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志愿者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志愿者管理制度 2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管理制度 3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第七条:注册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志愿者注册证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注册证;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注册证,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册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册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服务站报告。
志愿者管理制度 4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简称“三关爱”)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自愿选择至少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年龄14周岁以上(如果未满14周岁,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管理制度 5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六个有”:
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有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管理制度 6
为完善对极光青年志愿者全体成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青协干部的整体素质,坚定工作原则,确保干部工作质量,真正做到“自制、自查、自省”、“树形与外、加强与内”,确保青协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青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此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一、考核对象:
极光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做到的坚决按规定给予扣分处理。
2、具体考核办法:秘书处负责执行、记录、考核、统计。每学期末,由会长对各部长及各部员打分,对考核优秀的青协部长、部员将给予奖励。
3、凡评分规定在85分以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评分在60分以下给予自动辞职处分。
三、考勤规定:
1、会议由秘书处通知各部部长,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如有变动,经秘书处及时通知其他各部部长,再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2、为保障例会按时召开,会前10分钟部长及副部长应到场签到,会前5分钟各部部员应到场签到,签到工作为日常考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与被代签人员一律按旷会处理。
3、开会时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应事先向部员说明,部长报与会长;如果部门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假者,应该报于会长批准;请假人员一律在会前十分钟将请假条交与秘书处,由秘书处计入考勤,逾期即视为缺席一次,没有请假条者视为缺席,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因故迟到、早退者须经会长默许后由后门安静入出。迟到、早退两次视为缺席一次,迟到、早退达到十分钟者视为缺席,请假三次视为缺席一次。
4、开会时应确保会议的质量与效率,针对所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应积极提出自己的见解。
5、会议记录由秘书处统一记录,并由秘书处负责保管会议记录。
6、会中,与会人员有责任保持会场安静,无特殊情况应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或调成震动状态;发言要举手,会长同意方可发言,不得擅自打断他人发言。
7、会议中不能保持会场安静,多次无故扰乱会场秩序,打乱会长发言,大声喧哗者,会长有权将其劝退,被劝退者按早退处理。
8、无故缺席会议一次者,在下次例会中作检讨说明,并提交1000字检讨;无故缺席会议两次的在青协大会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警告一次;无故缺席会议三次的在青协大会中做第二次批评警示;警示两次者将直接免去其在青协的职务。
四、量化标准:
第一条、 青协奖励实行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并加分;处罚实行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并扣分直至劝退等奖惩措施。
第二条、 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青协布置的任务的部门,经所在部部长向会长申报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在期末优秀部门评选中可优先考虑。
第三条、 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会长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期末优秀部长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四条、 青协成员可向会长提出对青协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并加5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青协内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存档并加5-10分。
第五条、 多次在青协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期末将授予院青协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分。
第六条、 长期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的青协学生干部,可由所在各部部长向会长提名,并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通过者学期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10分。
第七条、 青协学生干部一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年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10分。
第八条、 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青协学生干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5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九条、 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给与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条、 无故不参加青协组织的活动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扣6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一条、 受两次警告处分者,书面通报一次并扣10分,若在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出青协。
第十二条、 青协财产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青协财产,否则发现一次给予书面通报并扣20分。
第十三条、 有任何个人或集体,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
第十四条、 日常行为严重损害青协形象者,由会长酌情处理并扣5分。
第十五条、 部长以上干部又给予口头警告的权利,会长有口头通报批评的权利,书面通报以上的处罚须由会长讨论并由书记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均需书面存档,并由秘书处保存。
第十七条、 青协内部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不对外公开。
第十八条、 青协的奖惩制度由秘书处直接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青协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青协的形象,为青协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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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者是辖区居民自愿为社区服务的积极分子。
二.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三.志愿者服务理念是“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四.志愿者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高品质完成服务任务。
五.要从服务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居民迫切需要服务的内容上上手,真心为居民服务。
六.以自身的行为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七.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八.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志愿者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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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意义
