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保障方案

时间:2022-10-28 09:24:48 方案 我要投稿

用工保障方案(通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工保障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用工保障方案(通用8篇)

  用工保障方案1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xx〕66号)的要求,现就应对疫情影响、保障企业用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强化用工服务组织保障。从政策指引、用工指导、需求对接等方面,为区内企业提供“一对一”用工指导和帮扶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缺工30人以上的全市重点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主动上门开展用工指导服务。

  2、做好“稳就业”工作。复工复产后,将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风险两个方面入手,把稳岗位、保就业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一是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二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少裁员或不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三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线上培训。

  3、深入加强劳务对接工作。深挖省外劳务基地资源,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劳务协作地区的联系,主动宣传扬州疫情后企业政策环境、用工环境、用工需求、用工优势,并积极引导优质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工作,满足现阶段各类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二、工作内容

  1、指导全区企业复工复产;

  2、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的优惠政策;

  3、掌握复工企业基本情况,做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

  4、帮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推介人社部门招聘途径,对接民营人力资源机构做好用工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把当前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工服务,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大力宣传人社部门优惠政策,推广招聘服务平台,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做到“五清”。

  二要严密组织。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地要统筹协调好疫情防控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地区稳就业保用工工作与疫情防控双促进、两不误。

  三要主动对接。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与市局工作专班的工作对接,及时汇报稳就业保用工的复工情况、数据信息、企业问题等,将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大范围缺工现象和大规模失业现象,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用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负责保障缺工或用工需求3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做好相关人社惠企政策落实和用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长旺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就业处。

  用工保障方案2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为切实发挥就业服务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三张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辖区内“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缺工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建立缺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三张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要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缺工项目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区县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前期已对用工服务专员进行调整充实,要进一步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强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缓解供需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强系统谋划,做到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把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行动作为就业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网格员”的作用,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三项清单”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用工保障方案3

  近几年以来,农民工欠薪案件频发,主要涉及建筑、交通、林业、水利、环卫等领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及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欠薪工作,扭转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切实维护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防患于未然,构建我镇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防范整治欠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防范整治欠薪行动,全面推进各部门落实预防化解处置欠薪工作机制,突出强化相关部门责任,突出源头预防、基层化解欠薪隐患,突出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遏制欠薪高发态势,确保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确保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预防由于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的事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人社、宣传等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栏,登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等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布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内容的宣传标语。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座谈会,督促其积极履行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不到位不主动、欠薪问题屡清屡欠的企业,在执法检查阶段要重点督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执法检查阶段。抽调执法、安监、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要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案件,特别是做好上级督办和交办案件线索的核查解决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准确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工作进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历史欠薪案件不解决不销账,确保年底前不因存量案件问题,引发社会舆情,导致极端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引起较大负面社会影响。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涧镇综合防范整治欠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后附名单)。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无缝相衔接,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欠薪整治工作。

  (三)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按时报送排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阶段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对策。上报数据前,要各部门沟通协调统计数据要准确。

  用工保障方案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用工难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以下简称《支持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探索建设适合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队伍新经验,全面推动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以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鹿寨县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开展,边试边行。探索完善支持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县、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按网格管理模式,将用工服务延伸下沉至重点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重点企业或院校。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

  制定《柳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县区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3月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自治区专项行动指挥部。

  调查摸底,收集服务需求(4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投促局、税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向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各行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结合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由各县区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企业内部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本地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需在3月20日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服务(5月—11月)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整体推进,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7日前各县区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市级指挥部,市级指挥部按照自治区指挥部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汇总报送阶段情况。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度,6月20日前报送阶段进度情况,8月20日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在专项行动中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入挖掘行动中的有效方法和亮点,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市级指挥部,汇总全市情况后上报至自治区指挥部。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巩固提高,建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走过场“一阵风”。

  五、重点工作

  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工会等部门资源,制定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多形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专项招聘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可组织企业带岗下乡镇、进小区、进校园和市外招聘等。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就业优势,利用“柳州人社”公众号、农民工远程招聘视频系统等,开设线上招聘专区、举办直播带岗招聘会等,实现云端揽才,拓宽就业信息推送渠道,促进供需双方快速达成用工协议。

