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6 15:24:21 制度 我要投稿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间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为标准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那么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那么:

  1、效率至上原那么: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本钱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那么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方案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以下人员原那么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成心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时机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2

  1、嘉奖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详见《铸造分厂考绩制度》)。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详见《铸造分厂奖惩制度》)。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良、降低本钱的员工,按照经济效益的10%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分

  〔1〕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30-50元。

  〔2〕造型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1)、(2)、(3)、(4)、(8)、(9)条款的一次罚款30元,对于造成铸件废品或次品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分。

  〔3〕配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2)、(3)条款的一次处分30元,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本钱折合计算,按比例处分。

  〔4〕大炉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50元,对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分。

  (5)机电维修工违反岗位责任制(3)条款一次罚款100-500元。

  〔6〕行车工、过砂工、机修工、清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30元。

  〔7〕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分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8〕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上述管理和奖惩制度依据巨鲸公司二分厂的生产状况制订,如有不详或与《巨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符的情况都以员工手册为准。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3

  为提高工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减少车间的生产制程不良率,工厂将在每月推出:勤工奖,优秀员工奖,突出奉献奖,优秀管理奖。

  奖罚条件:

  (1)勤工奖:指当月未发生过迟到早退及请假的。

  (2)优秀员工奖:指上班期间未发生过迟到早退,月生产之产品不良情况未发过一次。

  (3)突出奉献奖:指及时发现管理及品检未发现的生产问题和可以减少工厂生产本钱的.实用方法。

  (4)优秀管理奖:指能及时安排并完成生产任务,及时处理工厂的内部问题和客诉问题。

  (5)员工上班未按生产平安操作标准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员工每次打坏模具及生产的产品不良情况,按情节轻重处以10元以上罚款处理。

  (7)员工每天下班前未清扫干净自己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

  (8)所有吸烟人员上班时间到指定吸烟区吸烟,每次吸烟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烟头必须熄灭后丢进垃圾桶,下班后厂区内不得随地乱丢垃圾,如有发现罚款5元/次。

  (9)车间洗手间、吸烟区、通道楼梯间每天值日人员必须清扫及清理垃圾,凡当天值日人员未清扫者罚款10/次。

  以上条款望大家积极配合,以免后续发生错奖错罚的现像。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4

  为加强车间管理,标准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标准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行为标准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一)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二)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三)迟到、早退每次扣20.00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

  (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那么视为旷工。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分。

  (一)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二)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四)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五)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1〕公司员工奖励管理制度怎么写

  〔2〕公司奖励管理制度

  〔3〕员工管理故事让员工三次超乎想象的奖励

  〔4〕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5〕《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鼓励机制工程管理方法》规定

  (六)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七)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一)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二)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三)主动清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5

  工作纪律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3.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保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4.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5.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考勤和请假制度

  1.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2.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3.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工程。

  4.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5.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6.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7.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清楚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方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的原那么。对于有以下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工程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翻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奉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效劳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表达,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经济处分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根底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6〕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7〕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8〕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1〕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3〕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4〕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5〕屡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7〕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平安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平安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