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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报告8篇[通用]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噪声污染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噪声污染报告1
一.调查目的
噪声级为30~40分贝是比较安静的正常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由于休息不足,疲劳不能消除,正常生理功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70分贝以上干扰谈话,造成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事故;长期工作或生活在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和导致其他疾病的发生。医院是属于疗养区,病人需要安静,为了对医院的噪声情况有个真实而全面的了解,我决定进行调查。
二.调查内容
社区医院坐落在城市交通干线的道路两侧,因为是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白天的噪音标准值是不能超过50分贝的`,晚上的噪音分贝值是不能超过40分贝的。但是经过我的调查,白天的噪音标准值早已超过了50分贝,晚上的噪音分贝值也超过了40分贝。医院院内本该是有病人散步、谈心。但听到的却是商贩的叫卖声和汽车停在院内时启动的嗡鸣声。住院楼的走廊中,是不是会听到探亲的小朋友发出的叫喊声。
三.调查总结
时间 地点 分贝值
9:00至10:00医院外交通道路上 63.5
10:00至12:00医院内院中 57.3
12:00至13:00住院楼走廊中 46
13:00至15:00医院内院中 58.4
15:00至17:00医院外交通道路上 60.6
17:00至20:30住院楼走廊中44.8
以上这些事实表明:我们这里的医院已经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噪音污染。噪声对人体的影响和危害很大:“损伤听力,造成噪声性耳聋;导致大脑皮层兴奋和平衡失调,脑血管功能损害,导致神经衰弱;损伤心血管系统,引发消化系统失调,影响内分泌;干扰人们正常的生活、休息、语言交谈和日常的工作学习,分散注意力,降低工作效率。”而我们大家正在受到这样的危害,在此我想向大家呼吁:快来治理我们的噪声吧
四、希望与建议
1、建议交通道路与医院之间能建起隔音栏或隔音墙,或种上大树。也希望马路上声音能再轻一些,从噪声的源头上进行控制。
2、建议给医院门前的道路应用降噪路面或噪声屏障,给汽车排气系统加上消声器,柴油引擎的车改换成汽油引擎。给病房楼的北窗加隔音材料。
3、建议医院搬离闹市区,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康复条件
希望我的调查报告能让大家清醒地看到实际存在的噪声污染,希望我的呼吁能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带着我们美好的期待与理想,愿我们大家以实际行动为创建绿色生态环境出一份力,真正为我们大家营造一个健康安静的环境吧!
噪声污染报告2
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办函〔20〕49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全市各县(区)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xx,全市486个有效测点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0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在45.7(平昌县城)~54.5(南江县城)分贝,全市无明显区域噪声污染。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
20xx,全市共监测路段长49.42千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3分贝,同比下降了0.7分贝。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在52.6~67.9分贝之间,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全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28点次,其中昼间64点次、夜间64点次。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均达标64点次。
(四)噪声扰民投诉及处置情况。
20xx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为60.51%,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980件,其中噪声投诉593件(道路交通噪声13件,工业企业噪声6件,建筑施工噪声305件,社会生活噪声269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xx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20xx,我市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和“重在预防、防治结合,统一受理、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机制,宣传机制和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把加强机制建设放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将环保、群众、媒体等多方监管作为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提高了全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效率。
(二)开展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市环保、公安、城管理执法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在巴中日报、巴中新报、巴中晚报上发布《<严控噪声污染牵手文明巴城>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音监督管理的通告》,呼吁市民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8台次,检查商户3530家,巡查建筑工地、市政施工120处,现场责令停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推销产品、招揽顾客噪声源设备(音响、喇叭等)360件次,与商户签订《巴中市商业噪声管理责任书》1380份,规劝制止沿街叫卖、流动宣传、夜间大声喧哗等噪声不文明行为310起,查处经营活动中空调和冷却塔的超标噪声污染15起,取缔影响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夜啤酒场所23个,教育、整治坝坝舞噪声污染28处,张贴“控制噪音,牵手文明”、“控制声源,保护环境”温馨提示569处,签订娱乐场所噪声管理承诺书108份。 12369环保热线专人24小时值守,受理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局长信箱等21件,其中,联合行动小组办结7件,环保部门办结14件,做到了诉求有应,接诉必处,结果必复。
