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5 17:34:42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 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 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3

  一、 财务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 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 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财务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本矿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按要求依据投资计划申请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账套);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防止挪用、挤占国家资金。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4、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财务管理制度5

  为加强我乡财务管理,规范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严肃财经纪律,坚守原则底线。财政支出实行乡长“一支笔”签字制度,所有开支构成的发票等支出单据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签字确认,经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到乡财政所报账。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由对口经办人员或办公室负责完成工作项目并掌握资金的使用,协助财政所管理好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涉及资金往来的有关资料,经办人交一份原始资料到财政所存入会计档案;凡涉及按合同规定条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财政所,以便财政所掌握有关付款的规定,并将原始合同作为付款依据收集归档。

  三、差旅费管理制度

  对经批准因公出差、参加短期培训或进修人员,其差旅费凭通知据实报销。所有自修、自学、函授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接待费用管理规定

  上级来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须经乡长批准,实行对口接待,由党政办公室按规定标准开具《就餐通知单》,一律在乡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单必须详细,有标准、数量、陪餐人签字。

  五、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做好我乡政府采购工作,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六、财务章及银行支出票据的.管理

  为严格支出的内部审核,会计服务中心对印章按规定分开管理,财务人员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对印章负责,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公章;银行支出票据由出纳具体负责管理。

  七、财会档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会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对上年的财会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6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

  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

  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财务管理制度8

  一、有事写请假条,请假1天由股长批准,请假2天报主管局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者报局长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请假期满后,应当日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不能无故旷工。旷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资,旷工2天扣十天的基本工资,旷工3天扣当月的全部工资,旷工4天以上者按下岗论处。

财务管理制度9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指导中心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村民委员会章程和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农经站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中心”、镇农经站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双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6、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委会届满时,应及时结报财务账目,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并送交审计单位进行离任审计。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财务负责人印鉴由村报账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会计保管;

  (2)资金转账、支取现金业务,先由村报账员填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单,经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再由报账员开具支票加盖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印鉴,附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中心”会计审核并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鉴后,到天银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

  3、现金收入由村报账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天银信用社。

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发展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在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下执行。如有不符,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为准。

  第二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应加强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管理。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负责人是指在理事会中负责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即财务部部长。

  职位设置

  第五条本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财务部长下设置会计主管、会计和出纳等职位,分别负责会计管理、会计核算及资金收付款等事项,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财务部部长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2、具备会计、金融、审计或税务等专业的大学本科或以上程度,或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或特许财务分析师等专业资格,并需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熟悉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管理知识,熟悉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组织领导能力,及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职责权限

  第六条财务部部长按照本会《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七条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人员应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

  第八条会计主管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本会财务相关制度和流程;

  2、复核会计凭证和纳税申报数据,复核并上报财务报表;

  3、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并复核盖章资料。

  第九条会计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维护会计账目,按时完成银行收支核算工作,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2、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每月完成本会发放给各项目组人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资料按月排放整齐,按年度装订成册,与会计档案资料一起保管。

  3、配合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结果调整财务系统,维持会计账目与审计账目一致,并完成财务系统年结。

  第十条出纳主要职责包括:

  1、跟进慈善项目实施及收付款进度,及时办理银行收付款业务;

  2、依据《善款收入通知书》,开具捐赠收据,并定期到财政局核销已开收据;

  3、根据留存资金和预计资金计划办理银行短期理财。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业务活动。记账、复核、收、付款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晰。

  第十二条本会理事长对本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本会财务部部长/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为保障本会行动方案的执行,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整体计划、协调和沟通,本会实行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预算管理是在对计划执行及以前年度预算进行回顾检讨的基础上,围绕本会战略目标、阶段性目标,依托行动计划而进行的资源配置,以及对一定时期内资金的投放和获取、各项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方面所作出的具体安排。

  第十五条本会秘书长在理事会指导下负责预算管理,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业务收支预算。业务收支预算用于支持行动计划,由项目部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部负责业务收支活动的具体资金安排。

  第四章财务报告编制

  第十七条本会财务报告是以会计报表为依据,以财务及业务数据为基础,反映本会业务收支情况的日常管理监控工具。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按月度或年度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十九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以下三张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2、理事会成员和员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3、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4、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5、受托代理交易情况的说明,包括受托代理资产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用途等;

