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31 16:17:57 方案 我要投稿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在计划做某项工作时,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2

  为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加强用工保障服务,满足我市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结合我市企业用工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20XX年企业用工服务“十百千万”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以稳就业为主线,以防控疫情为重点,落实运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现持续有效保障企业用工的目标。力争20XX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开展“十百千万”系列活动

  (一)开展十个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坚持用工服务保障贯穿全年常抓不懈根据不同时节劳动力供求情况,适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妇女网络专场招聘”“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帮扶行动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残疾人招聘会”“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各县(市、区)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求职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托基层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在广泛收集整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和人力资源供给信息的基础上,力争全市举办各类招聘会300场以上,提供2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一是开设“线上招聘超市”,按行业、岗位、区域类别在市县人社部门网络招聘平台同步上架招聘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直播招聘活动,开展农民工网络招聘,同时依托历年来建立劳务合作对接的成果,与省外百个劳务合作城市人社局配合将直播内容同步推送给当地劳动者观看,帮助我市企业在异地招聘;三是通过“毕业生云面试”微信小程序,“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专栏,“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打通招聘、求职线上对接新通道,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做实百企招工引才对接

  1.实施“百村百企劳务对接活动”。推广“村企合作”模式,计划组织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深入省内外100个以上镇村举办劳务对接活动。一是打造“村企直通车”,引导企业尤其是规上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的镇村建立用工供需对接渠道,开辟更多、更稳定的人力资源输入渠道。二是拓展劳务合作工作站。继续加强和异地商会、人力资源机构联系,依托异地商会建立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建立企业与当地人力资源机构的对接渠道,全年力争新增10个异地劳务工作站,帮助企业引进省外人力资源。三是开展“点对点”城市间招聘活动。选择长期对接的劳务合作城市,在当地常态化推介我市用工需求信息,适时联合当地开展线上“点对点”省际专场招聘活动。

  2.开展百校百企对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高技术人才,计划引导100家以上规模企业与省内外100家以上职业院校实现对接。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精准对接,为企业“智能制造”提供人才保障。一是举办异地招聘会。在具有较大辐射影响的省外人力资源市场或高职业院校集聚城市举办2-3场技工招聘会或校园招聘会,为企业引进技术员工。二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50家企业参加“闽西南”校企对接会,引导我市企业与全国各职业院校对接合作,搭建校企长期合作平台。三是举办市内校园招聘会。在全市开展企业进校园精准对接系列活动,分层级、分行业召开10场以上“专企对接”精准招聘会,实现专业学生和对口企业精准对接。

  (三)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

  做精做强“以老带新”模式,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引导企业挖掘老员工资源,把员工培育成企业的宣传员,现身说法引导乡亲朋友前来泉州务工。通过3年时间形成企业老员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职院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用工引才招聘活动的浓厚氛围,发挥“乘数效应”帮助企业招聘各类用工。

  1.给予引工奖励。我市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不含各县、市、区间流动)介绍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初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

  2.授予荣誉称号。对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老员工,可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分别授予“金牌引工大使”、“银牌引工大使”和“铜牌引工大使”称号。

  3.出台配套政策。施行新市民积分制措施的地区,可出台政策,分级对“引工大使”给予积分方面的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套出台新员工来泉务工生活交通补助,通过大数据路径比对,对来泉务工一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补助,解决新员工来泉务工“人生地不熟”的困扰。

  (四)做好万家企业用工调查

  强化“基础信息研判发布”,做好企业用工现状摸底和形势研判,做好各个时期的用工研判,为政府决策和服务企业用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1.年初在全市开展“万家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市企业用工问卷调查,为形成“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提供更充实、准确的数据依据。

  2.每月对全市400家重点监测企业进行岗位动态监测。通过每月对规上企业的岗位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岗位情况,实现岗位动态监测就业失业情况“晴雨表”功能。

  3.每季度发布“泉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练好“内功”,更好地满足员工合理需求。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招工引才队伍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系列活动作为落实政府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人员、资金、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组建招工引才服务组,指派专人负责系列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活动经费,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政策辐射效应

