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时间:2023-03-21 16:26:59 报告 我要投稿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1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重视与关注,而老年人群体中,“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在研究老龄问题时,常常把无子女或有子女但与父母分开居住,只剩父母单独生活的这类老人喻为“空巢老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类老年人已超过老年人总数的50%。伴随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中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求学的人数愈来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断增多。“空巢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给社会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如何更加关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最近,我们在江西宜丰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目前,该县有常住总人口29.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9127人,占总数的13.42%,其中农村老年人28849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73.7%。农村“空巢老人”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57%。为准确了解该县农村“空巢老人”的情况,我们重点调研了这类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医疗保障、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调研中的农村“空巢老人”专指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本乡辖区内居住的、只剩老年独自生活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基本缺失的老年人。我们对该县16个乡(镇、场)“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对该县潭山、双峰、石花尖、新昌、石市等五个乡(镇、场),每个乡(镇、场)按二个村6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进行抽样,采取点面结合,随机抽样,上户问卷调查等方法,辅以一定的座谈会形式,收集有效样本57个。现根据调查情况和我们的初步研究,就全县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江西宜丰县农村“空巢老人”的调研基础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空巢老人”总户数2554户,总人数3538人。按年龄分类:60—69周岁1567人,70—79周岁1088人,80—89周岁728人,90周岁以上155人;按性别分类:男2235人,女1303人;按有无子女分类:无子女老人1287户,子女未住一起1267户;按经济状况分类:低保户363户,低保边缘户659户,非困难家庭1532户;按居住形式分类:独居1288户,与老伴同住1266户。

  (二)经济状况

  在上户调查的57户中,独居26户(其中无子女者8户)、与老伴同住28户、与智障儿子同住1户、与孙子女同住1户、与年迈母亲同住1户。总体看来,这些老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耕种养殖收入。有21户(年龄60—73岁之间)自己种了田,还有养了猪、牛、羊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的36.8%,说明农村“空巢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存。

  二是子女给付赡养费。有29户子女每年能按时付给老人赡养费,给付金额每年1000—6000元不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中有子女户数的59.2%。尚有40.8%的户数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究其原因,90%为自身经济条件差,无赡养能力,并非不孝顺。数说明,农村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尽赡养义务。

  三是来自政策性收入。有43户领取了国家发给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占75.5%,有14户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占24.5%。

  上户调查的57户,认为家庭总收入能够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户,占87.7%。总体看来,除少数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户外,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尚可。

  (三)医疗保障

  一是身体状况。上户调查的57户中,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体健康的21人,占37%;经常有点病的20人,占35%;体弱多病如身体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16人,占28%。总体看来,57户老人虽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体状况偏差,其劳动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续性令人担忧。

  二是医疗保障。上户调查的57户中,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认为就医比较方便的有49户,占86%;认为就医不太方便的有8户,占14%。而认为生病了有人护理的有38户,占66.7%;生病了无人护理的有19户,占33.3%。数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生病就医和护理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四)精神生活

  一是子女关心程度。在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由于子女在外工作生活,经常回家探望老人不大现实,一般除传统的年节外,子女都很少回家,而子女对父母的关怀大都通过电话问候。保持一个月内问候一次的有35户,占71.4%;一季度内问候一次的有4户,占8.2%;半年问候一次的有5户,占10.2%;一年问候一次的有4户,占8.2%;从不问候的有1户,占2%。数说明,绝大多数子女都关心家中的老人。

  二是文体活动情况。村级老年活动设施情况,调查的5个乡镇场10个村都有老年协会,并有规模不等的老年活动场所,但老年协会开展活动不经常,大都一年开展1-2次活动。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参加活动不积极,组织活动不容易;老年人参加活动情况,调查的57户中,喜欢并参加文体活动的仅12人,占21%。同时,询问57户空巢老人,认为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27户,占47.4%;认为没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30户,占52.6%。由此可见,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经济收入等因素制约,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普遍较贫乏,感到孤独,寂寞的占比过半,与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相距较远,也表明农村文体娱乐设施亟待加强。

  (五)权益保障

  上户调查的49户有子女空巢老人中,与子女关系好的有40户占82%,关系一般的有8户占16%,关系不好的有1户,占2%;而57户空巢老人中,与邻里关系好的有50户占87.7%,与邻里关系一般的有7户占12.3%,与邻里关系不好的没有。