  6、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7、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的说明;

  8、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9、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10、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11、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1、本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以及人员配备等情况;

  2、本会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年度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析,下一会计期间业务活动计划和预算等;

  3、对本会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如果本会被要求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总则

  1、资金管理包括对银行存款、银行关系管理、银行户口、银行付款等的管理;

  2、本会资金由财务部进行管理;

  3、本会财务部协调本会整体的资金安排,负责本会整体资金管理政策的制定、监督、解释及修改;

  4、本会实行匹配和相对稳健的资金政策;

  5、本会通过编制业务收支预算,对筹款、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

  本会不设库存现金,所有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二十五条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是指存放于银行户口中的货币资金;

  2、银行存款的存放应配合本会银行关系管理的要求。并应在兼顾银行存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基础上,确定存款的期限、利率和存款机构;

  3、所有银行存款必须及时记账。本会应定期核对银行账目,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六条银行关系管理

  1、银行关系管理是在与银行往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银行在不同业务上的竞争优势,并有目的地选择合作银行,支持本会各项业务持续发展和计划实施;

  2、在与银行往来的过程中,须恪守诚信,坚持平等互利原则,避免各类违约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银行户口

  1、银行户口是指为资金结算目的而在银行开立的各类户口;

  2、银行户口的开立、变更、撤销应配合本会银行关系管理的要求。原则上应选择本会合作银行作为结算业务和存款的经办机构,培育核心银行关系;

  3、银行户口以精简为宜,应控制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数目,定期检查并撤销已无业务需要的各类银行户口;

  4、开立银行户口时预留的有效印鉴必须由理事长确定并进行授权;

  5、银行户口只供本会使用,严禁出借银行户口供本会外或个人使用;

  6、未经理事会批准,禁止以私人账户持有资金;

  7、禁止开立账外户口。

  第二十八条银行付款

  1、银行付款是指通过银行进行的支付结算行为。银行付款的方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网上银行支付等;

  2、应编制付款计划,做好资金支付的统筹安排;

  3、任何付款的全部过程不能由一人完成;

  4、付款前应核实付款申请经有效核批,并检查所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5、所开出的支票或向银行开出的付款指示须与付款申请以及发票相符,并列明金额、收款人等详细资料。如不一致,需提供委托书。不得开出空白银行票据或付款指示;

  6、应确定银行预留的授权签字人的付款权限。可按照金额等因素设定付款权限,授予不同级别的授权签字人。原则上所开出的支票或向银行开出的付款指示须经过两名授权签字人签署;

  7、所有付款完成后须及时记录有关会计分录;

  8、对于已开出的银行票据,收款方未能收到或遗失,须要求对方来函或登报挂失。经银行确认止付后,才可重新启动付款流程;

  9、应建立严格的银行票据及财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办法。空白票据的领用、注销应制定有关审批手续;

  10、网上银行付款的,除须遵守本节上述对一般付款的规定外,还须遵守:

  (1)网上银行系统设置的授权级次应经过理事长批准;

  (2)网上付款的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应严谨及合理,并经理事长批准;

  (3)操作系统应进行身份的电子认证,以加强对操作人员使用权限的管理;

  (4)应制定详细的网上银行软硬件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办法。并采取防火墙、系统加密等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则

  1、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以现金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2、本会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能随时变现的债券、股票、信托、金融理财产品等金融投资产品以及委托他人代为进行短期投资的行为;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期限长于一年的债权投资。

  4、对于长期不再运作的投资项目应作必要的清理,核清债权、债务,撤销有关的担保、抵押,并妥善保留所有账薄、传票、财务报表以及法律文件,如有必要,应注销。

  第三十条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会理事会为本会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本会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2、本会秘书长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理事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3、本会项目部牵头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评估,并可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4、本会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财务部要及时掌握各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收益应及时返回本会账户,做好本会对外投资的收益管理。

  第三十一条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1、本会的对外投资应按照如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本会对外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须经本会理事会审批;

  (2)本会对外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须经本会理事长审批。

  2、本会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关联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本会理事会审批;

  (2)关联投资单项标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本会理事长审批。

  3、本会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的,以其累计数计算对外投资的数额;

