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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0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
为了切实抓好今年我镇的粮食生产,根据中央、省、市和xx县有关粮食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确保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遏制耕地抛荒为抓手,恢复早稻生产为重点,认真落实水稻集中育秧相关措施,大力发展超级稻,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促进粮食增产增收,通过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我镇粮食生产的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今年我镇粮食计划种植面积20371亩,优质稻计划面积1.6万亩,重点推广双季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了果园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覃芳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周宾同志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经贸办、水管站、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和分管农业工作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邓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粮食生产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粮食生产指挥部。在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
(二)严格落实“八条措施”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20xx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各项要求,实现我镇“稳面积、攻单产、调结构、提效益、保安全”的粮食生产目标,确保我镇粮食增产丰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镇政府召开的粮食生产工作会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在3月15日前,专题召开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会议,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传达有关粮食生产会议精神,农技站在3月上旬搞好全镇的早稻集中育秧技术培训和扩大早稻种植的宣传发动工作。
2、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到村进行专题宣传。
3、镇政府印发技术资料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办好一个粮食生产宣传栏。
(四)严格落实“三个严禁”
严禁抛荒、严禁双改单、严禁直播,对瞿杨线沿线、宋水线沿线、南干渠沿线(即古楼新村三字祥组、紫云坡组、石乔组,大河社区徐家坳组、木瓜塘组、大河塘组,杨泗庙社区殷家坳组、东毛嘴组、公兴塘组,红花村红花坳组、季鱼塘组、新大屋组,金江新村车田坪组等)长期存在季节性抛荒田,鼓励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进行流转、代耕代种进行双季稻种植,并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
(五)部门联动,全方位提供服务
在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既分工又协作共同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优化我镇粮食产业结构,完成xx县局下达集中育秧任务。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组织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科技种粮兴粮;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耕地流转力度,积极扶持粮食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落实各项奖励措施;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组织全镇农业生产用机械调度,利用政策全面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落实1至2个双季稻全程机械化增产模式攻关示点项目,扶持培育1至2个新型主体,打造1至2个优势粮食品牌。
2、财政所。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资金的及时发放。
3、水管站。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用水调度、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渠道疏浚、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
(六)加大督查力度
3月中下旬全面督查早稻备耕工作,5月上旬督查早稻生产工作,5月下旬—7月中旬对全镇中、晚稻生产进行不定期全面督查,要求在6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耕地翻耕,在7月20日之前全部种上粮食作物。
(七)检查考核
将“三个严禁”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实行书记负责制,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5月上旬、7月下旬左右对全镇各村(社区)粮食生产进行检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年底目标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0.5分),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造成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和3亩以上耕地抛荒或10亩以上季节性抛荒的村(社区),在年底目标考核时粮食生产项记0分,同时追究支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责任并全镇通报。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
六、要求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3
为做好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50号)和《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市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
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
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
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
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4
一、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的品种与依据。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定,我县对种粮农民补贴品种为小麦,以20xx年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确定我县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为种植每亩小麦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由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
(四)补贴时间。为了更好的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要在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xx年全镇“直补”工作大致划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健全机构。镇、村都要建立“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总支书记等为成员,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二是补贴资金筹集兑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以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作为“直补”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时从有关单位抽掉部分人员共同参与,各工作小组和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广泛宣传。各村要多形式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和种粮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今年的“直补”政策、办法,尤其要针对今年核定面积工作新增加的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层次和环节,要让每一户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的时间,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这一基础工作的准确有效。
(二)核实面积阶段
1、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原则和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xx年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2、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镇办政府统计、公示、确定,县政府统计上报四个层次进行。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具体操作程序为:
(1)自报告折实面积。自报今年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折实面积的截止日为20xx年底,截止日前由种植小麦的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按直接法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具体方法为:一是纯播小麦按100%折实上报;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上报。二是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它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xx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上报。
(2)核实。由镇政府指导村委会采用直接丈量法核实种粮农民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将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包村干部,深入农村与各村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组,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一个小麦面积核实小组,一般由三名村民代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包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农户小麦折产面积的核实工作。核实时可参照年度的小麦种植面积,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为确保面积核实的准确性,核实小组要与农户一块,逐户、逐块到各农户的麦田中进行实地丈量登记,对每户的每块麦田核实结束后,当场由农户、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干部、包村干部签字认可,以便进行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
(3)村公示确定。村委会核实后要及时张榜公布各农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村各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并按时上报镇办。各村上报小麦面积统计表时,要由农户、村书记主任和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的准确可靠,这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镇“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签字认可及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下一步资金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听取各方面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小麦折实面积的准确无误和兑付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计上报阶段
镇政府收到各村确定上报的小麦折实面积后,将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安排人员重新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镇政府按规定要求进行微机录入和统计上报。
(四)资金兑付阶段
1、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安排。镇办财政将在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2、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镇财政所将在银行中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以镇财政所为主,前镇财政所要按核实到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和规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把《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镇财政所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到补贴窗口领取资金,或采取“设立流动兑付窗口、到村到户兑付”的方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粮食“直补”工作事关稳定大局,事关老百姓根本利益,事关政府威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把这一“好事”办好。
