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实施方案通用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改实施方案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改实施方案通用1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实施方案通用2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扮靓美丽家园,实现源头护水,根据市水城办关于《“勠力同心、五水共治”全民护水月活动方案》(x市水城〔20xx〕x号)和市建设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整治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为: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加大道路保洁力度,清除小区、绿地、市场周边、城郊结合部、农村等处卫生死角、卫生盲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
(二)开展垃圾房(池)集中整治,取消露天垃圾池、垃圾房,采用垃圾桶收纳,做到垃圾不落地。
(三)开展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淘汰滴、洒、漏等不符合垃圾清运要求的车辆,更换成密闭垃圾专用清运车辆。
(四)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整治,清除城乡各种小广告。
(五)开展空置土地堆积物集中整治,清除收储土地、尚未建设土地等空置土地内各种堆积物、垃圾、杂草、农作物,清理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清。
(六)开展城区种植蔬菜集中整治,消除城区内乱种植蔬菜现象。
二、组织方式
活动由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专业部门负责督查验收、属地负责落实方式进行,其中区社事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区公事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垃圾房(池)集中整治、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执法分局负责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整治、城区种植蔬菜集中整治以及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的督查验收;国土分局负责空置土地堆积物集中整治督查验收。“六大”集中整治的具体工作由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10月份全月,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为:
(一)10月9日前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完成“六大”集中整治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报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
(二)10月24日前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完成“六大”集中整治问题整改,整改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
(三)10月26日-31日,迎接市级有关部门来区开展督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制订方案,组织开展好相关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科室,制定工作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清洁家园”集中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农村党员、村干部以及各级群团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支持清洁家园活动,切实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要素保障。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加大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资金投入,简化审批流程,特事特办,保障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采购投用到位。
整改实施方案通用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整改实施方案通用4
街道各办、各村(社)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战略部署,从根本上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要求,牢固树立和进一步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重点项目与环境整治“两手抓、两手硬”,全力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切实治理“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街道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人、文明和谐的宜居街道。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整治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对马路市场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区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点,并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状,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2)整治占道经营和广告牌匾。落实沿街店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沿街不规范、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等进行整治。
(3)整治城市“牛皮癣”。对主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张挂行为进行整治。落实好清洗人员,加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清洗,同时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切实清除乱张贴的源头。
(4)整治农贸市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摊位设置的规范整洁,周围无垃圾、积水,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5)整治大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加强大环线及入城线两侧的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及两侧墙体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的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美观整洁。
(6)整治绿化缺损和地面破损。及时修补缺损的绿化带、草坪和花坛,并进行补绿,全面修补破损路面。
(7)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对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等开展彻底清理,根据需要,添加更新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垃圾清扫及时,街巷、市容市貌整洁。
2、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达到临街店面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规范有序,街道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带无乱张贴、乱张挂、乱堆放现象;环线和入城线景观带,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墙体美观整洁。
(二)全面展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街道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工作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屋前屋后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支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入村主干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由街道工办负责,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对限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禁止引进和新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
(2)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河道巡查制度,严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对城中村和居民集中点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办、城建办、农办牵头,分别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村(居)社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12日–5月23日
按照区5月11日召开的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居)社负责人召开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指导各村(居)社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在5月16日–5月23日开展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周活动,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8月31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社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街道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整治行动牵涉了本街道的所有村(居)社,任务繁重。各村(居)社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街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社、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街道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社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居)社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各村(居)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居)社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居)社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社,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街道、村(居)社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个专门的环境整治工作组。
主要人员组成:
组长:王永林
整改实施方案通用5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 、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3、农村乡霸、村霸、路霸,结伙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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