家长志愿者工作是家园共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利用家长资源,调动家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家园之间的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管理原则
1、自愿参与:家长志愿者应基于自愿原则参与幼儿园的活动,幼儿园不得强迫或变相要求家长参与。
2、分工明确:家长志愿者在参与活动时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分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统一管理:幼儿园应对家长志愿者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参与活动的情况。
4、有效沟通:幼儿园应与家长志愿者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活动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三、志愿者职责与要求
1、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尊重幼儿园的安排和管理。
2、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为孩子们提供支持和帮助。
3、积极参与活动前的策划和准备,活动后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服务幼儿和家长。
5、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四、志愿者招募与培训
1、幼儿园根据需要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明确招募条件、人数、时间等要求。
2、报名参加志愿者应填写《家长志愿者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志愿者。
3、幼儿园根据活动需要,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幼儿心理、安全知识、活动流程等方面。
五、志愿者服务内容与时间安排
1、服务内容:家长志愿者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参与到教育教学、亲子活动、节日庆典等各类活动中。具体服务内容由幼儿园安排。
2、时间安排:家长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应与幼儿园的活动安排相匹配,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幼儿园提前通知。
六、志愿者考核与奖励
1、幼儿园对志愿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的依据。
2、幼儿园设立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幼儿园可将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次数等记录在《家长志愿者服务记录表》中,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4、志愿者如出现违反规定、工作失职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撤销志愿者资格等。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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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者按要求佩戴志愿者标志上岗,每天实行签到制度,按时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不能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需向志愿服务工作组织请假。
二、志愿者须在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和所在科室指导下参加服务工作,遵守医院、科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根据志愿者参与服务情况,志愿服务工作组织适时召开志愿者座谈会,听取志愿者在服务中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志愿者在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四、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组织选派专人负责志愿者的签到、考勤、岗位协调及日常管理,定时到各岗位巡视,与志愿者面对面沟通,了解志愿者的工作情况与困难,对于志愿服务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协调解决。
五、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作为证明志愿服务的.依据。志愿者服务结束后由所在服务科室、部门的指定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实,存入志愿者档案。
六、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志愿服务工作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七、对不履行志愿者义务的,医院有权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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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立德树人,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依据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别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条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在本校工作、学习的学生可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我校学生志愿者作为我校“幸运星”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接受协会的管理。
第四条学生志愿服务要遵循自愿、公益原则。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团委负责指导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自行开展两类。我校志愿服务以学校组织开展为主,同时鼓励学生自行开展。
第八条我校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意愿,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展开,并切实做好相关指导、培训和风险防控工作。学校结合实际,制订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
第九条学校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予以全面支持,并将志愿服务纳入操行评定考核。
第十条学生志愿服务程序
(一)志愿服务负责人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志愿服务计划等材料;
(二)协会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进行风险评估、提供物质保障、技能培训等;
(三)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协会按照规定程序对学生志愿服务进行认定记录。
第十一条学校团委老师担任协会秘书长,指导协会开展工作,保障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组织大型校外志愿服务,学校、学生志愿者、服务对象应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前,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必要时为学生购买或者要求服务对象购买相关保险。
第四章认定记录
第十四条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志愿服务登记证)。
(一)学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由负责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由青年志愿者协会予以认定记录。
(二)学生自行开展的志愿服务,由学生本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过审核予以认定记录。
(三)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制订志愿服务档案记录办法,完善记录程序,严格过程监督,确保学生志愿服务档案记录清晰,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记载学生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服务技能、联系方式等。
(二)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与次数、活动负责人等。
(三)培训信息包括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有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内容、组织者、日期、地点、学时等。
(四)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予以记录。
第十六条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自入学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60、80、100、120小时的,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志愿者。学校每年举行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及晋星、表彰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和形式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学生在志愿服务认定记录中弄虚作假的,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处理,并予通报。工作人员在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中弄虚作假的,由学校予以严肃处理,并予通报。
