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02 10:15:32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汇总(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汇总(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河东城区防汛现状

  河东城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北距黄河27km,全省重点设防城市之一城区地势低洼,外高内低,呈盘状地形,雨污水无法自流排出,需经坑塘、河道、管道拦蓄后,由排水泵站提排城外,防汛压力一直很大去年,市政府修建环城公园、赵王河公园,改造了护城河和赵王河城区段,修建了中华路、人民路等道路下水道,提高了蓄排水能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城区排水难状况,但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我市降水将比往年偏多且集中,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一)城区排水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1.下水道配套不尽合理,老城区下水道配套率低,污水管网布设不完善,现有下水道和已铺设污水管连接不够,大部分区域仍雨污水合流,造成区域集水慢,形成积水;2.老城区坑塘少,面积小,局部连通口只经过简单连通,致使坑塘蓄排水能力不足;3.泵站提排能力不足,韩堤口泵站新建和三角闸泵站改扩建,提高了提排能力,但与防洪排涝要求仍有较大差距;4.流经城区部分河道沟渠,如洙水河、环堤河、南关沟等多年未进行彻底治理,淤积严重,降低了蓄排水能力(二)环城公园、赵王河公园建设打乱了城区原有排水体系,造成部分路段改变流水方向,形成低水高排,很容易使路面与低洼区积水,如青年路、西安路、拖拉机厂附近区域(三)城墙、大堤缺口多城墙、大堤作为防洪、护城拒客水于城外两道屏障,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主要对内对外交通需要,现城墙、大堤共有37个缺口,降低了城墙、大堤防洪抗灾能力

  二、指导思想

  今年我市城市防汛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防总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涝,既要防备黄河客水进城,又要解决相对集中降水对城市影响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先急后缓原则,全城动员,全民动手,以五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126mm)内涝不成灾为目标,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在具体工作实施中,根据城区地形特点和今年防汛工作面临新形势,重点采取“堵、疏、排”相结合方法进行防汛准备“堵”即对城墙、大堤37处缺口和险工段组织专人堵复设防,确保客水不进城;“疏”即抓好城区内排水沟、坑塘、下水道及其排水设施清淤、清障、疏通工作,保证排水畅通;“排”即加强现有排水泵站提排能力,同时有计划地增设临时提排设备,以弥补固定提排设备不足今年汛期重点解决三路(青年路、西安路、康庄路)、两区(梨园小区、拖拉机厂附近区域)排水问题

  三、城市防汛各成员单位职责

  为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现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一)市市政管理局1.成立15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人员名单6月1日前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2.编制《河东市城区防洪预案》,6月1日前完成3.抓好南关站、丁堤口站、韩堤口站和三角闸站4座泵站现有设备养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转,及时提排对三角闸已损坏泵体大修和南关泵站铸铁出水管道更换要在6月1日前完成4.梨园小区为城市低洼区,东至成阳路、西至菏兰路、北至中华路、南至大堤,面积0.9平方公里如日降雨100mm,按径流系数0.7、10小时排出计算,需在南大堤处建小型泵站1座,安装50泵2台,配套建设管理房2间、集水池1个,工程6月10日前完成(二)市建设局1.成立50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人员名单6月1日前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2.在市立医院南侧排水沟和西关厢排水沟内,各铺设1道管径1m砼管,与沿护城河污水管网连接,同时清挖淤积溢流井,没有溢流井要抓紧修建,汛期如遇大雨,雨水可通过溢流井直接进入护城河,解决西安路积水问题,工程6月10日前完成3.清挖疏通青年路下水道并与污水管道连接,酱菜厂内下水道、曹州路下水道、八一路下水道与护城河污水管网连接,没有溢流井 修建溢流井,平时排除污水,汛期如遇大雨,雨水可通过溢流井直接进入护城河,消除青年路积水,连接工程6月1日前完成4.康庄路下水道通过解放北街、广福北街、胜利路下水道与护城河污水管网连接,没有溢流井修建溢流井,平时排除污水,汛期如遇大雨,雨水可通过溢流井直接进入护城河,同时启动韩堤口泵站加紧提排,解决康庄路积水问题,连接工程6月1日前完成以后随着黄河路污水主干管铺设,康庄路下水道与其连为一体5.做好三角闸泵站新建泵和压力管道养护维修,确保汛期正常运转、及时提排和排水畅通,维修工程6月1日前完成6.在双河沟内铺设1道管径1m砼管,与赵王河、太原路污水管网相连,同时打通双河沟下游通道并修建溢流井,平时双河沟污水通过赵王河污水管和太原路污水管提排,汛期遇大雨时,雨水通过溢流井直接进入赵王河,工程6月10日前完成7.尽快完善老城区污水管网下水道、过路涵、坑塘连通口要进行清淤,做到下水道与下水道、下水道与污水管、污水管与污水管相通,下水道、管道与坑塘相通,解决老城区积水问题,工程6月10日前完成8.在南关沟、韩堤口泵站进水通道与护城河连接处修建两座节制闸,平时封死,以防护城河清水外流,遇大雨时,提升闸门,解决老城区排水问题,工程6月10日前完成(三)牡丹区政府1.成立250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人员名单6月1日前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2.备足备齐防汛物料:编织袋25000条、木桩5000根、秸料50吨、钢丝5吨、车辆50辆、水泵50台、水龙带10000m以及足够照明设备号料定点,6月1日前落实到位