  调查的57户空巢老人中,没有一例因与子女、邻里关系不好发生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0户有子女的空巢家庭子女不能履行赡养义务、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据老人自己评价,都是因为自己经济条件差的原因,不属于侵权行为。当然,我们认为,这里面或许存在家丑不外扬等因素,或许侵权行为这其间就存在,但调查情况显示,侵权行为应该是几乎没有,或者说有也是极个别。由此表明该县民风淳朴,尊老敬老风气良好。

  二、江西宜丰县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当前普遍的养老模式,但随着农村子女纷纷外出务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不但需要衣食住行,还需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因此,随着“空巢老人”队伍不断扩大,带来了一系列养老困难和问题,在该县的主要表现:

  (一)经济收入低下,生活质量普遍较差

  人过中年后,人的体能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衰退,这是自然规律。在城镇,老年人一般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退休费或社保金,不需承担重体力劳动。而农村则不同,目前该县农村“空巢老人”除了五保户、低保户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外,绝大部分没有养老保障,还必须通过承担重体力劳动赚取生活费。从上户调查的57户来看,有21户还种了田,而他们中年龄最大的有73岁。且种田的经济效益偏低,一年下来赚不到几个钱,仅能维持日常低消费。因此,在农村“空巢老人”中,子女不能定期给付赡养费,则老人的生活质量就比较困难。

  (二)年老体弱多病,健康与医疗问题还很明显

  从上户调查情况看,57户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有16人,占28%。虽然该县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就医条件有较大改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于仍靠体力劳动维持生存的“空巢老人”来说,普遍存在“生不起病,买不起药”的情况,“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为这些老人的一种无奈。

  (三)精神慰藉缺乏,多数感觉较孤单寂寞

  老年人面对“空巢”会觉得在感情上失去支撑和依靠。古有“天伦之乐”一说,所为“天伦之乐”就是儿女常在身边,儿女不在身边就无所谓“乐”。从上户调查的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看,有27户认为经常有孤独感,寂寞感,占55%。同时,由于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比较欠缺,加上山区老年人居住分散,老年人想聚集活动也确实不易,老年人的孤独寂寞感为此而普遍存在。

  (四)饮食起居无人照料,安全隐患比较多

  空巢老人不仅要忍受子女不在身边的孤独和寂寞,生活上的照料也是一大问题。我们在该县双峰林场库前村了解到有一孤寡老人,且有残疾,她有时一天就吃两顿饭,还常常是做一顿饭要吃几天。据了解,这种现象并非个例,特别是老人在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时,更为常有。同时,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差,安全意识淡薄,冬天用火、用电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灾害。

  (五)老人处于弱势,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上户调查的57户老人中,大都与子女邻里关系较好,仅一户认为不好。在询问是否发生过子女、邻里的侵权行为时,回答却都是“没有”。但在其中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有20户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原因是子女也没有经济能力,为此我们不能排除这里面有的子女有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如果有,就该属侵权行为。对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通过各级组织对其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应进行法律援助。

  三、加快和完善宜丰县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基本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高龄、病残、独居的困难“空巢老人”的救助力度,对困难“空巢老人”做到“应保尽保”,且做到“定期定量”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困难问题。

  (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落实相关医疗优待政策。一是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二是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困难“空巢老人”患大病住院时实行“病中介入”,让他们“生了病,看得起”。三是落实相关医疗“惠老”政策,如医疗机构要以村为单位建立老人健康档案;经常组织医疗人员到村巡回体检与诊疗;对高龄、困难“空巢老人”实行免除门诊普通挂号费、门诊注射手续费、门诊换药费和对床位费、_光片费、三大常规检查费、三级护理费实行减半收取的“三免四减半”等。

  (三)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难问题,最重要的当属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而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_〕35号)明确指出:“到20xx年,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对该县农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具体建议,一要按规范化要求办好农村老年协会,按“有班子、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的省定标准建设好协会这个老年人自己的组织,既要组织经常性活动,又要组织老人间互相关心和帮助,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二要逐步改善农村敬老院 的功能和设施条件,除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外,向辖区内的社会老人开放,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三要加大县乡村三级的财政投入,充分利用闲置的村部、村小、祠堂等场所,改造成为村落社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这方面,该县潭山镇龙岗村、天宝乡上梅村做了一些有益探索,龙岗村利用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政策资金集中建了一些房屋,上梅村利用村小改造了一些小户房,供本村有养老困难的“空巢老人”集中居住。所建设的养老中心既要提供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还要建立辖区内“空巢老人”的信息资料,推行“问讯制”,对不能到中心活动的“空巢老人”,可通过电话问讯而及时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如果老人需要,还可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四要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金到农村兴办养老服务业。