  4、在不影响基金会正常运作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使用账面资金购买银行或信托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财务部提出购买理财产品申请,填写理财产品认购审批表(附件1)通过负责部门对资金的预估及测算,经本会秘书长、理事长审批后购买。续期理财产品审批流程与购买理财产品一致。

  第三十二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1、本会的对外投资项目,由秘书长组织项目负责部门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品说明书/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议案,并提交理事会或理事长审议。

  2、相关议案应主要论述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投资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和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项目方案的初步设想及投资环境的初步分析;投资金额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测算。

  3、本会理事会应严格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表决等程序,对对外投资的议案进行审议。与会理事应认真考虑相关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在对投资方案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以及财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目时,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项对外投资是否对本会有利。

  4、由理事长负责的审批项目,审批过程中,应认真考虑相关议案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在对投资方案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以及财务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目时,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项对外投资是否对本会有利。

  5、经授权批准进行金融市场投资活动的,流程应经过下单、复核、确认批准等程序,并至少由两人分工完成。

  第七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或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十四条本会应按计划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及改良。

  第三十五条新增的固定资产由项目部验收并编码,由财务部按相应的会计账目入账并记录资产编码。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应按月以直线法提取折旧,并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三十八条本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确保实物记录与账面记录一致。

  第三十九条发现溢缺固定资产须查明原因,按一般固定资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及时作出账务调整。

  第四十条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已形成实际损失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交报废申请报告,并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做报废处理。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购建或出售(按出售前固定资产账面余值),须按以下规定提请审批:

  第八章行政开支报销流程

  第四十二条行政开支,是指本会开展业务活动所必要的成本费用开支,包括:公司注册成立费、商业登记证年费、人员工资支出、法定保险支出、福利费、会议费、差旅费、文具费、印刷费、银行手续费及审计费等。

  第四十三条审批权限

  单笔行政开支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秘书长审批;单笔行政开支人民币3万元以上由理事长审批。

  第四十四条报销流程

  1、一般行政开支由报销经办人填写xx慈善基金会《费用报销单》(附件2),清楚列明成本费用的内容及用途,附相关正本原始单据,由秘书长或理事长签批后交财务部。

  2、本会人员工资支出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组人员,由经办人填写《xx项目组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单》(附表3),清楚列明每名人员姓名、工作时间、工作天数及补助金额,由项目部长、秘书长及理事长依次签批,并加盖本会人事部公章后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支付款项后,各项目组人员在《xx项目组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单》签名栏内确认收款;并将其单据交回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附件及税务档案备查;如遇项目组人员因地区偏远无法收款的情况,需由各项目组组长(理事会确认)统一收款并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各组人员。

  4、对于资金在同名账户之间的内部调拨业务,由经办人填写《资金内部划转通知》(附件4),列明转出银行账户、转入银行账户及金额等信息,由秘书长签批后交财务部。

  5、财务部复核费用报销单,对符合规定的报销单办理支付手续。

  6、有关银行汇款手续费及年审询证费,经财务部审核后可直接根据银行单据记录入账。

  第九章公益项目支出流程

  第四十五条公益项目支出是指使用本会的资产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赈灾救难、扶助贫困、促进教育、保护环境等慈善公益项目的支出。

  第四十六条审批权限

  按照《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支付流程

  1、由项目部填写《善款使用审批表》(附件5),按审批权限报批。

  2、项目部凭签批后的《善款使用审批表》原件及相关协议复印件、签报复印件、收款人收款信息等向财务部申请付款。

  3、款项付出后,项目部应向受赠方索取有效收据(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发票(法人单位)或确认函(个人或无法开出正规发票的组织),交财务部作为收款确认依据。

  4、因时间紧急且属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项目部可直接填写《善款使用审批表》,由理事长、秘书长双签后交财务部申请付款。事后再按本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5、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款,本会要与指定用途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约定该笔捐赠款的目的、负责人、期限、金额、条件、受赠人等事宜。

  第十章会计基础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本会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报表按本会统一的外币汇率折算至本会的记账本位币。

  第五十条本会会计处理原则上按财会[20xx]7号《民间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的标准科目和应用范围进行。标准科目不敷应用时,由本会财务部增加科目及相应代码。

