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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精选14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1
根据《介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冒头态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秩序,严厉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开展此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领导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职担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导指导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四、检查范围
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重点通过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甲醇)等的饭店、酒店、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自用食堂等;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和摸排发现非法经营线索倒查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打击内容
1、未经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项目的情况,尤其是以票据贸易公司为名擅自储存甲醇等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2、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3、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已发证甲醇(票据)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4、销售不合格伪劣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
6、非法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7、危险化学品及其灶具、容器和包装物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况。
8、结合DB14/T1734—20xx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检查的情况。
六、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组织网格员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摸排信息真实、全面,同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发现线索及时收集上报安监站,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七、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8月15日)
各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摸底,认真查找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好台账,做到底子清、目标准,并将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前上报安监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6日—10月10日)
各社区要联合市执法队伍,对排查摸底和群众举报线索倒查确认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倒查责任、追溯源头,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取缔直至拘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
各社区要对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深入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制度、改进措施,巩固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于10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上报安监站。
八、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宣传。各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居民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法律责任,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非法行为举报投诉。二是强化措施。各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摸排打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遇到特殊问题及时报送街道安监站,安监站处理不了的上报市"打非治违"领导组研究联合解决。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2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重点打击的非法行为
1.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无证、超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活动的;化工企业试生产超期仍从事试生产活动的。
2.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4.未开展安全条件审查和设计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材料的。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的。
7.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破坏事故现场的,阻扰、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
8.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以及出具虚假报告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重点整治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5.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的。
6.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7.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8.“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不完善的。
9.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未拆除的。
10.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在装置区内未拆除的。
1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在装置区内未拆除或搬迁,且未进行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的。
12.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在20xx年底前未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13.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学历未达到高中及以上的;2020年5月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人员学历不符合三年整治行动要求的。
14.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
15.化工企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或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的。
16.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作业票未审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违反GB30871-2014标准的。
17.企业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1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每3年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的。
19.擅自改变工艺,从事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擅自使用精馏装置进行危废(高沸物)分离处置的。
20.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危化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前未查验运输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的。
21.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三、时间安排
“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从即日开始到2022年1月底结束,共分工作部署、企业自查、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监督检查贯穿“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全过程。
(一)工作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
迅速对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
(二)企业自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企业自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对于超期、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未办理建设项目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应立即停产,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开展隐患治理。12月1日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将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21日至2022年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或行业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情节严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整理辖区内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建立“打非治违”企业黑名单,注重跟踪督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打非治违”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跟踪督办,务求实效。对于在“打非治违”行动中,对企业存在重点整治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经济、行政处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坚决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存在重点打击的非法行为的,要立案审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建立“打非治违”台账和黑名单,注重及时跟踪督办,重点整治。
(三)夯实基础,力求长效。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与专项整治攻坚战、小化工摸排,化工企业分类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促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着力使各危化企业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促使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3
根据贵港市和平南县委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中不出现较大事故,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平南县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根据《平南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22年底前,全县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县应急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二)结合我县今年布置的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罐区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集中打击、整治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督办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六)是否存在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情况。
(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情况。
(九)是否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存在难以整改的隐患,未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定”的要求落实的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已经辨识、分级,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十二)是否存在“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或未正常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情况。
(十三)是否存在企业擅自停用安全联锁、报警损坏、工艺运行指标超压等情况。
(十四)特种作业是否建立有相关管理制度,作业票证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十五)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承运,有无详细出库台账情况。
三、检查的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
我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长期停产的企业不在此次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3月至5月,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上报县安委办。
第二阶段自2022年6月至12月,县安委办组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生产企业比例不低于40%、经营企业比例不低于20%。
(三)检查的总结与上报:检查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做到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等“五落实”,限期整改。各乡镇(街道)应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的书面及电子版本报送县安委办。
四、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活动,认真制订安全检查计划,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检查活动的落实。
(二)检查应认真细致,实事求是,不走形式,不留情面,不走过场,做到隐患不放过、问题不遮掩。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必须依法进行查处,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三)对于检查出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暂扣其许可证;对整改无望的,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
