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时间:2024-08-31 17:52:13 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安全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安全方案3篇

安全方案 篇1

  一、演练目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强化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针对幼儿活动室突发火灾的情况下,让全班幼儿熟悉消防逃生路线,以达到在发生火灾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为目的`实施此次演练活动。

  二、演练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1。时间:20xx年10月13日

  2。地点:中心幼儿园

  3。参加人员:全体幼儿和教师、保育员

  三、活动准备:

  1、湿毛巾每人一条

  2、传达室准备哨子

  3、保健人员:准备好急救药品

  四、现场人员分工:

  1、总指挥:副总指挥:

  2、疏散引导小组:配班教师和保育员,在现场密切关注演习情况,帮助现场人员进行疏散。

  3、报警员:保健员

  4、保安:锁好大门,密切关注演练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指挥演练程序:

  (1)由报警员吹响哨音为准,各位教师和保育员分头组织幼儿进行逃生。

  (2)带班教师首先打开班级前后大门,一边安慰幼儿不要慌张,一边吩咐幼儿用毛巾捂住口鼻,由教师带队,保育员断后,弯腰、快速地离开活动室,按照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来到操场上。

  (3)来到操场上,清点幼儿人数。

  在整个疏散活动中,总指挥指挥整个疏散,观察疏散情况,发现情况立即协调。配班教师指挥幼儿进行有序疏散及疏散到园中的人员有序站好;演练结束后清点人数上报。

  活动结束后,针对此次消防安全演练进行总结和反思。

安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57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部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内容和目标

  在国务院《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国办发〔〕28号)和我部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成《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

  (一)重点内容。

  1.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3.制订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二、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3日至8月30日)。

  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8月31日至11月30日)。

  各地按照我部统一部署,上下结合,统一联动,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目标,结合本地区的'具体行动方案,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空白点。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指挥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战役。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地情况,明确具体任务,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周密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全面收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下级单位的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

  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同时及时向我部通报。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根据整治工作需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教育、商务、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省份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将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布。

安全方案 篇3

  为认真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安排,于20xx年6月1日8:30-11:00在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至东关大街路口)举办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联社、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上午8:30-11:00

  四、活动地点及内容

  (一)固定咨询宣传地点: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东关大街路口)。各参加单位负责各自的固定宣传咨询台的设置:

  1、咨询点横幅内容:20xx年“安全生产月”咨询点。

  2、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1.2×0.6米,每个展板背面须有2个可支撑的脚。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等。咨询台位置在兴华路中段。路北侧,自西向东依次是: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路南侧自西向东为:市联社、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农机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3、设置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摆放用桌2张。

  4、准备400份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宣传车队

  1、市公安局2辆(1辆警车引导)、市住建局2辆、市经信局1辆、市安监局1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辆、市交通运输局2辆、市公路局1辆、市国土局1辆、市卫生局1辆、市教育局1辆、市气象局1辆、市质监局1辆、市市政局1辆、市商务局1辆、市农机局1辆、市林业局1辆、市药监局1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辆、市消防大队1辆、市烟草公司1辆、市供电公司1辆、中石化分公司1辆、市人保公司1辆。

  2、车前及两侧各设置宣传版面一块,宣传版面内容: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图片、照片等。

  3、移动巡游宣传路线:

  (三)主要街道、单位门口悬挂横幅、摆放看牌

  各参加单位应在本单位大门前摆放安全生产看牌。

  1、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由商务局负责。

  2、市直部门门口摆放看牌,由市直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门口摆放看牌,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所在镇街开发区负责通知督查。

  3、各镇街所属社区要张贴标语,由所在镇街负责。

  五、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安办负责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视察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监局负责活动牵头和落实工作。

  (二)市报社、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咨询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移动巡游宣传车队的`道路通行保障。

  (四)有关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任务。

  (二)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以及维护现场安全秩序的公安干警在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

  (三)各单位制作宣传咨询台于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并设置好。

  (四)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2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在活动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五)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8:30开始,11:0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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