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1
为深入贯彻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三个文件”精神,落实全国第八次少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开展桓台县20xx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9月27日
二、评选名额分配
个人二星章:初一1人、初二3人、初三3人
集体二星章:3个
三、评选方式
1.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由学校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结合上年度评选出的县级优秀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学校新时代好少年评选结果,确定候选人。结合上学期评选出的县级优秀班集体、市级优秀班集体,确定候选集体。
2.上报材料。候选人填写《“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候选人申报表》。
3.组织评选。学校组织评委,根据申报表材料,结合综合表现,评选出推荐人员。
4.公示。学校对评选出的二星章少先队员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桓台县实验中学新时代好少年、县级优秀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
初一级部候选人由初一级部推荐产生,每班一人。
候选集体
五、其他要求
以上参加评选的人员填写“桓台县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1。于9月27日下午4:00之前将纸质版上交综合实践办公室。
评委名单另行通知。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红领巾奖章”含金量,充分发挥“红领巾奖章”激励作用,紧紧围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建立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奖章设置
围场县“红领巾奖章”本次评选二星章,二星章由团县委、县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
三、评选标准
(一)围场县“红领巾奖章”少先队员二星章
1.年龄在6至14周岁(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获得校级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
3.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定理想信念,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理解并追求中国梦,积极参与“红领巾爱学习”“党的故事我来讲”系列活动,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二)围场县“红领巾奖章”少先队集体二星章
1.获得校级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
2.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中、小队组织健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定期进行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
3.积极开展争章活动。本校所有中队“红领巾奖章”基础章的章目开设齐全,争章活动覆盖全体少先队员,活动效果明显;同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开展特色章争章活动;
4.思想引领活动丰富。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讲解员”等主题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 “红领巾奖章”等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四、评选名额
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共35枚,其中个人章20枚,集体章15枚,由各个学校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具体获奖名额按差额进行分配。各学区学校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评选程序
(1)学校推选
各学校、学区对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择优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团县委,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8日(本周五)下午17:3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评选
团县委、县少工委对报送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网上公开评选,网上评选结果前50%进入最终的综合评比,若报送总数未超过推荐总数的50%则报送人员直接进入综合评比。
(3)综合评比
团县委、县少工委对进入最终综合评比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比计分,综合评比分值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最终获奖个人和集体按照综合评分分值高低进行确定。基础分:经各校推荐和网络评选进入综合评比的各个人和集体基础分均为100分。附加分:①曾担任少先队干部或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校级奖励加3分;②获得省市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奖励加5分;③其他各项赛事奖励酌情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④对于在“红领巾研学”“红领巾心向党”等团县委、县少工委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候选人和集体视情况加1-3分。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完善本级“红领巾奖章”争章规则,将“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2.争章组织和个人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经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的正式推荐。
3.各学区和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候选人、候选集体参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20xx年7月8日(本周五)下午17:30前将电子版争章材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报团县委邮箱,纸质版待暑期过后上报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全区各学校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了“分批入队”“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经研究,团区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全区 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级奖章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红领巾奖章”个人(少先队员)二星章、
“红领巾奖章”集体(中队)二星章。
二、学校评选委员会名单:
组长:季艳坤
组员:齐皎、孟祥梅、刘润浩、施瑞栩、张欣、文艳玲、贾凯(如与参评班级冲突,本年级再另选)、张珅。
监票人:韩玥、侯海莲
三、推荐范围和标准
(一)个人二星章
推荐范围:四至六年级20xx—20xx学年度获得校级“红领巾奖章”经纬形象章五个及以上的少先队员,累计获得过6次三好学生称号,累计获得过2次优秀班干部称号,校级以上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表扬或奖励,或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在少年儿童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优先推荐。
推荐标准:
1.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从小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道德品行方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积极参加劳动,乐于帮助同学,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3.综合能力方面。热爱少先队组织,自觉遵守队章,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模范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少先队工作和活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4.表彰获奖方面。近1年内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表扬或奖励,或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在少年儿童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优先推荐。
(二)集体二星章
推荐范围:获得过20xx-20xx学年度校级“最佳常规示范中队(班集体)”称号的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的中队(班集体),优先推荐。已获得过二星章的班级,不再参评。
推荐标准:
“二星章”中队。中队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做得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成效,有活力、凝聚力强;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经常性开展少先队活动;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创造性,具有较高的水平;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学校或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
四、名额分配
(一)个人二星章推报个人2人
(二)集体二星章推报集体1个
五、推报材料
(一)“二星章”少先队员候选人推报材料
1.推荐登记表(近期2寸彩色照片,需佩戴红领巾);
