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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范文(精选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
一、项目概况
(一)泰来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站两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 27 人。主要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检验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业务。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落实到位,发放有序。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 7 大类 12 个小类 26个品目机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的政策及“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等信息及时向农民公布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补贴范围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20日购机的农牧渔民、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监狱农场、县属农场、林场职工。
(三)重点提升玉米、水稻收获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优先支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已经申报省级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对购置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带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的用户全部实行优先补贴。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编制《泰来县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确定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内容,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市农机办审定后实施,并分别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本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实施。10 月 30 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
(二)截止2017年12月30日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任务,实现补贴各类农机具 806 台套,受益农户 797 户,使用农机补贴专项资金 592.983 万元。
(三)制定了《泰来县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政府的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机补贴投诉处理举报电话;成立了农机补贴资格审查组、审核验收组、摇号结算组、复查备案组;健全各项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涉及全县千家万户,资金无论多少,实施的程序和环节不等少,从政策宣传、方案制定、申报手续、机具类别、资金分配、审核验收、摇号结算、复查备案到最终的总结上报,每一个步骤都考虑到项目成本控制和节约,实施过程做到不重、不漏、不误、不断,特别是审核验收和复查工作为减少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与财政部门组成两个验收小组,每个乡镇设 2-3 个集中点,提前按工作进展时间和路程排序通知,特殊情况遗漏的机具安排就近的验收点补验。
效率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环节的进度快,2017 年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开展,10 月 30 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每年我县的补贴工作都抢前抓早,接到省补贴方案马上拟定我县实施方案,早宣传、早验收、早摇号,今年的补贴目录出台晚,农户急于购车报名,造成车型复杂,报名集中,验收压力大,工作组成员起早贪晚,加班加点,午饭后不休息,特殊情况为农户服务到家,得到村民的一致赞赏。
有效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17年度投入594.987万元,从农户报名的情况分析,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 338.7 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需求,通过摇号产生的补贴对象只占申请报名农户的 63%,申请补贴的农机具类型多为水田机械,旱田大马力动力机械少,田间工程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秸秆收获机械少。从当前的购买力分析看,收获机械趋于饱和,播种机械、整地机械和脱粒机械需求量大。补贴机械设备的投诉问题较少。
可持续性分析:
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逐年增加,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续整理、备案、复查工作时间紧张、时效性长、潜在的问题多,责任大,涉及补贴政策落实的部门多,人员机构安排不稳定,实施过程存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影响农机补贴工作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四、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 100 分,详见自评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计划明年农机补贴工作申请资金 1689.3 万元,重点用于我县水稻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秸秆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粮食深加工机械设备的购置。
(二)建议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纪检监察、预防和防范渎职犯罪部门进一步协调,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和相应的组织;二是协调财政和相关银行尽快结算,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民“一卡通”中;三是完善和调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申报、审核、摇号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稳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机构,建立责任明晰、奖罚分明、补贴有序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建议县本级财政安排农机补贴工作经费 5 万元,用于补贴工作中的材料印发(会议材料、宣传单、公示公告)、交通经费、误餐补贴、通讯经费等。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18〕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20年-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04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20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19]278号)(包含:2020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19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20]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20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20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20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20]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20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20-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20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21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20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158.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其中:
(1)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19〕197号)
(2)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为: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分解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受益农户数1400户以上,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以上,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以上。
(2)质量指标: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 %。
(3)时效指标:资金兑付率90%以上。
(4)效益指标: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以上,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以上,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问题。
(5)满意度指标:购机户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58.038万元,其中:
2019年12月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19〕197号)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以上到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38万元,截至2020年末,共执行135.55万元,资金执行率85.77%,资金结转22.488万元。全年共受理补贴申请2473份,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512台(套),应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已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资金兑付率100%,受益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162户,拉动农民投资341.4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购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按照“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直补到户”的`流程,通过系统平台办理补贴申请,核验后将购机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购机户账户,无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受益户数≥1400户,完成2162户;
