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4-03-10 16:13:09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优选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整治方案优选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全县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科工信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督导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

  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xx),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火灾防控基础条件差的工业企业,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的底数,对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逐个、分类确定整治计划,明确每处重大隐患的具体问题、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责任人。

  (二)全面整治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个督促全县工业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较大的,报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加快隐患整改。二是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企业,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工业企业资金申报、项目审批等挂钩捆绑,促进工业企业主动整改隐患。三是要落实工业企业责任。工业企业是隐患整改的主体,必须履行第一责任。要督促隐患工业企业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员、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资金。要指导工业企业倒排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佳的效果,实现消除隐患的目的。

  (二)组织多种宣传

  一是要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机制。开辟固定宣传阵地,对积极整改、提前完成销案的隐患企业,要大力宣传,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消极、整改不力的隐患企业,要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二是开展内外曝光。内部曝光,就是要在重大火灾隐患企业,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警示牌;外部曝光,就是要运用媒体力量,将隐患向社会、群众公布,督促企业自觉主动整改。三是实行明暗访查。要经常性组织媒体深入各工业企业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实地暗访,督促整改进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必要时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

  (三)强化标准,报送信息

  严格落实标准,及时报送工作信息。7月7日前,将我局重大火灾隐患摸底排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再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9月27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牢牢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不动摇、不放松。

  二、整治主题

  守住红线、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综合治理

  三、整治目标

  实现全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违法、违规、违章查处“零容忍”。全面提升防范预警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健康、和谐、安全发展。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0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督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6月2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五、整治范围

  砂石场、碎石场、河道及其岸线、码头、各类船舶

  六、整治内容

  (一)非法采石采砂、乱采乱挖。

  (二)在禁采区采石采砂。

  (三)场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场内特种设备由无证人员操作;船舶系缆桩的设置。

  (四)在河道及其岸线乱倒弃土。

  (五)三无船舶、报废船舶、船舶买卖未过户、船舶证书资料不齐或未持有合格的证书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作业。

  (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超员和超载驾驶、冒险航行、夜间航行、洪汛期间和超过警戒水位线不减员不减载航行、停航封渡后强行航行的。

  (七)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

  (八)救生衣双百行动不落实。

  (九)渔船无证捕捞、毒鱼、电鱼、禁捕期捕捞。

  (十)非法建造渔船,擅自改装船舶。

  (十一)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七、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有船村、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党政一把手,砂石场、碎石场负责人务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分管领导具体抓,跟踪督查到位。

  (三)监管部门一线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四到位”(即:人员精力到位;检查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督查到位)。

  (四)各有船村、各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主动抓,认真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记录完整;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及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资料完备;确保证照齐全有效,持证上岗,安全设施设备齐备可靠;确保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到位,汛期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安全渡汛;确保无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平安和谐。

  八、明确职责,综合整治

  (一)镇安监办总揽,并负责砂石场、碎石场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镇管船站负责码头、客渡船舶、货运船舶、采砂采石船舶、工程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三)镇水务站负责河道及其岸线采石采砂、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各有船村务必全程参与,镇级监管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对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务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九、动真碰硬,确保实效

  各有船村、镇级监管部门,务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使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违法、违规、违章“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于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实效。

  十、强化督查,从严追责

  镇纪委、监察、安委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在状态,隐患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辖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安委会上作述职检讨。凡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倒查”与“顺查”相结合的原则,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5

  按照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根据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的具求要求,将环境整治工作做细做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村两委班子沿路沿线实地勘查,结合村屯实际,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农村为目标,突出重点,绿化无极,打造经典,彰显特色,着重新农村环境整治、绿化、美化、亮化的原则,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

  三、具体任务

  1、绿化:沿路村屯绿化草坪30亩,补充植树300株.