(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 20xx,全市城市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城市交通干线车辆鸣笛现象较为严重,道路交通噪声存在污染隐患。为改善这一状况,市、县(区)环保部门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了对乱鸣笛情况的监管力度。车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巴城城区在采取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限区行驶的基础上,加强道路建设,在市中心医院十字路口架设了人行天桥,在江北大道龙北路口修建了下穿遂道,开通了江南二环路,缓解了车流量的压力,减少了交通拥堵,对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20xx,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对施工工地噪声实施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对所有施工场地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施工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执行严格的制度管理,设置《环保建筑工地环保监督公示牌》95处,促使建筑单位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和施工机械,禁止大中型施工工程在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大力推广商品砼,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排放。同时,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排放状况,根据施工方的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来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加强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20xx,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对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达标排放。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规划布局不完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范围日益拓展,过去在规划布局上未能充分考虑各类噪声源对公众的干扰,未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导致功能区混杂,交通噪声、娱乐噪声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污染调查取证难。建筑施工噪声、车辆鸣笛声等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
(三)部门职责不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我市及各县(区)均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移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多头管理带来了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等新的问题。
四、20xx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 “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强化监管督促整改,建立联动机制。与各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对噪声排放超标的场地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处罚。
(三)实施噪声实时监测,提供执法依据。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开展噪声监测,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各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实时掌握各个点位的噪声排放声级,对环境执法提供依据。
(四)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对于本辖区内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噪声污染报告3
一、创建噪声达标区的范围及功能分区
根据镇的总体规划,建设噪声达标区的范围为县城近期规划建设区。其对象为一切产生环境噪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噪声达标区建设规定,搞好声源的消音降噪工作,做到达标排放。噪声达标区范围内的环境噪声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二类功能区内,噪声排放的标准均执行二类排放标准,城市交通干道两侧执行四类排放标准。
二、噪声达标区建设执行的依据和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四)《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五)《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
(六)《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三、噪声达标区的建设要求
(一)噪声达标区内所有产生环境噪声的设施都应达到所在功能区内相应的排放标准。
(二)噪声达标区内所有的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噪声标准应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以内。
(三)噪声达标区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所产生的噪声均应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Ⅱ类标准以内。
(四)进入噪声达标区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叫高音喇叭,一律使用低音喇叭。
