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5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根据《民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暨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民财绩〔20xx〕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民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20xx年度部门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3.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教育队伍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指导消防队伍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军事体育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队伍的灭火战斗能力。
4.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队伍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搞好队伍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指战员生活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大队现有在编干部4人,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消防文员15人,内设大队部和专职队,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20xx年3月经政府批准,大队选址位于城北新区(杏林庭院西,临松路南)修建新营房,工程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50.0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500余万元。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大队领导多方协调,工程于20xx年4月26日开工建设,同年10月26日主体封顶,于20xx年9月28日投入执勤。主体各项附属设备设施正在完善中。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强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全面实施,有序开展。大队自评项目支出2个,预算总金额510.76万元,实际执行数480.7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4.13%。根据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设定评价指标,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情况
大队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2.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09万元,县级安排项目资金支出5.98万元,年末无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度本着竭诚为民、赴汤蹈火的遵旨,在大队领导和全体消防指战员的拼搏奋战下,全县无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期间也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各项火灾及接警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大队本年度年初预算385.4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10.7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80.36万元(较决算多50万元为大队训练塔建设项目经费,此资金由财政拨付民乐县公安局账户支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96.7%。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大队部门管理、三级指标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79%,分值3分,得分2.4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65%,分值1.5分,得分0.5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0%,分值5分,得分4.5分;产出时效指标,年度指标值在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率达到95%,实际完成值75%,分值2.5分,得分2分。除以上指标存在偏差,其他指标均完成。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以上指标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如下:一是预算执行率未达到指标值,是因为资金支出计划不够合理,改进措施:做好资金支付计划,积极安排资金支付。二是在职人员控制率未达到指标值,是因为有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因自身家庭原因离职,改进措施:加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教育增强大队人文关怀。三是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指标值。原因为大队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建设及装修项目招标流程存在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经行审计,资金未支付。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尽快支付资金。
下一步,大队在绩效目标的设立上,将明确项目立项依据、保障制度、实施计划、支出计划,以及项目的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队将实时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促进绩效目标最终实现,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xx年大队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85.98万元,全年支出55.98元,执行率65.11%。通过自评,有1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中”。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项目1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志愿消防“速报员”卫星电话通信经费,全年预算数5.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98万元。全年执行数5.98万元,分值100分,执行率100%,得分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志愿消防“速报员”卫星电话通信经费,提高了消防轻骑兵队伍完成任务的及时性,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演练及火灾扑救任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达成了预期指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保障规定分配的卫星电话数量,保障卫星电话通讯畅通,不停机,遇到任务时,卫星电话通话及时,预算不能超过5.98万元,全部完成年初目标。效益指标:队伍作战能力提升,有效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完成年初目标。满意度指标: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8%。完成年初目标。
(二)项目2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建设及装修经费,全年预算数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0万元。全年执行数50万元,分值100分,执行率63%,得分85.5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的建设及装修,极大的保障了消防指战员日常训练及工作生活的需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自评得分85.5分,评价结果为“中”,基本达成了预期指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购置的建设施工材料达到质量要求,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建设及装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以上指标已完成。训练塔建设面积符合要求,工程能够按时按进度完工,以上两个指标未完成。
效益指标:队伍作战能力提升,有效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满足指战员训练和精神需求,稳定队伍建设,提高战斗力,提高库室利用率,减少空置面积,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以上指标已完成。满意度指标:队伍内部人员满意度,此目标未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
标的原因:一是施工方因工程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工程未按时完成;二是因训练塔建设项目未完工,严重影响消防指战员日常训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训练塔建设项目进度;二是申请代理公司协助审计公司尽快完成功能性库室相关招投标环节的审计工作。
五、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本年度大队无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相关经费。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提高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大队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理、促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大队将加强内部协调与配合,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三)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在领导审核无误后大队将在大队公示栏公开20xx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事宜。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额与我区在全市的经实话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原则上取得第一名满额发放,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减少100万元和200万元,第四名则取消发放。以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取得第一名为例,奖励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其中,镇街组425万元,区直部门组75万元。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二、第三,则各组奖励资金相应减少20%、40%,剩余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根据奖励办法规定,20xx年奖励资金总额为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充分调动各镇街积极性,为打造精致威海提供相应扶持;
2.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能够在区市组考核中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3.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及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