  2、垃圾处理点:沿路屯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14处,其中:水泥厂1处,八宝沟4处,苗圃4处,八社2处,五道阳岔3处。

  3、建设文化广场:需在八宝沟、五道阳岔、八社三个自然屯建设农民文化广场三处,每处需占地20xx平方米。

  4、亮化:在八宝沟、五道阳岔、八社三个自然屯安装路灯100个。

  5、改厕:新建标准化厕所120个。

  6、清洁队伍:预计各屯配备清洁员,每屯2人,共计12人。

  7、清洁能源:预计新增沼气用户50户。

  8、牧业小区:预计新建牧业小区1个,达到规范养殖。

  9、安全饮水:全部实现饮用安全水,自来水入户达到95%以上。

  10、排水:预计沿路河道、边沟进行治理,主要对刘家沟、大冰湖沟、大八宝沟、五道阳岔、青沟子流域进行治理。

  11、退耕还林、植被恢复:沿公路两侧退耕还林和生态恢复工程,今年预计完成剩余八宝沟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

  12、房屋改造:实施整村农村农民住房水泥挂面,统一颜色粉刷涂料,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提升。

  四、整治范围

  建国街道沿公路台兴村,重点开展沿公路两侧视线25度坡耕地恢复生态,公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退粮进特等工作。全面整治公路沿线村屯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破损房屋,达到道路硬化、河道净化、道路绿化、居民美化、村庄亮化的整治范围。

  五、时间安排

  (一)、筹备工作。3月1日—3月31日,结合市政府退粮进特、退耕还林、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兼顾,制定规划、方案等筹备工作。

  (二)、具体工作落实。4月1日—4月30日,

  1、4月1—10日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进村入户宣传环境整治、退耕、退粮进特的意义,唤醒村民生态恢复意识和卫生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是村民积极参与进来,形成政府行为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2、4月11—20日突出整治公布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公路两侧、主要街路、河道、残土堆积物,全面治理厕所乱建、柴草乱放、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畜禽乱放等,提高改善村容村貌管理水平。

  3、4月20—4月30日开展全民绿化和生态恢复活动。加大退耕还林和植被恢复力度,组织全民植树活动,努力增加区域绿化覆盖率,所有沿路单位、个体工商业户门前植树、种花种草,使本区域美起来。

  4、5月1日—10日检查验收前一段工作完成情况。

  5、5月11日—9月30日巩固提高绿化美化等工作质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6、10月1日—11月5日安排部署秋季绿化任务。

  7、11月16日—12月30日考核全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年总结。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抓好村屯环境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已经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导村屯开展具体工作。村两委要下大力气抓紧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大投入,全全面部署脏、乱、差地段的整治,推动我区域环境卫生整体工作的全面提高。

  (二)此项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部分,纳入考核范围与村签订责任书。

  (三)检查与批评相结合,按市政府的要求,定期检查整治情况,作好记录,年终兑现责任状时,以奖待补。

  (四)多方筹措资金,本着上级扶持一块、街道出一块,村自筹一块的原则,争取包保部门扶持。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村民自觉投入到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中来。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内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切实解决夜市摊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于 5月 5日——— 5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夜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针对辖区夜市摊点乱摆乱放、油烟烧烤等突出问题,以创建整洁、优美、畅通、文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重点是取缔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油烟烧烤摊点,整治南环路以南夜市及机动车占道。

  1、强力整治违法夜市。对辖区违法夜市摊点依法坚决予以清理,暂扣经营器具,拆除临时违章搭建,有效遏制违法夜市流动摊点群占道经营回潮现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及南环路以南周边无非法夜市摊点群,无机动车占道现象,道路畅通。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整治沿街门店跨门槛从事夜市经营活动,不准将桌椅、冰柜、烧烤炉等物品摆放在店外,不准违章乱搭乱建。引导合法夜市摊点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配置密闭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3、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油烟污染,引导合法经营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4、严格要求餐饮行业、“五小”单位卫生达标,证件齐全。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三、职责及分工

  (一)县三创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夜市整治人员抽调,部门之间协调,监督问责,整治情况汇总。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南新区负责对南环路以南夜市审批备案,对本辖区内夜市整治负总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夜市,拆除经营场所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规范合法夜市商户经营活动。