  第五十一条所有记账凭证应附有原始凭据,并以当地法律、本制度、审批权限、合同协议等为依据进行记录。

  第五十二条月结应在月终后七天内完成。本会应定期核对账目,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保证账目记录准确无误。

  会计管理软件

  第五十三条本会使用的会计管理软件由本会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选择确定。

  法定报表

  第五十四条本会应按月或年度及时编制法定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以及其他相应的明细表等。

  年度审计

  第五十五条本会应重视审计工作,并应组织、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及按时完成。同时,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活动,以保证审计结论的独立、客观、公正。

  第五十六条本会根据需要,应选择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

  第五十七条本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列明:委托审计的范围、内容、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违约责任等项目。

  第五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审计报告定稿前,及时向本会财务部提交详细报告,说明原因及对收支、净资产的影响。

  第五十九条审计完成后,本会应及时根据审计调整作账务处理。如涉及资产拨备或核销调整,在进行财务处理前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六十条本会应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问题及管理建议书,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会计信息安全

  第六十一条本会应针对不同岗位职责,设置相应的会计信息查阅、处理等权限。

  第六十二条本会财务部应协同信息技术部门实施本会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跟踪了解有关最新保障技术,保证所有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高效传输和安全运行。

  第六十三条财务人员调离原有工作岗位时,财务部应及时做好会计信息资料的交接工作。调离人员应列明交接清单,由交接人、承接人及其主管三方共同确认,确保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十四条财务政策、数据、资料均属本会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

  票据管理

  第六十五条各种支票、委托付款书、收据由财务部负责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手续。

  第六十六条财务部出纳购置各种支票、委托付款书、收据应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连号登记。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委托收款书、收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本制度规定缴销。

  第六十七条向捐款人开具收款收据,应使用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

  会计信息档案

  第六十八条会计信息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会计信息和预算报告。会计信息的保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和磁性介质。

  第六十九条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所有会计信息档案要及时装订,妥善保管,对于磁性介质的资料须及时进行备份,并异地保存。

  第七十条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七十一条磁性介质会计信息资料应长期保存,各种纸质会计信息档案应按下列时间保存:

  1、账簿、年度报表(报告)、薪金表:长期保存;

  2、传票(应收应付款因有未了事宜不能清销时,凭证应存至结案为止)、报税表、合同协议正本:十年;

  3、季报表(报告)及月报表(报告)、收据存根、发票副本、信件、银行支票存根、银行月结单、现金日报表及其他辅助性会计资料:七年;

  4、若当地法律规定的保管时间长于以上规定,按当地规定保存。

  第七十二条各种会计档案超过规定保存时间的,本会应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销毁或继续保存,对已销毁资料应保留相关记录。

  税务

  第七十三条税务管理是指本会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向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和费用等事项的管理。

  第七十四条税务管理坚持诚信、法治、节约的原则。

  第七十五条税务管理的目标是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务成本。

  第七十六条本会的重大经营活动,包括投资、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的签订等,应进行税收风险和税务成本评估。

  第七十七条本会对可能发生的税务处罚,应充分行使申辩权、听证权和行政复议权等权力,甚至进行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在xx慈善基金会。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不再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银行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手续不完备的任何款项,对银行凭单和其他结算单据要妥善保管和正确有序的传递,并按银行结算的规定办理各项存贷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要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12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费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四、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13

  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激烈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实现本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公司各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公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三联,会计、出纳、经办人和客户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节约能耗,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领用部门、仓库各一联。

  6.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帐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帐存是否相符。

  7.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原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帐,月底必须同仓库帐核对相符。

  8.各部门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因素经总经理批准调整定额。

财务管理制度14

  根据高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财会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不假公济私,搞好学校财务工作;

  二、一切原始凭证在合法的前提下经校长签字报销;

  三、出纳在付款前必须先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1、必须有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2、凭证日期必须是近期;

  3、有实物的数量、单价、金额且必须吻合;

  4、必须加盖签发凭证单位的公章和经办签字;

  5、购买实物必须有经办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

  四、凡是购置物品,大金额的.,购置前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且有文字记录,购买时有两人及以上的经办人,购买后同时作财产登记;未经领导批准,出纳员不得私自购买;

