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法制工作总结
一、抓长效管理,着力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机制
1、编制职权目录,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示制。
(1)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准确界定职能权限。对全局行政职权法律依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一方面,坚持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组织全系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现已行使的各项职权及依据进行及时申报登记;另一方面,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组织机关科室认真对本条线行使的职权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坚持做到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要坚决停止,职权范围与权限不清的要明确,凡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
(2)在清理的基础上,对行使的426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和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对职权行使依据、承办机构、服务指南、流程图、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和职权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予以明确,并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
2、健全规范性文件办理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办理工作。一是专题行文,明确规范性文件办理要求。今年,省、市局出台了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的相关规定,我局即制定下发了《如东工商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县局规范性文件及与相关部门会签文件在报批签发前,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未经法制科审核,办公室不得承办印发。二是外请专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为了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规,举办规范性文件办理知识讲座,邀请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现场授课,从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特征、制定原则、行文结构、常见问题和审查备案等六个方面作了阐述,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三是加强协调,规范内部操作流程。为使规范性文件办理工作不仅仅停留于文件规定,法制科主动与办公室、信息中心协商,在办公自动化收发文子系统中运用相关流程,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明确文件流转程序和操作方法。对未经法制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通过办公自动化提交法制审核或退回拟稿单位。四是关口前移,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联络员。明确各业务科室兼职法制员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初审和报审工作,将关口前移,提高文稿质量。
截至10月25日,法制科共对3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会签,并及时向市局法制处和县法制办进行了报备,备案率均达100%。
3、规范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一是根据28、29号令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了《如东工商局案件流程管理内部规程》,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对以县局名义处罚的案件试行案件流程控制,从案前调查到立卷归档等十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要求分局在报审每一案件时均附流程实时跟踪单,对各个环节的起止时间、承办人员、交接人、交接时间详细记载,使每个环节的办结期限和责任人一看就明了,有效杜绝了案件久拖不决、责任不明的状况。二是全面推行2009年版执法文书。总局78种新版执法文书正式公布执行后,科室迅速在全系统征集意见,并根据各单位的修改意见,向全系统编发了78种新版执法文书。并针对基层办案人员资料不足的问题,搜集整理了新版执法文书使用软件,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便捷执法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抓制度创新,积极拓宽依法行政方式途径
(一)进一步深化五项制度,拓展和谐监管领域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举措,谋求积极行政、和谐行政,深入推进“五项制度”,专题下发了《关于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推进“执法为民 和谐监管”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三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丰富了“五项制度”的内涵。
一是拓展监管方式方法。在不违背“五项制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和谐监管目标的实现,可以灵活选择与运用相应的非强制性监管手段和方法。除书面通知外,还可包括口头告知、公示公告、召集座谈、开办培训等实施载体
二是延伸监管实施内容。结合省、市局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从广宣政策法规、善施行政告诫、勤于行政指导、慎定行政处罚等方面入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延伸监管实施内容:
1、扩大宣传教育内容。除《宣传教育提示制度》中规定的九项内容外,凡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根据相对人的实际和需要,均作为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教育的内容。
2、拓宽行政告诫实施范围。除《轻微问题行政告诫制度》中规定的十七种行为外,增加六种可给予行政告诫行为。
3、增加行政指导的情形。除规定的三种情形外,对企业营业限期和户外广告登记、商标注册证、动产抵押登记、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限即将届满、市场主体决定解散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等九种情形,实施行政指导建议。
三是强化监管保障机制。着重从监督、纠偏的角度,对是否超越工商职能,是否符合“五项制度”的原则,是否以实施“五项制度”代替依法应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定期督查指导,防止出现偏差。
截至10月25日,全系统共对2156户次的企业按照“五项制度”实施要求进行了监督管理。其中,发放宣传教育提示书1890份、提出行政指导建议35起、轻微问题告诫149份、约见当事人36次、案后规范企业46家。
(二)进一步细化五项制度,创新行政指导体系
从把握五项制度的内涵出发,使五项制度更具指导性,与注册条线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行登记注册行政指导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登记注册行政指导实施细则》,将五项制度中的“宣传教育提示制度”拓展延伸为市场主体准入前的投资引导制、准入中的登记辅导制、准入后的提示解难制及其包含的8项子制度。该项登记注册行政指导体系已被市局在登记注册条线进行了推广。