第五章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进行开展各学段志愿服务培训,系统开展志愿理念、志愿精神、志愿服务基本要求和知识技能、志愿者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等基础教育。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志愿服务活动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临时性培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管理制度 12
一、积分管理:
(一)积分的分类:
爱心奖励积分、爱心活动积分
(二)具体说明:
A、爱心奖励积分
1、获得政府补助者:
1)凡获得政府补助者所规定的`50h内不参与积分兑换,超出的部分可进行兑换。
2)政府补助者若服务小时数超出部分达到“星级志愿者”一半可进行积分奖励,具体奖励:基本奖励分10积分;超出部分将按比例1:4比例计算。例:假设超出1小时,则课兑换4积分,可累计。
3)如获得政府补助人员在年度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时,被评选以下者可进行加分奖励,具体奖励:
⑴年度优秀志愿者+20积分
⑵雷锋月优秀工作者+10积分。
2、青年志愿者:
1)凡被评选为“三星级志愿者、四星级志愿者、
五星级志愿者”可进行积分加分,具体奖励积
分为:25、30、40积分。
2)凡在年度评选时,被评选以下者可进行加分奖励,具体奖励:
⑴年度优秀志愿者+20积分
⑵雷锋月优秀工作者+10积分。
3)在年度考核中可视对年度的工作质量情况进行酌情加分。
B、爱心活动积分
学生积极参加由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组织或认可的各项校内外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可获一定爱心活动积分。校内外的各项活动设有不同权重系数,活动等级由院青服中心核定。具体为:班级级组织活动积分系数为10,院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2,区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4,市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6。
爱心活动基本积分计算公式为:1小时公益活动X活动等级系数。例:某人参加1小时区级服务活动,则他可兑换的爱心活动积分为:1小时公益活动X区级活动积分系数为10.4=10.4积分
注:⑴凡参加校内外无偿献血及各类公益募捐活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材料证明可获一定慈善爱心活动积分。
(三)积分兑换:
学生可凭爱心积分在爱心屋(地点:待定)兑换物品。在爱心屋一点爱心积分=一毛钱人民币。爱心积分不可兑换现金,积分换购物品无质量问题一般不退不换,学生换购物品确认后会从个人爱心账户扣除相应积分。积分可保留至学生毕业离校前,学生毕业后积分账户将会清零。
二、使用方案
凡获获得一定爱心积分者可凭青年志愿者证、或者有效证明到院青服换取积分兑换券进行“爱心积分与实物物品进行兑换或用爱心积分进行折价”具体折价比例视物品情况而定。
志愿者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义工志愿者队伍,依据《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义工包括义工注册会员、荣誉会员、普通会员。
第三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义工志愿者的申请资格
第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义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思想健康进步,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志愿从事社会义务工作;
(二)了解并认同协会章程,接受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纪律,服从协会管理;
(三)具有吃苦耐劳,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每年至少参与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两次及以上;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跟随监护人一起参加志愿服务)。
免责声明:参与活动的义工志愿者应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如有意外发生,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开封义工志愿者协会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义工志愿者的注册资格及审核流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工志愿者可申请成为注册义工:
A、参加并通过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辅导;
B、三个月内参加协会活动达两次及以上的;
C、对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义工志愿者,秘书处出具书面详细资料及准入会理由;
D、认同会费收取标准,按时交纳会费。
符合以上条件者,由秘书处上报协会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成为正式注册义工。
第六条、注册义工的申请方式及标识:
申请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的义工可通过以下形式申请:
(一)、填写申请表邮寄或面交协会秘书处。申请表中注明必填的项目,申请者应完整、正确填写。申请表所填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资料填写不真实的人员,秘书处可不予审核,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六个月内未参加一次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取消其注册资格,工时、星级标准从新计算,加入协会须重新申请。
(二)、协会对申请者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注册义工通过审核后,由协会颁发统一的注册胸牌、胸卡,活动时必须佩带。
第七条、荣誉会员:
对协会做出较大贡献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的人员,由职能部门提名(应提供详细材料),理事会审核批准后成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不进行服务工时考核,但以协会荣誉会员名义参加有关活动则须履行会员义务。荣誉会员如要成为会员,则按会员入会程序申请,同时取消荣誉会员资格。
第三章会费标准及交纳
第八条、根据《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章程》规定,会员须交纳会费;
第九条、会费标准:学生会员10元/年,成年会员30元/年,视个人条件多交不限;年费纳入协会基金用于助学、敬老、社区公益等公益活动。
第十条、会员申请通过,1个月内交纳本年度会费,老会员每年12月31日前应交纳下年度会费,特殊情况请向协会财务室说明,延期不超过1个月,超过一月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第四章义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除荣誉会员不享有本条第二款权利外,所有义工志愿者均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阅读本协会的有关资料,接受本协会的相关培训;
(二)参与本协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三)维护其在协会及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四)请求协会帮助解决在参加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自身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协会的帮助和服务的权利;
(六)对本协会工作的成果及过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监督。
(七)对于本协会的公益活动有组织、参与的权利
第十二条、义工志愿者(包括注册义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管理规定,注册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二)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本协会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本协会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工身份标识;
(七)每半年至少参与二次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注册义工志愿者按照工时核算;
(八)向协会理事会提交合理化建议;
(九)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义工志愿者工时计算
第十四条、义工(非注册志愿者、注册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协会秘书处均进行服务时间(工时)统计,按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和服务时间分别统计,服务时间均折算为小时数。
第十五条、服务时间的计算范围:
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的义务服务工作;调查活动;撰写活动策划书;活动的开展;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的整理;会员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协会义务提供服务等以及其他公益活动;对协会组织的娱乐活动不计服务时间。
