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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构建粮食安全调控体系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中心,健全调控体系,掌握调控粮源,加快构建供给稳定、调控有力、应急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1.不断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及应急保障机制。
2.最大限度掌握本地粮源,充实粮食库存。
3.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经纪人制度。
4.指导仓储物流中心开展科学储粮新技术应用。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落实市政府粮食必要库存和最高、最低库存制度,努力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和区域、品种结构的基本平衡,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突发粮食事件应急保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粮食市场价格测报、社会粮食统计等制度,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和价格变化态势,全市落实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8个,应急加工企业10个、供应网点66个,年内建立起应急粮源有保证、加工有能力、供应有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购销网络,加强粮食生产、产量与市场粮源调查,整合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网点38个,加强对63家有收购资格企业的监督与管理,采取集中收购、常年常时上门收购和发展粮食订单基地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加强与粮食主产区合作,拓宽引粮入威渠道,确保全市粮食供需平衡。全年收购粮食10万吨,其中,夏粮收购7万吨,粮食经营总量110万吨,完成当年地方储备轮换计划。
3.加强与工商部门协调沟通,不断创新和完善粮食经纪人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建立经纪人淘汰退出机制,规范经纪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经纪人协会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协会组织和网络,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最大限度为经纪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其为粮食业务常年化、常态化服务,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稳定在1100名规模。
4.在市粮食仓储物流中心总仓容9万吨的仓房建设工程完工后,围绕三项科学储粮新技术的`应用和仓储实用等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和督导中心仓储保管设施、设备的规划和购进等建设,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粮食入库集并和安全保粮等工作,争取年内达到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标准。对粮食交易、检验和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涉及到科学保粮设施的设计、施工细节,加强调度,努力做到科学与实用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上半年完成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夏粮收购任务在7、8月份完成;力争上半年完成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入库集并工作,年内完成粮食仓储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设施建设。
二、完善储备粮管理体系
(一)工作目标:加快现代化储备仓房建设力度,巩固和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储备粮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在需要时调的动、用得上。
(二)工作内容:
1.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增强调控市场能力。
2.实施绿色储粮,提高科学保粮水平。
3.不断完善粮食信息化体系建设。
4.确保全年粮食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加大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年内全市达到国家粮食局规范化要求的储粮仓房达到27万吨;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推进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督促现有4个省级“示范库”,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巩固“示范库”成果。指导荣成市粮食中心储备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省级“示范库”水平。确保全市各类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
2.依托市科技储粮指导组,积极开展和研究以推广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为重点的科学储粮新技术,不断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围绕“三低”储粮、无药储粮、害虫诱捕、智能通风等课题,加强综合防治,减少熏蒸药剂的使用量,努力实现绿色储粮、储绿色粮。
3.大力实施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工程,指导完成全市粮食信息化系统的改造与升级,不断完善我市粮食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库、县及市局的三级计算机信息联网;建立健全各信息化岗位责任制,加强信息化人员管理与培训,确保信息化系统操作安全、信息保密、工作有序,提升信息化建设的效用性。时间安排:上半年。
4.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防火防汛、储粮药剂和储粮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年无事故。
三、打造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工作目标:以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规范化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粮食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争创活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促进全市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1.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2.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不断加强粮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三)工作措施
1.继续把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建立独立的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硬件及软件设施的配套工作,建立执法责任制,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满足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
2.充分利用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粮食行政执法内容。计划在《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之际,集中组织全市执法车辆在全市主要产粮乡镇进行巡回宣传,营造粮食执法新形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粮食收购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完善统计信息网络,深入落实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100%。根据省局要求,大力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力争年内有一个县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加强与政府、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采取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年内集中开展2次专项联合执法活动,营造稳定、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3.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加大执法证件管理力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执法资格。要从语言、文字到行为的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和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杜绝程序违法。年内适当时候可组织一次模拟办案现场工作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大对粮食经营企业和较大粮食经营商贩的调查摸底,围绕市场规范、队伍建设、某项执法活动或重点案件,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调研,形成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c粮发〔20xx〕c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xx年世界粮食日”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主题:努力实现零饥饿;全国粮食安全系列宣传主题: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世界粮食日和全区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各地州(市)级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内容
1.首届“粮安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行业、维护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各地州(市)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粮安之星”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粮安之星”(个人/集体)推荐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其中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3名;和田地区、阿克苏、哈密市、巴州、博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2名;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克拉玛依市推荐上报“粮安之星”1名。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自治区“粮安之星”,并于10月16日在自治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
2.“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粮食、农业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专家、农业院校师生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以及自治区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优质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要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每组3至5人,深入到2至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部门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民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推荐上报、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1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
(二)要把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落到实处,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粮安之星”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联系方式
xx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统计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局、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牧局、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六、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土分局、农牧局、统计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粮发〔20xx〕x号)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0月16日是第38个世界粮食日,主题是“努力实现零饥饿”。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活动安排
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包括主会场宣传、“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内容。
三、活动内容
(一)主会场活动
1.活动时间、地点。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会场宣传于20xx年10月16日上午在中央大街xx5号(金谷大厦门前)举办。