绩效评价对象:8个镇街(鲸园街道、竹岛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嵩山街道、羊亭镇、温泉镇、张村镇)和4个区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绩效评价范围:一是承担市级考核项目。包括数字城管案件平台处置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二是违法建设治理考核。主要包括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存量违法建设治理。三是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街长制、重点督办事项、早夜市、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关于20xx年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的意见》核算分配。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根据确定的评价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以指标体系框架为模型,维持共性指标体系中的一、二级指标名称,一、二级指标权重、三、四级指标名称和权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充分体现项目特点,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借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而成。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选用坚持简便有效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中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在对评价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评价等级按百分制得分划段确定,分为四个级别:优秀(≥90分)、良好(≥75分,<90分)、合格(≥60分,<75分)、不合格(<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往年绩效评价的经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
4、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初稿完成,征询项目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5、归集档案。建立和落实档案管理,所有项目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金项目通过了区政府办公会议,项目实施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比较明确。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发放均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汇总分析各类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94分,确定绩效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决定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项目奖励分配办法,根据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的名次确认本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同时结合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排名情况核算分配金额;区财政局负责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未达到争一保二的年度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镇街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压力,且根据奖励办法,有效激励了各镇街的工作积极性,我区城乡容貌环境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数字城管平台工作。一是全年我区数字平台共接收上级部门案件35380件,按期结案率99.82%,其中重点案件13689件,所占比例38.70%,返工案件994件,所占比例2.81%,现场办公90余件次,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置效率。二是利用现有监控系统,对全区的清雪工作进行调度和指导,完善清雪工作方案,完成了230条道路的分类工作,明确区直48个部门的分片包干任务,通过招投标采购3000吨融雪剂,改造清雪消纳场1处,为清雪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环山路S201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山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累计自查裸露土地、乱堆物料等各类问题43处,完成整治43处,整治率100%,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并整改新问题93处。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各镇街对辖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上级派遣的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现场落实,已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问题31处。三是开展沿海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作,结合精致城市建设,建立《环翠区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清单共分为21类、44小项,市级反馈问题图片64张,完成率100%。
3.精致城市攻坚突破行动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
(1)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环翠区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开展了攻坚突破整治行动,对市派问题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纳入了全区绩效目标考核当中。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攻坚突破任务已经完成,累计组织镇街完成问题整改301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完成现场核查验收,整改完成率100%,同时组织各镇街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整治行动,累计发现并处置各类自查问题470处,已整治完成470处,完成率100%。第三阶段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接收市派整治问题44处,已完成整治35处;各镇街、部门继续开展自查自改整治行动,已累计提报各类自查问题998处,整治完成913处。
(2)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对12345系统进行排查,今年1-6月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共1289件,其中油烟扰民类233件,噪音扰民类473件,违章建设类470件,破坏绿化带类31件,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类35件,户外广告设施类24件,占用城市道路类6件,道路不文明施工类11件。通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其中仍未答复满意的问题牵头相关镇街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
4.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全力拆除违法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印发《环翠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监管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关于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积极引导户外广告所有者或管理者认真履行定期安全检测工作,累计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测142处,已出具安全检测报告131份,拆除各类整改不到位户外广告33处。二是全力抓好违建治理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双向督查等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强力拆违的工作合力,已完成存量违建治理163处、58946平方米,拆除新建违建10处、608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3万平方米违建拆除计划。三是对非建筑类围挡开展排查摸底。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实地调度全区围挡情况,对65处问题围挡中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措施,已经完成拆除29处,完成整治28处。
5.“街长制”工作。1-12月份,各级街长巡查发现并处置问题14018件次。对比市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数据分析,我区1-12月份被市级考评员采集立案问题数量36449件,其中实行街长制管理的街巷被采集问题数量1321件,仅占被采集数量的3.62%,运行成效明显。
6.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汇总整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镇街落实。截至目前,我区20xx年整治计划的7条背街小巷已完成6条。
7.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一是实行对各相关镇街、采集公司“双考核”的管理机制。修改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卫数字村居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对镇街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对采集公司要求核实确认整改通知的每个案件,对漏采问题按照采集管理制度实施扣罚;二是对全区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的93个村居实行全覆盖式采集,目前已派遣案件26060件,按期结案率99.75%。实地督导巡查整改问题696个。采集公司补采39次,涉及问题326个,扣罚2760元,完成市级季度暗访反馈问题82处。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环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区级各部门职责,完成《数字村居项目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等签订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级年度考核成绩我区在全市八个市区中排名第二。
8.全力抓好综合执法领域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督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市区13处早夜市实行了临时闭市措施,配合外来务工防控组做好人员排查工作汇总隔离排除信息,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进行劝阻,增设了露天临时蔬菜、水果售卖点42个,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二是制定下发了《早夜市管理企业复工指南》,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75次,督导对早夜市、临时摊点周边进行消毒防控139次,对已经完成复市的`早夜市开展检查113次,下发问题督办11次,督导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59件次,有效保障了临时售卖摊点、早夜市的安全运行。三是本着“政府引导、严控疫情、审慎包容、规范有序、适度开放、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放临时摆摊区域29处,在26条道路两侧开放临时越门经营限时。截至目前已联合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早夜市联合监督检查9次,督导并完成整改问题460余处。四是针对冷链食品问题,第一时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夜市冷链食品安全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镇街加大对食品来源的登记备案,以及对售卖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和体温登记工作,配合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做好常态化防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数字城管案件属于精致城市考核中的一部分,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市级考核办法、考核模式等,均对环翠区有极大不利因素,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导致我区该项考核由连续7年第一,变成了今年的小组第三。我局曾多次对此提出质疑,但市级部门并未采纳。
六、有关建议
继续加大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我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08号),南宁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第一批金土工程的试点城市。按照《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方案》的要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内容包括网络系统建设,需要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建立连接“区-市—县”的网络。实现我局与各分局、行政审批大厅、各乡镇国土所、六县(含武鸣区)业务等网络的正常连接,保障我局业务系统在各工作点的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情况