(五)噪声达标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叫卖等行为。
四、噪声达标区建设步骤及时间安排
县城噪声控制区计划分1年时间完成。
(一)准备阶段(20xx年2月底前)
1、县环保局根据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基础资料调查、收集、整理、制订和编报《县镇噪声控制区建设工作方案》、《县镇噪声控制区范围图》。
2、根据《县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方案》,对镇创建噪声达标区工作进行公告。
(二)调查阶段(20xx年6月底前)
1、组织对拟达标区内的各种声源产生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建立信息档案。
2、组织对达标区内的声源进行监测,提供监测分析报告。
3、根据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要求,对各超标声源,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项管理措施,拟定《县镇噪声达标区整治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布。
(三)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对照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要求,根据声源的超标情况,拟定限期治理和整改计划,将任务分解至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个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治的具体目标和要求是:
1、超标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实行限期治理,对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更新。
2、达标区内现有的娱乐场所等必须按计划进行整治,做到达标排放。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0日)
1、组织对达标区内的各点源进行全面监测,提出监测报告,并对噪声达标区做出科学的'准确的分析评价和计算。
2、对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建设过程、主要做法和创建成果进行总结,编制《县镇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3、建立和规范整理噪声达标区建设档案,申请市环境保护局核查验收。
五、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噪声达标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做好各项基本调查及落实限期治理项目计划、方案;由县环保局牵头,城管、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和镇要配合达标区内超标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工作;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噪声达标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达标区内的整体功能布局规划;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达标区内机动车辆噪声的整治工作;财政部门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杨芳德任组长,副调研员张小平、县政府办副主任张林生任副组长,环保、公安、工商、城管、建设、技术监督、工业、广播、财政、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噪声达标区建设的监管、报审、管理等事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报社、县电视台等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氛围。
噪声污染报告4
前言:
人群拥挤,交通繁忙,商品交易,吵闹的娱乐和各种应酬宴会造成了城市生活的喧哗景象。早在古罗马时,因货运马车铁轮压在铺石路上发出的铿锵声而破坏睡眠以至惹怒的人们制定法律以控制车轮的运行。另外,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城市也限制马匹和马车的行走,以保障居民的睡眠。
过去的噪声问题是无法与现代社会因噪声带来的困扰相比拟的。现今的噪声负荷和机械的嘈杂声困扰着我们的生活,它们不仅造成人们的烦恼,而且也危害到人们的健康。这一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加重。
认定噪声作为严重危害健康的公害是在近代。接触有害噪声带来的健康影响现今已被看作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目前的大中城市中,主要有以下噪声源:
(1)交通运输噪声。城市交通业日趋发达,给人们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便捷和舒适,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不能不看到,随着城乡车辆的增加,公路和铁路交通干线的增多,机车和机动车辆的噪声已成了交通噪声的元凶,占城市噪声的'75%。据统计表明,北京是世界有名的噪声污染城市。虽然城市车辆不及日本的十分之一,噪声程度却比日本高出1倍。特别是一些临街的建筑,受害极重。
(2)工业机械噪声,这也是室内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由于各种动力机、工作机做功时产生的撞击、摩擦、喷射以及振动,可产生七八十分贝以上的声响。像纺织车间、锻压车间、粉碎车间和钢厂、水泥厂、气泵房、水泵房,这些声响都比较严重,虽然都做了一定程度的降噪处理,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机器本体上所产生的噪声。
(3)城市建筑噪声,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建设迅速发展,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筑开发、旧城区改造,还有百姓家庭的室内装修,都造成了城市建筑噪声。建筑施工现场噪声一般在90分贝以上,最高达到130分贝。
(4)社会生活和公共场所噪声。比如公共场所的商业噪声、餐厅、公共汽车、旅客列车、人群集会、高音喇叭等。据统计,社会生活和公共场所噪声占城市噪声的14%。
(5)家用电器直接造成室内噪声污染。随着人们生活现代化的发展,家庭中家用电器的噪声对人们的危害越来越大,据检测,家庭中电视机、收录机所产生的噪音可达60至80分贝,洗衣机为42至70分贝,电冰箱为34至50分贝。近几年家庭卡拉OK机广泛流行,有些人不顾他人的幸福,沉醉于自我的享受之中,这无形中又增加了噪声的污染强度。
从全球看,约有1.2亿人患有致残性听力损伤。在欧洲半数多居民生活在噪声环境中,有三分之一的人夜间承受的噪声可干扰其睡眠。