(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每周每人计算3小时服务时间,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秘书处提出说明另行计算;部门负责人每月应提交本部门当月工作总结,未提交部门不计服务时间。规定时限的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不计服务时间。
(二)参加活动具体实施的服务时间计算:按照会员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记录服务时间。活动迟到或早退20分钟者,不记录其服务时间。
(三)活动结束后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整理和发布按每次2小时计算,特殊情况由秘书处临时考核确定。
(四)参加义教、助学调查及资助交接等下乡镇的公益活动按照每天8小时计算。
(五)利用专业知识为协会提供义务服务的协会会员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六)活动负责人按照活动规模及活动难易程度每次加计2-5小时服务时间;
(七)常规活动策划书按规模大小每次按1-2小时计算,大型活动活动策划每次按5-10时计算;
(八)每次公益活动提供车辆的义工,按照活动时间折算增加50%工时;
(九)公益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难易程度报秘书处另行计算;
(十)为协会公益活动募集善款按每万元/100小时计算;
(十一)志愿者协会网站发帖计时按照50帖/小时计算,不足50帖不记时间;
第六章义工的评比标准及表彰
第十六条、义工评比标准适用于本协会所有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评比标准如下:
(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100小时(含1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一星义工证书,佩戴一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一星义工证书。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200小时(含2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二星义工证书,佩戴二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二星义工证书。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300小时(含3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三星义工证书,佩戴三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三星义工证书。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400小时(含4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四星义工证书,佩戴四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四星义工证书。
(五)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500小时(含5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五星义工证书,佩戴五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五星义工证书。
(六)每满五个星可升级为一个月亮(获义工先锋奖),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均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义工先锋奖证书;每满五个月亮可升级为一个太阳(获义工突出贡献奖),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均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义工突出贡献奖证书;满一个太阳加一个月亮(3000工时)的注册义工(获义工终生奉献荣誉奖),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均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义工终生奉献荣誉奖;星级义工的工时每年计算一次,级别按上年度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七)义工逐年服务时间总计由秘书处统计备案。服务时间总累计达30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授与“义工志愿者终身荣誉奖”,并聘为本协会常任荣誉顾问。
第十七条、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年终举行总结及星级义工暨晋级表彰活动。评选标准由总服务时间,总服务次数,公益活动影响,对协会特殊贡献等方面综合评比并折算成服务时间进行评比。
第七章退会
第十八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义工可主动要求退会,但方便工作安排应提前一周向秘书处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义工志愿者(会员、理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会将直接取消其义工志愿者(会员、理事)资格,并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违反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二)利用本协会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活动;
(三)注册义工和管理人员半年内,理事会成员三个月内未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者,按自行退会处理,并取消其注册义工志愿者资格,清除该名义工的累计工时。再参加活动按照普通义工重新申请注册,工时从零开始计算。理事空缺由候补理事填补;
(四)会员逾期不邀纳会费并无正当理由的;
(五)在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或网络平台中发布违禁信息者;
(六)义工在报名公益活动后,无正当理由并且不向协会请假的,累计不良记录达三次的
(七)其他违反协会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条、义工退会时应交回协会标志等身份凭证,管理人和理事退会时并交接本人负责事项和物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事务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生效,原《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自行废除。
志愿者管理制度 14
为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快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嘉许回馈机制,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区志愿者嘉许
(一)根据社区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星级认证制度注册审批机构认证,授予其为一至五星级社区志愿者。
(二)社区志愿服务总时数累计达600小时(三星级)的社区志愿者,可以凭志愿服务证明或注册社区志愿者证向江岸区社区志愿者协会申请社区志愿服务荣誉卡。社区志愿服务荣誉卡由武汉市社区志愿者协会统一发放,并对志愿者已累计的时间予以标注。
(三)对于能够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活动,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街道、区志愿者协会将予以表彰。
二、社区志愿者回馈
(一)社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一小时记1分,满100分即可享受回馈政策。
(二)社区志愿者可使用积分在社区爱心银行兑换相应的礼品。
(三)积分兑换服务内容如下:
1、志愿者使用100个积分可兑换免费理发服务1次。
2、志愿者使用150个积分可兑换小型家电维修服务1次。
3、志愿者使用200个积分可兑换家政服务2小时。
4、志愿者使用300个积分兑换免费观看文艺演出1次。
5、志愿者使用500个积分可兑换免费体检服务1次。
6、志愿者使用800个积分可兑换免费公交年卡1张。
7、志愿者使用1000个积分可向区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1年期的1万元意外身故保险、1万元意外残疾保险、或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选则一项)。
(四)优秀社区志愿者(10名)可享受武汉市江岸区志愿者协会为其免费订送报纸。
(五)五星级社区志愿者可享受以下回馈政策
1、五星级社区志愿者的子女可以申请就近优先进入区域内优质公办幼儿园。
2、五星级社区志愿者的子女可向区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江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任意课程免费1年。
3、五星级社区志愿者可享受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就医。
志愿者管理制度 15
本团队实行集体决策管理,每次活动都要进行研究,形成活动方案后组织实施。
一、志愿者加入本团队条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图任何物质报酬;
3、能积极参加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4、积极的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愿服务策划制度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活动。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再组织实施。
2、策划活动应全面考虑到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活动性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交通方式、队员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召集制度