通过承担单位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连接全局网络互联线路来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连接各乡镇国土部门,构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为各工作场所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优秀的网络环境,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预算,该项目资金预算为214.56万元,合同金额214.56万元。按照工作进度,两个承担单位已完成100%以上的工作量,我局审核通过后于每季度或者每月支付价款,截至目前,已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集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能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通知(南财预[20xx]277号)要求,对照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指标,结合我局实际,根据采购文件的需求,对我局所有网络线路提供稳定连接服务,及时提供线路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网络的持续稳定。
(二)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等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具体支出及其绩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共设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4个一级指标,全面评价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各方面情况。
绩效标准:按照国家通信管理相关技术标准,保障80条网络线路稳定运行,以采购文件为依据,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为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方法:根据日常维修维护评价,将及时维护响应、维护效率高低、基本的维养保护作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项目承担单位在维修维保工作过程中填写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工作相关表格,并收集其它书面材料。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通过年初制定绩效目标计划,对日常维修维保记录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采购文件需求与实际实现程度进行对比,确定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该项目是由同时期两个中标供应商承担的跨年度项目,其中工作时间为20xx年全年,分别由两个中标供应商承担全局线路,但不同供应商服务内容不同,相应的合同款支付方式不一样,因此部分评价指标完成时间需延续到下一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时间也相应延后。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指标
(1)项目立项规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合理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明确
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已构建三级指标体系,且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4)资金落实到位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214.56万元/214.56万元=100%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214.56万元/214.56万元=100%
2.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采购文件为标准,合理合法完整进行日常维保维修管理。
(2)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合同书、采购文件、项目维修维保记录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职称等落实到位。
(3)项目质量可控
根据不同的故障进行相应处理,24小时及时响应处理故障,相应的维修维保记录单及时归档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4)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5)资金使用合规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财务监控有效
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监控措施或手段。
3.项目产出指标
(1)项目数量指标
保障80条网络线路的稳定和网络的正常连接。
(2)项目质量指标
按照国家通信管理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要求,对我局所有网络线路提供稳定连接服务,及时提供线路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网络的'持续稳定。
(3)项目时效指标
服务工作20xx年内完成。
4.项目效果指标
(1)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尽量减少网络线路的故障,确保我局所有通信网络线路正常连接,提高网络稳定性,保障信息系统网络连接,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
(2)项目环境效益指标
该项目没有明显的环境效益指标
(3)项目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严格按照20xx年批准项目预算金额开支。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年网络线路稳定连接率达到95%以上。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预算,项目成本指标为214.56万元。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保障所有线路的稳定,网络的正常连接。符合部门年初预算,且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5%以上,各项指标均按照年初目标值完成。因此,该项目属于在符合原成本的基础上完成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可为下一年绩效目标设定提供参照标准。
(1)项目的有效性在于实现区、市、县三级网络互连,连接各乡镇国土部门,构成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运行体系,为各工作场所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优秀的网络环境。
(2)项目的可持续性在于通过保障80条网络线路的正常连接,减少网络线路的故障,提高网络稳定性,保障信息系统网络连接,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对我局所有网络线路提供稳定连接服务,及时提供线路抢修、恢复工作,保障网络的持续稳定,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
2.主要结论
该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完全相符,项目支出合理,项目支出金额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财政资金使用率达到100%,以此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为该项目的常态化提供了前提与保障。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xx—20xx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xx〕64号),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相关业务的办理按照《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定》(南财采管〔20xx〕2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
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南财预〔20xx〕45号文批复执行,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没有截留、挪用、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专业技术性强,具有相应资质、专业从事网络互连线路工作并同时拥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较少,易造成流标,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为确保全局网络互联线路租用工作及时开展,并保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2019年,我区高度重视农家书屋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部署,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强化举措,加大管理和维护力度,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农家书屋功能效益得到有效发挥。现对照《2019年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自评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资金使用方面。将农家书屋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调整了文化民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专职联络员。(自评得分:2分)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年根据工作实施进度,印发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农家书屋增配图书采选工作会议的通知》、《关于成立区农家书屋工程出版物采购指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安区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农家书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自评得分:3分)在资金保障上,坚决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级全力给予配套,配套率100%、实际到位率100%,未发生因资金问题而影响项目进度。(自评得分:8分)
二、出版物更新暨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方面。按期完成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2019年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由省里统一采购,我区先期成立了区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指导小组,召开采选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省新闻出版局相关比例要求选配出版物,符合群众需求,充分保证补充出版物质量。(自评得分:8分)共为303个书屋更新图书24543册,平均每个农家书屋81册,期报刊2种606份。(自评得分:8分)配送的图书全部及时登记整理,编码上架,供群众阅读。书屋出版物分类清晰、统一编号、摆放整齐。(自评得分:4分)区内所有农家书屋已按照要求全部接入省数字农家书屋平台,并完成注册认证。(自评得分:5分)各书屋管理员严格按照要求,通过省平台实行签到管理。(自评得分:4分)在每个农家书屋及村民集中场所均张贴有数字农家书屋二维码,方便群众扫码阅读。(自评得分:1分)
三、宣传引导和活动开展方面。在宣传工作上加大力度。利用好媒体和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明白纸、横幅和板报等,大力宣传农家书屋,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走近农家书屋。在全区范围内的农家书屋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自评得分:2分)金安区委、区政府将农家书屋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出台《关于印发金安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施方案》,将农家书屋阅读活动纳入文明实践系列活动。(自评得分:5分)依托农家书屋开展文化活动。围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以农家书屋为主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吸引更多农民群众走进农家书屋。各乡镇开展经典诗刊诵读、“读经典学新知链接美好生活”读书演讲和中小学生讲故事演讲比赛;区图书馆组织专业人员举办新形势下加强农家书屋管理讲座;以农村儿童为服务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增配少儿类书籍,把农家书屋打造成农村少年儿童的第二课堂和假期乐园;结合“送戏进万村”活动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宣传报道农家书屋题材的文艺节目,提高农家书屋文化聚焦效能。(自评得分:12分)