噪声的严重危害还表现在影响人们的阅读能力,干扰人的注意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记忆力。这些在表达方面的缺陷有可能引发事故。80dB以上的噪声可能增加借故生端的行为。社区噪声与精神卫生问题方向的联系通过居民平静睡眠受到干扰,精神症状发生率和精神病院住院数目而得到证实。噪声能够导致听力损伤,妨碍彼此的联系,它可干扰睡眠,对心血管和心理和生理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因噪声会降低完成某项工作的效率,并在社会交往的行为中易表现愤怒,令人心烦的反应和行为改变。听力损伤的主要社会后果表现在正常条件下理解表达能力的下降,这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障碍。在发达国家听力损伤对于工作安排构成一个最受影响的问题之一。在这些国家的城市中由于社区噪声的影响而使此问题显得更为严重。
社区噪声是一种非工业的噪声,也可称为环境噪声,居住区噪声亦可称家庭噪声。室内噪声的主要来源包括通风系统,办公机械,住房用具和邻居的噪声。邻居的噪声一般指住宅附近的餐厅、咖啡馆、实况播放的音乐和录音带音乐、体育比赛、儿童游戏场、停车场和吠叫的狗声。对大多数人而言,在日常生活持续接触的环境噪声平均水平在70dB就不会导致听力损伤。成人耳朵所耐受的一时性噪声水平可达140dB,但对儿童则永远不得超过120dB。交通运输,如高速公路,飞机和铁路的不断发展产生着更多的噪声。为此,许多国家颁布法规限制来自铁路、公路、建筑工地和工厂排放对社区噪声的影响水平,但没有一个法规涉及街道的社区噪声,可能由于对它的限定、测量和控制存在诸多困难。这方面的情况也和缺少此类噪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知识有关,从而使预防和管理此类问题存在障碍。
1999年3月在伦敦召开WHO专家工作组会议,发表了社区噪声问题指导文件,其中包括社区噪声的指导性限值,并列出因噪声导致的烦恼和听力受损伤的健康影响:
户外生活区,50~55dB,16小时可致烦恼;
住宅居室内,35dB,16小时影响彼此谈访的理解;
卧室睡眠时,在30dB,8小时影响下,会造成干扰、烦恼;
在学校上课时,教室受35dB的影响,对教学产生干扰;
工业区工业的、商业的和交通运输区内24小时受到70dB的影响,将对居民听力造成损伤;
通过耳机欣赏音乐,若声音达到85dB,历时1小时,会对听力造成损伤;
宴会和娱乐场所,声音达100dB,历时4小时可对听力造成损伤。
WHO对社区噪声的指导性基准文件也对各国政府实施控制噪声措施提出各种建议,诸如充实和加强现有的控制噪声的法规(其中包括对社区噪声的环境评价)。WHO在控制噪声问题上的作用在于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还我宁静空间的措施:
1.所属区域噪声优于相应环境功能标准
(1)每个社区至少应有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的昼间监测数据;一个社区噪声测点少于4个时,由所在区环境监测站增设测点(在社区范围均匀布点)进行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
(2)社区复盖单一声功能区时,社区界内所有区域监测网格(含不完全网格)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算术均值符合相应国家功能区标准;
(3)社区复盖多个声功能区时,社区界内不同级别的声功能区所复盖的区域监测网格(含不完全网格)噪声昼间等效声级算术均值符合各自声功能区的相应国家噪声功能区标准。
2.无超标固定噪声源
(1)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无明确厂界、单位边界的固定声源(不含空调器),不得由于该声源的存在使得最近民宅界外一米处超过相应的声功能区国家噪声标准。
(2)由社区所在区监测站对社区固定噪声源进行调查统计,必要时补测边噪声、填写社区固定噪声源调查统计表。
3.区域内实施机动车禁鸣
社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包括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行驶道路,建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禁鸣标志。
噪声污染报告5
一、切实把住新项目的污染控制关
把好新项目的污染控制关是从源头上防止扰民噪声问题发生的首要环节。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本着“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原则,对噪声达标区内设立开办的项目依法进行审查,对易产生严重扰民噪声,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居民居住区或居民楼内开办的项目,工商、环保部门要在申请人提出开办申请时,当即告知其应另行选址或调整开办项目类型;有噪声、振动、烟尘、废水、辐射等排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验收的项目,工商部门应当告知其到环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通过环保部门把关,采取有效的污染预防措施,使项目可能对居民居住区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通过环保审查,尽可能从源头上把住扰民噪声的控制关。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
强化事后监督和日常管理是建立防治扰民噪声污染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为此,要建立环保和有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环境监管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把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业户的环境保护监督;建立健全扰民噪声投诉归口办理、限时办结制度,提高扰民投诉的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分类治理,逐步建立形成职能部门主导、企业内部监督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机制。
(一)县环保局:一是负责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工作;二是督促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限期治理;三是负责监管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四是负责监管金属切割、建材加工、印刷厂、汽车维修等营业点产生的噪声;五是负责监管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六是负责监管居民居住区内设置的锅炉房、水泵房产生的噪声;七是负责监管建筑施工噪声。