  通过各级政府人才服务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企业服务微信群、抖音短视频、就业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各类优惠政策,特别是“稳就业奖励”“稳岗补贴”“引工用工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等社会关注的政策的宣传。各县(市、区)也要因地制宜,组织专人开展“政策宣传周”入户入企进行面对面宣传等,让尽可能多的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快补贴兑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双轮驱动”,落实资金扶持,提高服务企业用工水平和效率。一是落实“引工稳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老员工、相关单位成批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兑现用工服务相关奖励,确保奖励政策发挥应有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或出台引才用工奖励政策,提升奖励力度;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各地可对接全国性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专业机构的数据网络及招聘活动成功经验,购买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成果,创新企业招聘新模式。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到重点企业(20XX年度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缺工的工业企业,企业缺工情况详见附件1)就业,解决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机制,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了解我县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工需求,引导本县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服务企业招工力度,缓解县内重点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力。各镇为我县重点企业招工指导性计划任务共1000人(具体详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继续突出抓好“春风行动”、乡镇巡回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主动与重点企业对接,收集企业缺工信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乡镇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渠道发布信息,为我县重点企业和我县富余劳动力搭建良好供需对接平台,实现就近就业。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动容县竞成人力资源公司、容县致臻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容县易工信息公司积极为我县重点企业招聘区内外各类人才。

  (三)抓好校企合作,引导本地毕业生就近就业。

  1.要在县内各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宣传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或顶岗实习。

  2.引导我县重点企业与县内、玉林市内、广西区内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订立校企合作协议,引导区内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到我县重点企业实习或就业。

  (四)建立跨地区劳务协作,引进外来劳务人员。根据区域性外出务工特点,要加强与区内外的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积极组织区内外劳务输入工作。

  (五)发挥各镇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作用。各镇以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积极推荐群众到我县重点企业就业,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利用大数据“点对点”匹配人员和岗位。充分利用求职服务平台简历大数据筛选功能,采用“点对点”人岗匹配的精准邀约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在线劳力适配,做到人岗精准匹配,引进高质量、高标准的“菲佣”培训模式,进一步解决企业劳工短缺问题。

  四、激励政策

  (一)各镇人民政府按照推荐成功人数,给予乡镇工作经费奖励,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人社厅下拨的基层就业社保提升服务经费中解决。