四、农家书屋日常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农家书屋按标准建设,书屋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书屋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配有书橱、报架、桌椅等基本阅览设施完好。书屋选址在人口集中方便群众借阅使用。(自评得分:3分)二是每个农家书屋均有固定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评得分:2分)三是书屋制度管理规范。书屋各项制度齐全,管理规范,开门时间公开。每一书屋悬挂统一制作的农家书屋标识牌,“四项制度”(书屋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书屋开放服务制度)上墙,备有统一配发的图书借阅登记簿。书屋管理员坚守岗位,确保开放时间,方便群众阅读。(自评得分:4分)
四是开展农家书屋全面检查。要求各乡镇街先行全面自查,重点自查书屋的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并做好相关重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区局进行随机检查和暗访。检查对照基础设施、出版物配备、制度建设和管理、选址地点、活动和宣传等五个方面的具体标准,全面掌握书屋工作现行情况,力促工作再上台阶。(自评得分:4分)五是及时落实完成全省性重点工作。(自评得分:4分)六是能够按照市局的要求及时报送各项资料,对于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能及时完成。全年无违规现象。(自评得分:10分)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22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3号);
8.《2021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9.《2021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20〕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22〕2号);
12.《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22〕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20〕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黄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文件具体要求,对全市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绩评评价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建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4个,338.9公里,计划完成投资25393.7万元。现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实施的项目均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执行,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均通过各区县人民政府予以确认。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其中上级计划补助资金为6777.74万元。
2.“管好”农村公路:20xx年我市计划基本构建农村公路三级管理体系,并确保到6月底前各区县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上岗工作的乡镇比例不少于20%,8月底前不少于40%,10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培训、上岗工作(我市制定的目标在省目标的基础上提前2个月),计划总投资550.62万元。目前各区县、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均已成立,农村公路三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所有乡镇已于10月底前完成了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招募、培训,上岗开展工作,完成率100%。完成投资550.62万元,完成比例100%。
3.“护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9个,107.1公里,计划完成投资4082.40万元。现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底督促区县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按照实事求是、轻重缓急原则上报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市局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核查后及时下达全市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市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其中上级计划补助2544万元,市级补助505.29万元。
4.“运营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通客车建制村5个,计划完成投资650万元。本年度实际完成建制村通客车任务36个。20xx年底督促区县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20xx年建制村通客车任务,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和区县配套,其中上级补助500万元,区县配套150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各区县实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黄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落实工程“四制”,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每个项目点均对其参建单位、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二是牢固树立安全理念,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路段做到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齐全,设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三是对工程款的支付环节做到严格把关,依据合同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通过抽查,未发现滞留、拖欠工程款现象。四是市四好办定期不定期对区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并根据督查督导情况下发通报,各区县均按照通报指出的问题完成了整改。五是为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区县农村公路机械负责人前往泾县学习路长制工程推行经验,深入乡镇督查路长制推进情况,根据综合督查通报,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和农村公路路长制APP管理。六是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道路通行条件审核,一村一策的制定实施计划,保障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产出情况
各区县均严格按照下达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养护水平提升工程计划项目和建制村通客车计划组织实施,其中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由各区县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均圆满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根据市级委托第三方实体检测结果,所抽查的项目总体情况较好。
20xx年各区县三级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各级路长制办公室已设置,全市282名乡村道路专管员已完成招募、培训、上岗工作,路长制公示牌也已设置到位,共完成投资550.62万元,产生了保护农村公路的强大合力。
(四)项目效果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了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有效加强了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改善了沿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村百姓爱路、护路意识得到提升,路域环境更加畅、安、舒美,为百姓的出行和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优势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省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安排,直接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压力。
2.部分区县对乡镇路长制办公室指导不足,乡村道路专管员的职责尚未得到明确细化。
3.部分区县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技术指导尚有欠缺,巡查效果还未完全发挥。
三、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管、护、运四块内容分别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四块内容的权重分别为0.4、0.1、0.3、0.2,满分为100分。经评价,全市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为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20xx年度项目。
根据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亿元左右,采取适当的奖补方式,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56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完成63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会车道12000处,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2985处。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县道路面宽小于6米、乡道路面宽小于5米、村道路面宽小于4.5米的公路。
2、县乡道之间的断头路。
3、未达到县道标准、不能列入“十三五”国省道改造计划的省道。
4、路面宽小于或等于3.5米的组道设置会车道。
(三)项目建设标准
1、县道: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稳定类定基层厚度≥15厘米。
2、乡道: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会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根据地形、视距、大约每300米设置1处会车道,会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配套设施,有效提升道路周边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优化新农村发展环境,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促进旅游、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20xx年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包装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目前已到位3亿元。二是上级交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配套1亿元。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奖补标准为:县道80万元/公里、乡道50万元/公里、村道40万元/公里;窄路加宽项目奖补标准为350元/立方米;会车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4000元/处。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自筹解决。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99846787.36元,其中:奖补项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贷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资顾问费4900000.00元,待摊招标代理、监理等前期费用3104533.00元。
(二)资金管理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采用奖补资金管理方式,设立奖补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预算支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党政领导及项目业主单位分级负责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签证资料、项目审计结论进行项目进度款及项目结算款项的拨付,杜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介绍并明确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及资金管理等各事项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徇。