1、明确各工作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现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减扣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2、包村干部和村里的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对未认真核实就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发现核实,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三天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围绕粮食流通“十二五”规划、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城市转型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持续提升我县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加强宏观调控、落实购销政策、提高库存管理、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重点,以“转型发展攻坚年”为抓手,在完善调控措施、服务改善民生、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设施、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文明上下功夫,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粮食行业经济质量与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内容和考核办法
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分为粮食购销、粮食仓储、粮食产业化、园区建设、经济效益等五个部分,活动内容详见细则。
各项活动由县局相关股室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具体内容见任务分解表。
三、方法与步骤
(一)《活动》筹备阶段。3月份,根据省局开展全省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工作部署,成立县粮食局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制定我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营造活动的深厚氛围,同时方案上报市粮食局和省局。
(三)活动实施阶段。全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实施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股室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单项活动工作小结,按照考核细则打分,收集整理好活动的各项资料,做好资料上报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实际,成立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四个活动小组:一督查组,负责督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对县局的考核,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组长,成员;二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活动,上报实施方案及活动总结。组长,成员。三制度组,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起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疏通一些不利于现代粮食流通的环节,形成长效机制。组长,成员。四宣传资料组,收集活动中的各项图片、文字资料,并装订成册。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每月出1至2期专题简报。组长周立新,成员。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制定出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任务分解,责任到股室,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影响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筹集部分活动经费,用于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宣传组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及时收集活动资料,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积极宣传我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6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粮发〔20xx〕x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xx年世界粮食日”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主题:努力实现零饥饿;全国粮食安全系列宣传主题: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世界粮食日和全区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各地州(市)级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内容
1.首届“粮安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行业、维护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各地州(市)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粮安之星”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粮安之星”(个人/集体)推荐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其中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3名;和田地区、阿克苏、哈密市、巴州、博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2名;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克拉玛依市推荐上报“粮安之星”1名。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自治区“粮安之星”,并于10月16日在自治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
2.“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粮食、农业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专家、农业院校师生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以及自治区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优质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要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每组3至5人,深入到2至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部门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民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推荐上报、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1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
(二)要把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落到实处,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粮安之星”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7
为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各项粮食调控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内容
在秋粮收购期间,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关于20xx年秋粮收购的政策要求,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具体条件的规定办法,认真核查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对按规定需取得收购资格但未取得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
(二)粮食经营者的收购活动。对粮食收购主体未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从售粮款中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未在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情节由发证机关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经营数据和情况等义务。检查发现粮食收购主体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以及纳入统计范围但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
(四)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执行政策情况。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的`地区,在政策启动后要对有关企业执行政策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和收储条件、执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是否规范,以及审核验收单位对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把关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三、检查时间
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与收购工作同步进行,到20xx年xx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当前粮食市场价格处于高位运行,粮食市场形势仍然非常复杂。要充分认识到抓好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稳定物价总水平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切实加强今年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检查。粮食部门成立以xxx为组长,监督检查科、调控科、储运科等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县级粮食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宜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督查,提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巡查,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
(二)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粮食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今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在地检查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秋粮收购主体进行检查。要采取抽查、巡查、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秋粮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实施检查时都要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的时间、对象、结果以及处理等情况。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和投诉。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及时予以通报。
(三)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为及时掌握各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在秋粮收购检查期间,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汇总秋粮收购检查工作信息,并逐级上报。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8
为了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县粮食经营单位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确定重点
摸清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一步深化重点生产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并确定粮食行业及企业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加强对易发事故工种、岗位薄弱环节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设定期限,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彻底消除。
(三)增强意识,树立典型
增强单位负责人及广大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弥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从中发现、树立一批典型,起到示范效应。
(四)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教育单负责人及广大从业人员,加强有关技能、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
(二)重点:各粮食经营单位中的库(厂)区;粮油购销企业仓库、药剂库、资材库、化验室、配电间、食堂等;粮食加工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车间、配电间、器材库、食堂等。
三、检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与责任落实
1、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2、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粮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取得实效;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3、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二)生产安全
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三)消防安全
1、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和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查;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四)防汛安全