  (四)加强农村文体活动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针对老年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逐步建立老年文化 活动室,老年健身活动场所,由老年协会来组织、管理,开展多种多样的娱乐活动,让农村“空巢老人”走出孤独,走出寂寞。

  (五)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等传统孝老教育的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切实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的财产权、被赡养权及再婚等合法权益。县、乡要设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农村老人提供法律服务,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及时依法处理和打击对老年人的侵权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空巢老人”现象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与关爱。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这一问题日益凸显。通过这次调研,了解到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发现了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扰与问题,我们希望农村“空巢老人”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帮助,能够将尊老爱老的美德传承下去,让农村“空巢老人”晚年幸福安康。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2

  一、引言

  1、调查背景

  当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因此而产生的心理失调症状,称为家庭“空巢”综合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空巢老人”现象尤其引人关注。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调查目的

  透析空巢老人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4、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

  二、正文

  (一)空巢老人生活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对空巢老人问题进行了数据统计,下面分析。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统计,城市居民家庭中空巢老人家庭已占到54.0%。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正成为一个需要迫切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年,天津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对空巢老人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的抽样调查,昨天,调查报告正式发布。老人们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真实地反映了自己的经济状况、健康医疗情况、住房情况、生活照料情况、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养老意愿和需求等等,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32.4%的空巢老人独自居住;87.1%的空巢老人有退休金;1.8%的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

  以上的数据来自天津市老龄办最新发布的《天津市空巢老人家庭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调查报告》。此次调查涉及了有关空巢老人生活的诸多方面,从具体的数字可以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

  1、居住方式

  独自一人居住的有389人,占32.4%;老夫妇俩共同居住的有811人,占67.6%。女性空巢老人中独居的比例远高于男性。

  2、婚姻状况

  已婚有配偶的有817位,占68.1%;未婚的有12位,占1.0%;丧偶的有356位,占29.7%;离婚的有15位,占1.3%。1190位空巢老人(有10个空填)中,无子女的老人有35位,而子女最多的有9个,平均有子女2.75个。

  3、收入情况

  有1045位老人有退休金,占87.1%,每月平均退休金为1649.95元;有30位老人在继续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有11位老人享受过社会救助,有192位老人接受过子女(包括孙子女和亲属)的经济帮助,有23位老人有其他一些收入。有595位老人没有任何理财项目,占49.58%。受访老人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评价还是比较满意的。

  4、日常生活

  “能自理,完全可以自己做”的有1065人,占88.8%;“半自理,需要别人帮助”的有112人,占9.3%;“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别人”的有21人,占1.8%。随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呈下降趋势。

  5、日常生活

  问卷中列举了9种老年慢性病,有173位老人未患有任何一种慢性病,占14.4%;85.6%的老人患有一种或几种老年慢性病。9种老年慢性病,按患病人数多少排列,依次是高血压、心脏病、骨关节病、高脂血症、脑血管病、骨质疏松、糖尿病、白内障青光眼、老年痴呆和其他病。老年人对于健康状况的自评,认为很好的仅占6.1%。

  6、健康情况

  (数据为访问前4个月内)有47.6%的老人在访问前看过病,住过院的比例为4.7%,平均看病次数为2.22次,人均医药费1501.82元。以此推算,年平均看病次数约为6.66次,年人均医药费支出为4505.46元。大多数老人感觉看病还是方便的,觉得非常方便的仅有2.7%,方便的有54.3%。83.0%的老人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余老人享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7、住房情况

  54.3%的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50㎡以下,32.0%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50-80㎡,9.3%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80-100㎡,只有4.2%的老人住的房子建筑面积在100㎡以上。绝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自己住的房子还是比较满意的。

  8、生活照料

  空巢老人的子女和老人联系,最多的方式是电话,占64.7%,其次为回家探望,占31.0%,其余如短信、书信和网络的比例非常少。每周2-3次去看望老人的占47.8%。子女回家探望老人的频率随老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多。80岁以上老人的子女每周2-3次的占到61.54%。仅有26位老人雇保姆,28位老人雇计时工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合计仅占4.5%。

  (二)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

  1 、惠民政策造成空巢老人。由于近年农村惠民政策不断出台,政策宽松,农民工地位明显提升,种植物不受限制, 耕地因企业占地不断减少,被征地和失业人口不断增多,种地与务工收入比对,形成明显差距,加上近年来打工人员中部分人员已成为外地老板留用人才,工薪较高不愿返乡等因素,造成空巢老人。