指标2:补贴机具台数≥1500台(套),完成2512台(套);
指标3: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完成49万元;
(2)质量指标。
指标1: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完成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兑付率≥9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341.47万元。
(2)社会效益
指标1: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完成8000千瓦。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完成: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购机户满意度≥90%,完成95%。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乡镇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大部分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且人员更换也较为频繁,不能较好地为申办补贴农户提供受理补贴服务。
2.虽然农民购买农机可以询价、议价,但定价的主动权不掌握在农民手中,存在经销商变相加价、抬价现象,导致部分农机具在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关不大,使财政补贴“缩水”,农民受益减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补贴申报和核查,严格政策程序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一、基本情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下辖“四街一镇”,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仅东方广场街道3个行政村和兴隆山镇剩余7个行政村,共有村民10433户,33465人。目前,除分水村几乎整建制存在外,金钱村已全部纳入社区化管理;毛家村、新农村、朝阳村已接近全部征拆;杨家村征占比例约90%;隆东村、黎明村、三道村征占比例约40%;安龙村征占比例约30%。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开区各村社农业用地大部分都已被征占,多数农户也已被拆迁安置。目前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约为610公顷,含基本农田552.08公顷。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1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1255号)文件,共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共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经开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分解下达3万元,同步分解下达了各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预算资金为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拨付资金1.0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实际完成情况是农机化水平有所提高,对农业资源及生态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年度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值为92%,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1:兑付补贴资金,年度指标值为及时,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执行,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年度指标值为支持引导,实际完成值为支持引导,已完成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指标1: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已完成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
指标1: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年度指标值为引领推动,实际完成值为引领推动,已完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四、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政策执行中,我区资金执行率较低,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现有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21年新增补贴范围农机仅为1台。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农机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使辖区农民熟知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五、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自评表及评分标准,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得分为:93.6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6月20日通过经开区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试点补助、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海拉尔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现将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制度建设
1、政策细化:海拉尔区财政局、农牧局联合建立并印发了《海拉尔区2021-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出台了《海拉尔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补贴范围、补贴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实际执行、补贴对象确认、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补贴申领所有程序均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各岗位工作职责进行公开,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对象的确定进行公开公示。
重点工作
1、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在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确定方面,我们根据海区的资金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农民提出的申请,大型青饲料收获机械、马铃薯种植及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喷灌机械、动力机械等机具给与补贴;补贴工作自年初开始,由农牧业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参与,共同开展工作。对申请补助的购机户,按照全区统一规定的补贴申领材料,材料齐全的直接打印补贴确认通知单,一次即可办理完成购机补贴所有程序。
信息公开
在呼伦贝尔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网上开通补贴专栏,及时上传公开相关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提交了地址链接,向呼伦贝尔市及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网站发布信息。全年补贴结束后,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户信息公开至村屯。
系统应用
补贴的全部程序均按照规定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录入信息准确无误,根据要求导出保存购机户个人信息。
投诉处理
在这方面,只要是农民有投诉问题,我们就及时调查,与经销商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建立投诉记录档案,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问题整改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部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并整改到位。
廉政风险防控
为了更好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海拉尔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农牧业局纪检部门及农机管理中心多次组织职工学习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利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方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购机补贴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购机户提交申请补贴的材料,对符合要求的购机户申请的同时即办理补贴手续,并做到不参与、不插手、不变相为企业销售出谋划策。
宏观引导
手机APP申领补贴海拉尔区已开展,但使用很少。农牧民的补贴申请,对提交申请补贴材料齐全的用户,均可申请的同时一次直接办理补贴确认,满足购机户的补贴需求。
工作经费
海拉尔区未安排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操作模式
海拉尔区全面实行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市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不存在游离于政策外及软件系统外实施。
资金管理
截止12月24日,全年补贴资金78.39万元全部分配给购机户。购机户信息已上报财政部门准备拨付补贴资金到购机户的“一卡通”账户。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兵团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补贴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2019年度预算:兵团农机补贴资金60万元。
