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07 12:35:39 文圣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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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通用12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通用12篇)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1

  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

  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

  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

  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

  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

  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

  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

  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

  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

  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

  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

  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

  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

  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

  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2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营造户户清洁、村村整洁的人居环境,培育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社会风气;激励引导全乡居民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去,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热情,突出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积极参与到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为此,经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建设“生态陈汉、创新陈汉、美丽陈汉、幸福陈汉”为总目标,从培养居民“爱、敬、诚、善”和人居环境整治入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以“遵纪守法星、和谐友善星、移风易俗星、生态卫生星、勤劳致富星”为主题的“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开展以“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为主题的“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开展以“生活美、环境美、人文美”为主题的“美丽村庄”评选活动。全力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培育和谐的乡风文明。

  二、组织领导

  “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乡成立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宣传委员张迎风任组长,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邻里互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集体公益活动,无越级上访行为、无违建设为;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邻里关系和谐,互敬互助。

  2.和谐友善星:家庭和睦,尊老爱亲。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婆媳妯娌关系融洽,无家庭暴力;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3、移风易俗星:勤俭持家,文明理家。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注重节俭尚廉,以廉养德,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

  4、生态卫生星:环境卫生,庭院美丽。室内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门前无乱堆乱放、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禽畜;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勤劳致富星:勤劳致富,理财能手。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掌握1-2项实用技术,家庭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收入稳定;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二)“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1.庭院卫生环境美: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及时清扫和维护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种植,无杂草丛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动物粪便等;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乱排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庭院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并积极主动配合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2.物品摆放整齐美: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摆放整齐;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

  3.厨厕干净清爽美: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庭院内无敞开式养家禽牲畜现象,每天清洁厨房、厕所,庭院内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做到厨厕干净清爽。

  (三)“美丽村庄”评选标准

  1.生活美:村庄居民庭院整洁;材物堆放整齐,村民讲究卫生,无乱倒垃圾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现象。

  2.环境美:村庄周边环境卫生好,无污水横流,无陈年垃圾、白色垃圾;道路畅通,路面、沟渠干净,无障碍物;村庄整体干净、美观、整洁。

  3.人文美:村庄干群关系融洽,无群访、越级上访等事件;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不赡养老人等不文明现象。

  四、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示范性、先进性。

  (二)评选方法:

  1.组织推荐:由村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报送“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不少于4张创建图片。

  2.资格审查:乡党委组织公安、卫生、综治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拟评定“美丽庭院”和“五星级文明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无违规违法行为,再进行评审验收。

  3.评审验收:陈汉乡按照各村推荐名单,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将组织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实地进行评审和验收,再确定陈汉乡“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再分批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评选批次和时间

  (一)评选批次:评选“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活动贯穿陈汉乡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全程,本着创建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拟开展三批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时间

  1.第一次申报评选时间为8月20日—8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

  2.第二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1月1日—11月10日。

  3.第三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1月20日—11月30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2月1日—12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每批次创建评选活动,要把这项工作贯穿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各村的创建评选活动将纳入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的考核。每批次“美丽庭院”、“五星级文明户”每村申报每类不得少于2户,“美丽村庄”申报评选对象不得少于1个。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公示栏、倡议书、宣传橱窗、应急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把创评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每批次获评对象将优先向上级申报进行评先评优。对每批次以评定的“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乡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复评,对出现问题整改又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确保评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取得实效。

  (四)树立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乡广大干群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为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而持续发力。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3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使“十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我镇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目标、原则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

  (二)创评原则:

  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三)十星内容: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各村指导农户将“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悬挂在每家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十星”的基本要求是: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常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保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依法保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授星挂牌—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宣传发动: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向每家每户印发创建明白纸,组织所有农户参与创建。

  对标创建:农户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按责任分工分组包户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提升创建水平。

  农户自评:每半年各村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群众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评星会议,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社区)两委。

  村级审核:由村道德理事会在“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由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对推荐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党委。

  党委审批:镇党委、政府“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下发批复。

  张榜公示:将评星定级的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使评星定级的结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进入下一个阶段。

  授星挂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大会,对各家各户进行授星授牌。有条件的村可向“十星户”适当发放物质奖励,以鼓励积极创星争星。