2.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围绕“推荐标准”起草);
3.获得校级“一星章”及其他表彰或获奖证明材料;
4.相关公示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只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命名:XX学校+少先队员+姓名。
(二)“二星章”少先队集体推报材料
1.推荐登记表;
2.事迹材料(围绕“推荐标准”以新媒体图文形式全方位呈现集体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情况);
3.获得校级“一星章”及其他表彰或获奖证明材料;
4.相关公示证明材料。
以上只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命名:XX学校+ XX大队(中队)。
六、评选组织
(一)评选机构
济南市市中区经纬学校(小学部)评审工作组。
(二)报送时间
请于6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规范流程。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切实加强活动的规范管理。
(二)广泛动员,全面活跃。要动员广大辅导员、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围绕推荐、评选、学习和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深入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激励他们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精心策划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前期宣传、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期追踪,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向全区展示少先队组织的风采。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4
一、评选项目
1.县级评选项目分为个人二星章和集体二星章。二星章候选个人、大(中)队均由县少工委和县教育局从一星章获得个人或集体中推选产生。
2.市级评选项目分为个人三星章和集体三星章。三星章候选个人、大(中)队均由县少工委和县教育局从申报二星章获得个人或集体中推选产生。
二、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
1.年龄在6-14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少先队员;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以及校内外各项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且获得本年级设定的全部基础章。
4.20xx年荣获“红领巾奖章”一星章个人。
(二)“红领巾奖章”二星章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素质良好,工作有效;
(2)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做得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少先队大队活动;
(3)基础队务规范,阵地建设有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
(4)工作制度完善,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2.少先队中队
(1)中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做得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有活力、凝聚力强;
(2)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
(3)能自主开展少先队中队活动,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好;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6)20xx年荣获“红领巾奖章”一星章集体。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实施方案(精选5篇)5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构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激励体系,加强“红领巾奖章”激励载体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蓬莱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遵循师生认可、优中选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逐级推荐、公示、上报。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评选对象为学校2—5年级各中队队员中一星章获得者。全校拟推荐41名红领巾个人二星章候选人。
“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评选对象为学校2—5年级各中队。全校拟推荐1个红领巾集体二星章候选中队。
三、申报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实守信,友爱互助,具有优良的传统美德和道德素质;自尊自信,意志坚强,活泼开朗,具有积极进取的心态。
3.获得20xx—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荣誉;学习成绩优良,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深受周围少先队员的欢迎。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1.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
2.获得20xx—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荣誉。
3.能保证每周队课正常开展,能够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吸引少年儿童参与;
4.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5.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作风好,有活力;
6.队干部坚持民主选举,热心服务他人,服务集体;
7.辅导员一般须为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热爱少先队工作,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四、评选程序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个人申请。三、四、五年级各中队所有获得一星章的少先队员均可提出个人申请参与二星章的评选。
2.中队推荐。三、四、五年级各中队根据一星章的获得情况,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评选出个人一星章的基础上,二至三年级保证每中队选出2名、四至五年级每个中队选出3名二星章候选人上报学校少工委。
3.红领巾个人二星章奖章的推荐方法为先由中队辅导员宣读学校评选方案,获得一星章的少先队员均可自愿报名,填写申请表,带齐所有获奖荣誉证件。校级以上证书必须是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校级为20xx年1月至今获得的获奖证书。中队辅导员审查后,将所有申报人的信息和获奖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到学校统一下发的统计表上,并在中队内公布所有申报人的获奖情况,择优推荐二星章候选人到学校少工委参评。
二星章候选人原则上要有区级及以上荣誉。
4.学校公示。将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公示5天。学校要留有公示照片,要有学校场景和观看的师生。
5.候选人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填写推荐表,由学校少工委上报教体局评审委员会。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1.中队辅导员申请。二、三、四、五年级各中队辅导员均可提出申请参与集体二星章的评选。
2.学校少工委推荐。秉着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少工委可推荐一个中队参与评选。
五、考核积分及标准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经过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层层推荐获得的个人奖励:校级活动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计1分,县级计4分;地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团体比赛产生的个人奖励,折半计分。网络答题折半记分。未经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自行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奖励不积分。校级荣誉仅限于20xx年1月至今获得的获奖证书;校级以上荣誉为本学段内获得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获奖证书。另外,同一个比赛课题只计算最高分。同一年度获得的同一项活动只记最高分数。综合实践每个学期不超过1个。校级奖状二等奖及以下不加分。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参与“校园之春”活动各中队每名学生1分,纪律卫生评比每周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依次类推。中队活动开展美篇、信息报道等一篇3分。
六、考核结果使用
按照硬件积分由高到低顺次推荐参评。
七、考核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一定要严肃、认真、规范,层层落实责任。中队推荐工作,中队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评选少工委副主任是主要责任人。所有评选环节必须按学校制定的方案逐一执行落实。一旦出现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评选中必须留有过程性资料。包括中队候选人申报书、汇总表、评议票、积分核算表以及队员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所有环节都要留下照片实证材料。
3.学校少工委推荐上报的人选,一定要认真填写好推荐表,尤其是主要事迹介绍,必须语言精练、概括性强,能够体现出个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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