  (二)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发挥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大型企业利用内部培训中心或依托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主开展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支持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培训补贴。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吸纳就业的用工主体(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由用工主体用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三)实施“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出台柳州市“龙城金蓝领”培训计划2.0版本,积极落实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坚持在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各县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部分补助。各县区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工人岗位练兵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为第二届“龙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全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挖掘好苗子。

  (四)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依托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三大劳务品牌师资和技能人才培训,精准对接家政、建筑、米粉企业输送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即上岗,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展示劳务品牌形象,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劳务品牌名片。

  (五)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托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批30-50家),在全市935个行政村(社区),与村集体建立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形成人力资源网格化服务模式。搭建县区将劳务协作平台,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结对子”,推动用工信息共享。

  (六)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七)优化用工留工环境。各县、区要不断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子女出行、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投促、农业农村、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商解决,加强与市级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指挥部的沟通汇报请示,及时答复企业。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强稳岗用工、就业培训等惠企政策宣传,主动向媒体提供专项行动开展动态、典型经验以及有影响力活动事项的新闻素材或稿件,展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稳岗稳就业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促落实。对照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压实各县、区责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用工保障方案5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摸清企业缺工情况,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以“十强”产业、“四上”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三项清单

  1.全面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局等部门,汇集“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名单,形成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企业服务名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名录,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组织企业通过青岛市企业急需紧缺用工对接平台填报缺工信息,或将岗位需求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措施做好就业服务。

  2.强化人力资源数据归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纳入人力资源数据库。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运用市就业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掌握有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信息,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大力收集求职者信息,对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劳动者,要将其求职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进一步丰富全市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匹配奠定基础。

  3.发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作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企业数量,选择业务能力强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用工指导、需求发布等服务,企业有需求也可随时联系就业人才服务专员,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提供精准就业人才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建立督导联络员制度,为每个区(市)安排1名处级干部作为督导联络员,协调解决区(市)在服务企业劳动用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专项活动

  1.密集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20xx年青岛市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摸排,利用100天时间,分行业、分领域、分专业、分群体举办各类特色招聘专场。全市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0场,其中组织民营企业招聘专场100场。依托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山东)、青岛人才网,举办“青岛市20xx年综合性人才招聘会”等现场招聘会13场,“我为企业找人才”系列线上招聘会10场。聚焦我市13条重点产业链,与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业的系列招才引智活动。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企业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招才引智名校行”“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蓝洽会”等促就业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校企联动联合等形式,联合开展招聘服务活动。举办青岛市重点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洽谈会,开展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服务外包等精准服务,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建立服务企业用工需求监测机制,调查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和专业方向,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组织技工院校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安排技校生上岗实践,解决企业用工缺口。调整和完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加大校企合作和招生力度,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的急需紧缺用工需求。

  4.举办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大会。加强与国内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和对口协作地区对接,搭建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院校间开展劳务合作,推动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储备和供给。到20xx年底前,在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以及我市对口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基地不少于100个。

  5.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考核,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政策。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用活用好项目制培训,大力开展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培训。对接乡村振兴攻势,推广乡村技能培训夜校模式,打造技能培训流动课堂,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参训便利度。全年开展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

  6.启用灵活就业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创建、市场运作”的原则,创建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依托平台建立灵活就业岗位和人员信息库,开展线上供需对接、技能提升、共享用工等服务,扩大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社保等政策供给,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7.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集中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动态跟踪服务台账。建立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体系,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政策咨询等精准帮扶,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搭建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扩大校企合作渠道,为院校、企业、学生提供岗位对接、补贴申报、提升能力等“三位一体”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用人育人难题。

  8.开展共享用工对接服务。通过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共享用工需求,将具有工作性质相近、工资待遇相近、技能要求相近等同质化特点的员工通过系统匹配,提高用工效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共享用工指导,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讲,明确释明法律边界,妥善处理共享用工劳动关系问题。

  (三)健全用工保障服务机制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搭建“HR线上直通车”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利的招聘服务环境。强化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合作地区有关单位、机构关系,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派出技术人才、建立培训基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为劳务合作地区就业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整合资源促进东西劳务协作。

  2.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资源配置机制。鼓励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学历与技能双元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联合招生,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3万人以上。大力实施青岛市职业院校“领航计划”“扬帆计划”建设项目,着力在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优质专业。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指导,为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工资宏观调控指导,落实最低工资调整工作,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主要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变化相匹配。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提供决策支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劳动者维权。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市局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市)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提升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通过引入AI远程招聘系统,实现岗位实时发布,面试实时进行,数据实时统计,人岗实时匹配,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推广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用工保障方案6

