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时间:2024-07-30 10:11:56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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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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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1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

  (二)项目起止日期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设计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

  项目设计范围:关心企业军转干部身心健康,实施节日慰问和体检项目;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解决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情况,保障基本医疗生活;做好当年入伍新兵、过往部队和退役士兵的接待保障工作及军供设施实施的维修维护,确保过往部队等的后勤供应。

  (四)项目资金投入安排情况

  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83万元,其中: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9万元;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

  二、 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核对和确定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经过预算绩效领导小组核定,现有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四个绩效评价标准,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因而,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确定为三级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指标设置没有变动。

  三、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成立了以韩华为组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项目的具体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项目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自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归纳总结和评价。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建立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扎实开展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手段,对照年初绩效目标,跟踪查找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进一步促进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有效结合。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无

  四、 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1、产出数量

  州直特破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产出数量为统计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人数,按照有关标准发放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解决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产出数量为对企业军转干部每年春节、八一发放州直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费和开展一次体检。帮助解决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身心健康,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关怀落到实处;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产出数量为每年7月1日前完成退役士兵报道工作,9月初启动安置,11月初安置完毕,12月底发放各项经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及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补贴。

  2、产出质量

  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产出质量为促进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快对英雄雷士评定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培养,宣传模范退役军人典型,确保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开展国家公祭日、最美退役军人等活动;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经费,产出质量为做好军供设备实施的维修维护,当年入伍新兵、过往部队和退役士兵的接待保障工作,确保过往部队的后勤供应。

  3、产出时效

  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产出失效为充分发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产出时效为全面摸清底数,实现我州烈士纪念设施的动态信息化管理,统筹做好我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等维护工作;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产出时效为按20xx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及时划拨经费,确保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分级承担。

  4、产出成本

  实际支出金额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等支出。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局财务中心审核后使用及拨付。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时完成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工作任务。

  (2)项目的完成质量

  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1-7月全年预计执行数112万元,运行状况良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xx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预计完成全年183万元的76%,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准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把握正确导向,有效引导社会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相关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4、项目的公正性分析

  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建设一个快捷、准确、实用、高效的项目,必须要注重项目的公正性。项目完成后,本着工作需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无

  五、 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但个别项目未完成预算资金使用量。

  2、个别业务科室对此项目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做好资金调整工作,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2、不断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三)纠偏情况

  无

  (四)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2

  一、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xx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二、监控结果总体分析

  (一)20xx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xx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xx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xx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20xx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xx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xx〕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xx〕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xx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xx年申请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二)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1.部门整体

  我局20xx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xx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无

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3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芦财办〔20xx〕61号)的工作安排,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相关工作。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0名,退休职工16人,内设机构3个。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芦财办〔20xx〕19号),批复给我单位预算拨款收入6489917.87元,其中:基本经费3157917.87元,项目经费3332000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拨付“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资金(住建局)600000元、拨付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住建局)256363.84元、拨付2019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用(住建局)400000元、拨付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费用资金330000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资金202800元、拨付对口工作经费323000元、拨付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2178196.7元、拨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175686元、拨付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100000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20年第四季度运行费263504.28元、拨付城投公司2019年-2020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113750元、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260000元、拨付”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3543755.34元、拨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239908.8元、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341990.4元、拨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进度款2746106元、2020年绩效考核奖1302337元。

  二、1-6月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1-6月执行情况

  1-6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35.24%;人员经费支出1528615.43元,完成全年预算66.26%。

  (二)部门项目预算1-6月执行情况

  20xx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含2020年续建项目)主要包括:工作经费、城投公司路灯电费、质监站工作经费、“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住建局)、2019年市政设施维护项目、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项目、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对口工作经费、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20年第四季度运行费、城投公司2019年-2020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付”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进度款、2020年绩效考核奖。(详见20xx年度部门事中绩效监控表)。20xx年项目预算金额24709398.3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元、年初预算安排3332000元、年中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20xx年1-6月预算执行金额16759140.14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执行金额0元、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金额2277131.20元、年中追加预算执行金额14482008.94元),至6月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的项目为16个,有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主要原因为:未及时组织资金,资金于20xx年12月底进行支付。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6月完成情况

