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

时间:2023-05-09 11:08:55 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的生产计划三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计划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生产计划三篇

生产计划 篇1

  一、各有关部门,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其办公或经营场所和建筑工地悬挂、张贴xx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标语和图画。我局向相关单位赠送《建设安全生产画册》。

  二、6月1日上午,在厦门电视台演播厅举办“捷安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决赛。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总工会共同主办,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承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协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实况将在厦门电视台的新闻频道及专题栏目播出,并挂在各相关部门和协会的网站供广大网友在线观看。

  三、6月13日(星期日)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我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有奖猜谜等活动。

  四、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共同主办,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承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站等协办四项面向一线建筑工人的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倡导“人人学技术,行行出状元”的劳动竞赛风尚。具体如下:(1)6月3日在五缘湾待建场地进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技能竞赛”;(2)6月10日在康柏机械公司厂区进行“建筑电工安全技术操作技能竞赛”;(3)6月17日在福达里工地进行“安全员岗位技能竞赛”;(4)6月24日在信和广场工地进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技能竞赛”。

  五、6月30日下午在厦门电视台演播厅举办“安全生产辩论赛”冠亚军决赛。在厦门市广播电视集团中心举办“安全生产辩论赛”。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总工会共同主办,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承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厦门立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协办。“安全生产辩论赛”实况将在厦门电视台的'新闻频道及专题栏目播出,并挂在各相关部门和协会的网站供广大网友在线观看。

  六、开展建筑工地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模拟突发事故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由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各行业协会、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指导,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七、继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由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装饰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八、开办建筑工地夜校培训。利用晚上时间,在工地开展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有奖竞猜等活动。由各行业协会及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分别组织实施。

  九、开展“为建筑工人送温暖”活动。向部份建筑工地工人赠送防暑降温、常备医疗用品、安全宣传册等。由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1、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各自组织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2、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

  产巡查、抽查、检查和复查工作。特别针对大型起重机械、深基坑、临边洞口、外脚手架、模板支撑等进行专项整治督查。3、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列入黄色监管警示、暂停在我市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十一、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回顾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行业协会、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建筑材料设备协会建机分会以及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应及时收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并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生产计划 篇2

  20___年下半年是公司机构改革进程中的管理关键年,在这半年中,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制定20___年下半年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如下:

  一、20___年下半年安全目标:

  1、重伤、重大及特大安全事故为零。

  2、机械设备重大事故为零。

  3、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3‰。

  4、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

  5、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确保全年安全资金投入百分百及时落实到位。

  6、提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百分百整改,及时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二、安全生产计划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和实施是公司20___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点。公司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工作中切实落实执行,明确岗位职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小李担任分管领导,小李担任安全科室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___年下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标准、技术方案和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是强调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

  二是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对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起重吊装工程、深基坑支撑、高空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特别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同时还要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采取定期检查与巡检相结合的方式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隐患整改及跟踪反馈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未及时反馈的工地按不合格工地处理,复检或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工地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处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强制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四)加强安全宣传、培训,着重对标准、规范的学习。

  安全工作的好坏与领导干部是否掌握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密切相关,因而,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是下半年安全工作长效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生产计划 篇3

  一、减少事故总量,控制亡人指标

  (一)各类安全事故亡人不超出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直企业)

  (二)工业生产事故亡人不超过16人。(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不超过205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火灾事故亡人不超过3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五)农业机械事故亡人不超过1人。(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二、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压滤机滤布,高新区管委会)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改善生产环境,预防职业危害,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占压油田管线隐患治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油田管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在具体工作中,由各牵头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督办检查和考核评比。

  四、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

  (一)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牵头部门:建设,安监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安全执法部门)

  (二)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充分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完善监管网络,细化监管任务,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运输,商贸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加一级达标量,扩大二级达标面,力争使更多的企业超过省级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安监,建设,交通等安全执法部门,旅游,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

  (五)深入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体系建设,筑牢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安全生产監察大队,做到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进社区",开展调研,拓宽思路,丰富内容,制定措施,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事故调查,项目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为专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快建立覆盖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责任,开展预案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搞好预案衔接,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滤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托整合现有资源,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今年要力争在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两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尽早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普及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一)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牵头部门:市总工会)

  (三)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比活动。(牵头部门:团市委)

  (四)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等安全执法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要继续办好《安全之声》和安全生产信息网,把《安全之声》打造成富有鲜明大庆安全生产特色的安全文化载体。(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发展中介组织,提高服务水平

  (一)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自律,协调和沟通工作,反映会员的意愿,协调好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的关系。(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二)积极响应协会有关行业自律的要求,积极参加和配合协会组织的调研,学习和考察活动,要按时交纳会费,保障协会正常运转,推动协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评估,评价,检测,检验,认证和咨询等中介组织,逐步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