(二)县公安局:一是对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扰民噪声行为的管理;二是对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行为的查处;三是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高音响器材产生的扰民噪声行为的查处;四是对在市区公共场所进行娱乐、集会等活动产生的扰民噪声行为的查处;五是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的扰民噪声的查处;六是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
(三)县工商局:一是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取缔和查处;二是新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关闭的,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四)县交通局:一是负责配合环保、工商部门整治无环保审批手续的汽车维修企业的扰民噪声;二是负责整治居民区公共汽车站点扰民噪声。
(五)县文广新局:一是负责督促业主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的音量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二是新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不得核发文化经营性许可证;三是负责噪声达标区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及噪声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棠香、龙岗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重点针对辖区内扰民噪声污染源进行协调和综合整治。
三、不断健全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度
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是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的有效形式。为此,一是要坚持实行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县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平时由县环保部门牵头,工商、公安、市政、建委、文化等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成员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各有关部门扰民噪声办理情况,协调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实行难点问题联合执法制度。对需要综合治理的难点问题,要采取协同行动、联合执法的方式,集中力量,综合运用各方面的手段,加大对噪声难点问题的处理力度。
四、大力提高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自律和守法意识
搞好宣传和教育是建立防治扰民噪声污染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保证。为此,一是要通过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普及噪声防治知识。环保部门要把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等相关知识补充纳入全民环境教育教材,促进噪声防治知识的普及。二是要利用好各类媒体加强经常性宣传。环保、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设计和开辟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专栏、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等,广泛、连续、集中地向社会公众和业户宣传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主动争取业户和广大公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三是要以长效活动为载体搞好宣传。环保部门要大力开展“安静小区”和绿色小区、大院、企业、饭店等绿色创建工作,使越来越多的小区和单位在水、气、声、渣排放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避免扰民问题的发生。四是要实行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公告制度。大型市政建设项目(含拆迁项目)夜间施工要通过我县各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其他建设项目(含拆迁项目)可通过媒体公告,也可以将印制的公告在周围居民区、居民楼醒目位置张贴,争取受影响群众的理解,同时便于接受有关执法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五、全面建立监管职责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噪声污染报告6
一、噪音的危害
我们得知,从心理方面来说,噪音首先会引起睡眠不好,注意力不能集中,记忆力下降等心理症状,然后导致心情烦乱,情绪不稳,乃至忍耐性降低,脾气暴躁,最后产生高血压、溃疡、糖尿病等一系列的疾病。心理学上将这种病症称为心身疾病,意指由心理因素引起的身体上的疾病。
噪音对人体的直接危害表现在:破坏人体神经,使血管产生痉挛,加速毛细胞的新陈代谢,从而加快衰老期的到来。在临床诊断上:病人的外在表现是整个人情绪不好,烦躁不安,说话声音很大;最常见的病症是耳鸣、耳痛、听力下降、头昏、头痛和噪音性耳聋;对于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婴幼儿来说,噪音危害尤其明显。经常处在嘈杂环境中的婴儿不仅听力受到损伤,智力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有关专家认为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噪音量(分贝)对人体影响:举例0—50分贝:舒适,细语声;50—90分贝:妨碍睡眠、难过、焦虑;90—130分贝:耳朵发痒、耳朵疼痛;130分贝以上:耳膜破裂、耳聋。
二、噪音对学生的危害
我们学生白天经过紧张的学习之余,晚上需要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如果长期处在超过4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则无法集中精力,影响自学能力的提高。长期的噪音困扰,还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从而导致成绩下降,严重者会产生厌学的情绪。
在多半时候,学校受到的噪音污染是很严重的,但事实不是这样,我们都在噪音出发点测量,而噪音在传到我们耳里时已经经过衰减,没有那么强了,因而,学校的噪音平均在50——60分贝之间浮动,偶有几次超出或低于。那么,噪音指标是什么呢?
