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8 17:57:36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管理制度15篇

消防管理制度1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油站迅速增多,加油站属易燃易爆单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扑救难度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险隐患、防止加油站火灾发生是非常必要的。

  加油站的火灾危险性:

  一、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汽油的闪点一般在-50°—-30°之间,柴油的闪点一般在60°-120°之间,汽油爆炸极限在1.5-6.48%体积浓度之间,柴油爆炸极限在1.5—6.5%体积之间,因而潜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在正常温度下,汽油能挥发出大量蒸气,遇明火或电火花容易发生燃烧爆炸。

  二、加油站点多、线长、面广,经营成分复杂,既有集体又有个体,管理难度大,油站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差,安全制度、消防组织不落实,重效益,忽视安全,个别油站经营中掺杂轻质油,更增加油站的火灾危险性。

  三、加油站随着经营时间的'增长,消防器材缺乏维修,电气线路老化,静电导除不良,设备容易出现跑冒滴漏,不安全因素增多,如果不及时消除,容易发生火灾。

  四、加油站外来人员多,个别司机、乘客防火意识差,站内存在着抽烟现象,因此更容易引起火灾。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从地址选择着手严把选址关:油站火灾危险性大,容易发生燃烧爆炸,因此,选址是关键的一步。油站地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及防火安全要求,距重要公共建筑不能少于50米,距明火和易发火灾地点,一级站不能少于30米,二级站不能少于25米,三级站不能少于17.5米,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方,且架空通讯线路,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站。

  二、严格审核,搞好验收。搞好审核验收是防止油站留下火险隐患的关键;审核中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主要审核内容有:周围环境、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电气安装、静电接地、油罐及管线安装、消防设施等,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直埋式地下油罐,应搞好防腐及地座处理。应有防止油罐上浮或下沉的安全措施,油罐周围应回填不少于0.3m厚的干净砂子或细土,地上油罐应设防火堤,管线穿过防火堤,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二是站内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穿过行车道路部分应穿钢管保护,电缆线不得与油站管线敷设在同一沟内。油品管线管沟,电缆管沟必须用砂子填实;三是加油站房、加油岛、地坪标高应高出油场地坪标高0.2m,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加油岛支柱距加油岛端部不应小于0.6m;四是直埋地下油罐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通气管公称直径不应少于50mm,高出地面不少于4mm,并应安装阻火器。

  三、搞好开业前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规定易燃易爆、特种岗位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因此搞好开业前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培训使全体人员掌握油品的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火灾危险性、装油、卸油、加油中应注意的事项,消防器材使用及有关火灾预防常识,另外还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加强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油站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别是装、卸油及加油中的防火安全,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电器线路、静电导除、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将油站自查消防安全情况定期向消防部门汇报,消防部门建立档案,对汇报情况进行存档,做到及时掌握油站安全情况,并对油站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消除存在问题。

  五、对油站进行专项治理,定期复查,结合易燃易爆专项治理活动,对油站进行专项治理,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存在问题较大的不许其营业、对油站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复查、验收,看电器设备、线路、消防器材、静电导除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组织是否建立健全,油罐、管道有无跑冒滴漏,通过复查验收及时消除存在问题,确保油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止油站发生火灾。

消防管理制度2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 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制度写的蛮好,值得收藏。明天会更好。

消防管理制度3

  一、厨房必须保持清洁。

  1.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

  2.炉灶、烟罩油垢日常清理,每周彻底清除,以免引起火灾。

  二、厨师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处理其他事情或与人聊天。

  三、油锅起火时,厨师应立即用锅盖、灭火毯盖住油锅,使之缺氧而熄火,锅盖不严密时,使用酵粉或食盐使火熄灭,并关闭炉火。

  四、严禁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吸烟。

  五、厨房须装相应的排气扇。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七、动力机器设备应注意检修(每周不少于一次专业检修)。

  八、用电烹煮食物时,必须防止水烧干起火。

  九、插座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

  十、煤气炉、煤气管线及燃料管线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炉具及钢瓶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可采用。

  十一、煤气钢瓶不可横放,管线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点火及熄火,应使用小量煤气点火,熄火后应关闭阀门。

  十二、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断绝煤气之源。

  降低周围温度。

  断绝空气供给。

  十三、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厨房,并检查电源及煤气等开关是否关闭

  十四、发生火灾时,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扑救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总经理/>,如火灾严重自救无法控制时应由部门负责人申请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人员未到前,要继续进行抢救工作。

  十五、厨房管理人员平时要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救灾常识,训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

