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30 10:23:00 制度 我要投稿

手机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手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手机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手机管理制度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营造青春、积极、阳光、奋进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我校手机管理要求,规定如下: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核实情况后,学生填写正式申请表,班主任将申请表统一上交政教处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有效,学生可将手机带入校园。

  (2)申请通过的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后,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走读生的手机统一由班级保管。每个班级根据本班的实际可设专门的手机保管箱和手机管理员。上课期间,从早读课开始前至晚自习结束后,手机关机统一保管,晚自习结束后学生统一取回。内宿生在假期结束后返校时,需统一将手机交给生管老师保管。周末或节假日放假前学生向生管老师取回手机。

  (3)没有申请的'学生,手机一律不得带入校园。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直接没收手机,并上交政教处。通知家长填写手机封存协议,手机由学校统一封存至学期末,学期末再由家长取回。责令学生写书面检查,并处以警告处分,处分结果记入学籍档案。对于两次或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将视情形按照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逐级处分。

  (4)手机保管期间,家长需要与孩子联系的,可以通过拨打班主任电话、生管老师电话或者学校公共电话。学校会提供相应联系方式以满足家长联系的需求。

  (5)班主任通过班会课等形式引导每一位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本手机管理规定班主任可以通过家长群告知每一位家长。手机管理需要家长和学校的密切配合,班主任要加强家校互联,家校间相互支持和理解。

手机管理制度2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手机管理制度3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4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联络工具,在通信联络、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手机的过度使用,也给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部分学生不分时间、地点地利用手机聊微信、玩游戏,录视频,不恰当的使用手机会使学生信息泄露,危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区域为手机充电有可能引起火灾,危害全校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更有学生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为保证校园安全、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为保证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不得私自在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任何公共场合充电,一经发现,班主任及值班老师有权暂时管理手机,学期结束时通知其家长领回。

  二、午休和就寝期间不得在宿舍大声播放手机音乐,晚上熄灯后不得使用手机上网或接打电话,一经发现,宿管老师有权暂时帮助其管理手机,上交班主任或学生科协助处理。宿管老师将情况记录在交接班情况登记表上。

  三、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段内使用手机,课堂上手机必须处于静音状态,班主任或学生科老师、任课老师有权随时抽查。家长可在学生非上课时间段内与学生联系。

  四、如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班主任、学生科老师、任课教师有权暂时代管,并将情况记录在课堂情况登记表上。

  ①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没收后当周周五离校前归还。

  ②第二次违规使用手机,家长到校和班主任共同教育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由家长将手机领走。

  ③第三次违规使用手机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期末家长会归还家长,禁止该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并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学生在校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得随意借给别人,不得随处乱放。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需要保管的.学生,可将手机交付班主任,由班主任暂代保管。

  六、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严禁登录不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站,不上传、不下载,不传播反动信息、色情内容,不利用手机发虚假信息、骚扰他人;不泄露他人隐私,不扰乱社会秩序;如有违反,一经查获,将没收其手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拒不上交手机或因收缴手机而顶撞老师,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学校将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列入班级量化考核项目,上课使用手机被发现的,扣个人量化考核2分。

  望家长和班主任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配合,正确、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手机管理制度5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手机管理制度6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生活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生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长通话。

  5、综治办、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年级、各班根据《耒阳市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政教处、综治办、各年级、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络游戏等。

手机管理制度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本规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8

  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细落小落实,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进一步加强疫情溯源和精准防控,提高校园各门岗、卡点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学校自20xx年4月8日起,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严格实施核验健康码进出校园及校内防控卡点,具体通知如下:

  一、因防疫工作需要或其它确需出行的教职工(含聘用人员),须出示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校人事部出具的复工证明,通过微信扫描防控卡点的场所专用二维码并出示健康码通行凭证,同时配合执勤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二、因防疫或复工复产需要及其它确需出行的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居民及校内租住户,须出示由所在社区开具的出行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三、在校内承担后勤保障等工作任务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出示由校内对口管理单位开具的复工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四、因防疫或复工复产需要出行的驻校外单位职工,须出示本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复工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五、为学校运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资的送货人员及车辆,须出示由采购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送货单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六、出入校园的车辆,仍应严格执行之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人员和车辆流动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指定校门出入。

  师生员工和校内居民非必要尽量不出门,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团购的食品和快递频次,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领取外购物品时注意做好戴口罩等自我防护。

  确需出行的师生员工和居民,必须按要求出具相关通行证明,主动扫码或出示“健康码”;出行时要严格遵循出行路线,不得在规定出行地点以外的地方逗留。

  学校各门岗、卡点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要求,若发现持黄码、红码的人员,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现场管控,同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不配合管控的,将报告公安处置。