(二)兵团内部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第十四师农机购置补贴2019年度预算:第十四师师市补贴资金6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第十四师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数60万元,其中包括兵团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万, 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12.664万元。2019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在2019年9月25日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第十四师2019年度实际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2.664万元,其中包括兵团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万,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12.664万元,全年执行数72.664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从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开始,严格按照兵团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第十四师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确保资金按时结算,全年共结算1批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积极协调财政局与银行,加快补贴结算、拨付进度,确保了全年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结算比例达到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全面分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9年农机补贴机具118台(其中:拖拉机13台,旋耕机1台,圆捆捡拾打捆机1台,饲草揉丝机103台),国家补贴金额72.664万元,职工投入165.325万元;7月至10月份已完成2019年农机补贴系统的录入,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检查验收,并全部支付给职工。
(2)质量指标。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全部按要求执行完毕。
(3)时效指标。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100%。
(4)成本指标。
2019年兵团十四师农机补贴使用金额72.664万元,职工投入165.32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第十四师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72.664万元带动全师市农民投入165.325万元,极大的提升了十四师市农机化的发展水平。
(2)社会效益。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提升十四师师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1个百分点,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目标。
(3)生态效益。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提升十四师师市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
(4)可持续影响。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带动购机户及农民加速购买及使用高精尖农业装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立“一站式”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大厅,多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下连队便民服务;在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建立专门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实施方案、资金规模、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投诉举报电话、渠道、资金使用进度、上年度享受补贴用户信息和实施情况报告等按要求进行公布。保持咨询、举报、投诉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每月底结算一批资金,结算比例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目标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在十四师昆玉市政务网专门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严格按照兵团农业农村局文件要求,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国家和兵团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任何违规和违法问题。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7
一、基本情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112平方公里,下辖“四街一镇”,随着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仅东方广场街道3个行政村和兴隆山镇剩余7个行政村,共有村民10433户,33465人。目前,除分水村几乎整建制存在外,金钱村已全部纳入社区化管理;毛家村、新农村、朝阳村已接近全部征拆;杨家村征占比例约90%;隆东村、黎明村、三道村征占比例约40%;安龙村征占比例约30%。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开区各村社农业用地大部分都已被征占,多数农户也已被拆迁安置。目前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种植面积约为610公顷,含基本农田552.08公顷。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1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1255号)文件,共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共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经开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分解下达3万元,同步分解下达了各资金使用部门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预算资金:本年度内预算安排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预算资金为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拨付资金1.0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实际完成情况是农机化水平有所提高,对农业资源及生态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套),年度指标值为≥1,实际完成值为1,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值为92%,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1:兑付补贴资金,年度指标值为及时,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资金执行,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实际完成值为符合方案标准,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年度指标值为支持引导,实际完成值为支持引导,已完成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
指标1: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已完成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
指标1: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年度指标值为引领推动,实际完成值为引领推动,已完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四、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政策执行中,我区资金执行率较低,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随着开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现有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21年新增补贴范围农机仅为1台。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农机补贴工作宣传力度,使辖区农民熟知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五、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自评表及评分标准,我区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得分为:93.6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于6月20日通过经开区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依据。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8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情况及实施过程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围财评价〔2022〕2号)部署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工作。
1.组织情况:我站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点工作来做,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财政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2.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对象为2021年度所有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资金。
二是要求本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收集整理绩效完成信息,确认绩效指标完成值和实现程度,计算自评得分,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规范,及时上报自评报告。
三是做好自查工作,对于漏报、错报,完成值与指标不符的,重新上报。
四是综合分析自评结果,对于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程度较大的要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研究改进措施,给下一年度此项工作以经验。
(二)部门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
我单位2021年度年初申报农机补贴项目1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426.0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26万元,上一年度剩余资金0.023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农机深松项目财政资金到位金额14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26万元,上一年度剩余0.02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3.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农机补贴项目支出1425.978万元,执行率为99.99%。
(三)部门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部门审查意见
1.日常财务管理。我站制定了《农机补贴岗位责任制度》、《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农机补贴违规处理制度》、《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农机补贴产品质量投诉制度》、《农机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农机补贴内控制度》、《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报告制度》等。行成了以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流程的管理机制。