2、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攸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攸州国投集团、重点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工作负责,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层层监管。
3、为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县福园公司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包装、融资和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xx]39号)要求,做好项目计划核准、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项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严格项目质量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卡,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监理单位全程监控质量安全。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进度拨付的项目资金不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70%;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到位。
四、项目主要绩效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以及增建农村公路会车道,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农村经济最终得以发展的关键环节,20xx年项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社会效益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提升农村公路质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提升特色小城镇对外声誉,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本项目经项目评审小组考评得分81分(满分100分)。(见攸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拟定年度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乡镇的呈报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再由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进行复查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
1、项目实际运行中存在计划外项目,且无新增项目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峦山镇上垅村(C182)新修399m,补偿金额15.96万元。
⑵黄丰桥镇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补助金额40万元。
⑶网岭镇湖沙垅村(C472),拓宽验收方量1806m3,补贴金额63.21万元。
⑷A.皇图岭镇港口(C303,大户坪——木角冲),拓宽项目,验收方量738m3,补偿金额25.83万元。
B.皇图岭镇芳田村新修1km,补贴金额40万元。
⑸宁家坪镇大兴(X111)新修119.30米,补贴金额95440元。
⑹A.丫江桥镇桥江村(松江森场——丰冲桥),拓宽验收方量926.72m3,补贴金额32.11万元。
B.丫江桥镇仙石村道大修1.83km,补助金额73.20万元。
⑺新市镇丁江垅(龙前——天虎山)计划大修2.153km,大修未动工;本次验收:新收界江路口约650米,验收方量270.80m3,补贴金额35.558万元。
⑻渌田镇陂垅村(Y385)拓宽验收方量169.80m3,补贴金额59430元。
2、项目运行中存在项目变更情况,且变更项目无变更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谭桥街道竹丰村(C646),计划为大修1公里,补贴金额40万元;变更后为拓宽,验收方量1150m3,补贴金额40.25万元
⑵谭桥街道万美村(河通——万美),计划为新建1.5公里,补贴金额60万元;验收为拓宽,拓宽方量1740m3,补贴金额60.90万元。
⑶酒埠江镇大芹村(C125),计划为拓宽1.30公里,补贴金额17.94万元;变更后为新修1.22公里,补贴金额48.80万元。
⑷网岭镇洞井(C405),计划拓宽0.5km,补贴6万元;验收拓宽1465m3,补贴金额512750元。
⑸宁家坪镇坪台村贺家湾线,计划为新修2.5km,造价估算100万;变更为拓宽1316米,验收方量658m3,补贴金额23.03万元。
⑹新市镇新联村(C689),计划为新建1.415km,造价59.40万元;变更为拓宽,验收方量1412.22m3,补贴金额49.4277万元。
⑺A.菜花坪镇芷陂村Y381线,计划拓宽4km,造价约72万元。实际验收:新修870m,补贴43.50万元;拓宽2184米,验收方量1149.53m3,补贴金额40.23355万元;拓宽680m,验收方量327m3,补贴金额114450元;验收水稳85.05m3×200=17010元;共计补贴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计划为新修3.50km,造价估算140万元;实际验收为拓宽1273m,验收方量1229.70m3,补贴金额430395元。
⑻渌田镇群新村渌草线(X137),计划拓宽2km,估算造价36万元;实验验收,新修1244米,补贴金额497600元。
3、根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共计补贴金额2944310.50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江桥街道桐坝村新修11米长小桥,补助标准20xx元/㎡,补助金额13.20万元。
⑵联星街道泰清塘村兴建南星塘水库,验收方量1599.60m3,补贴金额398860元。
⑶A.丫江桥镇仙石村组道,验收方量811.67m3,补贴金额28.41万元;组道接线验收方量419.62m3,补贴金额14.69万元。
B.丫江桥镇源佳(X037),护墙验收497m3×300元/m3=14.91万元。
⑷新市镇庚子村组道新修1.351km,验收方量109.81m3,补贴金额57.8833万元。
⑸A.莲塘坳镇廖公村(X128),验收护坡方量1192.26m3,补贴金额357678元。
B.莲塘坳镇星和村(C085),验收护坡方量746.31m3,补贴金额223893元。
C.莲塘坳镇中江村(Y355),验收护坡方量1285.80m3,补贴金额385740元。
D.莲塘坳镇巨田村(X124),验收护坡方量957.355m3,补贴金额287206.50元。
建议:
(一)新增项目及变更项目,应根据有关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变更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招标等程序。2、建议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20xx年6月8日,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拨付攸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经费60万元,建议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日常开支,但提取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专账管理,据实列支。
(三)建议按照我县制订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如不能直接纳入项目工程的前期费用,先在“待摊费用”中设子目归集,项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摊。本项目中贷款利息在“融资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间接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摊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设置不规范。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20年11月,财政部以财农〔2020〕8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34000万元。2021年4月,财政部以财农〔2021〕26号文件将青岛市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整为27200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1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95%,每亩补助标准≥12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青岛市分解下达情况
青岛市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5月6日以青财农整指〔2020〕29号文件、〔2021〕7号文件将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全部及时下达。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以青农字〔2020〕74号文件将2021年建设任务分解至区市,其中西海岸新区3万亩、即墨区5万亩、胶州市3万亩、平度市15万亩、莱西市8万亩,每亩补助标准达到1500元。
(三)地方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青岛市财政共安排市级配套资金23800万元,其中以青财农整指〔2021〕19号、31号文件分别安排项目地方配套资金6800万元、17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全部配套到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9月底,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田建设项目已执行资金272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地方财政资金已执行2823.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1.86%。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19年以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7个文件,切实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把制度建设覆盖到项目操作每一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区市申报、专家评审、事中督导、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主动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项目资金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结算和足额拨付各项资金,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通过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中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开展新建高标准农田34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基础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止2022年9月底,完成高标准农田29.2万亩,项目整体进度达85.88%,已完工项目达到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指标值。整个项目预计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截至2022年9月底,包含2021年完成的以往年度结转建设任务,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57.32万亩,其中2021年立项任务完成29.2万亩。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95%,已完工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达到了绩效指标要求。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为项目建设期1-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10月底前完工。
(4)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为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00元,全市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财政资金亩均投资标准达1500元,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绩效目标为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项目区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
②田间道路通达度
绩效目标为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
(2)生态效益指标
①耕地质量
绩效目标为耕地质量逐步提升,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不低于15g/kg、山地丘陵区不低于12g/kg,
②水资源利用率
绩效目标为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视期达到5-10年一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