1、团队决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遵循尽快的原则通知到要求参加人员。通知时应讲清楚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确认被通知人明白无误,通知时做好通知记录。
2、每次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活动召集人,活动召集人由团队承担。因特殊情况队长无法到位或锻炼队员等原因,由队长指定活动召集人。
3、能够参加活动的队员在接到QQ群呼叫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尽快确定能否参加活动,并予回复。
4、对于人数有限制的活动,由召集人根据要求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选择的原因如下:
①机会均衡:尽量选择本年度内参加活动次数较少的队员;
②让资深队员带新队员,共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四、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考核制度
1、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精神饱满积极地参加活动。
2、到达活动地点后,本人亲自签到,并统一听从队长号令。如对活动安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及时向活动现场负责人提出来,但在活动现场负责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张。
五、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1、本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做到各司其责,确保安全。
2、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服从指挥,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要做到清理现场抛弃物,保持环境卫生。
六、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在活动现场召开活动总结会,讨论分析活动中的经验不足,充分听取并记录每个与会队员提出改进的意见,以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2、活动总结可由撰稿人直接在志愿服务团队的QQ群上发布。
3、活动总结必须包含一下几个要素: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现场负责人、活动内容、活动结果(会议通过的决议)、其它事项。
七、队员劝退标准
1、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制造不和谐的;
3、有其它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志愿者管理制度 16
为了使道志愿者民族团结队伍具备更强的生命力,能深入持久地参与道建设和管理,道结合实际,着力规范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公开招募制度。
以志愿加入为原则,面向辖区居民进行广泛招募,规定招募的条件,登记《社区志愿者服务表》,发放《社区志愿者手册》,建立台帐,进行归类。
二、服务登记制度。
制作记录本,对道志愿者每一次服务活动的地点、内容、规模等做好详细的记录,要求志愿者每月活动两次以上。
三、定期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志愿者会议,总结志愿者队伍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精神文明建设和近期工作,听取意见,征求建议,共同研究探讨下一步工作。
四、表彰激励制度。
制定道办事处志愿者表彰制度,年终组织开展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宣传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五、双向服务制度。通过入民户、知民情、解民忧,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健康情况以及个人兴趣、爱好,需要服务的内容、形式或可以为居民提供哪些服务等双向调查,并充分发挥社区大家庭各成员优势,形成能力互补、资源互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志愿者管理制度 17
为确保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达到既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又促进学生成长的目标,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及审批程序
1、每学年或每学期,图书馆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学生可根据图书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应聘。
2、学生志愿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本人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中心审批,图书馆筛选。
3、图书馆成立馆长、部主任、专任老师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凡经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筛选审查合格者,需先试用(试用期为2周),正式录用名单将在图书馆网上公布,并报学校资助中心备案。志愿者可自行向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申请参加志愿活动。
4、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即是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参加图管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岗前培训
1、经过资格审核并获得许可的学生,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安排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组织、管理、纪律培训,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共同负责;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负责。
3、培训后,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编号登记。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岗位设置。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为图书馆日常一般性工作,包括图书期刊等资料的收取、搬运、上架、调架、下架、整架、修补、装订等,还包括书库形象维护、其他临时性事务等。图书馆将根据各部门工作内容设置不同的勤工助学工作、志愿服务岗位。
2、工作时间安排。图书馆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勤工助学学生的空余时间安排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勤工助学同学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约5—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约为20—30小时。
四、组织管理
1、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图管会共同管理。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定期考核。
2、实行分级逐层管理制度。在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的学生以部为单位进行分组,统一由部主任安排学生到不同工作点上岗。工作点老师负责具体考核和考勤并签字,部主任审核并签字提交管理小组汇总。
3、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将各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表交图书馆各部及各工作点老师。学生接到通知后,要按排班表准时到岗。各工作点老师负责通知、组织、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4、勤工助学考勤管理。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应首先告知当班老师并在考勤表上签到。图书馆各工作点老师每天对当天的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同学进行考勤登记,每月25日前由各部主任汇总时间统计表,报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负责人。
5、工作满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可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申请其他岗位,待图书馆统一调配并批准后,再参加培训方可上岗。
五、工作纪律
1、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首选自行联系其他勤工助学同学换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求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批准,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次选向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请假,今后利用空余时间补班。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超过3次。