  3.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外)所有排水沟渠、坑塘及连通口清淤、清障,确保排水畅通清淤、清障工作6月1日前完成,对雨后形成辖区内积水要尽快排除

  4.扩建韩堤口泵站出水通道,确保韩堤口泵站排水畅通,工程6月1日前完成

  5.对城墙、大堤37处缺口、险工段划片包干,备足备齐堵复物料,确保有险情时及时堵复

  (四)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成立150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人员名单6月1日前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备足备齐防汛物料:编织袋15000条、木桩3000根、秸料30吨、钢丝3吨、车辆30辆、水泵30台、水龙带6000m以及足够照明设备号料定点,6月1日前落实到位3.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外)所有排水沟渠清淤、清障,确保排水畅通,清淤、清障工作6月1日前完成对雨后形成辖区内积水要尽快排除(五)其有关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市经贸委负责防汛物资供应;市水利局负责万福河大堤城区段安全;市邮政、电信部门保障汛期通信联络畅通;市供电公司保障抗洪抢险电力供应;市卫生局成立50人抗洪抢险医疗救护队,并配备5辆救护车辆,做好汛期抢救和防疫准备工作;市气象局做好天气和雨情预报,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通报;市公安局加强汛期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市房管局结合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房屋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危房进行检修;市交通、交警部门负责交通设施安全和防汛车辆通行;市广电局负责汛情及时发布;其防汛成员单位要按照城市防汛指挥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

  四、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城市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城市防汛指挥部,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以及驻城百人以上单位都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负责防汛领导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层层负责,确保不出现纰漏;要加大防汛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防汛工作重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和防洪意识,自觉履行防汛义务和责任;要抓好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两次抢险实战训练,做到人员到位、编组有序、召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备足备齐城市防汛物料,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运得出、用得上;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对各项防汛准备和工程进展情况统一督查指导,对任务完成好进行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因失职造成损失。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实施方案 篇3

  由于沙土镇供水不能满足要求,加上目前我县东片区干旱较重,用水量增大,供水更为紧张,沙土镇政府要求在水厂增建一座600m3左右的蓄水调节池,并请水利部门进行设计,根据这一情况,县水利局派技术人员实地查看认为,最好对现有水厂进行完善,不另新建水池,主要情况话说明如下:

  金沙县沙土镇集镇供水始建上世纪七十年代,曾使用过沙土中学后花滩河的河道提水、晏家沟水库提水输水及干桩地下溶洞提水,九十年代改为花滩河水库输水,现有总供水人口约2万人,输水工程从花滩河水库经约13km的Dg300mm钢筋混凝土管输到沙土镇,后又由沙土镇争取世行代款建沙土水厂及部分供水设施改造。目前,实际输水能力约20xxm3/d左右,输水量可满足需水要求,但由于水厂及供水设施不完善,供水不保证,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世行改水工程建设时,因要求地方集资,当是地方无财力,实际没配套资金,使配水管网大部分没改造,水厂建设不完善,没进行验收和移交,加上一些其它多方原因,没找到任何改造的技术资料。根据对现有水厂进行实在查看,该水厂是按正规水厂修建的,初估水厂设计日供水不小于20xxm3,只是没进行完善,由于没验收和移交,未按水厂功能运行,现厂区内管道及阀门等锈蚀损坏严重,絮凝、沉淀池由于漏水,一直没便用,过滤池虽不漏水,但仍没使用,内部情况不详,不知是不安装相应设施,清水池容积为400m3的钢筋混凝土水池,由于该水池上部漏水,加上水池的中部有一个用于安装溢流管的孔没有安装相应管道,使水池实际蓄水能力只有200m3左右,目前,沙土镇的供水就是从水库直接放水到清水池没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而直

  接供用户。由于现清水池有效容积小,而沙土镇需水量大,水池调节容积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基本上是输水管来多少供多少,造成地形较高地区的较远在区供水极为困难。

  2、老街供水主管已建二十至三十年不等,管径小,漏水、老化特别严重,水的利用极低,是导致供水不保证的.原因之一;

  3、原水利部门在现水厂内建有两座200m3的蓄水池,世行改水工程建设时未考虑利用,由于原建设标准不高,加上多年未利用,现已不能蓄水,但可进行防渗加固后利用,增加蓄水调量,改善沙土镇的供水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经分析认为,目前沙土镇供水不足主要是水厂调蓄能力不足和供水主管老化两大原因造成。由于沙土镇是一个20000人左右的大集镇,供水不正常将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从前的情况来看,首先应由沙土镇或相关部门对世行改水工程进行清理了结,然后对其进行完善,主要是清水池安装溢流管并防渗,使清水池从现在的蓄水容积200m3提升到400m3,絮凝、沉淀池防渗及安装与更新设施,让水厂真正以挥作用,成为一个有用水厂;其次,对原水利部门所建的两个200m3水池进行加固防渗,使该水厂总调蓄能力达近800m3,调蓄能力就能足供水要求,第三,适时改造严重老化的供水主管,第四,成立一个正式的供水管理单位,配备相应管理及业务人员,对水厂进行规范管理。

实施方案 篇4

  为促进20xx年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等四送活动,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对口企业上岗,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的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新路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月4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情况。全市18个乡镇及3个涉农街道设立监控点,各县区、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下班之前集中汇总市农民工办。春节前,乡镇(街道)、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返乡农民工调查摸底活动,深入村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分门别类建立基础台帐,掌握培训需求,拟就业情况和创业意向,为下一步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提供依据。

  (二)收集用工信息,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一是收集本地就业信息。20xx年元月份,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摸清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帐。二是收集外地信息。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跨省劳务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泛长三角等地区劳务信息,与当地人社部门建立长期信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摸清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三是及时互通信息。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就业服务机构,每周五将收集信息汇总上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淮北就业网、《淮北就业报》设立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专版。

  (三)加强就业岗位对接,强化就业服务。从20xx年元月起,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每位前来求职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开展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在信息户外发布栏统一张贴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和用工信息。春节前后,各县区要至少组织1场大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乡镇至少组织1场劳务对接洽谈会。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送岗位下乡活动,组织招聘单位以移动招聘形式,深入各镇村将就业信息、政策送到农民工家门口。

  (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在新闻媒体公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工种和联系方式,引导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工种。县区、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技能培训登记台帐,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定向培训,做好培训与就业的衔接。(五)强化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工作,通过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广泛征集适合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县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要积极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放,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20xx年12底前将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成册或印制印发宣传单,利用火车站、汽车站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广泛发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20xx年1月10日起,各乡镇要统一悬挂 我为家乡建设添光彩、返乡创业光荣等引导回乡创业口号标语。春节前后,县区、乡镇要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工作会议,表彰农民工转移就业先进典型。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人社局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县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服务机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村委班子成员作为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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