2.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部门审查意见.我站配合审计部门审计,审计中指出的问题,我站及时整改。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部门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农机补贴即购机者购买新的农业机械和报废老旧农机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几红松洼、卡伦后沟牧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补贴。项目资金1426万元。为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推进购机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1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0〕140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强化落实,立足本县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2023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围农字〔2020〕265号)的请示报围场县人民政府批示,经围场县人民政府对《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围政复〔2020〕60号批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并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2023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围农字〔2021〕63号,于2021年6月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后下发并抓好落实。
(二)年度绩效目设定情况:在项目开展前,组织专家对此项目设置的目标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此绩效目标申报。设定以下绩效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
1、完成年度购置补贴机具660台套以上。
2、兑付补贴资金1426万元。
3、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满足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提高农业机械化率。
分项目标设定情况:补贴各类机具数量达到660台套以上,资金补贴合格率达到100%,资金补贴完成率达到100%,购机户资金节省率不超30%;亩节省人工1-2人,受益农户数量达到480户以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满足农业生产的机械化需求,提高农业机械化率,使机械化率达到75%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补贴各类农机具1175台套;兑付农机补贴资金1425.978万元,剩余450元不够补贴一台机具的,只能留到下一年度使用;促进了县域内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提高农机机械化率,使我县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5.65%。
2、分相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度补贴各类机具数量为1175台套,超出目标设定78%,分析原因为,2021年度河北省补贴目录下达比较晚,在制定目标时是参照2020年补贴标准制定的,2021年补贴标准普遍下调,每台机具补贴额降低,这样,补贴台数上升,导致设定目标比实际少。补贴资金合格率达到了100%;资金补贴完成率达到99.99%,原因为剩余450万元不够补贴一台机具的,只能留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购机户节省资金率在25%以内;亩节省人工1.5人。受益农户达到了1045户,分析超出目标原因为2021年补贴标准普遍下调,每台机具补贴额降低,这样,补贴台数上升,享受补贴户数上升。促进了县域内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提高农机机械化率,使我县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5.65%。
三、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逐条、逐项进行了打分,评价结果是什么档次,打96分。评价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设定去做,出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改进,使项目按要求顺利完成。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9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好,根据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年一定”的总体要求,结合宁波市“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新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模式严格按政策办事,有序推进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照绩效考核内容,具体报告如下:
一、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完成情况
2020年奉化年初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00万元;使用情况:用于农机购置补贴71.745万元,用于奉化区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机具补贴25.15万元,结余3.105万元(已统筹区财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以来,全区共接受申请表数157份,受益户数94户,机具数量202台,总补贴资金318.3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4.13万元,宁波资金32.44万元,奉化资金71.745万元,所有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全部完成。2020年共补贴新型农机16台,总资金62.8万元,宁波补贴37.65万元,奉化资金25.15万元。补贴的机具主要包括:高速水稻插秧8台,粮食烘干机8台,履带自走式旋耕机18台,轮式拖拉机16台,联合收割机2台,种子催芽机3台,单轨运输机10台长度为4836米,简易保鲜冷库959m,茶叶加工机械44台,畜牧杀菌除臭设备11台,金属粮仓5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我区农民投资购机的热情,对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资金管理
1、科学预测,主动调剂,合理配置补贴资金。年初我区积极做好补贴机具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准确预测补贴资金需求,2020年预测需求奉化资金100万元,实际使用奉化资金96.89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6%,圆满完成购机补贴工作任务。通过合理配置区级累加补贴资金,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全面实行敞开补贴,保障农户得实惠,资金到实处,农业产实效。
2、规范资金使用,加快资金结算。今年,我中心根据实施方案,分5批次进行资金结算,共计使用补贴资金381.11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14.13万元,宁波补贴资金70.09万元,奉化补贴资金96.895万元,所有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
三、实施效果
1、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步增长。通过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效提升我区水稻机械化生产水平,2020年我区水稻机栽率达72.4%,机耕率达100%,机收率达99.1%,全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45%,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增的目标。
2、特色产业农机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大力引进了田间运输机,在尚田、莼湖引进应用了10条单轨运输机,有效解决水蜜桃生产中的肥药运输、成果装运环节的机械化,极大地节省了运输的人工成本和劳动强度,很好地解决了水蜜桃下山难问题。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0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本年度下达4487.446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85万元,地方资金1502.446972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的面积1.5万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年度到位资金4487.446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85万元,地方资金1502.44697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开工已完成100%工程量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办严格按照“三支笔审核,一支笔审批”进行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进行建设,目前资金运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建设任务15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5771.7亩,客上改良11214.4亩,土壤培肥14363.3亩,田间渠系建设支渠77条19.99km,斗渠313条60.85km,渠系建筑物4142座,建设田间道路共计94条23.74km,示范推广15000亩。
(2)质量指标。工程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率,已完成工程合格率能达到100%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完工时间在2021年10月前完成。