  十六、经常检查灭火器及消防栓,要经常进行安全门及安全楼梯的检查。

消防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2.4 isbn7-5011-4297-1 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 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 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 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 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 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 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 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逐级防火责任制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4组织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公司第三防火责任人(公司安委会防火组组长或者消防管理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职责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 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 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 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 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 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4积极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范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7.1.5敢于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作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1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6未落实本部门消防责任制和检查制度者;拒绝或阻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19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雷装置(损坏器材还要照价赔偿)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3未经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办理动火、用电手续,私自动火、用电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既处罚负责管理单位又处罚施工单位和当事人;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6有重大火灾隐患,对防火管理部下达“不符合报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 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 解释。

消防管理制度5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餐厅的实际,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为目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除安全管理,制定如下消防安全制度:

  1、餐厅内所有营业人员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位,负责餐厅内每个房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烟头等明火物进行检查。

  3、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餐厅内设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以及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除器材严禁挪作他用。

  4、严格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必须做到人走灯灭、电炉(取暖器)关。

  5、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素质。

  6、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管理制度6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7

  1、严格执行天然气炉灶的管理规定,确保炉灶在完好状态下使用。

  2、经常检查炉灶各部位,发现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等问题,要立即停用修理。如发觉室内有天然气气味,要立即关闭炉灶开关和角阀,切断气源,及时打开窗户,严禁在周围吸烟、点火或启动电器开关。检查露点可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漏。

  3、炉灶点火时,要先开角阀后划火柴,再开启炉灶开关,如没有点着,应关好炉灶开关,等气扩散后再重新点火。

  4、用完炉火应关好炉灶的`开关、角阀,以免因胶管老化破裂、脱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气体溢出,如发现有问题时要及时的进行修复。

  5、发现角阀压盖松动、丝扣上反,手轮关闭上升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6、餐厅工作人员因有人找、接电话、去洗手间等离开时,必须把炉火熄灭。

  7、厨房内放置抹布的持架或搁板应远离炉灶,以免抹布掉在炉灶上引起火灾。

  8、油炸食品时,锅内食油不得超过满锅容量的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油温不宜过高,以防食油自燃着火。

  9、油炸食品时,如油温过高起火,应迅速盖上锅盖,隔绝空气灭火,将油锅平稳地端离火源,待其冷却后再打开锅盖。

  10、厨房内的抽油烟罩每日应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

  11、厨房内使用的电动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在使用中发现有烧焦、冒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作,及时检查维修。

  12、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

消防管理制度8

  酒店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

  (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2)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3、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

  (2)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消防管理制度9

  第一条 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第三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抓好组织落实、扑救火灾预案落实。

  12、网络部、帐务、客服中心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防火演练。

  1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第四条 配置和维护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5、根据机房不同部位合理选配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严禁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1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17、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8、无人值守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得超过15米,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19、移动通信机房楼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须清洁畅通,通道内不得停放车辆、杂物,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20、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第五条 配备和维护好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

  21、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22、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六条 严格供电线路、配电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24、机房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严禁非专业电工在机房接线施工;

  25、通信机房电源线应采用铜线防火阻燃电缆,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26、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7、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电源线不能固定在铁钉上或用金属丝捆起;

  28、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29、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0、灯具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31、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2、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3、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34、禁止在通信机房和配电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器短路。

  3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36、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第七条 落实通信机房的防强电、防煤气侵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37、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较多,通信机房应积极主动做好楼顶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3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40、为防止天然气侵入,机房电缆进线间应进行封堵,安装煤气浓度报警器。

  第八条 严格机房装修和通信大楼内的安全管理

  41、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42、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3、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等级。

  44、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动通信楼内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核发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九条 通信机房实行防火区域分隔,楼内电缆竖井、孔洞必须按照省公司有关要求封堵。

  47、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48、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第十条 认真整改火灾隐患

  50、对于省公司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51、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52、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加强机房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

  5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54、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55、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6、设备维护必须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体,应限量储存,严格管理。

  57、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第十二条 制定安全补救火灾预案

  58、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59、通信机房一旦失火,要早发现、早报警、早自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将火灾扑灭在初起之时。

  60、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62、对于机房发生的火灾,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和教训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三条 奖惩

  63、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对防火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扑灭初起火苗扑灭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64、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附则

  65、本制度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10

  1.各部门员工要努力学习消防知识,会检查排除消防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会组织疏散逃生、会宣传教育。

  2.报警主机位于监控室,由保安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报警铃响,应立即通知巡逻保安员迅速到报警楼层检查。

  3.如发生火灾,监控室值班员应立即切断事故楼层总电源,防止爆燃。情况严重紧急,应边指挥灭火,边报领导、打消防火警电话,报警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情况听清楚后才可放下话筒,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4.各部门员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就近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疏散。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由在场员工商量决定,采取正确灭火疏散措施果断进行灭火和疏散营救工作。

  5.如发生火灾,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各部门每班要检查一次部门消防设施,保安部每天要检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设备,保证设备完整、灵活好用。