  五、凡是会议伙食和来客接待由领导指定专人联系,报销时必须附件说明事由、人数,必须取得经营单位的合法凭证,自办伙食必须有附件支出明细、经办人和证明人的签字;

  六、凡属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维修工程,开工前经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并要有预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决算,并由具体经办人员和验收人员同时签字有效;

  七、出纳取现金后,应开给对方合法的收款凭证,项目必须填写完整;

  八、出纳员应建立日记帐,按教办会计要求设立项目,按月向学校交收支报表,期末按项目给教师公布帐;

  九、出纳员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款应立即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付息给单位,并追究其责任;

  十、出纳员应按时把教师工资或补助发到教师手中,做到热情服务,公正服务;

  十一、学校预算内外经费帐由教办会计管理,出纳每月要按时上报报表和单据,做好月结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常州罗盘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分则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主动向上级领导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

  7、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薄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8、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9、当好决策参谋,及时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10、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资料档案。

  11、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和福利的发放,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及其他收付款工作,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13、与公司其他部门一起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各项审核工作。

  14、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并做好资金调配,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15、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三)财务经理的职责

  1、主持本部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制定、维护和改进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

  3、进行公司成本管理,开展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提高盈利水平。

  4、负责资金和资产的管理。

  5、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的策划与管理,督促会计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年度审计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计划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

  7、向上级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高级人员提供财务分析数据和建议。

  (四)会计的职责

  1、熟练掌握财务软件,整理好原始凭证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认真审核各类报销票据,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坚决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加强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意识,掌握公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报支,坚持原则,不报人情账,杜绝资金流失和不合理开支。

  4、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工作和完成年度审计。

  5、管好、用好资金,加强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增加资金的积累,加快资金的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及时制作记账凭证,每月终了,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编制月份、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每季度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做好财务分析,编表工作,做到表表相符,及时交给财务经理和上级领导。

  7、妥善保管与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到分类清楚,查阅方便。

  8、安排、指导、督促出纳日常工作,不定期对现金和银行账与实物进行检查核对。

  9、协助财务经理制作各种财务表格和制定财务制度。

  10、对上级领导和财务经理负责,有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1、协助行政人事部相关工作。

  (五)出纳的职责

  1、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月结,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月终了,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计算出当月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额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末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该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2、企业应该按规定进行现金、银行存款的清查,清查日期为每月1一3号,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银行存款盘点报告单报告并报告总经理。

  3、严禁挪用现金,白条抵库的情况,如发生,应及时予以纠正。

  4、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上一笔借支未清帐的,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再次借支;

  5、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控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6、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签上自己的姓名,表示已收款或付款。并及时登记日记帐,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现金核对。

  7、负责保管好公司的财务章及其他印鉴。

  8、保管好公司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9、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当时现金库存不得超过1000元,如超过必须送存银行或者报告财务经理。

  10、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范围,认真复核各类收支凭证,坚持先复核后支出的原则,做好现金收支业务,使差错率为零。当现金不足时,及时申请提现,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1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认真核对各类银行收付款票据,坚持先审核后支付原则,办理各种银行收付款结算业务。

  12、熟悉并掌握本公司在各银行所开账户及存款余额,以及各银行的利率情况,如账号余额不足,应及时申请资金调拨。

  13、对当时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当日应根据费用报销单和付款通知书付款,当日登记到账簿,并整理好单据,及时交给会计入账。对当日现金余额和实际库存余额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无差错。

  14、及时进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如有未达账项,月末应填写银行余额调节表。根据银行规定,及时在网上与银行对账。

  15、领取发票和收据时要进行登记,每本使用完以后要及时归档。

  16、完成领导其他工作安排,协助行政人事部处理相关工作。

  二、财务部工作管理

  (一)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为自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2、会计凭证、会报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事项必须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时审核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审核记账,并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财务人员应根据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会计报表由会计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必须由会计签名并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名后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财务工作实际会计监督。

  7、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有权要求更正、补充。

  8、财务人员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合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上述情况会计人员无权私自做出处理。

  9、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督进行。

  10、公司人员报销费用,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应由经手人及部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金额无误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转交出纳处报账,最后返交给会计做账。