由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4万亩目前尚未完工。由于农田建设项目为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绩效评价采取与项目竣工验收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才能完整评价。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项目区市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开始,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对拟建设项目区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前项目区耕地产出、效益和已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等情况,为项目效益分析打好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统计项目区种植作物变更、气温和降水变化、种植户变更等数据,全面规范项目实施期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加强对项目地块产出效益的持续跟踪,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区产出效果可量化、可对比,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
3.充分应用评价结果。要求相关单位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夯实工作开展的基础。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青岛市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概况
此项目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主要确保全市高中年级学生毕业会考科学有序组织实施。xx年我单位高中毕业会考经费60.7万元,是财政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预算上报财政发展类项目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安排60.7万元、财政批复60.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此项目主要确保全市高中年级学生毕业会考科学有序组织实施,计划实现在xx年度的6月和12月对全市高中年级学生考试3次,学生参加人数8万余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财政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安排该项目资金共60.7万元,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xx〕70号)要求,根据项目特性,科学合理的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分配,现已全部完成项目目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评价,在实际分配中遵偱注重可操作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等。其项目申请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也与下达的资金使用用途完全相符,也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申报目标符合相关规定,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在年初制定申报财政预算金额共60.7万元,市财政年初预算下达60.7万元。资金采用财政拨款方式,已全部拨款到位。
2、资金使用。全年经费60.7万元支付省教育厅高中毕业会考费23万元,支付龙泉外国语学校阅卷费22.89万元,支付在省教厅拉试卷租车费0.09万元,支付差旅费等10.24万元,支付宣传制作费1.66万元,用于党建差旅费2.82万元。支付相关依据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和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现已全部顺利完成,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项目批复后严格按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完成上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和上级批复要求进行实施,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计划完成了对全市高中年级学生考试3次,学生参加人数8万余名。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此项目科学有序组织,确保公正公平;二是学生满意度在90%以上。
五、问题及建议
此项目经费是按照本单位非税收入计划,财政年初预算下达的。但全市教育工作面宽量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不断拓展,原市编委核定的我局机关行政编制和内设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开展工作的基本需求,为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运转和以及为完成全市近60万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工作任务,希望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
20xx年度科研及业务经费总额7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年度常规重大研究课题。我院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制定了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预算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一)项目用款单位简要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其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0月,1974年6月改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0年9月扩建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有良好的学术传统,经过4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都有一定地位的优长研究学科:邓小平理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港澳台问题研究、广东地方史和孙中山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研究等。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受省委、省政府委托,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邓小平理论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工作;协助拟定广东省理论规划;负责组织广东省社会科学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积极参与和承担省委、省政府决策研究,特别是研究广东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充分发挥了作为省委、省政府“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特区理论与实践、港海岸台研究、物价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区域经济发展与规划、广东山区发展、依法治省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领域的研究,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近年来关于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研究、亚洲金融风暴对广东的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20xx年课题课题主要是围绕中央、省领导所关注的问题,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理论依据。以及配合中宣部、省委宣传部理论宣传工作,进行理论诠释和政策宣传。内容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省领导交办重大课题项目,这类内容占据了重大项目的大部分,主要包括20xx年上级领导交办课题(根据省委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专题调研活动)、《广东产学研合作中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研究》调研报告等;一类是配合院科研中心工作的.重大课题项目,如“‘协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社科院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等。
20xx重大课题都属于年度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实效性较强,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收集和整理资料。完成课题研究所需的相关数据资料、事实资料和政策文献资料。在此基础上,对材料进行梳理,细化研究内容,对课题总体研究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
第二阶段,调查研究阶段。对研究专题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召开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完成前期报告框架以及阶段性成果。
第三阶段,完成课题总报告。
(三)简述项目自评等级和分数,并对照佐证材料逐一分析
1、前期工作
20xx重大项目大部分属于省领导交办课题,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省领导下达课题后,我们会根据领导下达内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课题研究小组,对照领导要求和课题理论进行论证,制定研究大纲,开展课题预研究。具体表现如下:
(1)前期研究方面,论证决策自评得分为满分7分,项目按照院上级交办课题立项。
(2)目标设置方面,目标设置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均为满分,在目标完整性方面,制定了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在目标科学性方面,目标设计科学合理,实施过程顺利。
(3)保障机制方面,院重大课题研究得到院的全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和制度措施方面均为满分。在组织机构上,以课题组为专门的实施组织机构,并实行分项目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跟进。在制度措施方面,资金管理制度参照院财务统一管理,有项目管理制度,按《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制度实施,有项目实施方案。
2、实施过程
项目实施过程的财政管理全程监控,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两方面都得到动态掌握。具体表现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按照《广东省社科院全过程动态管理条例》执行,分两类情况下拨。一种是应用类课题,时效性较强,周期短,一次性下拨经费;基础类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课题、专著出版等),研究周期较长,一般为三到五年,按照课题研究进度,分三次下拨。课题立项后,一次性下拨经费或第一期经费。在资金支付方面,因课题项目经费没能及时到位,该项得分为3分,总分为4分。在财务合规性方面,得分为满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课题研究,并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账管理,按计划支出,支出记录完整规范,凭证合格有效。(2)项目管理方面,项目实施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行,课题组要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递交中期检察申请,并按要求附上课题阶段性成果。中期检查通过后,才能进行课题结项。在项目监管方面,得满分,严格按照《广东省社科院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条例》制度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
3、项目绩效
20xx年重大课题项目绩效明显,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方面都有很好的表现,具体表现为:
(1)经济性方面,项目实施过程没有超预算,节约进行,得满分。
(2)效率性方面,项目进展富有效率,得满分。按照进度计划完成阶目标,工作得到省委交办领导认同。
(3)效果性方面,重大项目研究最后取得多项成果,主要成果形式为5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简本),或者几万字的研究报告(详本),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专报》形式上报省领导。报告得到省委领导的圈点和批示,有的转化为部门决策。达到预期效果。
(4)公平性方面,项目实施没有造成社会不公,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发挥着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表现
