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 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务处申请。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二、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 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四、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医务室对食堂、餐厅、小超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务室工作制度》执行。校医务室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八、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现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治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现任事故。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安检股。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学校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了安全的学校任何优秀的`工作都无从谈起,为了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网络。
xxx校园安全管理网络
1.校园安全管理网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责任管理网络
校长
副校长
教务处
学生
德育处
学生
总务处
校办
二、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室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落实,德育处配合,具体分工为:总务处负责学校门卫、食堂、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完善每月检查制度;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含假期管理,教师安全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做好每学期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考核
每学期做好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纳入师德考核。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二龙山农场学校
20xx年3月28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一、出操、管理制度
1、铃响后,学生应立即排成二路纵队出教室,按学校排定次序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切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后,按要求列队,在指定
地点站立。
2、出操完毕后,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3、如遇带凳子时,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随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随意就坐。
4、值周老师在出操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随本班学生队伍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学生三餐统一在餐厅,一切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指挥,不得拥挤。
2、打开水时,要认真、耐心的排队等候,不得随意插队,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
3、清洗餐具时要细心、慎重、节约用水,防止烫伤。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做危险性游戏。
2、在楼梯、楼码头拐弯处不急跑、戏闹。
3、不得集体性拥堵楼道、楼梯,造成交通拥堵。
4、坚决杜绝学生用手攀拉扶手、栏杆下滑。
四、室外活动课安全管理
1、体育课前,检查学生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衣服、鞋,禁止带危险性物品。
2、活动课不定时检查学生人数,观察学生动态。
3、根据授课内容,准备器材,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杜绝窜班游戏、上课。
五、防水、电、火安全管理
1、各个区域内的水龙头,要求学生慢开,用完后一定要关紧、关好。
2、学校一切电器不得乱动,凡是用电都必须在老师的`亲自指导下打开、关闭。
3、校园内杜绝明火,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厕所玩火,点蜡烛。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等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全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吕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县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针对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增强责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组,由班主任做组长,确保今春在校内、教室内,不发生火灾,确保学生在校正常上课。
二、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师生防火意识,必须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三、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隐患,各班教室的炉子必须有专人负责,放学后必须彻底清理炉膛内的火,必须全部熄灭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炉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隐患。
四、学校要加强防火队伍的建设,以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火队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队员都掌握扑救和安全避火方法,减少人员伤亡。
乘车制度
1、学校必须雇用交通客车(班车或出租车)不许搭乘货车或三轮车。
2、所雇用的车无安全隐患,手续必须齐全,司机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3、必须有领导或教师带队,人员多时,校长必须亲自带队。
4、乘车前必须向学生讲清事项,下车时工作人员要作好疏导工作。
5、乘车不许超员。
6、乘车期间不许与司机闲谈、嬉闹。
汛期制度
一、学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书。
二、汛期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洪、防雷电等常识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学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积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放学时,遇有下雨或大雨将至的天气,各班不许随便放学,学校要统一指挥工作。
五、建立学校家庭临控网络。隔河的学生,雨天、发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内要定期检查学校的各类户舍,有隐患的必须停用。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隐患领导组织。
二、学校定期对学生校舍、场地、桌、椅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三、每月对整个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一个书面的安全汇报。
四、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并随时随地跟踪学生,检查学校各种物品和设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和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师安全工作培训制度。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训组织,由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安全讲座。
3、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教师的`安全知识。
4、教师在培训中,一定要认真做好笔记,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5、学习时间定于每月的3―4号。
6、学习内容有关安全知识,如:《交通知识》《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学校领导定期对教师培训情况检查,把检查结果记入教师档案,做为教师考评、晋职、晋级的依据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学校利用校会、班级利用班会,队会进行进行安全教育。
4、各班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5、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写出排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及时上报。
6、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认真负责,节假日按时交接班,不出现空档。
7、教师上课不准脱堂,体育教师上课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不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的集体活动,如必须参加先向上级请示,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9、不组织参加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如救火、防洪。
10、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帽,右侧通行,不满12岁的学生不准骑车,路上不准撒把。
1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讲座,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管理档案人员首先认真负责,管理好学校所有安全档案材料。
2、须整理材料,及时整理。
3、负责学校所有的安全材料归档。
4、积极利用档案材料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5、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传染病治工作,并负责疫情报告,各年级班主任负责疫情观察。
2、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站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
3、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工作。
4、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要做到常与家庭沟通,取得家长支持,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6、坚持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7、如有疫情发生,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报制度。
一、运动会、春游、越野赛,美术生野外写生等活动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美术生野外写生由美术专业教师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导处批准,学校备案。
2、春游、越野赛等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盖章交教体局体卫股批准。
二、组织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时必须制定详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交安全领导审核,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批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 惩
二十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 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 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小学校务委员会。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l、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1学校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组,加强学校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2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不空岗不缺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要对外来从业人员审查、登记、备案,外来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校内,严禁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校内住宿
4要加强校内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器材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防破坏管理
5校内的贵重物品要登记造册,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防止丢失损坏。
6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或不健康的书籍进校,定时宣传排查,随时发现随时收缴7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案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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