是否做好防汛各项物质及措施准备;是否提前将位于水患区的粮食转移至安全地带;重点储备粮库有无准备防范意外粮食水湿的储粮防霉剂;是否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防范重大危险源和潜在的洪涝隐患。
(五)设施设备安全
粮食仓库是否存在危房或有坍塌的隐患;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对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是否对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专员监护;高大平房仓是否安装安全栓;危险位置是否加装安全防护栏并保证有效,高空过道是否稳固安全。
(六)药剂安全
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药剂是否专仓存放、分品种、分年限堆放;存放仓房是否配有双门双锁和防盗门窗,是否配有专人管理;是否药帐相符;药剂的采购、运输、装卸、使用以及残渣处理等是否严格按照《省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存在报废药剂未处置的情况;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熏蒸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储粮安全
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是否有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混存的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上级机构和主管部门是否开展对粮油安全度夏工作的检查。
此外,还要检查粮食经营单位领导带班和巡查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设置了专人监督检查;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粮油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三废排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工作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活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进行:
(一)第一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粮食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县粮食局根据全省、全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当地政府要求,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所有粮食经营单位要对所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检查结果逐项记录;按规定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限期治理,并及时向县粮食局报告。
(二)第二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县粮食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粮食安全生产全面大普查。
在8月5日前,县粮食局在对本行业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全面大普查。深入到全县所有粮食经营者住地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首先,对粮食经营单位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第二,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第三,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再发生问题追责的依据。县粮食局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市粮食局。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迎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市安全生产复查和抽查。
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单位、事故多发单位和前两个阶段整改仍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并在整个大检查期间随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省各地自查、普查情况;必要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或专项检查;落实对重点问题的挂牌督办。国家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9月底):总结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和“回头看”。
县粮食局针对这次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进行情况,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经验与成果,切实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大检查“百日行动”之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审视隐患是否反复,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不断改进,巩固这次大检查“百日行动”的成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落实检查措施
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自觉接受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要全面排查治理,县粮食局要对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库点、逐一环节进行检查,做到“有库必到、有厂必查、查必彻底”。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帐。
四要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检查和整改结果均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典型案例要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要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
消防安全是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县粮食局要特别注意粮仓、粮食和物资器材储存区、粮油加工厂的防火安全。此外,还应着重关注防汛、防雨,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与熏蒸作业、大米加工厂粉尘爆炸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
(四)形成工作合力
县粮食局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把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到地方政府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范围。加强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反映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有关部门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支持。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硬仗。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9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宝鸡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粮产发〔20xx〕xx号)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系统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粮食行业不发生火灾事故,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粮食局决定成立以局长童军孝同志任组长,何新华、张林林、王勇、黄亚忠、杨宏武、黄学斌、王斌官同志为成员的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县局抽调有关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情况等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阶段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0日至20日)。根据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整治,按照整治工作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全面扎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专题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在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书面总结报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五、工作范围和重点
工作范围:粮油仓库、危仓老库、电气设备、除尘防爆设施、熏蒸作业、出租门店以及库区周围环境等重点区域和对外租赁的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办公楼、家属院和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等。
工作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等;粮食购销、存储、加工等生产性、经营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建筑工地乱接电源线路等。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引领,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遵循市场规律和农业发展规律,强化政策支持,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储备调控能力、流通保障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总体目标
1. 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单产持续提高。
2. 粮食储备体系完善: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粮食储备协同运作机制,优化储备结构和布局,增强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粮食流通体系高效顺畅:推进粮食物流通道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运输、加工等环节的现代化水平,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效率。
4.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提升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5. 粮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种业创新、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粮食产后减损、粮食质量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主要任务
1. 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1)严格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
(2)推进种业创新: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新品种。
(3)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推广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2. 加强粮食储备管理
(1)优化储备规模结构:根据国家粮食供需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合理确定各类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地区布局。
(2)提升储备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储备库智能化改造,提升粮食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3. 完善粮食流通体系
(1)提升粮食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一批粮食物流节点和通道,提高粮食跨区域调运能力。
(2)促进粮食产销衔接:引导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开展订单农业,稳定粮食市场供应。
(3)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4. 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1)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细化粮食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条件、程序及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在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灾害易发地区布局应急供应网点,储备必要的粮食应急加工、配送和供应设备。
5. 强化粮食科技支撑
(1)加大科技研发力度:聚焦粮食产业链关键环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 加大政策支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等方面的投入。优化金融、保险等服务,降低粮食生产经营风险。
3. 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粮食安全保障提供法治保障。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
4.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评估各地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成效,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粮食安全保障格局,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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