(三)架设沟通桥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科室不断优化工作方式,积极发挥“案件协调中心”、“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作用,对内变被动送审为主动审核,变案后核审为提前介入,及时掌握了解重大案件的真实情况和进展,对荣泽水产、恒通给排水等案件当事人申辩、陈述的意见进行及时的查证落实。做到“三个随时”:即对上报的案件做到随送随审,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随时咨询和答复,对分局要求现场指导的,随叫随到。此项制度的实施,为分局查办案件确立了调查思路和方向,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外做到畅通纵横沟通渠道。如在核审东大案件这一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案件时,科室按照分管局长的要求,积极主动的向市局相关条线汇报案情,数次与法院、法制办等部门协调沟通,两次举行听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构建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抓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精兵强基工程
1、调优队伍结构,严把基层法制员进口关。
根据年度法制建设需要,着重在法制员队伍建设上做好工作,一是严格把好基层法制员的进口关。要求各基层分局推荐三名法制员候选人,其中至少有一名非执法办案专职人员,为推行基层法制员“AB”岗、彻底实现办审分离做好准备。二是加强法制员的岗前考核。对推荐的法制员,通过“如东工商学习在线”信息化平台,以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主要内容,进行大题量、短时间的网上岗前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法制员,并由各单位书面报法制科备案后方可上岗。通过严格筛选,共有26名法制员通过考核,其中,新调整9名,占34.6%,非执法办案专职人员超过50%,平均年龄37.6岁,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占73%。使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年轻工商干部充实基层法制队伍,增强法制队伍整体活力和能力,基层法制队伍结构明显改善。
2、注重实效,夯实基层业务基础。
确立了法制培训以执法需求为导向,贴近基层执法实践的指导思想,坚持全员学法、分类培训,倡导创新培训方式,做到因人制宜、因需制宜,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1、加强全体干部的执法培训工作。积极融入“岗位能力达标”工程,以分岗达标、“红盾课堂”和“工商网校”为载体,以国家工商总局28、29号令、《食品安全法》、《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分层次、分批次、多形式的开展学法活动,为广大干部充电,精心组织全员业务培训,促进履职能力提升。如以流动讲座的形式进行28、29号令巡回培训,分设县局机关、丰利分局、岔河分局三个会场,从修订28、29号令的意义作用、主要亮点和新旧对照等方面,进行逐条解读,并当场进行案例分析的课堂测试,检验全员学习效果。
(2)开展法制员核审练兵。定期抽选已结案归档的案卷,将其扫描文档下载至如东工商网校,采取网络竞赛的方式进行核审竞赛。竞赛时参赛人员以本人名义登陆网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提交答案,超时答题网页则自动关闭,同时将竞赛成绩在全系统进行公布。赛后,法制科进行点评,评选出案件核审能手,以达到法制监督、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案件网上核审竞赛以其方式新颖、内容贴近实际,考试方便快捷、效果突出受到基层法制员的欢迎。
3、完善法制员业绩考评管理机制,加大内部管理力度。
在去年建立法制员业绩管理档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法制员业绩考评管理机制,扩充业绩档案的内容,建立了 “三类档案”,即个人学法档案、个人核审档案、执法监督档案,使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量化、阳光化。
4、规范执法主体资格。针对许多执法人员因工作调动、执法证件遗失及新进公务员、军转干部无执法证的情况,组织实施了执法资格考试及执法证换发、补发工作,为规范执法提供了保障。
5、认真开展理论研讨和信息报道。针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出现的争议和问题,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各分局兼职法制员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案例分析,并在法制网上进行公开讨论,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另外,科室共上报信息20篇,研讨文章两篇,其中市局法制网录用信息15篇,江苏工商研究和南通工商各登载一篇研讨文章。10月20日,法制科王娟同志作为南通局代表之一参加了第24届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研讨会,并就其撰写的《海域使用权出资初探》一文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该交流文章以如东丰富的滩涂资源为切入点,从崭新的视角对海域使用权这种新型财产权利进行了综合分析,积极探索了一条公司出资的新途径,得到了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及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
四、抓法制监督,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制监督是法制科一项重要职能,一年来科室力行举措,重抓质量,巩固成果,促进提高。
1、围绕法制核审,加强法制监督工作的规范度。立足对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的基本职能,严格按照国家局28、29号令强化把关意识,全系统共核审一般程序案件280件,简易程序案件364件,未发生一件因行政处罚而复议或诉讼的案件;经法制核审的案件,在市局组织的多次执法检查中,全面达到了省局提出的“三无”法制工作目标。
2、突出执法监督,做到三个“定期”。一是定期检查。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每季度均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做到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全年组织各类执法行为评查活动4次;二是定期点评。认真评析每一次检查结果报告,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然后归纳出个性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对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三是定期通报,利用会议、培训、内网发文等形式,定期通报各单位执法质量,促使各单位争先创优。
3、积极牵头组织各类执法检查。今年下半年,省市局相继对我局进行了食品安全暨外资登记工作执法检查和文明分局检查,法制科作为牵头部门之一,主动当好市局、机关各科室及分局的联络员,并多次到分局督查指导各类台帐、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做到整体布局、点面结合,为我局顺利通过检查提供了基础保障。
4、推进依法行政考评体系的落实。《基层分局依法履职工作规范》及依法行政考评体系是市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和亮点工作,也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载体。法制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之一,及时制定了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出台了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考评”的原则对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细化分解,对每一项考核项目均落实了科室和分局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建立了长效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依法行政考评机制,以确保十个基层分局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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