(四)加强重点节假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加强化工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库存成品油、化工原料和产品的安全管理,加大巡回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对停产的生产装置要做好维护和保养,清除设备、管道内残留的危险化学品物料,确保停产期间安全。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4
当前,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上涨,部分企业为牟取利益,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按照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总体部署,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遵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市安委会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攻坚战取得实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加油“黑窝点”,切实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管,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共性问题
1.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落实措施,是否明确重点任务分工,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现象。
2.是否持续动态更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是否制定并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是否按照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督导检查活动。
(二)具体整治项目
1.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含成品油经营)
(1)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安全许可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是否存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行为;无储存场所、设施的经营企业和票据交易经营场所是否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店面存放的少量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经营企业是否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和纠正;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容,危险化学品仓储与经营是否相分离;专用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要求采取分离、分开、隔离措施,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同库储存,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范围储存。
(4)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配备应急器材以及必要的防护装备;危险化学品仓库防雷、防静电、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机械排风、监控等安全设施是否保持完好可用,是否存在超期服役、失效使用等情况。
(5)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
2.成品油经营
(1)是否存在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不合格油品和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车辆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油品流入我市的情况;
(2)是否按照《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商务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回头看。
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
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是否严格流向登记并作定期检查,实行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前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大攻坚战”、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
(二)集中排查阶段(9月21日至)
深入开展辖区内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摸排和检查工作,有关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重点,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平房院落等重点地方,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清理检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整治攻坚阶段(11月1日至)
结合全面摸排的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对发现的非法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报相关单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同时,对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治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承担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
(二)建立联动机制,严格依法执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和联动作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市安办要发挥“打非治违”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核问责作用,要把此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市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约谈。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于2022年1月7日前将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5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摩托车及各种营运车辆的;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6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重点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筑施工领域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7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指挥长: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关闭取缔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明确责任分工,深入开展打击5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责任单位:镇交通办、派出所。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3、消防。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任单位:镇消防办、派出所。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责任单位:镇经济办、安监办。
5、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责任单位:镇工商所、经济办。
四、工作安排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4、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在镇安委会指导下及时系统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镇安委办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有关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5、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镇安委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各村、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8
为切实做好全乡交通运输领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农村“黑校车”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醉驾、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我乡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XXX乡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乡党委书记)
X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XXX(派出所所长)
XXX(交警二中队队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交管站站长)
XXX(卫生院院长)
XXX(中心小校长)
其余全体民警、各村村“两委”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XXX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
四、整治方式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巡逻盘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整治内容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特别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违规载人等情);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尤其是校园周边“黑校车”;
(七)农村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尤其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的;
(八)非法停放带来安全隐患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货场)。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打非治违”的联动机制
加强与公安交警二中队、发耳派出所及周边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好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要路段和重要领域
即日起,派出所加强警力配置,合理调配警员力量,确保辖区内各重要路段、路口(各校园路口)有人值守、查缉,确保工作不形成真空,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各路段形成责任分解,分解表于20xx年3月13日24时前交乡党委备案);交管站要严格按要求对人车户籍化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同时加大红白喜事打招呼、隐患路段的排查上报,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9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校车、校舍领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发震、学校校长
组员:何文龙、任自斌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教育教学设施、花墙围墙、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四、主要任务
(一)不断加强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努力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图片展览、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校车、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工作步骤
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深刻汲取庆阳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配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三)全面检查、整改阶段(9月—11月)。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校车、校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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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中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努力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检查:
一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是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
三是各类安全专项方案;
四是相关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五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六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各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和环节;
七是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使用情况等。
二、方法步骤
从20xx年7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下旬)
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改(20xx年8月上旬至11月)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止承建新业务及继续施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行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对不认真开展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由委主任同志任组长,委副主任同志、总工程师同志为副组长,委法规科、造价招标办、质监站、建管处、安监站、城建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法规科,统一组织领导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积极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狠抓活动效果。各企业要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三)注重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具体资料报委法规科。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我镇决定今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经发办农推中心规划站
工业园水利站林业站文化站司法所
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国土所公卫办
交警五中队供电所工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7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
①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司法所规划站林业站文化站派出所供电所
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经发办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