2.活动形式、内容。通过展板宣传10个省级“粮安之星”事迹材料,发布“粮安之星”及“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有关内容;会场上展示、宣传xx省放心粮油企业和xx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中盐xx分公司及产品;门前悬挂印有主题宣传语横幅;摆放承办及协办单位制作的A字板、易拉宝等关于粮食安全活动主题的宣传材料;有关人员发放宣传品,宣传粮食安全方面知识。
3.活动工作分工
主办单位:省粮食局
承办单位:省粮食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中心、省盐务局、xx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粮食工程学院、中盐xx分公司、金谷大厦、xx省放心粮油企业、中国好粮油和xx好粮油企业。
(二)“粮安之星”评选发布
我局商省农委、教育厅、科技厅和省妇联评选10个粮安之星集体或人物,并在10月16日主会场活动时发布。其中:粮食生产方面2个、人才培养方面1个、粮食科研方面2个、粮食流通方面4个、妇女代表1个,并择优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1个粮安之星先进集体或人物。
(三)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
省农委、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各自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调研活动。粮食部门将于10月份在全省各地市范围内开展调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主要内容。围绕科学储粮、秋粮测产、代烘代储代销及政策宣传等内容,深入村屯、农户,对粮食问题进行调研摸底,听取农民对国家粮食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宣传粮食政策,讲解粮食收储、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
2.活动形式及分工。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省粮食局成立3个走访调研组:
第一组:调控处牵头,工业处、信息中心参加;负责xx。
第二组:仓储处牵头,财审处、监测中心参加;负责xx。
第三组:监督检查处牵头,法规处、交易市场参加;负责xx。
各组可在本组负责的地市中选择2~3个县,每县选择2~3个村,进行走访调研活动。每组3~5人(可包含地市县人员),深入到2~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要与秋粮购销工作紧密衔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合好省局各项活动,同时参照省局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本辖区各项活动。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
(三)改进作风,严肃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突出活动主题、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泉州市贯彻落实20x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县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构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对照年度考核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筑牢我县粮食安全根基。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强化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5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1.85万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资金分配向补充耕地任务完成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成效大的地方倾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求,以推进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完成全年新增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0.3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新增耕地500亩。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把完善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强化用水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年度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2.5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
3.提升种粮科技水平。持续实施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推广工厂化育秧,提高育秧社会化水平,遴选发布年度主推技术并推广应用。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立省级农作物优质、绿色新品种核心展示和县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片,辐射带动新品种推广,进一步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和优质专用率,优化农作物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种植效益。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新建一批主要农作物、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基地,建成2个新机具推广基地,重点推广水稻机械播种、两薯移栽和收获等薄弱环节适用的机具。(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加强耕地质量保护。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继续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开展对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的全面评价,更新年度耕地质量评价成果。实施地力提升工程,推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完成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整合耕地土壤污染详查资料,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分类。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因地制宜选用措施和技术模式,年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 1.5万亩、严格管控类2700亩的任务。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二)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
5.强化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将粮食播种面积13.52万亩、总产5.87万吨粮食的生产目标细化分解到镇(乡)到村,按照“稳稻谷、增旱粮”的思路,突出做好稻谷和薯类等重点粮食作物的生产。充分发挥水稻生产功能区作用,继续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水稻种植保险和农机购置等补贴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充分利用农情信息系统,按品种、分季节掌握粮食生产进度,督促抓紧抓实抓细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广特色产业带动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加快培育出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适度、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制定出台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规定,及时采集、更新家庭农场信息。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分级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我县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合作社示范社。以产业为依托开展同业联合、以服务为纽带开展同域联合,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的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聚焦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引导小农户通过全程托管、环节托管、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各类服务组织作用,发展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等服务,推广水稻商品化育、插秧服务。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聚集农业生产资料、维修技术和市场信息形成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提高粮食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做好科学防治减灾。落实防灾应急预案,农业、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倒春寒、干旱、洪涝、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早做好应对准备。开展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大绿色防控,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抓好科学用药技术与新型农药器械使用培训,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9.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优化地方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20xx年完成400吨储备粮增储任务,全县总储备粮规模达到16400吨,同时将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调整到400吨;适时启动占地10亩的德化中心粮库三期建设,增加储备规模、调整品种结构。完善地方储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加强地方储备轮换管理,严格储备安全、质量管控等制度,确保常储常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推进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加快实现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动态远程监管,粮库在线监控,确保8月底完成德化县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试运行。不断健全储备仓库信息化工作平台,全面推进账、卡、表、簿电子化和账务处理标准化,提升粮食储备资金监控效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0.加强储备粮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加强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重点核查代储企业资格、承储企业日常管理情况以及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制度执行情况等。从20xx年起,由县政府督促发改(粮储)部门负责对本级管理的地方储备粮进行绩效评估评价,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储备粮监管责任,压实储备粮承储企业对储备仓储保管、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1.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依据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和实施意见,为依法推动粮食安全和管粮管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