三、噪音的指标
指标(分贝)状况
>75噪音污染非常严重,环境质量恶劣;
65—75噪音污染也很严重,环境质量很差;
55—65噪音污染不容忽视,环境质量差;
50一55噪音污染较轻,环境质量一般;
45—50基本没有噪音污染,环境质量好;
四、噪音的防治
树木、草坪能阻挡、吸收噪音,减轻其危害程度。
据测定,70分贝的噪音通过40米宽的林带一般降低10~15分贝;4米宽的绿篱可减弱噪音6分贝,绿化的街道比未绿化街道可降低噪音8~10分贝;20米宽的草坪,一般减少噪音2分贝。?树木、草坪能阻挡、吸收噪音,减轻其危害程度。
五、外国的经验
德国一向十分注重治理各种环境污染,在防止噪音污染方面也居欧洲各国之首。城市交通噪音基本上控制在40分贝以下。
另外,科学研究表明,树木能有效阻挡和吸收声波,是天然的消音器。因此,德国邻近住宅区的高速公路旁和城市交通密集地段都栽种很多树木,特别是有较好的隔音、除噪音效果的泡桐、水杉、龙柏、槐树等。试验表明,成片的树林可降低噪音20 35分贝。此外,德国大多数民用建筑都是采用隔热、隔音等功能优良的新型复合材料。站于繁华街道旁,如果关上门窗,几乎听不到汽车飞驰的声音。
有关专家还介绍了一种德国科研人员开发的消声混凝土技术。据测量,利用这种混凝土铺设的路面约可减少6分贝的噪音。
建议:
1作好隔音措施,包括学校和工地。
2普及知识,告诫人们减少噪音。
3使用新型设备,减少噪音。
4树立防噪观念,从根本上减少噪音。
噪声污染报告7
近年来,我市部分主要交通路口竖起了大大的液晶显示牌,上面都有一组数字在不断地变化:77、79、83、71、69……它们是专门用来测量噪音的分贝器。分贝数越大,噪音就越大;分贝数字越小,噪音就越小。那噪音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有什么危害?
强烈的好奇心让我在《百科全书》中寻找到了答案:噪音是人类不需要的、令人烦躁的声音。60—80分贝为吵闹,81—100分贝为嘈杂,100—120分贝可以使人导致耳聋!有人曾做过调查:在噪音为94—106的工厂车间长期工作的职工中,40%的人有听觉障碍,57%的人耳鸣,60%的人失眠。工厂车间的噪音污染如此严重,不知我市的噪音污染情况如何?
我选择了孙塘路与国道线的交叉路口为观察地点,分几个时段进行观察:
早晨7点—8点:65—70分贝。新的一天开始,来来往往载着上班的人们的车辆陆续多起来,刹车声、汽笛声,还有小摊贩的`吆喝声,打破了早晨应有的宁静。
中午11点—12点:75—85分贝。午饭时间,下班的人、车逐渐增多,噪音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85分贝。货车震耳欲聋的马达声不绝于耳,这样嘈杂的环境让人难以忍受,情不自禁地堵上耳朵。
夜晚21点:60—70分贝。本以为夜幕的降临能让马路安静下来,谁知,马路上的噪音还高达70分贝,也不知马路边的居民能否安然入睡。
通过这次调查,我发现自己居住的城市有较为严重的噪音污染,它时时威胁着市民的健康,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治理,对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禁止超大超重的货车在某些时段在城区内通行(如晚20:00—凌晨5:00),给市民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2、建设道路绿化带,大量种植隔音植物(如珊瑚树、桂花树等,它们能吸收10%到11%的噪音)。
3、加强市区禁鸣力度,大力宣传噪音的危害。
最后,我再次呼吁:请人类不要制造噪音,还自己一个安静的世界吧。
噪声污染报告8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及人口密度的持续增大,城市噪声污染对于市民的干扰和危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城市的一大公害。为此,我们专题展开调研,以期能为噪声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一、噪声污染现状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规定,医院、疗养地等安静住宅区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0分贝;居民、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居民、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工业区白天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道路两侧白天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从实地考察和收集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城区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超标,噪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1、从噪声污染区域分布上看。
三洲驿街道所辖区域,旧城面积大,房屋密集老旧、隔音较差,噪声污染多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沿河菜市场、商铺音箱、广场舞、机动车声是主要噪声源;汪家桥街道地域较大,居民区分散,人群相对疏落,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突出的是广场舞音乐噪声;襄阳街街道整体较为分散,噪声主要表现为交通噪声,尤其是沿孟姜女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较为严重;工业集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相对而言生活噪声偏弱,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噪声。
2、从噪声污染市民投诉上看。
据市长热线办统计数据显示,xx年,全市受理各类投诉1221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32起,占19%;xx年1-8月,受理各类投诉786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21起,占28.1%,较xx年同期增长了近三分之一,而投诉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6:00-7:00、晚上19:00至21:00、11:00至次日凌晨2:00等市民休息、学生学习的时间段。同时,数据还显示,xx年三季度已受理噪声污染投诉92起,高于二季度的73起和一季度的56起,可以说今年第三季度比第一、二季度市区更加“吵闹”。另外,从市城管执法大队和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1-8月,两部门共处理环保等投诉547件,其中涉及噪声的投诉超过六成。噪声扰民日趋严重已成不争的事实。
3、从噪声污染类别属性上看。