  2 、个人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老人自己希望过独立生活,得到更多自由。这部分 老人大多是经济上能够独立,精神生活较为丰富,身体状况较好的低龄老人。二是老人对老居住地有深厚感情,即便是子女进了城或是迁了新居,要求其到新地居住生活,但他们不愿意离开久居的环境,有山有田有房子,坚持守着老根据地。

  3 、家庭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老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产生冲突与矛盾,而选择独立生活。二是子女压力大 ( 子女的子女读书等 ) ,无暇照顾老人,老人也不愿加重子女的负担,而选择独立生活。三是受住房紧张等条件制约,无法与子女同住。四是极少数子女具备条件,但赡养老人的观念很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

  4 、社会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住房条件改善,许多子女婚后拥有自己的住房,与老人分开居住,造成空巢。二是子女在外就业就职进了城,造成空巢。三是因女儿婚嫁而离开家乡异地成家,使一些只生有女儿的老人因女儿出嫁而形成空巢。

  5 、自然空巢。由于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小孩,有的生育的子女死亡,造成空巢。

  (三)空巢老人的应对策略

  1、确确实实要立足于社会的发展,用社会化的方式解决问题,主要靠政府,敬老院、养老院不仅要办多,还要办好,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归、老有所终。这是政府的责任。现在各个家庭要想回归到传统社会已经不太可能,把赡养老人的问题推回家庭也不可能,只有靠政府来挑大梁。

  2、对于家庭的责任不能放弃,政府要鼓励,社会要提倡,同时还要有具体措施。

  3、恪尽孝道是传统美德,对于这些子女,社会要给予表彰,这是社会的导向问题,引导子女“见先思齐”。与其批评坏的,还不如引导好的,要在道义上谴责做得不好的'人改过自新,形成良性循环。

  4、要从文化的角度努力,必须要把传统文化的美德和精华继承下来。凝聚着中华民族核心的东西就是文化,就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如果在文化上不遵从,还怎么发扬光大?我们谈中华文化不要泛泛而谈,应该具体到细则和每一点。只有在物质层面、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得到保障,才能把空巢老人的问题解决好。

  空巢老人的困难不仅在于生活上的孤单和经济上的拮据,也来自于心灵上,因为亲人陆续离开的恐惧感和目送亲人离去却无能为力的失落感,以及突然缺乏可交心的对象的空虚感,因此我认为与老人交流要坚持“积极引导,耐心聆听”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老人走入他感兴趣的话题,爱心的聆听他的语言。空巢老人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亟待破解的社会命题。早在1999国际老年人年,国际卫生组织就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观点,即通过倡导积极老龄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以实现尽可能延长人类健康预期寿命,提高老年期生活质量的目标。“空巢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功能逐渐衰退,对他人帮助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心理上也就越来越脆弱,对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迫切。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比如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供给,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为“空巢老人”搭建“安全网”,建立应急求助信息系统等,为“空巢老人”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是到了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时候了,因为他们正面对或遭受心理危机的困扰。

  5、建立村级福利院。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管理的村级福利院,降低收费标准,加大政策性扶持力度,改善养老院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减轻老年人的劳动负担,消除老年人对将来老无所依的忧虑,降低老年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的孤独感,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使空巢老人过上健康的生活。

  6、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应得到推广和发展,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简化保险工作流程,使好的政策在弱势群体中积极的贯彻,提高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更加方便的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作用。

  7、加强老龄工作建设。空巢老人问题要放在村务工作的重要位置,村委会要成立组织、形成制度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例如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8、开展“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积极组织单位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结束语:

  老人,为社会奉献,为家庭奉献,是知识的宝库,是智慧的钥匙,不仅养育我们,还以言传和身教向我们传播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有时候感觉老人家们知识陈旧、思维方式过于正统古板,但是,老人依然是我们心灵的最后的最坚定的依托,我们在现实中碰壁之后,返璞归真,依然会感受到老人家们传承的是至理名言,依然会感受到属于我们民族的内蕴的品质。 空巢老人的困难不仅在于生活上的孤单和经济上的拮据,也来自于心灵上,因为亲人陆续离开的恐惧感和目送亲人离去却无能为力的失落感,以及突然缺乏可交心的对象的空虚感,因此我认为与老人交流要坚持“积极引导,耐心聆听”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老人走入他感兴趣的话题,爱心的聆听他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