(一)资金使用绩效。
资金使用绩效良好,按规定支出,取得预期成效。
(二)存在问题。针对短板指标分析项目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资金支出方面,课题项目研究已经结束,但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位,课题经费为院先行调剂垫支,资金仍有部分剩余。按计划本年底将按预算按期有序完成年度资金支出。
三、改进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管理的意见。
希望资金能够及时到位,保证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无其他意见。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高绩〔20xx〕8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12日—7月30日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谢林港镇地处益阳市西郊,是益阳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乡镇,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司法所、村镇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拆迁办、安置办、交通办等机构,负责全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谢林港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和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于20xx年4月在谢林港镇主持召开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谢林港镇党政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村级负责人参加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推进会,会议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镇村两级反复讨论,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领、水利统筹、功能配套和综合推进”的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严格建设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评价日,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谢清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总长4866.379m,其中提质改造公路:①长816.379m(路基宽14m、路面宽10m);②长3170m(路基宽8m、路面宽7m);③长8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统筹沟渠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39.88万元,于20xx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1426.23万元。20xx年9月1日开始路面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2)画南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03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64m(新建长460m,提质改造长2904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73m。含拓宽、新建道路、管线、统筹沟渠、挡土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524.16万元,20xx年5月5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978.99万元,于20xx年10月5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3)石岭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42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5m,长1000m;②路基宽7m、路面宽5m,长1640m;③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1787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561.38万元,于20xx年4月24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709.08万元,于20xx年8月2日开工,12月13日竣工验收。
(4)湖湘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5482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49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0m;③新增2m宽绿化带,长2073m。含新建、拓宽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04.28万元,于20xx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8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17.23万元。路面工程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到建设单位查看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督等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管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到财务部门查看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道路项目工程建设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财高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
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总额为6461.23万元,实际结算审计金额为6203.9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益阳高新区财政拨款。截至20xx年2月,累计已支付5171.03万元,占审计结算总额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万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和配套发票,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初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支付。项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资金账务处理及时,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启动项目建设。20xx年4月,益阳高新区召开谢林港镇村级道路建设专题会议,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谢清路、幸福大道5条村级公路。7月,谢林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勘察,委托宝信云建筑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公司进行道路提质改造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工程设计。8月,镇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进行前期可研论证,9月,财政局组织谢林港镇乡村振兴办、设计、财评中介机构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提出了道路设计优化意见,根据优化方案,镇政府再次委托设计单位优化施工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并报请高新区经济合作局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谢清路)、20xx年3月至5月(湖湘、石岭、画南)进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谢林港镇政府印发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人员职责》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施工质量检查和督导。每条道路建设均设项目部,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所在项目负总责。施工环境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把关,同时把驻村干部纳入项目部管理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其他成员做好质量监督、工程量确认签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各项目部负责人坚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现场一次,了解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环境负责人对驻村干部排班,保证每天有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检查,协调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验收小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村委会)对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分别于20xx年7月8日、20xx年9月13日对石岭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24日、20xx年6月10日对画南路、谢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8日对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做好道路质量检测。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沥青混泥土面层钻心测压实度、厚度,沥青混合料油石比,沥青混泥土面层厚度以及道路面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扣除不合格的项目费用57.35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9分,被评为“中”等级(详见附件: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该项目作为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经提质改造后,路基扩宽,摊铺沥青油路,亮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齐全,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满天灰”的状况,有效减少了空气、噪声污染,改善了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条件,基本消除了堵车、会车难现象,减少了交通事故,缩短了居民的出行时间;第三,改变了乡村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晚上灯火交相辉映,已成为沿线居民茶余饭后散步、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完善了交通网络,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庙村、谢林港村、复兴村、北峰垸村与其他相邻村的路网结构,并与234国道、536国道互通,实现农村与城市道路的“无缝连接”,使得道路沿线住户的农业生产机械、种植养殖户和产业园加工企业货物进出更为便捷。同时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顺利向农村扩散,一方面缓解了城区的发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