  为更好地为我市园区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尽快建立我市园区企业就业服务和用工保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为重点,逐步建立网络健全、政策优惠、工作常态化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精准引育技工、抢招人才和优化用人环境上下功夫,集中力量,重点完成“招进来”“留下来”工作目标任务。

  “招进来”工作目标:根据产业园区的建设需求,努力为园区企业提供良好的用工服务,每年招工任务根据当前企业用工需求制定和分解下达。

  近期目标任务:力争20xx年第四季度保障用工2000人。

  中期目标任务:力争20xx年保障用工10000人,20xx年保障用工20000人。

  “留下来”工作目标: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和引导企业加强稳工工作,确保园区企业员工流失率控制在10%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三张清单

  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化、实时化、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清单,精准摸清企业用工需求。

  1.缺工企业清单。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园区规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企业缺工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企业)

  2.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组织乡镇、村、社区开展闲置劳动力及赴市外务工人员基础信息摸排登记,逐步探索闲置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及市内就业引导机制,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引导劳动力市内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3.用工服务专员清单。把重点企业项目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各园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站,确定市、镇、园区三级专人作为人力服务特派员,指导、协助企业制订人力资源配置规划,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专员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二)开展用工保障专项行动

  1.常态招聘保障一批行动。统筹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发就业服务资源平台,线上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开展“直播带货”“直播推岗”“直播进厂”等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活动,线下结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横向对接防城港市其他区县,纵向面向防城港市外广西区外,组织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开展精准招聘。每年至少举办防城港市内大型招聘会、防城港市外广西区外点对点专场招聘会各2次以上,并针对新建、新投产大项目等企业用人需求,按需举办企业专场招聘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三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2.整合资源保障一批行动。整合当前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源,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市内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对接全市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组织召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合作洽谈会,鼓励缺工企业尝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用工及管理模式,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对支持我市输入人力资源,为重点企业招收到一定用工人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地方财政按照政策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企业)

  3.校企对接保障一批行动。开展校企对接合作,推动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合作,重点针对本市范围内(乃至扩大到钦北防范围)高等职校,搭建校企顶岗实习机制,组织合作的职业院校在校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对企业阶段性、临时性用工需求,通过职业院校在校生工学交替,实践教学等方式予以解决。每年组织1—2次校企供需见面会,及时共享岗位人才信息,并针对学习应届毕业生集中推送企业岗位信息,促进就业用工双保障。(牵头单位: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相关企业)

  4.亲友互荐保障一批行动。借鉴东部老人带新人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动员本企业员工利用亲缘、友缘、地缘、校缘等社会关系,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入园参观。探索建立“亲友带工”奖励政策,对引荐亲友到务工企业就业的员工适当给予奖励。(牵头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共享用工保障一批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特别是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和阶段性生产变化较大的企业,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不变的情况,支持企业借出和借用富余职工,缓解双方企业的用工负担。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监督企业规范共享用工,协调借出借用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职工借出期间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权益分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跨境劳务合作保障一批行动。深入推进中越跨境劳务合作,总结分析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以来对解决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问题的经验和困难,探索如何在疫情常态化管理下科学、安全、高效地推进我市继续开展跨境劳务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东兴海关;配合单位:跨境劳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开展中国东兴与越南芒街两市的交流会晤,形成双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跨境劳务合作共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争取,在确保做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保障前提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跨境劳务合作实施细则和入境劳工的管理细则,按照“政府统筹、组团入境、统一派遣、集中管理”的模式,分批逐步恢复中越跨境劳务合作事项。

  劳务合作模式:建立跨境劳务用工“一对一”服务模式,中方负责收集企业用工需求,越方负责根据中方提供的用工需求组织入境劳务人员并建立入境人员信息库,跨境劳务服务中心对企业需求和信息库内拟入境务工人员信息进行备案。越方政府组织在备案信息库内的务工人员分批次组团入境,中方由边检、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入境人员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工作。隔离期结束后,由人社部门指定1—2家跨境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健康务工人员办理务工手续,并结合备案企业需求对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制度措施保障:

  (1)人社部门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开展跨境劳务合作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提供组织开展跨境劳务合作的政策依据。

  (2)人社、卫健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由市卫健部门对组织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管控情况、入境人员隔离容纳条件、核酸检测医疗条件等,做出每次允许越南外籍劳工入境人数的决定,并预测下一批次入境的间隔时间。

  (3)建立企业使用跨境务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细则。由卫健、边检、人社等相关部门对企业使用和管理跨境务工人员的条件进行评估,符合疫情防控管理需要的企业方可到跨境劳务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申请用工。建立完善入境劳工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企业使用入境务工人员的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定期对企业使用入境务工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落实配套政策

  1.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服务市级重点企业,并建立“一对一”服务制度。对在自然年度内累计为市级重点企业推荐员工500人以上并达成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1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服务期2年。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支付。

  2.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用工介绍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园区企业一次性引进职工5人以上20人一下(含20人)且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机构800元/人补贴,一次性引进2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且就业6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元/人,一次性引进50人以上且就业6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至2000元/人。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支付。每家机构一个自然年内的补贴累计不得超过20万。

  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用工介绍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3.企业用工稳岗补贴政策。对列入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扶持企业,在扶持期内自主招聘新员工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由本级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500元/人。鼓励新录用人员稳岗就业,对于在重点扶持企业就业满一年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

  4.市外务工人员返乡探亲交通补贴政策。针对在市重点企业务工且时间达到1年以上(含1年)的市外务工人员,按照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的返乡探亲交通补贴。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支付。

  5.“亲友带工”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建立“亲友带工”奖励政策。对介绍引荐亲友到企业就业的员工,按照企业奖励政策,本级财政给予企业奖励标准30%的补贴。

  6.园区优惠配套措施。通过租房、购房优惠政策,优化公交路线等措施,增强员工归属感,吸引和留住企业员工。对夫妻双方均在园区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可以优先申请一套成套公租房。对在园区企业稳定就业2周年以上的劳动力,在市区范围内购买第一套商品房,凭契税发票和不动产证按已缴纳契税50%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根据园区企业员工居住地进一步优化公交路线,在上下班高峰期增加公交车数量和停靠点。

  7.优先安排子女就学。明确园区企业负责人、中层技术、管理骨干和普通员工的子女城区入学政策。在每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中,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园区企业员工子女,有在城区就读需求的,按区域划分在城区安排就近入学;园区企业负责人、中层技术和管理骨干的子女享受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政策。

  8.其他政策按照国家现行就业补助有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招商促进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为成员的企业用工协调服务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用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分产业板块建立企业急需岗位信息库和就业需求人员信息库,按照企业用工需求分解下达招工任务,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实行“一对一”园区企业招工工作制度。对全市有招工需求的企业落实处级领导挂点、市直单位负责的“一对一”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招工任务分解、考核通报和适当奖励制度。实行招工任务分解,各责任单位的招工任务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申报核实材料为依据。

  (1)申报。市直责任单位为园区企业新招的员工,要先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进行姓名、身份证号、就业企业等信息登记,一个劳动力一年内只能申报登记一次。经申报的员工在企业务工满3个月的,计入招工完成任务数;对务工未满3个月离职或者转入其他企业的人员,不予以登记,也不计入招工任务。未经申报或者企业自主招收的员工一律不予以统计。

  (2)核实。企业用工协调服务专班办公室定期到企业开展核实工作,核实时对照招工责任单位申报所登记的资料,于员工身份证件、工资表进行一一核实。经审核无误且务工时间满3个月的计入招工任务完成数。

  (3)考核通报。每季度对各单位招工实绩进行认定,认定工作由市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兴市招商促进局和各园区配合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企业用工协调服务专班最终认定。认定后由专班办公室对招工工作进度和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4)奖励。对招工实绩认定排名前五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建立服务园区招工联系会议制度。由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集一次企业用工联席会议,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环境保障

  加强园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吃、住、行、医疗、健身、休闲、娱乐、子女入托入学等基础性服务,为企业员工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企业要坚持“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理念,增强员工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要逐步提高员工工作待遇和福利待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加文化娱乐设施,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四)经费保障

  本级财政每年在年初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给予专班工作经费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活动、日常办公、大型招聘活动、其他招工活动、专项补贴以及考核奖励经费。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年。具体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和招工实绩奖励办法另行印发。