(4)成本指标。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区完成了土地平整5771.7亩,客上改良11214.4亩,土壤培肥14363.3亩,田间渠系建设支渠77条19.99km,斗渠313条60.85km,渠系建筑物4142座,建设田回道路共计94条23.74km,示范推广15000亩的任务。解决了长期以来田间工程不配套、灌排不畅、道路不通、农机无法下田作业等一系列问题,使大量零散地、中低产田改造成了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田。如今,项目区实现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建设目标,为集约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了基础,为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平均提升了 1~2 个等级,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20%,道路通达率100%,粮食产能平均提高10%左右,亩均粮食增产15 公斤,新增耕地面积500亩,年新增粮食45 万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达到67.5万元,则可给群众增收总额12万元。受益贫困户人口500余人,改善了项目区内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2)社会效益。建设高标准农田,把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主方向不变。青稞在西藏被誉为“粮食之母”,只有保障以青稞为代表的西藏粮食作物的持续增产增收,才能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多种经营,各种经济作物生产,搞活地方经济,提高粮食产量,减少自然灾害,增加粮食产量,农牧民可以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每年可减少农忙季节因争水灌溉而发生的民事纠纷,使得工程区内农作物生长有保证,对粮食增产、百姓增收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对减少社会矛盾,构筑和谐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3)生态效益。该工程主要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所以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配置上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利用。工程建成后,改善了灌溉条件,提升了耕地土壤质量,扩大了农田林网面积,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不仅农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也使自然生态环境得以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完工合格之日后,工程使用年限达到10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工程项目满意度能达到100%以上。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虽然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措施内容较多,并且勉强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需求,但是受项目资金的限制出现配套的田间配套渠系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建议适当增加农田配套渠系的资金。
2、受整个项目的单价相对偏低原因,导致客土改良的加土量难以保证实际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建成后的整体效果。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价。
3、尚未覆盖高标项目的农田均属落差较大的梯形耕地,存在挖方、填方及田埂砌石的工程很大,且不易大型机械机具作业。因此,按照目前高标准的亩均单价无法再这种地形实施高标准项目。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单价。
(二)下一步打算
1、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规划及资金安排,扎实做好今后项目建设任务,将各类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大力筹集项目资金。在用好已有资金的情况下,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大力开源节流,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并整合各类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把建设资金足额用在刀刃上。
3、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筑领域知识,以便更好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优化招标投标工作环境,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有效的行为规范,从招标、投标、评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招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批复下达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和公开。
农机补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1
为贯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农机补贴有关政策制度,圆满完成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卧龙区农机购置补贴转移支付预算
1.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根据《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宛财预【2019】166号)和《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剂部分县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20]491号)精神,2020年上级分别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9万元和350万元(争取调剂资金),合计1009万元,2019年度结转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9605万元(宛财预【2018】155号),合计2020年度可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4.9605万元。
2.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020年度下达我区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万元(宛财预【2020】584号), 2019年度结转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5.6090万元(宛财预【2019】385号),合计2020年度可用省级财政累加补贴资金87.6090万元。
(二)上级下达我区绩效目标
1.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年度目标
(1)提高农机化水平;
(2)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3)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2.绩效目标: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472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
3.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
(1)提高农机装备技术含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推进“四优四化”,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突破机械化薄弱环节制约,协调提升机械化水平。
(4)减轻不利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粮食品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5)促进农作物秸秆利用机械化技术推广,有效节约秸秆资源。
(6)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支持环境生态保护。
(7)进一步协调农民购买和使用特定机具的积极性。
具体绩效目标:
一是省级累加补贴机具为17台(套),受益户数16户左右。
二是补贴对象确认准确率为≧95%,补贴档案的规范、完整率为≧98%。
三是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年度,县级资金兑付时限为60天。
四是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增长为≧0.5%。
五是补贴政策公开率为≧90%,市县补贴工作考核率为≧95%。
六是补贴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卧龙区共补贴各类机具573台(套),其中轮式拖拉机188台(含120马力以上四驱拖拉机29台),花生收获机147台(含自走式花生捡拾收获机84台),秸秆捡拾打(压)捆机25台,免耕播种机30台,穴播机52台,旋耕机84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8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4台,其他各类机具25台。直接受益户420户。卧龙区2020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1044.8980万元,补贴资金已执行完毕,中央资金使用率为99.99%,资金兑付率100%。结余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0.0625万元,拉动直接投入2534.5550万元。提升了我区农机化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优化了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强力推动了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2020年度使用省级累加补贴资金34.3560万元(其中使用2020年度省级资金12万元,使用2019年度结余省级资金22.3560万元),2020年度省级累加补贴资金0结余(其中20万元用于2020年低扬尘花生捡拾收获机试验示范补助项目,12万元用于2020年度省级累加补贴机具),结余2019年度省级资金33.2530万元。共补贴秸秆捡拾打(压)捆机25台,深松机1台,直接受益户26户。省级资金使用率为62.04%,资金兑付率10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
我区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积极性,实现我区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新的突破;降低了花生收获劳动强度,解决了困扰我区花生产业发展的瓶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持续多年的推广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区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有效的引导农民购买农机装备,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得到较好发展,农机装备得到调整优化,有效促进了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没有严重偏离绩效,但存在补贴资金不足,满足不了我区购机补贴需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大力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环境质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促进卧龙区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
我们在卧龙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和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分别公开各级补贴政策等信息、拟补贴对象公示信息、补贴实施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实时公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做好下一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2.建议加大对新型重点项目机具的补贴力度,如增加设施农业机械补贴资金额度和适当降低保有量已趋向饱和的轮式拖拉机补贴额度,以充分调动购机户积极性,以机具数量保重点项目任务完成,推动农机科技进步。
3.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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