(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融生产、生活、观光、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具有田园特色、水乡风貌生态宜居示范地和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个别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之前已经确定了设计、勘察单位,并出具了正式设计图纸及勘察报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幸福大道)通过招投标程序20xx年2月19日与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注明日期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2月29日与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出具时间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勘察后招标。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湖湘路、画南路提质改造路面工程开标时间分别为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二是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4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实际开始施工日期为20xx年5月8日,先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路基施工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石岭路路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710.1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26.49%,谢清路路基实际结算金额为742.13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15.98%,均超过中标价10%以上。主要原因为施工设计前期论证不足,设计变更较大:石岭路变更内容包括软基换填、抛石挤淤、新建D12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检查井、新建780m砖砌排水沟、新建240m铸铁盖板明沟、1400m排水边沟等;谢清路变更内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挡土墙,5m高60挡土墙,高岳坝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沟,变更排水明沟材料施工长度2330m、暗管加固及软基处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规。一是四条道路基路面竣工验收时间顺序倒置,路面竣工验收均为20xx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验收为20xx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验收在前,路基竣工验收在后,验收时间顺序倒置,不符合规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路面建设合同工期均为“开工日期从路基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上路面施工的开工日期都在路基验收合格之前。以石岭路为例,路基验收合格日期为20xx年7月8日,而路面建设开工时间为20xx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验收即进行路面施工。其他3条道路的路基竣工验均为20xx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开工日期均为20xx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中石岭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6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超工期85天,湖湘路、画南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10日、20xx年7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2个月,谢清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5个月。
(六)工程质量指标检测部分指标未达规范。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道路面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未达规范要求,其中石岭路的下层压度为91.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层、下层压实度合格标准值均为92%);谢清路上层、下层压实度分别为91.4%、90.1%,两项指标不合格;画南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检测结果分别为8.9㎝(标准值为9.2㎝)、90.9%、90.2%,三项指标不合格;湖湘路的雷达测厚度、下层压实度分别为8.9㎝、91.1%。两项指标不合格。
(七)绿化管护不到位,少量绿化乔木成活。经现场核查发现,湖湘路全线有39株绿化乔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岭路有51株绿化乔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线有一外侧路堤约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间距,应有33株,实际只有6-7株成活);画南路全线有9株绿化乔木未成活。道路沿线杂草丛生,影响了灌木的正常生长。
七、建议
(一)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项目运行,防范投资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画南路路面工程开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相差分别为56天、43天,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向招标人说明原因,请求延期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招标人应督促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审核,科学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现场调研论证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条件和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前提,科学规划施工设计方案,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投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项目建设中,如路基施工与路面施工分属不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施工的程序进行,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五)合理计划工期,增强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计划施工工期时,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划工期外,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环境的优劣以及天气情况,综合考虑,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计划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保证合同履行落到实处。除了合理计划工期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施工规范制定路基开仓补强施工方案和低温天气路面沥青摊铺施工保证措施,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专人专岗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规范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规范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实行暂扣工程款形式预留处罚工程款,返还视工程整改及现阶段工程质量情况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绿化苗木补栽补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期内未尽到管护责任,致使湖湘路、画南路、石岭路两侧少部分绿化苗木未成活,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绿化苗木成活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成活的苗木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种类进行补种,并加强管护,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快村级道路的提质改造是大势所趋,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方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凭借扎根基层、遍布城乡、方便快捷、不伤和气、不收费用、联动各方的特点和优势,在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必须坚持的“金字招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也是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系。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用来鼓励人民调解员的一种方式,有利于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项目绩效目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村(社)、乡(街)、区级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投入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给人民调解员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几年来的自查情况看,基本确保了专款专用。二是接受审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进加以整改。三是随时接受专项清查。根据工作安排,加强了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2、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作用。
3、本项目需要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共同配合、通力合作。各司法所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4、项目资金由办公室具体管理,按计划,制定管理制度,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由办公室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了解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局机关各业务相关处室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3、收集基础数据。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上级有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为营造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7万元,使用1.3万元,结转1.4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依法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依法及时化解辖区、行业内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截至目前,全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455次,预防56起纠纷。共主动及依申请调处127起矛盾纠纷,调处率为百分之百,其中达成书面协议62起,口头协议65起,涉案金额151余万元,纠纷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19起、邻里纠纷55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起、合同纠纷6起、生产经营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19起、山林土地纠纷1起、环境污染纠纷(邻里)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起、物业纠纷2起、医疗纠纷5起、其他纠纷15起。
(2)深化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的能力。一是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监督员信息库;二是协助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管理制度。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人们调解工作的稳定开展,为居民和谐生活提供了良好保障,为建设创新创业、宜居宜游,精致精美、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存在的问题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素质有所欠缺,大部分调解员年龄较大,不会使用电脑,造成许多案件未能形成卷宗;二是人民调解员积极性有其所欠缺,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带领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热情,使得专项工作资金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六、有关建议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多举办相关培训活动,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建立完善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四、相关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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