投标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质量总负责。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最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开工前,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审查合格满足施工需要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工程开工前,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设规模,设立相应数量并具有一定建设经验的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承建企业的质量行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负责工程检测。监督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监督清退出厂。对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

  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凡涉及荷载增加、结构型式、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消防设施变动的重大工程变更,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工程完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工程,先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向用户发放入户钥匙。

  (十)负责编制、归档工程文件,收集《承诺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一)工程交付使用后,认真受理业主的质量投诉,发现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时,积极组织承建单位检查维修。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9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们于20xx年向贵公司提交了中国联通……项目(绍兴科桥宝龙工业园管道项目)的竣工结算文件。为了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们在此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未列入结算书的项目不在本项目的.结算范围内。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完全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接到你单位通知之日起2天内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资料。如果在期限内不能完成数据,则表明我公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删除工程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与贵公司合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我方承诺自收到贵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主动与贵方公司或贵方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点,7天内完成初步审核结果的核对和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字确认的《工程结算审批表》。如果你在期限内没有和你的公司算账,说明我们公司同意根据你的审计结果结算项目。

  4.我单位承诺审核费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10

  为确保(填写具体项目名称)施工安全,(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规定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对本项目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郑重承诺如下: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的.有效实施;

  2.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3.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巡查,督促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4.不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5.不违反规定强令指挥施工单位违规冒险作业、压缩合理工期;

  6.严格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参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承诺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11

  兹有我单位 投资建设的` 工程项目,我 (法人)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设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承诺书12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按照相关规定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将该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拨付到位 。

  5、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7、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按规定向监督机构报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9、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负责中止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需恢复施工时,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0、在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12、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承诺书13

  我企业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不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不随意降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新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量安全例会及相关会议,自觉执行会议提出的相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人员的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事故保险制度,依法为建筑工人购买建筑事故保险。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我企业违反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上级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我企业将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给予的处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14

  我作为xx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xx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轮流值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严格执行重污染天管控措施,在封土期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15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设计单位名称)

  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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