(2)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应着“图书馆志愿者”服上岗工作,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偷懒取巧。勤工助学学生应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库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3)团结协作,互助互进。勤工助学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先完成工作的同学应主动帮助未完成工作的同学;工作期间,在取得当班老师同意后,可适当休息;工作完成后,应完成当日值班工作内容记载,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4)热情服务,服从安排。在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服务读者;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空调、检测仪等。
(5)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在岗做到“五不”:不吸烟、吃零食;不上网做私事;不与他人争执、吵架;不私聊、嬉笑打闹;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5)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6)弄虚作假者。
(7)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行为。
六、奖惩办法
1、一个学期内,若无故缺席或早退,将适度扣除工酬;无故缺席或早退三次,立即终止其工作,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图书馆其它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2、工作期间,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教育指正无效者,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3、工作期间,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或有偷窃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4、每学年,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管理小组与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协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表现,按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总人数20%评选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毕业实习时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志愿者服务按学校规定奖励学分;每学期服务满20个小时,经考核表现突出,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志愿服务,由图书馆择优推荐为校“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七、工酬发放
1、勤工助学工资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因此,每名勤工助学学生需提供一卡通卡号,若一卡通丢失或卡号变动需及时告知图书馆勤工助学负责人,以便工资能按时准确发放。
2、图书馆每月汇总一次学生的工时、工酬,造表、签名后,交校资助中心审核。暑假、寒假期间,图书馆一次性汇总整个假期的工时、工酬,不按月汇总。
3、学校助学中心根据图书馆制作的工资表给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酬,发放工酬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15日之间;若学生没有收到勤工助学工资,请于15日后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到图书馆、学生资助中心、一卡通依次确认、认领。
志愿者管理制度 18
总则
第一条
家长志愿者是一支由宋村中学学生家长组成的队伍,旨在对宋村中学组织的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帮助的志愿队伍。
第二条
本服务队的管理部门是宋村中学团委,同时接受学校政教处和校长室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第三条
本服务队的宗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成长需求,组织和指导学校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了解家长教育困惑,围绕孩子成长主题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家庭亲子关系培育,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第四条
为宋村中学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
以本服务队为载体,开展亲子成长系列活动和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第六条
由学校团委活动部统筹安排,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参与中心培训及活动的学员及家长们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为青少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学习生活态度提供帮助。
队员
第八条
凡承认本志愿者章程并热心志愿者公益活动的家长,经自愿报名及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本志愿者队员。
第九条志愿者队员根据相关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
队员在志愿服务中应主动维护服务队名誉,不得以服务队名义擅自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服务队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队员予以警告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服务队队员一律平等的享有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服务队队员在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服务队队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1、对本服务队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3、提出困惑和问题,由服务队安排讨论及解决;
4、向服务队推荐队员;
5、有退出服务队的自由。(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服务队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服务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宣传服务队宗旨,维护服务队声誉,扩大服务队影响;
4、关心服务队工作,主动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发扬“奉献、友爱、互动、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组织
第十六条
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组长4名,负责服务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服务队下设四个小组,包括:活动组、调研组、宣传组和服务组。每小组设组长1名,各组均有固定的组员和岗位分工。
第十九条
服务队各管理岗位任期为1年,统一由学校团委的相关工作人员招募及管理,由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任。
志愿者管理制度 19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需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担当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信任,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妙,爱的火炬将会恒久传递下去!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当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加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安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嘉奖;
3、协会全部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支配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打算活动,并落实到个人,支配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同等;