③道路、水上交通校园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农推中心水利站派出所交管站交警五中队中心校
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规划站工业园经发办国土所供电所
⑤农业农电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农推中心经发办水利站林业站供电所
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经发办农推中心规划站中心校公卫办工商所
⑦非法采洗砂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管区综安办水利站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
二、行动检查范围
此次集中行动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非煤矿山、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皮鞋生产企业、营运车辆、校车接送车辆、新铺渡桥、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农贸市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网吧、采砂点等单位的检查。
三、行动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重点行业专项行动情况
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机械通风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超深越界开采情况和各类砖厂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对安全硬件设施投入情况,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情况,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进行认真摸底排查与严厉打击。
③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经营非法产品、三无产品、超量储存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严格排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④人员密集场所:各公共场所、超市、网吧、皮鞋生产企业、林木加工企业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设施投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情况,警示标志是否醒目、电力设施是否达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情况。
⑤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校车:严厉查处各无证驾驶、非法营运情况,逐步完善各交通重点、险点路段、危桥警示标志,严格落实新铺渡桥经营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对各幼儿园接送车辆上路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
⑥建筑施工:认真查处各类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施工情况,严格排查各类施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夏季防高温、防雨水、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
⑦农业生产:认真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操作、营运隐患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各操作、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扎实开展各类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厉打击各农田非法采砂、洗砂行为。
⑧食品卫生:认真组织对各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超市等单位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严格落实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过期经营行为,重点做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做好6月份初中毕业会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行动检查方式
1、集中检查。镇安委会将于6月上旬至7月下旬统一组织各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全面的'“打非治违”集中大检查与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法,严格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
2、专项检查。各专项检查组在行动期间要针对各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与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结合本部门实际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此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具有积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对因措施不力、整改不力、监控不严、放任非法违法行为存在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排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改进方式,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排查、及时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排查情况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4、全镇动员,全民参与
此次行动同时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实现安全生产。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支队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下旬,在全市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这一主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省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XXX担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XXX、副政委XXX、副支队长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处,XXX副政委任办公室主任,王亚锋处长、刘力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有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公路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及其驾驶人。
2、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特别是跨省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
4、校车及其驾驶人。
5、农用车辆及其驾驶人。
(二)重点违法行为
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夜间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事故多发路段
尽量提前完成全市确定的13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迅速采取治理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阵地悬挂联合整治标语和横幅,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利用手机短信提示交通安全出行,邀请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搭设事故车辆残骇展台等集中宣传形式,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发生在本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事故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社会监督。
(二)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一是严把企业制度落实关。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二是严把驾驶人资格审核关。要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凡是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至50%或一次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和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驾驶人,必须限期要求企业调换驾驶人。三是严把车辆安全关。要会同安监、交通、质检部门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所有发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把客运车辆作文吧出站关。要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加强客运站点的监管,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校车安全管理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的校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坚决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三)切实进行隐患排治。一是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要会同安监、交通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交通事故高发、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和险桥险段以及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细致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警告标志,保证车辆通行安全。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毕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部门加强宣传提示。二是全面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及运输企业及时整治隐患路段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四)切实加强路面管控。一是开展区域统一行动。要突出重点,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适时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二是开展部门联合行动。要联合交通运管、路政,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取消一批客、货运输车辆的营运资格;要会同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管理,严查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车辆检查。各大队要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对超员的'要就地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要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对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也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四是落实勤务制度。高速公路要以省际、市际等主要入口为重点,要根据各类车辆的流量分布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道路面。国省干道,要强化流动巡逻勤务,实行动态巡逻管控。五是强化科技设备使用。要加强测速仪、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投入和应用,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强化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大队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清楚认识到当前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因工作的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给上级领导添乱。
2、强化督导,及时报送信息。近期,市上将对各大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大队领导要定期深入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大队要将具体的工作情况和县上领导检查指导情况及时上传到支队FTP“打非治违”文件夹。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13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县农业农村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内容
1.农村沼气领域。重点整治农村沼气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是否制订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是否存在维护检修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管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以及是否定期对沼气发酵主体、输配系统、储气装置进行检修和事故排查等问题。
2.农药领域。重点检查围绕农药销售企业是否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原材料进货、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否遵守《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3.畜禽养殖领域。重点检查养殖场配有沼气池、沼气发电工程但未正常运转,或者存在爆炸隐患的行为;未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制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不到位的行为;未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未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养殖圈舍、饲养人员居住场所、供电设施、供电线路等制度,未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养殖场所电线外露老化、不能有效防范火灾、风灾、雨灾、雪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4.动物卫生及畜禽屠宰领域。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5.农业机械领域。在农村田间、场院等农业机械集中作业区域,着力排查农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从事作业、涉牌涉证违法非法行为;针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着重检查经营单位库房设施、用电设施、储油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标等。
二、重点任务
(一)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大违法违规警示惩处。强化措施落实,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针对四季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检查、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一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处置。针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14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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