一是社会生活噪声不绝于耳。社会生活噪声是干扰市城区生活环境的主要噪声污染源,影响最多、最广泛、治理最困难,是城市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些噪声一般都低于80分贝,却令人烦躁、心神不定,严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第一,来自娱乐场所的噪声。一些ktv、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由于夜间营业时间较长,加之降噪措施处理不到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第二,来自广场舞的噪声。随着“大妈”队伍的不断壮大,每到傍晚,各大广场、空地音乐四起,《小苹果》等神曲滚动播放,着实令人难受。网民戏谑,广场舞是广场的“沦陷”和大妈的“崛起”,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第三,来自商家宣传广告的噪声和小贩叫卖的喇叭声。一些当街门店为吸引顾客,滚动、高音播放自己的商业活动广告,毫不顾忌过往路人的感受。小摊小贩为了生计,高声叫卖的喇叭噪音穿街过巷,有时候深夜都不停歇。第四,来自金属木材加工和房屋装修的噪声。少数建材经营业主和新房户主为赶工期,不分工作和休息时间,连续作业,切割钢材、木材、铝材、瓷砖等材料,声音刺耳难闻,居民深受其害。
二是交通运输噪声连绵不断。交通噪声除受时间、交通工具影响外,我市路面少有降噪效果,道路噪声十分普遍。交通噪声主要是汽车的轮胎摩擦声和鸣笛声两类,基本是白天噪声大于夜间,夜间影响大于白天,主要表现为大车一过,地动山摇,公交车和小型汽车鸣笛声不断。特别是许多汽车违反相关规定安装不合国家标准的发声装置,鸣笛声巨大,老人、小孩时常被惊吓。另外,我市河运船舶噪声也十分明显,但由于河堤的隔音作用和今年来市政府对砂码头的规范整治,相对汽车噪声而言,船舶噪声的影响略小。
三是建筑施工噪声此起彼伏。目前xx区工业企业已绝大多数搬迁入园,远离居民集中区,工业噪声相对影响较小。当前,噪音污染比较严重的是建筑施工噪声。一类是市政工程建设噪声。市政建设噪声便于控制、持续时间短,民众一般都能勉强接受。另一类是房地产建设噪音。据实地走访宝悦、海晨、紫竹苑等楼盘建设工地,主要为推土机、打桩机、搅拌机及装修机械噪声,其位置相对固定,具有暂时性,但强度波动较大,晚间作业时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二、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配合“两城”创建,xx年2月,全市实施了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禁止沿街抛撒冥纸的“城市两禁”,基本消除了城区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污染,为防治噪声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面临噪声污染的严峻形势,防治工作仍显不足。主要是:
1、噪声污染防治意识不强。噪声污染不但影响人的听力,严重时还会引起高血压、心脏病、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及其他精神综合症,甚至被称为健康的“隐形杀手”。研究表明,当室内的噪音持续超过30分贝时,正常睡眠就会受到干扰,而持续超过70分贝时,人的听力及身体健康将会受到影响。最新科学研究证实,噪音还会伤害人的眼睛,引起视力疲劳和视力减弱。而正是由于部分市民和生产经营者对噪声概念认识不清、危害性重视不够的原因,造成噪声防治设施普遍简陋,有的甚至完全未采取隔音措施,肆无忌惮排放噪声,忽视了社会影响,加重了城区噪声污染。
2、噪声污染管理体制不顺。当前我市噪声污染管理职能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其中环保部门拥有专业检测设备,具备执法能力,但不是城市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执法主体,而城管、公安部门有执法权限,却无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缺乏执法能力,执法权限与执法能力矛盾较为突出,管理效果不够理想。
3、噪声污染执法受到限制。一是界定难。主要是噪声证据在法的规定上很难确定,目前我国“噪声污染”的定义是“单一+超标+扰民”的概念,即单一声源超过国家标准、影响公众的属于噪声。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噪声污染多属于单一声源符合排放标准,但多重声源叠加后超过标准,显然不可笼统的对所有单个声源的主体实施惩治。二是取证难。噪音是稍纵即逝的感觉污染,很难留下作为惩处的证据,若不采用专业设备检测,即使超过法定分贝数,制造噪声者矢口否认,执法人员也难于依法定论。三是处理难。虽然国家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如条款中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违反公安机关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但由于一直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造成一些恶意、长期制造噪声行为缺乏取缔、查封、关停等行政强制手段,噪声执法震慑力不够,执法效果不尽人意。当前,执法措施基本是以口头劝导为主,对流动性噪声污染,至多也只是暂扣高音喇叭。
4、噪声污染紧系城市规划。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市规划相对滞后,城市功能细分不完善,导致城区居住、商业混杂矛盾较为突出。多数居民建筑属于一楼餐饮店、二三楼娱乐场所、四楼及以上商品房的商居混合模式,在客观上形成了底层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现实,加大了噪声污染防治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1、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首先,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推进“五城同创”的`需要。文明城市是安居乐业的城市,是安静祥和的城市,争创文明城市必须大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减少城市噪声。其次,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建设“四个xx”的需要。安静无噪声的环境是宜居xx、幸福xx的内在要求。要祛除城市的“吵闹与喧嚣”,必须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再次,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落实法律法规的需要。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噪声污染执法意识,进一步加大打击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力度,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最后,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回应市民投诉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及时解决广大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将是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由点到面、由治标到治本、由现象到本质的变化,也必能争取到全体市民的最大支持。因此,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等阵地和媒介,普及噪声污染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知识,宣传开展噪声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同防治噪声污染的良好氛围。