手机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方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在职及试用期员工,考勤方式为xx。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xx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考勤管理系统内进行假期设置、流程设置等运行维护;

  (二)负责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查询,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不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出勤打卡、监督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时审批请假、出差、外勤申请。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条

  公司考勤设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迟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工作地点);

  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早退30分钟以上;

  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

  出差:因工作离开工作常驻地。

  外勤:全天或不间断在公司办公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办事。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扣款规定:

  (二)早退扣款规定:

  (三)旷工扣款规定:

  (四)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事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

  2。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4。打架斗殴、酗酒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谢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条

  员工未出勤,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员工外勤

  员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批。未假外出,根据外出的时间按迟到或旷工计算。

  (二)员工出差

  须事前报批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时间打外勤卡。

  (三)员工请假

  1、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报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休病假两天及以上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扣款标准为:扣款额=当月薪资÷21。75×请假天数×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进行治疗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患病员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医疗期)

  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病假(医疗期)

  期间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开展营业性活动,一经查实,由公司责令其改正,并通知员工在3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员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2、事假

  1。员工有事不能出勤,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数考核扣减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3。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试用期顺延,累计超过(含)10天的,结束试用期。

  3、婚假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享受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受x天婚假(根据各地标准实施)。

  2。婚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领证的,婚假须在1年内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领证的,视为已经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计发,按婚假天数考核扣减绩效薪酬;

  6。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4、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配偶的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丧假、路程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发放,按请假天数扣减绩效薪酬;途中产生的车船费等其他费用,由员工自理;

  4。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5、产假、陪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休假,女员工生育享受x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男员工陪护假x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x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x天产假。

  3。产假、陪产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休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生育津贴核发到公司后,根据生育期间已发放的基础薪酬和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核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发放的薪酬数额大于生育津贴的不再进行补扣;男员工陪产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

  4。公司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5。计生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产假、陪护假、计生假,均需提交申请并提交准生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

  7。未尽事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国家和地方有最新调整意见的,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薪酬。

  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3。其他未尽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堂是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应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礼益范。规范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优化课堂育人环境、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学生在上课期间,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原则上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携带手机者须在课前将手机放入指定手机存放袋。

  第四条任课教师承担课堂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未经允许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予以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应扣减本课程平时成绩,并将情况向班主任或辅导员馈。对于确需学生使用手机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在教务办进行备案,没有备案即视为不允许学生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在学院检查中发现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将在教学简报中同时公布学生姓名和任课教师姓名;对于一学期内在教学简报中被公布超过3次的任课教师,其当年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五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明确课堂纪律,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学院对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于一学期内因违本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超过3人次的班级,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班主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六条学院定期开展课堂巡视检查,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通报。

  第七条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手机管理制度11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确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并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可带非智能手机入校园。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确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进校后交班级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2、学生进校后私带、私藏手机,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收发短信、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教师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安办、团委共同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9月6日起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手机管理制度12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能够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信息;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我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职责。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手机管理制度13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还必须关注它给孩子身心所带来的.危害。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青二小手机管理制度。

  一、建立制度,严禁手机进校园

  青二小校址地处市中心,是一所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上学方式均为走读,没有住校学生,大部分学生就近入学或家长接送,所以要求所有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要求各班主任将自己与学科教师的电话与办公室电话告知家长,保障与家长的应急通话需求。

  二、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手机

  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携带手机带入课堂,严禁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布置使用手机APP完成的作业,不得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三、加强宣传,凝聚家校合力

  强化宣传,家校形成合力,让学生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以及形形色色的网络骗局并掌握防范方法,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同时,学校利用主题班会、通过校园LED屏、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加大手机管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管职责。

手机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近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平安,也请家长安心。

手机管理制度15

  一、加强孩子的教育引导。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学生的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的严重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

  二、跟孩子协商确定使用的时间。我们在家里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所以家长应该和孩子约定——个时间,在什么情况下用,用多长时间,最晚几点不能再用了。

  三、要积极地寻找替代品,主动开展亲子活动。家里要创造丰富的'生活环境,比如通过阅读、服炼,把孩子——些时间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

  四、家长要以身作则,不沉迷网络。家长自已玩手机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不好的。这也需要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共同努力。来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家长可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电话联系。

  第二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报备学生发展中心,学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带回家。

  第三条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遭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第四条学校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井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

  第五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

  各位家长,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我们坚信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社区。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确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会协同育人生态圈,让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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