  资料存档:创建评选活动结束以后,村“社区”两委要及时将当年创建评选的资料整理归档,以供查阅。

  创评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积极寻求对口帮扶单位的帮助与支持。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村(社区)两委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党委、政府通过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打造“美丽高桥、魅力高桥、活力高桥”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及标准

  1.勤劳致富星:家庭成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努力奋斗、勤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有比较可靠的致富项目,经济收入稳定,能引领周围村民共同致富。

  2.遵纪守法星: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无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行为;不参与非法组织、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3.社会道德星:家庭成员爱党、爱国;文明礼貌,操守为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处事公道,敬业贡献;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谐相处。

  4.团结和睦星: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父母子女之间、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夫妻互敬,家事共商;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关系和睦;不拉帮结伙,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现象。

  5.尊老爱幼星:家庭成员尊重长辈,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和晚辈,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虐待老人和儿童,陪伴父母;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6.移风易俗星:家庭成员积极倡导喜事新办、丧事减半、小事不办、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参加健康向上文娱活动,无黄赌毒、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等现象。

  7.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带头参加诚信主题教育,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无不良信用记录。

  8.学文重教星: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家庭成员热爱学习,并积极带动村里人爱好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乡村。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积极接受健康教育,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0.生态环保星:保护集体与个人的林木,无乱砍滥伐行为,生态环保意识强;发展绿色经济,带头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不乱弃农药瓶和废旧塑料等有害物品,所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做到达标排放,维护好生态环境。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导,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自评。各村、明洋山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星级文明户自评表》,提出申请。

  第二步: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控制在本组总户数的10%左右。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各村、明洋山社区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要予以纠正再评。

  第三步:村委会审核。由村委会在“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不得超过本村总户数的10%。由村委会对“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明洋山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文明。

  第四步: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治、卫计、派出所、村建等部门对各村、明洋山社区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明洋山社区下发批复。

  第五步:授牌表彰。各村、明洋山社区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各村、明洋山社区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做好宣传发动。

  2、全面推进阶段(9月—10月)。各村、明洋山社区普遍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10月)。总结本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明洋山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落实好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挂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社区)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记录评选情况。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5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石莲花开”系列活动,大力倡树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广大农户在品牌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评选范围

  全镇农村居民户

  二、创建评选内容及标准

  1.守法诚信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诚实待人,恪守信用,无哄骗欺诈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2.洁净优美星:讲究卫生,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家庭内外环境整洁,不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3.文明新风星: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反对高价彩礼;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和谐友爱星: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家庭美满,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注重身心健康。

  5.爱心义务星:主动履行应尽义务;自觉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

  三、评选办法

  “星级文明户”创建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镇上统一部署,村级(自然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认星、村级定星、表彰授牌、监督管理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评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标定位,自我认星,填写申报表,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级“定星”。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经党支部研究确定星级,并张榜公示,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四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5%以内)。

  4.表彰授牌。村党支部要根据评议结果,举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授牌仪式。事迹突出的,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文明家庭评选。

  5.监督管理。“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化管理。凡命名后出现问题,经村党支部复查确认,摘去相应星级。拟新增星级的农户,经自己申请、村党支部评议确认,可增加相应星级。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石莲花开”品牌创建、乡村文化振兴擂台赛考核和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凡创评活动开展不力的,不能评为文明村和文明和谐星党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步骤有序开展创建评选工作,于7月2日全面完成。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在创评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广泛宣传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关心、户户参与,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按照创评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6

  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之星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校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有利于提高教师和职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合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科技致富星、家庭和睦星、重视教育星、移风易俗星、环保卫生星、助人公德星、民族团结星、优生优育星。具体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之星:爱中国共产党,爱伟大的祖国,爱社会主义新农村,爱美丽的家乡。

  2、守法之星:遵守村规民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科技富星: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积极学习科普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用科技脱贫致富;要依托本地资源,大力发展短期育肥、无公害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实现富民小康。

  4、家庭和谐之星:父子、婆媳、嫂子的团结和谐。

  5、教书育人星:遵守《义务教育法》,送子女上学,教子女、扫文盲。

  6、移风易俗星:破除封建迷信,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健康娱乐,远离“黄、赌、毒”。

  7、环保卫生星:不乱砍滥伐数目,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搞好个人、家庭及自家门前屋后卫生。

  8、公德之星:爱护集体财产,保护水利、道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积极帮助弱势群体。