  (二)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相关人员盖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3、会计报表应按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进行保管。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会计资料必须由财务经理批准。

  5、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6、移交后的责任:

  会计工作移交中,合理公正的区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责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是在其经办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接替时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是原移交人的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三)各类印章、证件的保管责任人及保管规定

  1、各类印章的保管责任人:

  2、所有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不能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下班后,印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4、配有印章人员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做到“人走章收”,由财务直属的上级人员进行监交或收回。

  5、印监每盖一份合同,财务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清楚记录合同内容的相关信息。

  6、公司公章每盖一份文件,当事人都必须进行登记用章登记表,清楚记录用章的相关信息。

  7、借用公司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及时归还。

  8、处罚规定:

  8.1借用、使用公司印章一定要办理《印章借用申请表》、《用章登记表》,发现一次未申请/登记罚款一百元,二次罚款五百元,三次直接开除;

  8.2所罚金额全部计入公司活动经费中。

  三、主要财务流程

  (一)费用报销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报销细则

  1.1所有需要报账的票据必须在每月的1-20号之前进行报销手续的填制,然后交到财务处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进行报销付款。

  1.2所有部门需申请付款的款项,在财务处领取《费用报销单》,注明报销事宜、报销人、报销日期、参与人数、报销金额、付款方式、收款单位信息等相关内容,报各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财务室提交办理好手续的《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3所有报账票据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2、费用报销规定

  2.1业务招待费

  2.1.1业务招待费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方式。公司应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时,需先向公司提出提出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2.1.2.经办人需取得用餐酒店正式发票及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填制《费用报销单》交由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2.2交通费

  2.2.1如因工作需要乘车外出的,市内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员工一般不予报销出租车,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销时需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事由、时间、地点由部门领导签字,财务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2.2.2.公司设计部、技术部加班人员、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参加人员可报销市内的士费。

  2.2.2.1设计和技术部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超过晚上10点以后的可凭公司打卡记录报销的

  士费,报销时需填制《费用报销单》注明报销人、报销金额、报销事由、的士费发票、路程起点至终点,并由本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无公司的打卡记录将不予报销的士费。

  2.2.2.2参与公司重大活动的人员,超过晚上10点后可按正常报销程序报销市内的士费。

  2.3差旅费

  2.3.1员工出差前,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有关内容。员工出差两天内由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出差两天以上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无领导签字,员工出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其他责任,全部由出差人员自负,公司不予负责。员工出差回来一星期内,根据公司的出差报销制度填报《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出差申请单》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财务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3.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暂支单》注明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

  2.3.3出差时交通工具

  2.3.3.1火车:在时间允许、出差地点有特快列车的情况下,以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长途购买卧铺车厢)。

  2.3.3.2飞机:经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乘坐飞机,出差人应填具机票订购单,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到达地点及出发时间,交人力资源部统一订购机票。

  2.3.3.3公司出车:公司周边出差申请公司出车的,出差人应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出发时间、到达地点及出差天数,经出差人部门负责人确认,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出车。出差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费、高速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以及其他与车辆有关的费用由出差人负责与出差费用一起按照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报销,公司派出的司机将不负责此项费用的报销。

  2.3.4出差时住宿费

  2.3.4.1出差时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对于实际住宿费用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份,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未达到住宿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住宿酒店发票进行报销。按实际天数计算报销。

  2.3.4.2因特殊情况住宿标准超出规定标准,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电话请示批准,出差回来后需补办申请手续后方可按正常报销程序报销,否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3.4.3出差人员到分公司出差原则上住公司宿舍,住亲友家不予报销住宿费。

  2.3.4.4多人同时出差尽量按照同性别同行,按标双标准住宿,不得超过公司的住宿标准。

  2.3.5差旅费报销标准

  2.3.5.1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所有人员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飞机或轮船的,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3.5.2自驾车报销标准: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特殊情况下经过总经理批准,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自驾车报销标准:

  2.3.5.3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宿标准间凭发票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如下:

  上表中一线城市指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每天300元,二线城市指杭州、南京等城市,三线城市指合肥、镇江等城市。具体见国家发布的《一二三线城市排名名单》。