  1.“禾茂田园”光亮提升项目资金预算600000元。主要用于禾茂田园光亮提升,1-6月执行预算6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2.芦山县平安苑公共租赁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256363.84元。主要用于平安小区公租房改造提升,1-6月执行预算256363.8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3.2019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用项目资金预算4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1-6月执行预算4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4.芦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费用资金预算330000元。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县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6月执行预算33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5.拨付芦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资金预算2028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1-6月执行预算2028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6.对口工作经费资金预算323000元。主用用于日常办公开支,1-6月执行预算287633.5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89.05%。

  7.芦阳古城拆迁补偿款等三个项目资金预算2178196.7元。主要用于拆迁补偿,1-6月执行预算2178196.7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8.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资金预算175686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6月执行预算17568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9.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经费资金预算1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工作开展,1-6月执行预算1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0.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20年第四季度运行费资金预算263504.28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2020年第四季度运行,1-6月执行预算263504.2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1.城投公司2019年-2020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资金预算113750元。主要用于城投公司2019年-2020年3月高空作业车燃油费支出,1-6月执行预算11375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2.20xx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算826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1-6月执行预算14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6.95%。

  13.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资金预算3543755.34元。主要用于玉溪花园“项目应补土地增值税项目,1-6月执行预算3543755.3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4.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资金预算239908.8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理,1-6月执行预算239908.8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5.芦山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费资金预算341990.4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20xx年第一季度运行,1-6月执行预算341990.4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进度款资金预算2746106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1-6月执行预算274610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7.2020年绩效考核奖资金预算1302337元。主要用于1-6月2020年绩效考核奖发放,执行预算13023376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8.污水垃圾厂工作经费资金预算432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厂工作经费开支,执行预算432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19.质监站工作经费资金预算500000元,主要用于质监站工作经费开支,执行预算500000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20.城投公司路灯电费资金预算2400000,主要用于城投公司路灯电费,执行预算1345131.2元,完成该项目年度预算的100%。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6489917.87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1377398.36元,1至6月完成支付18587755.57元,其中项目经费完成支付16759140.14元。全年预计执行27867316.23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及信息公开。

  2、没有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及时公开单位绩效评价材料

  2、按要求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及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五、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4

  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xx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xx〕27号)、《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系列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单位自行监控情况预算

  批复后,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xx〕5号),督促市直预算单位对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同步对20xx年度前三季度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监控对象为纳入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72家市直单位;监控范围为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专项资金。

  本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涉及部门整体支出应报72家,实报52家,占比72.2%;受监整体支出累计预算安排13.09亿元,实际支出15.9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亿元,项目支出5.14亿元,结余0.04亿元(附件3);涉及项目支出应报89个,实报69个,占比77.5%。受监专项预算安排资金4.39亿元,预算到位资金2.42亿元,实际支出2.16亿元,支出实现率89.3%(附件4)。对比财政预算进度统计,前3季度完成年初下达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为68.3%,项目支出实现率高于预算支出进度21%。1-11月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89.6%,绩效运行进度可控。

  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财政部门主导监控促推支出进度,资金拨付及时;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但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偏差滞后因素。一是近半数单位未能按节点及时监控,绩效监控缺乏责任约束(附件5)。二是绩效监控报告质量不达标,填报内容简单,对绩效目标偏差问题缺乏有效分析,无法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监控已纳入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对未响应支出节点实施绩效监控的预算单位,将对应扣分。

  二、财政重点跟踪监控情况

  在预算单位前3季度自行监控基础上,我们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热点项目,择选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环境监测及监控能力建设及近四年河道采砂实际规划编制”等12个专项,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运行重点跟踪监控。经过近2个月的现场实地勘查、听取进度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监控评价方式,按程序出具第三方绩效运行跟踪重点监控报告。

  进度到位情况。重点监控的12个专项涉及14个资金使用(单位)分项。涉及专项资金预算8889万元,1-9月财政实际下拨4701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52.89.%;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956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84.16%,其中经费支出810.54万元,占比20.49%,项目支出3146万元,占比79.51%。其中:12个专项资金进度完成较好的8个;完成进度75%以下4个占比1u0003,如:市疾控中心及一医院艾滋病防治专项、市国土资源局拆迁中心专项、市科协科普专项等资金,支付进度率仅为60%(附件2)。

  绩效偏差情况。重点监控12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匹配,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单个受监项目的个性指标不明确,对应不同的问题偏差。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监控分析。

  三、监控评价结果

  应用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科室及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经过近2个月时间的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我们认为第三方绩效监控报告(湘恒兴会字〔20xx〕第090号)所反馈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科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

  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沉淀的结余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5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支出1-7月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xx)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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