  (三)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6台、人员20人,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南环路以南夜市规范管理,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道路畅通无阻。

  (四)园林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动保洁人员,负责合法夜市摊点周边道路垃圾清扫,责任落实到人,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保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燃煤大灶,引导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六)卫生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不达标的“五小”门店、摊点,健康证持证情况查处。

  (七)工商局:出动车辆2台、人员8人,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取缔沿街商户夜市店外经营行为。

  (八)公安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主次干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并处臵好意外发生的事件。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至4月30日),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利用《致商户的一封信》、鲁山电视台发公告,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将夜市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5月5日至5月30日),集中25天时间,针对辖区夜市摊点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动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取缔非法夜市摊点群,油烟污染,全面提升市容秩序。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夜市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地点报县三创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夜市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落实“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成效”的工作要求,彻底取缔油烟污染、占道扰民问题,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特别是职能交叉的部门,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交叉管理,集中执法,各自担责”的工作原则,在集中整治期间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建指挥部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与任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查问效。

整治方案 篇7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整治方案 篇8

  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规划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年8月~20××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整治方案 篇9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臵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臵方案。城市管理部门会进行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工期、渣土运输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修改方案。渣土处臵方案的审查标准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建设单位名称: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20xx年xx月22日

  注:表格所涉及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

  二、工程概况

  三、回填量处理: 基坑土方回填9036.95立方米 顶板土方回填2500.49立方米 回填土时间:20xx年xx月

  第二部分:渣土运输

  一、 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现场有关情况。

  3、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程等。

  4、《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林第301 号。

  二、编制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及安全等要求编制,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得到有效保证。

  2、服从生态、环保要求的原则。现场布置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避免污染环境;运输沿途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积极利用既有条件,合理安排临时工程设施,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满足环保要求。

  3、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保防护工作、从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遵循贯标机制的原则。使ISxx000质量保证体系、ISOxx000环保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自始至终得到有效运行。

  三、土层分部

  1、 粘土(土层厚度约3m~5m);

  2、 全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1m~2m); 3、 强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3m~4m); 4、 中风化辉长岩 详细请见勘察单位提供的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渣土产生情况

  五、 渣土运输情况

  1、 渣土弃臵场选择:吉山、孟塘、淳化第一农场。 2、 渣土运输期限

  六、运输方案 方案一:吉山铁矿

整治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湖建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二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三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四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县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扎实开展“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活动,使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人人喊打的氛围,认真开展“三拒绝”活动,即:拒绝有偿补课、拒绝有偿带生、拒绝有偿办班,进一步规范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使每位教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有偿补课(指在职教师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介绍或辅导,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有偿补课、作业辅导等)、有偿带生(指在职教师有偿带学生吃住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辅导或其他变相有偿带生行为)、有偿办班(指在职教师直接举办或受聘任教,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等行为不仅给教育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而且损害教育和教师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扎实措施,狠抓活动落实。

  1、学校成立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分年级包干,中层干部落实到人,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若遇有举报,立即查办,同时做好检查记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每位教师要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自查表》,签订《承诺书》,在学校门口公布湖建教育局和湖建县第二中学“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监督举报电话(局监察室:zz 局组织人事科:zz 湖建县第二中学:zz)。

  3、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内部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的硬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师德考核内容、方法及结果的运用,设置行为“红线”,增强执行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发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活动安排

  1、9月8日,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县局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就会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

  2、9月8日,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装订,印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3、9月9日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校长与副校长、副校长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包干对象,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所有教师在承诺书上签名;政教处组织发放《告全县学生家长书》,并在10日上午全部收齐,装订成册,汇总上报;印发《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明确工作要求。

  4、9月10日,学校各检查组深入社区,开展分地段检查,查到所有人,盯到关键人,并及时填交《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

  5、9月10日,教师签名承诺书张贴到校园橱窗对外公布,收齐、汇总《教师自查表》。

  6、9月11日,就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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