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时间:2023-05-08 23:54:17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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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用6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用6篇)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责任报告人:

  二、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xx是我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校医xx担任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各学区分管校长、年级主任及各班班主任是疫情报告的成员.

  4、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24小时内(新冠病毒在1小时内)上报x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三、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给年级领导,年级领导报告给学校校医。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生活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1小时内向xxxxxx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xxx教育局。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保健老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级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呕吐)或者共同就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5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二、医院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区卫生局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突发事件发生时,医院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五、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对院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九、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制订本报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1.分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2.校医院传染病管理医生是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3.各单位、院系作为二级单位指定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并根据每年人员调整情况及时配齐。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及单位职责

  1.分管副校长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的常规管理,遇有传染病疫情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

  2.二级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师生及职工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询查,对因病缺勤人员进行病情追踪排查分析,遇有传染病疑似病因及时上报;

  (2)遇有传染病疫情流行时,负责指导、落实本单位师生及职工的防疫工作,协助校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疫情开展流调、隔离、消杀、总结工作;

  (3)配合学校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本单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疫骨干的管理培训工作。

  3.校医院的职责

  (1)关注搜集所在地区各种来源的疫情信息及传染病疫情发展情况,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监控及疑似传染病疫情管理、指导、分析和报告工作;

  (2)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负责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工作,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完善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3)负责组织全校开展传染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和教职工防范意识,对二级单位及疫情报告人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相关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4)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对学校重点部门及涉外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管理;

  (5)遇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进行排查,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流调、隔离、消杀、总结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时限和内容

  1.二级单位应当建立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询登记制度。遇有疫情时,应每天对所属人员进行健康咨询、体温测试。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

  2.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追踪排查,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遇有可疑病例,及时报告校医院;

  3.校医院接到报告后,对病情进行研判,视情况分别向校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疫情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上级统一安排,统一指挥,不认真履职,给传染病疫情处置造成影响的;

  2.在处置传染病疫情中,贪生怕死,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给传染病疫情处置造成影响的;

  3.值班不在岗,电话无故不畅通,在岗不尽责等给传染病疫情处置造成影响的;

  4.隐瞒、谎报、缓报疫情而造成疫情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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