  9、民族团结之星:坚决反对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达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目标。

  10、优生优育执行: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实现少优生。

  三、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支部书记吴瑛、校长赵文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李志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忠东、张健、张丽珍、林丽明。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评选办法和审批程序

  居委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逐户评星。评选领导小组深入每户,按照十星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初评。符合具体标准者将获得一颗星,最多十颗星。

  2、群众审星。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初评结果,然后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每颗星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适当的调整,最后逐户在星级牌上加星摘星。

  3、审批定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根据群众评议结果逐一备案。最后,召开群众大会,对8颗星以上的家庭进行了隆重颁奖,对表现不佳的家庭,当然也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要把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一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并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成绩挂钩,明确奖惩。要把创星成果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每季度评出的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还敬献哈达,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

  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找原因,进行思想教育,限期整改。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7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我县文明水平,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全县14个乡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文明修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从而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爱护公共财产。

  2、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家庭成员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问题。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偷盗、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无受治安处罚、劳教、刑事处罚者;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他人。

  4、兴业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部分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执行乡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5、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相亲,兄弟姐妹亲情浓厚;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现象、无家庭暴力行为;亲朋关系和谐,互助友爱。

  6、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7、环境卫生星:保持庭院整洁,住房周边无粪土、杂物、杂草乱堆乱倒及污水乱泼等不文明现象,做到牲畜圈养;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9、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对健康不益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10、文明礼貌星:讲文明、树新风,家庭成员文明有礼,品德端正,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不损害公物。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活动从20xx年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

  四、评选名额

  20xx年度将评选出520户“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户,具体名额分配为:14个乡镇中,秀水镇、南娄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和苌池镇各50户,剩余乡镇各30户。

  五、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虚功实做,动态管理,激活基层,常创常新。

  六、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8月31日)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比条件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营造争先评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创建评选(9月1日——9月30日)

  一是对标创建。村支两委会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农户自评。各乡镇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评星表,指导填写农户自评一栏,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三是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做好记录。

  四是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支两委会综合镇派出所、工商所、信访、综治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五是张榜公示。村支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村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支两委要及时复查复议。

  3、第三阶段:总结表彰(10月1日——10月31日)

  一是授牌表彰。村支两委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就“评星”结果上报所属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检查复核,将最终名单上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进行统一挂牌和表彰。

  二是成果展示。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在所属辖区内选取人民群众集聚的区域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10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五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五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五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五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五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五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五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乡镇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寨里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镇党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就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调动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1.活动内容

  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所指“十星”是: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

  2.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截止4月15日,“十星级文明户”在全镇进行表彰。

  三、评比原则和方法

  1.文明户分两档,分别为“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其中,“星级文明户”由村授牌,“十星级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授牌。

  2.评比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授牌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

  ①通过村民自评,村民户代表互评,村支部评选,确定拟上报“星级文明户”名单,并在全村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评选办。

  ②镇评选办对村支部推荐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初审、评比,并评选出拟推荐“十星级文明户”的名单,在全镇范围予以张榜公布,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上报“十星级文明户”名单。

  ③镇评选办收到各村上报名单以后,进行初评,将符合条件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提交镇党委审批。

  3.全镇本年度评比竞赛结束后,分级进行表彰和挂牌。

  4.文明户评比每年一届,不搞终身制,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牌,以此确保评选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揭水才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李素芳任副组长,成员由文明办、党政办、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党委领导下,镇评选办负责全镇评选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党政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创评活动。

  2、营造创评氛围。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户代表议事点、学校、广播、宣传栏、标语、文艺活动、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创星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把创星内容、标准印成文字资料发到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培养、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和带动作用。

  3、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要牢牢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开展创评;

  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和在当地具有先进性的群众代表等重点对象在创评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要以存在民风不淳现象的重点村组为突破口,推动创评活动的普及深入。

  4、构建工作格局。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党委政府行为,纳入到对各支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评选办将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老年人协会、妇代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社团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推进创评活动,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创评水平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含金量”。

  5、制定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星争评”活动,镇党委、政府除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制定了五条优惠政策。

  一是参加村级班子对本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讨论;

  二是推荐村“两委”班子和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首先考虑;

  三是在招工和子女参军时优先;

  四是在农业扶贫和支农资金安排上优先倾斜;

  五是在农村举办的农科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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