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1
根据《广南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郑重作出廉政承诺如下:
1、做到认其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
2、做到带头遵守法纪、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定,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率先垂范。
3、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大公无私、秉公办事,坚持从小节抓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4、做到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5、做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自觉维护单位利益,不违反规定决策,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6、做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收入事项,个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7、做到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8、做到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参与赌博活动,不让一件违法乱纪事件在自己身上发生。
承诺人:
日期: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2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四、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六、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
七、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一、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二、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十三、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承诺人:
日期: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纪风和廉政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政策,坚决抵制用人不正之风。
三、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管理,带头执行指导员“五不准”规定,坚决做到不用所驻乡(镇)、村的公款请吃,不收受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指导员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考勤和请销假、挂钩帮扶、设岗定责、民情日记、服务承诺、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团结并带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切实做到亲民爱民、利民富民。
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锻炼,工作中注重细节、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公道正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本人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掌握情况,推进工作。
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不滥用岗位职权化公为私,本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八、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在违规的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等活动,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九、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以及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十、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收入事项、住房、投资、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应报告的事项。
十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4
为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现就20xx年度廉政事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省、州有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收受工作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任何钱物。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广南的发展与稳定选拔优秀人才,在选拔干部过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原则,不在干部人事安排问题上跑风漏气。
四、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对他们做到严格管理,从严教育,防止以我个人或者单位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照规定程序办事,组织部内部工作坚持民主,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制度。以上承诺,敬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5
为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保持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良好形象。根据《广南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要求,便于社会和同志们对我的监督,本人作以下承诺:
一、坚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于律已,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率先垂范。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参与并督导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八个带头”。
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大公无私、,坚持从小节抓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做到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做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收入事项,个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做到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承诺人:
日期: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6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在此卷土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52个不准”和县委“五个不许”等各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二、严于律已,拒收钱物。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利益。清廉为官,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滥用职权。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开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维护班子和队伍的团结和统一。
四、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出谋献策。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建设要求,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严肃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政法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建设。
七、遵守县纪委规定操办喜事的具体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全县人民对我进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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