12.加强粮食收购工作。实施粮食补贴政策措施,落实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补政策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实行优粮优价。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通过信用、商业性专项资金、货物质押、商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收购贷款信用保证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和转化企业等主体支持力度,满足各类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需求。强化为农服务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13.强化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积极配合省粮储局开展的省内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加强超标粮食流向全程监管,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结合季度抽检、重大节日专项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加强对粮食加工、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各环节质量的抽查与监测,督促粮食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涉粮企业在原粮、政策性用粮出库前赋予追溯码,并向信息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数据。加强粮食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中企业履行责任和粮食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落实管理激励措施,提升粮食追溯覆盖面和数据质量。加强对粮食流通全链条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涉粮案件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4.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和第十六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进一步创新产销协作模式,深化产销合作内容,巩固产销协作关系,扩大产销协作成果。继续实施引粮入泉奖励政策,鼓励本县企业到产区多渠道筹集粮源,增加本县粮源供给。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主体,以多种形式开展粮食产销合作,调剂本地区品种余缺,促进粮食供需平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根据粮食产销和市场流通特点,结合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和建设规划,加强重点节点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完成“泉州好粮油”示范企业的项目建设,以2个“德化好粮油”示范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扶持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企业,研发生产“好粮油”产品,提升粮油质量品质,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广、“优质、营养、健康”的德化粮油品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落实用地、用电、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各项惠企政策,千方百计帮助粮食企业降本增效。积极申请省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安排县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和品牌培育等。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抓好“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大力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应急加工能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质量提升,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粮油产品的需求,确保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17.持续开展节粮减损活动。推进粮食四散化运输、优质粮食分仓储存、绿色仓储及粮油适度加工等流通各环节节粮减损工作。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以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抓手,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面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8.落实粮食保供稳价措施。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应对保障机制,强化支持调度,督促企业及时复产增供,着力抓好粮源保障,突出重点区域,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9.加强粮食统计和价格监测。强化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强化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供求和价格等信息,精准落实调控措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企业开展产销合作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0.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认真总结保供稳价有效经验做法,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粮食加工、应急网点建设,完善应急体系,推动涌兴粮食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8月底投产,确保我县2条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关键时刻保障应急加工需求。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提高应急加工能力。组织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6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8日举行,南一中高中部、南职中为高考考点,中考考点分散在各乡镇。为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个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检查
6月1日前由食品股对全区设中高考考点的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各乡镇食品安全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及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严禁提供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与符合接待能力的考生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二)考前综合巡查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前综合巡查:6月3日,按要求派1名人员参加由教育局牵头的专项检查,对南一中普高考点、南职中职教考点进行考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巡查,再次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牵头组织对考生就餐点进行检查:6月5-7日,由食品股牵头联合卫生局、教育局、招办对南一中、南职中、南二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驻点保障
高中考期间实施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人员安排
(1)高考(6月7-8日)驻点人员安排
一中高中部:
南职中:
南二中:
(2)中考(6月11-12日)驻点人员安排
中考考点遍布各乡镇,区食药局无法一一安排驻点保障,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具体落实驻点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区食药局分二个组采取监督巡查。
巡查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大观片区、长兴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巡查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片区、镇及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主要检查内容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调离。
(3)认真核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
(4)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冷藏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大块菜肴要烧熟煮透,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时间应严格限制在2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点保障期间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切实落实全程监管。
(二)驻点监督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
(三)驻点监督期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有2名以上考生人员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立即报告局领导,并展开调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四)局应急处置小组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五)保障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
四、应急处置
中高考期间,如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卫生学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迎国庆保全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运期间城市食品、药品安全运行,结合我管区实际,xx街道根据区统一行动在管区内开展百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活动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抓好全运期间公共服务和城市卫生管理及创城工作过程中管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为迎接国庆、全运会的到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主要目标
着眼于科学管理、监督有力、风险可控、群众满意的要求,对管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以下目标:
1、食品零售单位要求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好销售备案。
2、食品流通市场100%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监管制度,对外地入市重点鲜活农产品、加工食品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3、建筑施工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要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票率达到100%,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4、流通消费的猪肉100%来自入市备案的屠宰加工企业。
5、各宾馆、商店、集贸市场等非法进口的食品及其原料要100%退货或销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责任,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提高小作坊的质量意识,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尽快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3、突出重点,针对各饭店、早餐点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其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加工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制度。
2、严格实行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食品批发、零售、经营点物品的源头监管,实行经营主体备案制。
3、针对冒用食品质量标志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1、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的审查。
2、重点对餐饮单位销售的肉制品、海产品、豆制品的检查及餐具清洗、消毒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无证经营餐饮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各集体食堂及重点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是否落实,采购渠道是否规范。
(四)保健食品安全整治
1、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2、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3、加大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推动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四、整治行动步骤
根据全区统一行动及活动安排,街道将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街道成立食品药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在管区内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7月27日—9月14日)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街道将组织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排查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5日至10月5日)。为保障全运会期间城市食品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 总结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19日)。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妥善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跟全区工作安排的一致性。认真做好跟各执法部门的配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街道在组织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中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公布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各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街道将充分利用板报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管区食品卫生的安全,及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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