  2.3.5.4连续出差7日以上,另增加30元/人/天的在外补助。

  2.3.5.5出差天数的计算:员工出差按照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有总经理的正式回复方可认为有效。无正式回复的,超出天数不核发补贴。出差不足一天的,计为半天,出差餐贴和在外补助减半核发。

  2.4日常采购及零星费用

  2.4.1采购物品须事先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或签呈后,报部门负责人确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采购结束后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上《采购申请单》或签呈,以及采购发票、清单等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4.2小额日常采购费用、办公费用等由经手人采购结束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采购取得的正式发票、采购清单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2.4.3为简化报销手续,节省报销时间,公司规定每月的20日为费用报销批准时间,20日之前应尽快归集费用报销单据,交由财务处,报总经理签字审批,20日之后不予审批。

  2.5工资

  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并与企业的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实行多老多得,按能取酬的原则。

  2.5.1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相应的工资及福利。

  2.5.2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5.3当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每个月的25日为工资发放日,如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5.4工资的.计算时期为本月的1日起到本月结束。在每个月的1日之前人力资源部门应把上月的考勤记录做好统计,汇总成表交于财务部,作为财务编制工资的依据。

  2.5.5每月的3日运营部门将汇总上月销售额,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计算绩效奖金,并汇总成表交于财务部,作为财务编制工资的依据。逾期在当月将不予发放。

  2.5.6公司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工资发放时,个人承担部分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5.7员工工资实行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工资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借款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下,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人借款时需填写《暂支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宜、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借款人处理完业务或出差返回后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减借款。

  借款人在冲减原借款,填制《费用报销单》时需注明“冲销借款”,报销时单据上所填的事由应于借款单上的事由相符,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每月需根据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未结算,将按照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利息,并在工资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据的使用

  1.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结算卡等货币资金都必须有财务部负责资金业务的专人收取(原则上为出纳),其他如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收款。

  1.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

  1.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时,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并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存款备注栏内应注明收款客户的名称及款项内容;如遇银行原因未能及时存入银行,应将现金交于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1.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是,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并于当天或次日交于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1.5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由部门或个人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入银行或交于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

  1.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费用。

  1.7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到业务人员因故不能存入银行的现金或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时,应向业务人员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8财务部人员收取其他客户及个人交纳的现金或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时应向交款人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9收据应由财务部专人专管,公司各部门及个人需要领用收据时,应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收据。领用时应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即:应将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交回财务部核销。领取的收据无论是否使用过或是作废,都不得自行销毁或丢弃,必须交回财务部核销。

  1.10领用人交回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时,每本收据的封面应填写本收据的收款总金额,由财务部专人进行核对。

  2)资金日报

  2.1财务部出纳应对每天现金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分别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现金付讫”、“银行付讫”印章。

  2.2财务部出纳应每天统计所有收付款单据金额,每天填写《资金日报表》,改报表收款金额、付款金额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单据合计金额一致,该资金日报表余额应于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一致。

  2.3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资金日报表的日期、金额、付款凭证登记入账。

  3)发票的领用

  3.1公司对发票进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3.2开据发票前业务人员应先在财务处领取发票申请单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据发票。如遇节假日内不便开发票时,销售人员应预先与客户确认无误后填写发票申请单,在工作日内会计开出发票

  3.3不得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公司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开票人将发票交客户后应将客户签收的发票签收单收回至会计确认。如遇外地客户不便签收的由业务人员代签。

  3.4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开具,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税号、账户名称、地址、电话、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加盖“作废”字样。

  3.5严禁伪造、撕毁、涂改、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3.6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3.7使用发票的部门或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及时告诉财务部,并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3.8增值税发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务合同管理

  1、合同审核、归档

  1.1公司业务销售合同提交总经理处签字前,需将核价表、报价表、合同提交至财务部会计处核算好利润后,方可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1.2财务盖章前,必须有业务组长、总经理签字,然后提交经财务会计处审核,确认无误方盖章,并记录合同盖章,方可生效。

  1.3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销售合同,须在签订当天或次日将设计图、报价、核价、合同原件及电子版提交于财务存档,财务按编号归档并建立电子文档。

  1.4已盖章但未签订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的合同,必须交回财务,由财务人员进行归档。

  第三章附则

  一、本制度与公司工会及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本公司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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