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1
甲方(食品供货商):
乙方(食品经营者):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食品名称: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食品经营者要对购进食品的质量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
2、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经营者承担。
3、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
4、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一份食品供货商备存,一份食品经营者备存。
供货商(甲方):经营单位(乙方):
签约代表(凭委托书):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2
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1、由食堂管理员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向食堂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富乐小学、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富乐小学:(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供应商(签字)单位责任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心校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金能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班主任负责制,食堂安全工作人员和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宣传,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食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食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并按照《餐饮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等工作;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48小时,以备检查;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认真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七)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坊子区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方案》,做到各负其责,在第一时间内按分级管理要求,报告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好相关事宜。
(九)食堂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由他(她)自己负责。
(十)要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未有总结,日常综合管理和监督管理有记录、有档案,接受学校的考核、奖惩。
三、考核与奖惩
学校年终对各班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对各班级安全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责任人:
日期: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5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xx人民政府,盖章,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书(通用6篇)6
甲方:______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县有关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要求,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供应商责任: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供应商不得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等。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5、供货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食品,不得延迟或以任何理由不供货、少供货,延误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初次予以警告,再次解除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6、学校享有选择供货商的权力,供货商无权干涉学校的选择权。
二、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之规定者,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三、责任书起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到期自然终止。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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