  用工保障方案7

  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231”产业集群,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深入分析当前企业用工形势,扎实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措施

  (一)建立三张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建立缺工企业清单。结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2.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结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组织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资源共享,综合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全面动态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求职人员等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3.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和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及时梳理汇总缺工企业情况,建立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抓好五项计划,做到方法实、措施准。

  4.实施“双百”招聘计划。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做到月月有专场、日日有招聘。做优做强“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继续开展“项目专场”“行业专场”“企业专场”招聘,推动校园招聘定制化、精准化。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场以上招聘会,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周至少开展1场招聘会。同时,要建立招聘会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招聘用工实名制,跟踪汇总后续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5.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助力计划”。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成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问团”,到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进行访问对接,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6.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依托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深入企业开展针对性用工需求调研,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指导技工教育集团通过安排企业面试、学生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引导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助力企业解决阶段性用工缺口。(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7.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企业培训需求调查,摸清企业培训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对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建立需求信息库。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聚焦我市产业结构和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大力开展直播销售员、新媒体运营等培训,增强针对性,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8.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收集当地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健全三个机制,做到机制顺、服务优。

  9.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定期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开展“聚能·汇才”大型招聘系列活动,助力保障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责任单位: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10.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做大做强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健全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决策机制,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稳定在7000人以上。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推尽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11.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编制企业薪酬分配指导手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为企业、职工合理确定薪酬提供参考依据。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等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责任单位: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带头摸清辖区用工需求,带头研究推进措施,带头督导责任落实,真正发挥好“头雁”作用。要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全面摸排辖区企业缺工、劳动者求职情况,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缺工数量和类型等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要加强调度督导,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要搭建各类用工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用工保障方案8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招工引才规模,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集中利用20xx年一年时间,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注重发挥有为政府职能和有效市场作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健全四项机制

  (一)健全岗位供需信息摸排机制。

  1.建立缺工企业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实施分级监测、动态管理。为重点缺工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协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2.建立求职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资源共享,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动态掌握本地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匹配。

  (二)健全市场招工有效对接机制。

  1.完善岗位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和“一网五点”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数据的典型性、准确性和利用效率。定期发布全省“紧缺”职业排行,更好服务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加强与沪苏浙等地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要统筹开设招工复工服务专区。

  2.健全市场化人岗对接机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

  3.健全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平衡企业淡旺季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政府用工引导促进机制。

  1.建立招工服务领导机制。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原则上,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1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2户,一般干部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3户。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2.完善多方参与职业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

  3.探索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保障企业招引创造好的用工环境。

  (四)健全用工保障奖惩激励机制。

  1.建立企业招工服务调度机制。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2.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提供用工服务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实施五项助企专项行动

  (一)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1月25日至3月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因地制宜实施“稳岗留工”“接您回家”“送您上岗”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次以上招聘会,帮助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10000人以上。

  (二)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各市按照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模式,积极组织本地AAA以上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三)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跨省招工行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按照“点对点、县对县、市对市、省对省”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建立“沪苏浙皖结对帮扶市人力资源共享联盟”,引进发达地区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和人力资源共享。深化皖北、皖江地区劳务对接协作,输入地要积极与输出地定期共同举办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结合实现输入地企业与输出地求职信息跨区域共享、对接,提升对接工作实效。结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有需求的企业组团赴外省高校、人力资源市场等招工,每个市每年不少于10次,并积极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招聘宣传、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技能培训助企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促进职工更加稳定就业。加强校企合作,每个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技术工人培养对接活动,集中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扩大新成长劳动力在我省就业比例。积极组织院校毕业生来皖开展顶岗实习、上岗实践,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给予院校相应支持。

  (五)开展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综合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解读新发展理念、当前经济形势、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每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人社部门专业人员、人力资源专家进企业,帮助企业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术,提高识人选人的精准度、有效性。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园区、企业员工住宿、就业、子女就近上学、婴幼儿托管等配套政策、设施,指导企业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文化,稳步提高薪资待遇,增进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真正做到“待遇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精神凝聚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地要成立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拓展服务渠道。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送岗上门等多种途径,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发布各类企业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公众号、各类招聘会以及社会招聘中介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供需有效对接。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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