  (二)对积极为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和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帮助本地重点企业解决用工人员,用工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考核验收办法:由劳务中介公司提出申请,收集整理推荐到重点企业就业人员名册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企业发放工资凭证等材料,劳务公司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4。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打击非法用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违法行为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整治非法用工行为,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劳动用工秩序和广大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推行就业实名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企业、破解难题、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建立一项制度,开展八大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当前企业招工难、供需结构矛盾凸出等问题,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针对性服务,有效缓解结构性用工矛盾,促进全市企业用工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联系制度,提供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生计的相关企业,分别确定市级、市(县)区级重点企业清单,按年度进行滚动管理,市级建立不少于2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牵头落实,各市(县)区建立不少于4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各市(县)区于1月底前上报。实行专人联络服务制度,每家重点企业安排1-2名人社专员定点联系,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岗位推介等针对性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台账,做好诉求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二)开展用工调查监测,摸清企业需求。全面落实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春节前后开展两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监测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节后返岗和招聘满足情况。定期监测企业用工变化趋势,针对关键时点、紧急情况和特殊案例及时做出有效反应。与横向部门密切沟通,重点关注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工需求和用工特点。适时开展技能人才需求专项调查,摸清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了解企业引进及稳定蓝领技术工人的政策需求和服务诉求。【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落地。各级人社部门成立政策宣讲团,不定期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政策宣讲。定期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我市《人社惠企政策清单》,印制成册。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各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走访企业等渠道,结合人社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人社惠企用工政策服务宣传活动。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协助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报工作,抓好政策兑现,打通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局劳动关系处,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开展专场招聘,促进供求对接。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系列活动。以“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 “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求职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供求双方高效匹配。充分利用人社官网、公共招聘网站等平台,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云”招聘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开辟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专场招聘活动,多样化、多渠道着力为重点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五)开展校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丰富校企对接活动内容,多措并举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集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校企对接活动,邀请各地职业院校,线上线下与我市企业开展对接,定期组织企业赴院校对接,组织院校赴企业参观。开展“实训+就业”服务活动,借助技职院校和企业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校企间“就业见习”“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合作,全年组织1000名外地学生来锡参加实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技能学子无锡行活动,邀请各地技职院校应届生来锡参观走访我市重点企业,推介相关优惠政策,直观感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人文历史情况,吸引技能学子来锡就业创业。【市就管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六)开展劳务协作,拓宽用工渠道。组织开展常态化劳务协作活动,深化劳务协作内涵。以“乐业无锡,合作共赢”为主题,组织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开展赴外劳务合作、招聘等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为劳务输出地人力资源机构“授牌”、引导我市诚信人力资源机构外埠建站等方式,引导外埠人力资源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重点企业用工。完善信息异地发布机制,通过劳务输出地异地发布我市招聘需求信息,吸引当地劳务人员来锡就业。巩固拓展劳务合作基地,进一步梳理与劳务输出地达成的合作内容,形成劳务合作内容清单,保持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不断扩展市、市(县)区两个层级劳务合作深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全年组织赴外劳务合作洽谈不少于4次,通过合作引进各类技能人才不少于500人。【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七)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突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重点。发挥政策支持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卫健、工信、邮政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开展新产业新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开展项目制培训。组织技能大师、名师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青年就业能力。【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高训中心、市就管中心、市职鉴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八)开展共享用工,统筹资源配置。建立完善我市企业“互联网+共享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人社公共招聘网站功能作用。将企业共享用工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免费为企业在共享用工服务平台上登记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主动服务共享用工登记企业,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安排供需企业见面洽谈,指导帮助对接共享用工事宜,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努力促成企业间实现共享用工。【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九)开展用工市场整顿,净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整治各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重点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平衡双方利益关系。注重防范重大劳动关系风险,加强对生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拟裁员的重点企业,可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局信访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开展好20XX年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各市(县)区要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各类服务企业的创新举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企业踊跃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展示我市服务企业用工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加强工作调度,做好经验总结。各市(县)区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和密切跟踪,确保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补齐短板,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为服务企业用工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总结延续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有效做法,不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按照省人社厅通知安排,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经验、常态推进,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重点企业清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任务,主动协调发改、工信、开发区等部门,确定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重点企业范围包括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相关企业及当地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就业局)

  (二)设立人社服务专员。设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人社服务专员,每名人社服务专员对应一家企业实行定点服务。主动了解重点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等情况,形成用工需求清单。积极对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形成问题解决清单。(责任单位:就业局)

  (三)强化招聘用工服务。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通过组织专场招聘、开展省内外、区域内外劳务协作、搭建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实习实践、倡导志愿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问题。开辟人才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关键技术等高级人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为重点企业招用工提供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四)加大职业培训支持。对重点企业长期缺口较大的职业(工种),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培训中心以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采用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参保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企业 20xx 年 1 月 1 日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 元/人、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中心)

  (五)推进政策对接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根据人社政策服务清单,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招用工后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就业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要主动打包,一并办理。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及时推送办理请求,协调推进,提速办理。(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关系科)

  (六)加强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与职工通过协商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为拟裁员的重点企业提供《企业规模裁员指导手册》,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队,失业保险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服务,将其作为保居民就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地。成立由局分管副局长和就业局局长为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就业局副局长及劳动监察队、失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指导科负责人为联络员,就业局农村就业科工作人员为人社服务专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加强服务力度,落实各项服务内容,每月按期上报员工规模、企业类型等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解决用工数量及渠道、缺工数量及原因等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联络员要跟踪调度,服务专员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或问题,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动担责,共同做好常态化服务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宣传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树立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形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研究解决,必要时逐级向市人社局和省厅报告。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6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聘用原则

  (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目前在编在岗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工勤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按照现行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1.高级工:要求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中级工:要求在初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初级工:要求取得技术工种上岗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聘用程序

  (一)组织机构:成立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方案: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聘用工作方案,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三)公开报名:符合聘用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自愿到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初审:领导小组按照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评:由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入选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评,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

  3.公示:聘用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

  (五)办理聘用

  1.审核: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审核。

  2.聘用:经区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

  (二)如实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聘用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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