消防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幼儿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二、电器防火

  6、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7、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8、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9、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三、消防设施

  10、灭火器应完整好用。

  11。、疏散指示标志明显

  12、幼儿园自动报警系统保持完好。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二、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里的'废纸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及时清除。文件资料要远离电源插座。

  2、办公室内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包括电暖气、)。

  3、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三、餐厅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内应禁止吸烟。就餐者如有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引导其到指定的场所吸烟。

  2、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3、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4、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5、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6、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用纸张引火。

  7、不得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消防管理制度13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是超市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部分。超市制定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当然是为了确保超市仓库的安全及超市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超市员工要遵照超市仓库消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5、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6、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8、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

  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员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及领班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成立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委员会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对全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15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检查组及机海务监督人员有权对船舶召集消防、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纠正权。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暂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由海务部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级社的规范要求、或船旗国的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状态。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

  3.4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3.5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

  3.6用于任何处所的灭火器至少有1只应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

  3.8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长期固定并敞开。

  3.10船舶通风筒设备良好,防火挡板开关正常,开关操纵标志明显。

  3.11消防泵、应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带时,压力应符合要求;消防阀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水枪应为两用水枪。国际通岸接头及其附件齐全。

  3.12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两年进行称重,并持有效证书;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说明、各舱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阀门良好、开关标志清晰,船员能熟练操作。

  3.13船舶应配备适量的的备用手提式灭火器,能够自行充装的应备有药剂,并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

  3.14固定式柴油机应急消防泵,燃油柜燃油至少可供使用3小时,此外在机舱外储备燃油至少可供应急消防泵使用15小时。

  3.15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应遵守《船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须知》。

  4火灾预防

  4.1日常防火

  4.1.1贯彻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4.1.2船舶应配备:“消防安全操作手册”、“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应与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实际相符。

  4.1.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4.1.4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巡视路线图并在驾驶台张贴,每班至少按路线巡视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4.1.5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等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4.1.6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电瓶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4.1.7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废弃的油渍棉纱、抹布不得乱扔,应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4.1.8船员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应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4.1.9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应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4.1.10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4.1.11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4.2电器防火

  4.2.1电机员是船舶安全用电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或船长报告并由船长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舶用电安全。

  4.2.2电水壶、电暖瓶(限自动恒温型)仅限船长、政委、轮机长、大副、管事使用,使用时不得离人。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封闭式电炉仅限工作使用)。

  4.2.3任何可移动的`灯具(如居室台灯、行灯、货灯)不在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禁止船员携带电热餐具、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4.2.4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机员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4.2.5电机员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4.2.6货舱灯电源插座应保持水密,不用时应旋紧插座保护盖,防止受潮、短路引发火灾。

  4.2.7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4.2.8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4.2.9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四周需避开易燃物。

  4.2.10机舱配电板四周应配备绝缘地垫,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4.3明火作业

  4.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4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4.4.1船舶必须经过船检检验,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只能承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规定的范围内的危险货物,只能装载在证书允许的舱室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

  4.4.2承运危险货物船舶必须配备最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并对其及时修正。

  4.4.3船舶承运危险货物必须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正确合理配载,严格遵守交通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不符合国际、国内有关危险货物包装和安全积载规定的,船舶应当拒绝受载、承运。

  4.4.4船舶装卸《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爆炸品(第1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第2类);闪点低于61°c的易燃液体(第3类);易燃固体(第4.1类);易自燃物质(第4.2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3类);氧化物质(第5.1类);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须接受主管监督机构消防监护。

  4.4.5装运可能释放有毒气体或可能造成缺氧的货物,应配备测量空气中这类气体或氧气浓度的适当仪器及其使用说明。

  4.4.6装运易自燃货物的船舶,在航行途中要定时检测舱内温度,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不准装运已发生自燃的货物。

  4.4.7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舱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4.4.8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有关灭火和应急货物处理的内容对船员进行培训。

  4.4.9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按规定显示信号。

  4.4.10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通过狭窄或拥挤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气候、风浪比较恶劣的条件下航行、停泊、作业,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污措施。

  4.4.11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

  4.4.12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4.4.13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保证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编制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并保证落实和有效实施。

  4.4.14危险货物的船舶办理进、出港口申报手续,申报内容应至少包括:船名、预计进出港口的时间以及所载危险货物的正确名称、编号、类别、数量、特性、包装、装载位置等,并提供船舶持有安全适航、适装、适运、防污染证书等文件。

  5应急演习、训练与培训

  5.1船舶消防弃船演习、训练与培训应遵守《船舶消防弃船演习、训练与培训须知》的规定。

  6记录

  6.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检查记录由船长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

  7附录

  7.1附录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