2、严格噪声污染环保审批。按照环评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严格招商引资项目的声环境评估,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防止噪声扰民。禁止商住楼的商业铺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噪声设施不完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未通过噪声排放验收的项目,一律禁入,对于不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工商部门不得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未经主要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变动,防止出现一边治理、一边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的恶性循环现象。
3、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宏观上,要将降噪纳入城市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不同区域的声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域,划定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提高不同时间段的噪声达标率。微观上,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一是交通运输噪声方面。加强对新建道路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与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及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建筑物隔声性能。加强道路及行道两旁绿化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绿化带,选择吸音效果好的树种,阻止和吸收噪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铺设道路尽量用沥青罩面,减少汽车与路面的摩擦噪声。开发商在售房前必须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限行等措施,探索实施全城禁鸣。二是工业噪声方面。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管理各类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城市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厂界噪声全部达标排放。对于城市建成区内有固定边界的其他单位,其边界噪声也必须按照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达标排放。三是社会生活噪声方面。结合“完美社区”建设,鼓励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居民装修和居民区内、公共休闲广场跳舞、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管理,有效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流动摊贩等噪声扰民的整治,严格控制医院、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内的商业噪声扰民现象。四是建筑施工噪声方面。严格施工工地管理,引导施工单位使用低噪装备,进一步规范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条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大夜间无证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在保证市政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下,严格控制建成区范围内夜间施工。
4、强化噪声污染监督管理。一是理顺监管体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环保、公安、文化、交通、住建、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高整体协同执法的能力。参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尽快出台《xx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优化整合噪声污染执法部门的职能,促进执法权责与执法能力相统一,提高监管水平。二是加大监测力度。将噪声监测作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之一,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建设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绘制城区噪声地图,在城市主要节点设立噪声显示屏,实行实时监督、智能防控。加强噪声污染现场监测能力,为监管部门配备与噪声监测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和仪器。三是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实施现场监管,增加巡查次数,拓宽噪声污染问题巡查范围,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采取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力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噪声污染处罚力度,明确违法罚款数额,提高噪声扰民的罚款限额,增加违法成本,遏制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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