(2)活动时,应仔细细致、热忱主动,活动负责人限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加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须听从组织支配,留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刚好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刚好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需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别状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详细时间将依据协会工作开展状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留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怜悯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嘉奖或惩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确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看法的,被协会接受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奇,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与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加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别状况按特别状况加分。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与并经调查状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嘉奖: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果评比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与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主动、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样。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惩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听从统一支配、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安排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峻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峻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峻,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与活动时必需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需听从协会支配,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支配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惩罚;
3、协会成员必需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管理制度 20
一、在区科协和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科普志愿服务是不为物质报酬,出于良知、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科普服务和帮助的活动。
三、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是由有一技之长或自愿为社区科普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组成,按自愿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四、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提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自觉参与社区各种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科普型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五、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不收受任何报酬、礼品等。
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科普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0个小时,并认真做好服务活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的整理。
社区科普活动制度
一、在街道科协的领导、统筹、协调下,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科普活动。
二、科普活动纳入社区居委会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科普活动有专人组织、有专项经费投入、有齐全记录。
四、“北京科技周”、“科普之夏”活动有计划、有
安排,组织好5月“科普宣传月”、7月“科普文化节”活动。
五、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1次。
六、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中型活动不少于六次,每月举办小型科普活动1-2次,定期播放科教录像和开设科普课堂。
七、坚持科普活动室、科普培训基地及电子触摸屏的利用,办好健身、养生、保健等兴趣班,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八、每季度更新1次科普橱窗。
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制度
一、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提高”的原则。
二、开展共建活动,坚持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社会单位的人力、场地、设备等资源最大限度的为社区提供服务。
三、发挥社区优势,努力为社会单位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四、社区开展科普等活动需使用驻区单位的资源时,应由社区居委会派人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派专人进行组织。
五、驻区单位视活动和投入情况,为社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
六、为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社会单位可采取低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资源共享。
七、社区科普活动组织者,负责教育居民爱护服务设施,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使用资源的完好无损。
志愿者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为社会提供科普志愿服务,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郑州科技馆为郑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场所,是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普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准则。
第三条郑州科技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志愿者。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形式
第四条科普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重大科普活动;
(二)馆内日常科普活动。
第五条科普志愿者服务形式
(一)组织、引导观众参观;
(二)展厅演示及讲解;
(三)表演剧的演出;
(四)展厅秩序的维持。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馆组织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二)就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可对本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获得从事科普志愿服务的交通、误餐补助,标准由本馆定。
第七条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承诺,科普志愿者服务为义务性质;
(二)科普志愿服务至少为5次/年,根据本馆活动安排定;
(三)服从管理,按照本馆的安排积极参加科普服务活动;
(四)不得以科普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馆科普志愿者的形象。
第四章申请与注销
第八条科普志愿者的申请以自愿为原则。
第九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公民,热心科普事业,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志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可填写《郑州科技馆科普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
第十条申请者经本馆批准确认,即可成为本馆科普志愿者。
第十一条科普志愿者若要求退出,须向本馆提出书面注销申请。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本馆常年接受科普志愿者加入的申请。
第十三条本馆建立科普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的机制。
第十四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穿戴志愿者统一服装,服装由我馆提供。
第十五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要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由馆内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本馆对在开展科普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年底进行考核,以20%的比例选出年度的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本馆对不履行志愿服务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本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本馆可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资格的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郑州科技馆展教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管理制度 22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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